作者BCsway (未來)
站內DNF
標題[閒聊] #1HUNfD2- 判決違反站規
時間Fri Apr 26 08:02:14 2013
¢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longbow2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也許Dingokee那篇文是在嘲諷板主
但是總的來說可以歸納為對於板誤的建議
根據這條站規應該不能水桶
這是站規賦予使用者的權力
而這篇文同樣是依據這個站規對板主提出建議
請版主盡量不要做出跟站規有衝突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1.164
1F:→ foreverk:完全解釋錯誤,這個條例是定義提出對象與看板,避免有人 04/26 08:19
2F:→ foreverk:在B版看到A版版主叫他處理板務,沒處理就告他失職這種事 04/26 08:20
3F:→ foreverk:板規已明確定義與遊戲無關請"寄信",看不懂硬要挑戰那就 04/26 08:20
4F:→ foreverk:別怪被桶 04/26 08:21
5F:→ foreverk:坦白說以組務的立場,今天你問甚麼板主都不鳥你也不會怎 04/26 08:21
6F:→ foreverk:樣,因為他只有義務管理,沒有義務回答使用者所有問題 04/26 08:22
7F:→ foreverk:我也覺得這點爭議性很大,但是現行制度就是這樣 04/26 08:23
8F:→ Mystiera:這篇是斷章取義的模範XDXD 04/26 08:44
9F:→ scarbywind:在一桶吧(浸 04/26 08:44
10F:→ Mystiera:板務討論是被允許而且受到保護的,但是不是這一條XD 04/26 08:45
不然是哪一條-.-
11F:→ valen1229:老師小明都不理人家不跟人家玩>< 04/26 08:48
12F:→ valen1229:3時光荏苒,我們現在看到的是20年後的版本 04/26 08:50
13F:→ plutolord:藍色的字都標出來了 原PO反而沒看到? 色(ry 04/26 09:25
14F:→ plutolord:說明一下好了 到時又有其它人機機毛毛很討厭 04/26 09:26
15F:噓 sssyoyo:你看看你 04/26 09:27
16F:→ plutolord:這規定只是總綱 簡單說就是不能違背的大原則 你說的這 04/26 09:27
17F:→ plutolord:條就像上面說的那樣 是解釋反映的版 04/26 09:28
18F:→ plutolord:至於如何反映 寄信還是發文 則由該版決定 就是細則 04/26 09:28
19F:→ plutolord:所以本版決定反映必須寄信 那就不能發文 04/26 09:29
20F:→ plutolord:如果覺得不妥 真的是不爽的人請來當版主 自己改版龜 04/26 09:29
請看我下面的補充
法務站長有出來解釋
21F:推 johnruby:怎麼可以這麼多人幫版主護航... 這種直接刪文不引版規的 04/26 09:36
22F:→ johnruby:刪文方式 不是應該會多少引起爭議嗎? 04/26 09:36
23F:→ johnruby:喔我是指刪除系列文的部份 至於後來的對於版規和版務的 04/26 09:38
24F:→ johnruby:討論也直接秒殺刪除不解釋 這...... 04/26 09:38
25F:→ johnruby:版主當然是辛苦 但是不爽你來當這不是經典大絕嗎... 04/26 09:39
26F:→ johnruby:版主的版務處置的合理性 不是本來就應該是可以討論的嗎? 04/26 09:40
27F:→ Mystiera:...明明就有引版規啊這位巨巨 04/26 09:40
28F:→ sssyoyo:不是都有寫依照板龜嗎= = 我懷疑樓上視力 04/26 09:40
如果板規跟站規牴觸呢?
29F:→ EOTFOFYL:因為這邊是相對乾淨的板 髒東西當然要消毒 04/26 09:40
30F:→ scarbywind:前面那討論串刪掉並無任何人被處罰吧 04/26 09:41
31F:→ Mystiera:自己發文不看板龜被秒只是剛好而已啊.... 04/26 09:42
如果板規跟站規牴觸呢?
32F:→ scarbywind:版主對文串的留存原本就有權更動 04/26 09:42
33F:→ plutolord:我是比較懷疑 怎麼那麼多人不識字..... 04/26 09:43
34F:推 johnruby:我有看到現在文章有附加版規引用了 但是當初做出處置的 04/26 09:43
補充
#1Er-BjUE (PttLawSug)
這是法務站長(應該是吧?)對這個站規的釋疑
我覺得我的理解應該沒錯
沒有設置板務專板的板
使用者有權利在看板對版主提出建議
35F:→ johnruby:時候版主並沒有引用版規 這是後來才加上去的 04/26 09:44
36F:→ plutolord:還有對道理講不聽的人 不放大絕要幹嘛? 04/26 09:44
37F:→ johnruby:我不是不識字... 還請大家理性討論 04/26 09:44
38F:→ plutolord:無色Q我出總行了吧!(大誤 04/26 09:44
39F:→ plutolord:所以J兄是要求附法條解釋就是了? 04/26 09:44
40F:→ plutolord:從你上面推文看不出來啊(攤手 04/26 09:45
41F:→ johnruby:還有最初Dingoki有在"帳號停權"系列文刪除公告底下推文 04/26 09:45
42F:→ johnruby:版主也是毫無解釋就直接給予推文鎖定 直到後來他又發文 04/26 09:46
43F:→ plutolord:原PO補充說的沒錯啊 可以提出建議 不過寄信啊!(看版龜! 04/26 09:46
44F:→ johnruby:後才又默默把推文鎖定給解開 這些處置難道都不能檢討嗎.. 04/26 09:46
45F:→ plutolord:可以討論啊 一樣寄信啊! 04/26 09:47
站規都說可以在看板上提出了
板規為什麼可以規定一定要寄信呢?
46F:→ johnruby:我不是要求版主有責任對版規做出最正確的解釋 但是對於 04/26 09:47
47F:→ plutolord:我好苦惱啊!!! 大家都不看版龜的!(抱頭滾 04/26 09:47
現在的爭議就是該板規有牴觸站規的嫌疑
不是看不看板規好嗎....
48F:→ johnruby:有爭議的事 可以讓版友參與討論 而不是由版主逕行刪文 04/26 09:47
49F:→ plutolord:哪你一樣寄信去建議啊啊啊啊啊!!!!!(回音 04/26 09:48
50F:→ plutolord:現行版龜 就是文章只能有遊戲或遊戲周邊相關!(沒有其它 04/26 09:49
51F:→ johnruby:另外我覺得和版務相關的問題不應該事先審查 而應該允許 04/26 09:49
52F:→ johnruby:版友像PO其他和遊戲內容相關文章一樣可以直接PO在版上 04/26 09:49
53F:→ plutolord:想要有其它的 當然是寄信建議版主 這樣很難理解嗎 04/26 09:49
54F:→ plutolord:原PO又沒看別人說話了! 沒有牴觸啊! 可以提出啊! 04/26 09:50
55F:→ johnruby:規定版上只能討論遊戲內容相關事物 不能討論本版相關事務 04/26 09:50
56F:→ plutolord:不過可由各版再定義提出方式啊 又不是禁止你提出 04/26 09:50
站規明定可以於看板上提出
你在定義只能寄信就是抵觸站規這樣很難懂嗎??
#1EGGNfL6 (PTTLAWSER) <==板主權限以上才看的到的板
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二十六條前段之規定,
其規範核心應在於:
1.檢舉或建議應得向板主提出
2.檢舉或建議應
得於該看板公開提出
此揭站規賦予使用者除信件私人建議外,
亦可透過公開之方式作意見交流,
並賦予使用者亦可透過公開討論取得共識,
形成輿論,
進而參予板務之運作。
57F:→ plutolord:中文很難嗎? 04/26 09:50
58F:→ johnruby:這樣版務不就變成各版友與版主必須私下處理的事了嗎? 04/26 09:51
59F:→ plutolord:你把PTT總綱當憲法 把版龜當法律 就能理解了 04/26 09:51
60F:→ plutolord:就是私下處理啊 處理不當要申訴再說啊 J兄看似沒體會過 04/26 09:53
61F:→ plutolord:人多嘴雜的困境啊 04/26 09:53
站規那樣定就是要保障
公開處理不被私了
你還說私下處理
可見你根本就誤會這條站規的目的了
站規原意就是不想讓板務都被私了不能公開討論
你還在這邊說可以私下處理(我暈
62F:→ johnruby:我覺得不妥的正是這種"先私下寄信 不滿意再申訴"的規定 04/26 09:55
那是
申訴程序
我在這篇說的是關於
板務討論
其實不太一樣
63F:→ plutolord:要說法律嗎? 那先解釋啊 到底是應 還是得? 04/26 09:55
64F:→ johnruby:這樣當你不認同版主的處置的時候 也無法將該爭議內容和 04/26 09:55
65F:→ plutolord:如果是應 那請改站規 版龜就要改 04/26 09:55
66F:→ plutolord:如果是得 那一樣改站規 版龜不變 04/26 09:55
67F:→ johnruby:同版版友討論 這樣版務的建議聲音完全由版主私下吸收 04/26 09:56
68F:→ johnruby:難道不覺得不妥嗎? 還有我不覺得中文很難 我都看得懂... 04/26 09:56
69F:噓 sssyoyo:先私下寄信 不滿意再申訴 有何不妥? 不然整天有無聊人士 04/26 09:57
別跳針
這篇說的不是申訴程序
我也不反對申訴先跟板主討論的制度
說的是關於板務建議的議題
板規不能拒絕板務討論文出現在板上
70F:→ sssyoyo:針對版主或板龜等雞毛蒜皮小事一直PO文 你叫我們怎看文章? 04/26 09:57
71F:→ plutolord:如果原PO真想討論 版龜到底有沒有牴觸站規 先叫那個法務 04/26 09:58
72F:→ scarbywind:應得於 04/26 09:58
73F:→ plutolord:修改站規吧 站規都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了 是在.... 04/26 09:58
74F:→ sssyoyo:X的真的不懂耶 版主都很辛苦了還有人整天為了這種無聊事該 04/26 09:58
75F:→ Mystiera:我說的就是你補充的釋義文,要用這個才能主張板規討論 04/26 09:58
76F:→ Mystiera:的合法性 04/26 09:58
77F:→ johnruby:感謝B大指正 這兩者不一樣 我說的是版務討論不是申訴... 04/26 09:58
78F:→ plutolord:應 有必須的意思 所以版龜不能禁止公開發文討論 04/26 09:59
79F:噓 eliteark:前面都桶了和遊戲無關還敢來發 這擺明是欠桶 04/26 09:59
這是站規賦予使用者的權力
80F:→ sssyoyo:你時間這麼多你去選版主阿 自己當不會喔,愛怎刪就怎珊 04/26 09:59
說真的理性一點
大絕招一直放對事情的討論一點幫助都沒有
81F:→ plutolord:得 就是可行可不行 所以版龜可規定是否能公開討論 04/26 09:59
82F:→ sssyoyo:有人檢舉你在跟他慢慢玩 真是夠了 04/26 09:59
83F:→ plutolord:我覺得3s兄無須如此 我們和原PO是在和諧的氣氛下討論的 04/26 10:00
如果你進不去那個板
我幫你附上
#1EGGNfL6 (PTTLAWSER)後續
狹義的文義解釋上,
確實
板主不得禁止使用者於看板發表板務檢舉與板務建議,
惟此站規之規定,
並非裁罰性規定,
應有合站規之解釋可能。
84F:→ sssyoyo:沒人想跟你討論 少自我感覺良好。不爽不要逛這版 04/26 10:01
XDDD
plutolord大至少看起來還想跟我討論
只有你不想吧
不爽不要看我的文
85F:→ plutolord:後續那段 前四行看得懂 就是版龜要改 不過不處罰版主吧 04/26 10:04
86F:→ plutolord:那最後一句是啥意思...有沒有高人要解釋一下? 04/26 10:04
87F:→ Xavy:囉唆耶,覺得跟站規有牴觸就去申訴阿 04/26 10:05
88F:→ Xavy:你在這邊說到死都沒用的,多半只會被桶 04/26 10:05
上一篇被桶的不是我
非當事人不得申訴
所以我在板上對板主提出建議
而如果這篇也被桶了
您儘管放心好了
我會去申訴的
89F:→ plutolord:還有後續的前因後果? 直接跳出狹義 表示有廣義? 04/26 10:06
廣義就是
如果有設置DNF_BM板
那就可以在DNF板拒絕板務討論
那篇文是在討論C_Chat跟CCBM
90F:噓 zukidelko:很多規定實務上跟理論上本就有區別 很多事真要盧 盧不完 04/26 10:07
91F:→ attacksoil:LOL 04/26 10:10
92F:→ Xavy:"與遊戲內容及其周邊無關之事物" 你這不是桶定了嗎 04/26 10:10
桶了再說吧
93F:推 plutolord:這後續好奇怪 廣義和狹義的本體不同 這法務真是法務? 04/26 10:11
原文:CC板主題問 CC有CCBM那CC可以禁止板務文嗎?
法務:狹義不行 廣義上有設置BM板可以
但不能劣文或長期水桶在CC發板務文的人(這句又是後面的補充 想看我在貼上來)
94F:推 plutolord:這討論本體有點落差.....有點麻煩www 04/26 10:14
95F:→ plutolord:有點想說 法務是說 一定要有申訴管道 不過這樣又太籠統 04/26 10:16
96F:推 mother:猴!!! 抓到了 你們在討論他板(C恰)板務 04/26 10:17
97F:→ plutolord:現在變成 狹義解釋 版龜不能禁止公開發文 廣義則是可以 04/26 10:19
98F:→ plutolord:因為有寄信的選項 04/26 10:20
不是因為有寄信選項
是因為有BM板...
BM板設立還有規則
像是要跟主板在同一個小組之類的
如果要看我再詳細貼上來...
99F:→ plutolord:第二句不能長期水桶啥的就不管了 04/26 10:20
100F:→ plutolord:所以當初站規用應 又用得 根本是方便解釋而已... 04/26 10:21
101F:→ plutolord:不過要由誰決定採哪說? 要問法務嗎? 04/26 10:22
102F:推 peter0726:這麼早別開戰阿 賣雞排的都還沒出來耶 04/26 10:22
103F:→ peter0726:拜託別再貼上來了 04/26 10:24
104F:→ categg:先別管要不要賣雞排了 你覺得"初隆的奴隸"稱號好不好 04/26 10:24
105F:→ plutolord:如果還要說到BM版 討論主體就不同了 那這解釋就不適用了 04/26 10:24
106F:→ plutolord:初隆超讚的! 裝上去都能看到神光了! 04/26 10:24
107F:→ peter0726:現有申訴管道不用硬是要在那邊盧 照規定走很難? 04/26 10:25
就說不是在申訴很難懂嗎?
申訴=!板務討論.......
108F:→ plutolord:樓上是沒錯 不過硬(?)了一些www 04/26 10:25
109F:→ plutolord:樓上是在說 直接向法務申訴版主拉www 04/26 10:26
110F:噓 valen1229:(挖鼻 04/26 10:26
小心出血
111F:→ peter0726:年輕人硬一點是正常的 (咦? 04/26 10:27
112F:→ plutolord:的確直接申訴向法務申訴最快 因為C_Chat那個主體不同 04/26 10:27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直接跟法務申訴會最快
那個管道真的要執行至少也要三五天吧....
可是板主如果覺得我的建議合理他肯接納
或者他覺得我的建議跟我這篇文引起的討論有他能參考的地方
今天晚上就能夠改板規&改判了
怎麼樣都不會比跟法務申訴還慢吧....
113F:→ plutolord:直接看法務說法最快 04/26 10:28
114F:→ plutolord:誰叫他們當初站規故意給自己留方便之門啊www 04/26 10:28
115F:→ Xavy:這麼盧,一定是想當板主 04/26 10:28
116F:→ plutolord:年輕人有熱血很好啊 想當年我也(ry 04/26 10:29
117F:推 peter0726:就出來當個版主吧~ 當啦~當啦~當啦~當啦~當啦~ 04/26 10:29
118F:→ Xavy:你要建議就寄信阿 04/26 10:29
119F:推 deadwood:法規不明確,建議找大法官釋憲 04/26 10:29
120F:→ plutolord:申訴主要是 得到不會有疑慮的解釋啊 大家都沒意見 04/26 10:30
121F:→ plutolord:不然今天你說完 改了版龜 改天另一個人又說 版龜再改 04/26 10:31
122F:→ plutolord:版龜很可憐的 04/26 10:31
123F:→ Xavy:不要管板龜了,火龜你快出點寶阿 04/26 10:31
124F:→ plutolord:還是我幫原PO提出? 我不怕黑的(?) 04/26 10:32
你說要提出昨晚那篇被水桶的申訴嗎?
如果是的話不受理的機會很高的
因為你不是當事人....
而我這篇如果被水桶了我應該會自己去申訴啦.....
※ 編輯: BCsway 來自: 140.113.121.164 (04/26 10:34)
125F:推 deadwood:我也覺得認為板歸牴觸站規的話,你應該找站務而不是貼版 04/26 10:32
126F:→ plutolord:貼版在已有判例的情況下是比較快 可是現在判例不優 就.. 04/26 10:34
127F:→ plutolord:不是 是直接申訴版龜違反站規 04/26 10:34
128F:→ plutolord:這樣就沒有不是當事人的問題了www 04/26 10:35
129F:→ Mystiera:其實不用講到cchat 歷史板之前也因為這條廢除了禁止板務 04/26 10:37
130F:→ Mystiera:討論的板規 04/26 10:37
131F:→ Mystiera:有BM只是讓這條規定可以合理執行 04/26 10:38
132F:→ iceisland:UCCU 04/26 10:41
133F:→ plutolord:所以歷史版當初也是不能發文 可以寄信 還是兩個都不行? 04/26 10:42
134F:→ plutolord:有老人的好處 就是隨時會有歷史記錄(?)(log檔? 04/26 10:43
135F:→ Mystiera:historia的原規定跟本板一樣 有疑義以信件處理不貼板 04/26 10:44
136F:→ Mystiera:然後有人在板上討論被刪文水桶,就.. 04/26 10:45
137F:→ Mystiera:模式有沒有很眼熟呢^^; 不要給老千下台的理由好不好 04/26 10:45
138F:→ plutolord:M老和版主有過節?(被毆 這樣上面討論都不用啦~(灑花 04/26 10:48
139F:→ plutolord:版主很想休息啊 XD(還有說好沒有懲處的 是引咎辭職嗎www 04/26 10:51
140F:→ Xavy:m了 XD 04/26 11:42
141F:推 sleepgod0602:被桶那篇給版主的建議是?..看起來比較像來吵架的捏 04/26 11:48
142F:推 dosa740612:sky那個就算了 正常我也會那樣判 04/26 11:54
143F:→ dosa740612:jonathon7665那個就太過 不過有任何疑慮去組務比較好 04/26 11:55
144F:→ bcatw763:有時間幫人吵卻沒時間改錯字,也罷這帳號 04/26 13:04
145F:噓 NaoGaTsu:噗哧 XD UCCU 不如你來當板主好了 04/26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