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rsty ()
看板DC
標題關於肖像權的新聞
時間Wed Oct 19 16:30:19 2005
出處: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lili20051019131810
東吳大學一名法律系美少女,因為不滿她先前在網路上拍攝的模特兒照片,
未經同意卻被轉用給書商使用,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因而一狀告上法院,法
官裁定,被告的網路站長必須賠償8萬,並撤銷書中所有照片。
網路上這些模特兒美美的照片,可以看,不過如果未經同意轉載,就可能侵
犯肖像權。
一名東吳法律系的賴姓女學生,因為擔任某網站的模特兒,拍了試鏡照,事
後站長卻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將照片提供給書商使用,女學生覺得肖像權被
侵犯,一狀告上法院;不過站長也喊冤,當初只是好意幫忙女學生打知名度,
卻無辜吃上官司。
網站站長賴政廷:「法院判侵犯肖像權,賠8萬撤照片,因為賴小姐她拿取我
們的費用,當我們的模特兒拍了照片,美意也是想說幫他們出名而已,然後
也是無(版)權,送給出版社,出版工具書。」
儘管各說各話,不過法官裁定,站長雖然有著作權,但還是要經過女學生的
授權才能使用,因此判賠8萬元,而且要撤掉女學生在書中所有照片,還得全
面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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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5.79
1F:→ HsinTai:好怪的判決~ 不知道有沒有全文可以看 61.64.89.5 10/19 19:11
2F:→ HsinTai:遇到法律系的算他倒楣...0rz 61.64.89.5 10/19 19:12
3F:推 sun0804:不懂什麼叫"算他倒楣 "?一樓認為沒錯? 203.73.201.156 10/19 21:40
5F:→ HsinTai:賠八萬元一定不單純 :P 61.64.89.5 10/19 22:58
6F:→ HsinTai:樓上的連結不能用...0rz 61.64.89.5 10/19 23:02
7F:推 aloke:是因為有「營利」嗎? 140.112.248.71 10/19 23:43
9F:→ cykvalen:不覺得她美耶..0rz140.111.125.170 10/20 08:38
10F:推 cjlee:告得好...... 61.220.112.85 10/20 12:46
11F:推 cjlee:雖然新聞照片裡的那個女的,長得不怎麼樣.. 61.220.112.85 10/20 12:54
12F:推 aloke:這則新聞除了 tvbs 外還有別家報嗎? 140.112.248.71 10/20 15:02
13F:→ aloke:喔 應該說除了 tvbs 和蘋果 ^^" 140.112.248.71 10/20 15:21
14F:→ HsinTai:他真的是大學生嘛 0rz 61.64.89.5 10/20 22:55
15F:推 mangooo:判決不奇怪 因為著作權 和 使用權 並不同 203.70.89.69 10/22 08:35
16F:→ mangooo:被告 在未告知 原告的情形下 將原告的試鏡 203.70.89.69 10/22 08:36
17F:→ mangooo:照 交給書商 放在書裡做為修圖範例 明顯的 203.70.89.69 10/22 08:38
18F:→ mangooo:不合法...這大概也只有法律系的比較懂吧 203.70.89.69 10/22 08:41
19F:推 ZyMe: 不是為了錢是騙人的 為什麼這世界都在騙人 拿錢明明就很爽 10/23 03:11
20F:→ ZyMe:卻還要敷上一層薄如紗的仁義道德 肖像未告知卻被登載的確不爽 10/23 03:11
21F:→ ZyMe:但apple上那個女生照片 看起來就討厭 我這樣講也會被她告嗎? 10/23 03:13
22F:→ ZyMe: 但我祇是表達我不喜歡這世界的假道學,恰好以該員為例 10/23 03:14
23F:→ ZyMe: 我也知道這樣明顯是不合法..但,訴諸法律途徑我就都討厭 10/23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