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pin001 (小煜)
看板Crowd
標題Re: [閒聊] 抵制一下在演唱會錄影的人
時間Tue Dec 15 07:22:40 2009
※ 引述《rocmouse (我是林廢)》之銘言:
: 反面思考一下
: 之前看Jason Mraz 演唱會時
: 不但沒有禁止拍照 反而架設了一個Server
: 讓大家用手機拍完照後即時上傳上去
: 而這些照片就會不定時出現在舞台背景上!
: 現在唱片界的生態中
: 發唱片或辦演唱會都不一定是賺錢的生意
: 其目的反而是增加藝人能見度跟曝光率
: 進而增加廣告代言方面的收入
: 廣仲當初的早餐店巡迴 校園巡迴
: 小弟很遺憾的都沒能親眼見到
: 也是由於youtube上的眾多影片才讓我越來越愛上他
: 當終於有機會在東吳大學看到他現場表演時
: 我也把其中幾段錄了下來放到youtube上
: 一兩年來也累積了許多正迴響 其中不乏本來完全無從得知廣仲外國網友
: 當然這種演出跟商業性質的大型演唱會不能一概而論
: 但其中的分界或許不是黑與白這麼的一分兩半
: 真正好的表演者如廣仲
: 其舞台魅力非親臨現場絕對無法完全感受
: 看了網路上(粗糙)的影片反而會讓我更想實際去看他的表演
: 反過來說如果是那種演唱會唱的跟CD一模一樣(好?)的一人
: 實在是沒什麼看現場的價值 有沒有被錄下來實在也無所謂了
: 以上是個人一點小意見 歡迎大家討論:)
簡單的說,
這一個問題從一開始便是當事人所不樂見不願意的事情。
不管是用什麼樣的立場,
或是多麼好聽的理由,
做了人家一開始便明白說不願意的事情,
那便是傷害對方的事。
大多數的人都知道,
在台灣都會以豬腰作為產婦的補品。
但要是對方有不豬肉的習慣,
我們還是硬將對方不吃的東西夾到對方碗內,
這樣的舉動會是對的嗎?
或是在吃素的人面前,大聲說著牛排的美味,
即使是以分享的心情,可是對方的心理未必好受!
這個問題很簡單,
就是我們有什麼理由去改變人家的決定?
尤其是以演出及表達創意的人來說,
既然已經決定了自己的作品及演出,
為什麼還要找理由來改變人家的決定呢?
人家要怎麼推廣知名度,
要不要拍廣告,
自然有人家的考量!
我們又何必用這種傷害的方式來對待呢?
這不過就是一個簡單的尊重態度與明白的法律問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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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95.135
1F:→ incyclopedia:請問演唱會票上有謝絕錄影嗎﹖(無法購票的疑問~) 12/15 07:40
2F:→ sammi0833:============== 現場禁止拍照錄音錄影 =============== 12/15 07:52
3F:→ sammi0833:票上有寫!!基本上演唱會本來就不能有上述行為會被.... 12/15 07:53
4F:→ sammi0833:我或其他隊員們傳給有上上述行為的人最關鍵的一......!! 12/15 07:55
5F:推 chu357:大推~這不過是一個簡單的尊重態度與明白法律問題罷了!!!!!! 12/15 09:25
6F:→ chu357:愛他就要尊重他!愛己就要遵守法律!這才是Rock'nroll的style 12/15 09:27
7F:推 NaibseL:沒錯! 愛他就要尊重他!! 12/15 09:29
8F:→ jodie1017:這不過是一個簡單的尊重態度與明白法律問題罷了!!!!!! 12/15 09:41
9F:推 ciaciat:記得青峰說過,我們太習慣看到美好的事物就立刻拿起相機 12/15 11:40
10F:→ ciaciat:卻忽略了好好用眼睛去記住那種深植心底的感動。 12/15 11:41
11F:→ ciaciat:絕對不會想拍照錄影,除了尊重外是看表演都來不及了,沒空啊 12/15 11:43
12F:→ incyclopedia:沒想到寫明了還有人拍==;覺得版大在綺貞板公告有理 12/15 11:55
13F:→ incyclopedia:看表演都來不及+1;但如果被允許且有能力留下自己的 12/15 11:57
14F:→ incyclopedia:的footage二三十年後傳到未來的utube給子孫看多酷阿 12/15 11:58
15F:推 chu357:看完樓上所說版大在綺貞版的公告深感上了一課..謝謝!!!!!!! 12/15 12:19
16F:→ chu357:默許的確沒資格生氣><還有疑問的是隊長本人有說不喜歡被拍 12/15 12:21
17F:→ chu357:嗎?還是添意的立場就是票卷上的禁令?大家自由心證就好!噗~~ 12/15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