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MMWA ()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討論] 民主的終極目的
時間Tue Jan 31 22:25:37 2017
1F:→ nanlong: 不過各項目前10幾乎是民主國家為大宗,以112.104.196.153 01/31 21:50
2F:→ nanlong: 進步及成功機率來說是比獨裁強太多了。112.104.196.153 01/31 21:51
3F:→ nanlong: 大家喜歡開刀90%的成功率? 還是10%?112.104.196.153 01/31 21:52
4F:→ prudence: 余澎杉的問題沒辦法解釋啊~新加坡根本就 114.46.218.3 01/31 21:50
5F:→ prudence: 跟戒嚴前的台灣沒兩樣. 114.46.218.3 01/3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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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不喜歡空口講白話 絕對引用國際數據報告
兩個問題
1.新加坡是戒嚴/獨裁國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0%91%E4%B8%BB%E6%8C%87%E6%95%B0
你自己幻想的 新加坡是議會民主制國家
2016年經濟學人民主指數出爐
新加坡是6分以上的部分民主 而且年年分數增加
和 台日韓一樣 雖然程度有差但是性質就是被歸類在這區間
你說的獨裁 請看北韓 中國 俄國在幾分 4分以下才被歸類於獨裁 懂嗎
4~6分是混合政體 請看土耳其
國民黨戒嚴時代 有黨禁 有報禁 法律規定由國民黨一黨專政(一黨獨大跟一黨專政不同)
所以是標準4分以下的獨裁國家
新加坡沒黨禁 沒報禁 外國媒體CNN BBC可以自由發售 網路瀏覽自由
有定期攸關中央政府政權的選舉
選舉在美國國務院每年定期發布的人權報告內被評為 open and free
2.余彭山事件
第一個問題是 仇恨言論入法是不是跟民主有衝突?
於彭山 觸犯仇恨言論罪
和下列兩者一樣
□ [新聞] 英男網路炫耀自己刁難穆斯林 慘遭逮捕
□ [新聞] 法極右政黨黨魁勒龐 涉煽動宗教仇恨受審
□ [新聞] 制裁網路仇恨言論 德警方突襲嫌犯住所
歐洲一堆國家有關於這樣的罪刑 所以這種罪存在於民主國家是正常的
澳洲還禁了查理周刊
聯合國兩公約第20條第一款明訂 簽約國應立法禁止仇恨言稐
所以這法律有正當性
第二個問題是 於彭山是否有觸犯仇恨言論
有的 於彭山的多次發表侮辱基督徒 和 回教徒的影片
後來他赴美 也跟媒體坦承他做錯
而他目前被監禁在美國芝加哥監獄
[新聞] 嗆李光耀的星國青年 赴美尋求庇護遭拘留
[新聞] 後悔拍片侮辱宗教 余澎杉無意返回新加坡
[新聞] 不滿庇護申請審批進度 余澎杉爆粗狂罵美
正向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的新加坡18歲少年余澎杉,周五在伊利諾伊州監獄受訪,承認後悔
在網上發表仇恨言論,並指自己拍片侮辱其他宗教的影片很
低俗。他明言打算在美國居住,無意返回新加坡,亦不會服兵役。
余澎杉在監獄接受電話訪問,他說:「
我告訴你,這是仇恨言論,亦太粗魯了。我對製作
這些影片感到非常後悔。」他又稱,打算在伊利諾伊州居住,無意返回新加坡及服兵役。
余澎杉稱,他過往雖然多次批評美國政府出兵中東,但指美國有助他發表其政治主張。他
說:「
雖然美國不是最好的國家,但在宣揚我的無政府共產主義理念上,它是最有效的平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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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澎杉在面子書上以粗言狠批美國政府的移民政策不濟,使他將要待在監獄內達50天,
實在謊謬。他亦表示,自己是為了要追求言論自由,才會選擇到美國尋求庇護,
不料待在美國監獄的時間,比在新加坡的還要長,並要求美國移民局立刻釋放他
=====
首先根據美國政治庇護法規定 於彭山必須證明自己的司法判決是政治迫害
但於彭山對不同信仰的人群發表仇恨信言論才被關 而不是因為政治迫害
美國監獄目前也不願放人 到時沒意外於彭山會被遣返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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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補充 有反仇恨言論法的民主國家
[資訊] 台灣背離人類文明價值與兩公約-不處罰仇恨言論
http://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le.php?entryid=648740
德國
在德國,刑法典130條規定–在特定條件下煽動對少數人的仇恨是一種被懲罰的犯罪,最
多可被判刑五年。
如果煽動對少數人的仇恨是在德國外發生,犯罪人也會在德國被懲罰。如果犯罪人不是德
國公民,但是煽動仇恨影響到德國境內,犯罪人也會在德國被懲罰。例如,煽動的情緒是
用德語表達的,而且在德國境內可以接觸到的。
愛爾蘭
在愛爾蘭,儘管憲法保證言論自由,但是禁止仇恨法案規定禁止任何對於不同種族、信仰
、
宗教、國籍、團體、性別而採用的仇恨言論和行為。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在2001年通過了種族和宗教信仰容忍法案。該法案規定禁止任何因為
種族或
宗教信仰不同而引發的仇恨、歧視或惡意嘲諷。
紐西蘭
紐西蘭在1993年通過人權法案禁止仇恨和煽動仇恨。該法案的第61條規定,任何由於種族
、膚色、國籍、
信仰或團體的不同而引起的公開威脅、歧視、鄙視、屈辱或利用語言文字
煽動仇恨都屬於違法。在法案的第131條中列舉了這些違法的各種行徑。
新加坡
新加坡通過了多項法律禁止任何引發
宗教歧視的言論。保持宗教自由法案就是一個典型的
例子。在2005年,有3個人由於觸犯該法案而被判刑。
瑞典
瑞典法律禁止任何種族仇恨、種族歧視或
信仰仇恨的公開言論。
芬蘭
芬蘭法律規定任何公開言論煽動對不同種族、
不同信仰、不同宗教的仇恨都觸犯了仇恨罪
法案。
挪威
挪威法律禁止仇恨言論。在公共場合公開對不同的種族和膚色、
或
不同的信仰或不同的宗教進行威脅或仇恨演說或鄙視、歧視或惡意嘲諷
都屬於仇恨言論。
以上國家都是禁止宗教仇恨言論 於彭山在這些地方照樣犯法
所以新加坡的法律哪有甚麼難解釋 自己對全世界幾10個民主國家的律法沒有深刻了解過
台灣人眼裡 或是本版 世界觀只有中國台灣美國或日本 其他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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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rossStrait/M.1485872741.A.241.html
※ 編輯: QQMMWA (122.118.11.58), 01/31/2017 22:38:04
6F:噓 prudence: 這個事情倒是你想太多了~不論是星光部隊 114.46.218.3 02/01 00:50
7F:→ prudence: 去NZ轉機經過 或是同為華語文化圈~新加 114.46.218.3 02/01 00:51
8F:→ prudence: 坡的資訊絕對不會少~我也有朋友在新加坡 114.46.218.3 02/01 00:52
9F:噓 prudence: 不過只要新國還是國家資本主義+淡馬錫參 114.46.218.3 02/01 00:54
10F:→ prudence: 股媒體.我就會對李家政權保持高度質疑 114.46.218.3 02/01 00:55
11F:→ prudence: 一黨獨大制的弊端台灣可是深受其害. 114.46.218.3 02/01 00:56
台灣沒有一黨獨大制過(Dominant-party system)。一黨獨大制是日本跟新加坡
台灣以前那是跟中共一樣的一黨專政制(one-party system)
我前面有特別強調這些名詞差異 根本不同
※ 編輯: QQMMWA (122.118.11.58), 02/01/2017 01:15:08
12F:→ nanlong: 台灣一開頭就有些小黨也可選中央級民代跟112.104.196.153 02/01 02:09
13F:→ nanlong: 縣市長,只是幾乎都選不上常輸老K跟黨外112.104.196.153 02/01 02:10
14F:→ prudence: 我知道,你沒看到我用國家資本主義? 114.46.218.3 02/01 02:11
15F:→ nanlong: 。後來開放黨禁才開始出現民進黨跟一些112.104.196.153 02/01 02:11
16F:→ nanlong: 中小黨派但份量上仍大輸國民黨。這狀況112.104.196.153 02/01 02:12
17F:→ nanlong: 跟日本新加坡差不多,實質上接近老K專政但112.104.196.153 02/01 02:14
18F:→ nanlong: 小黨仍可依法參政享選舉權-不像prc沒的選112.104.196.153 02/01 02:16
19F:→ QQMMWA: 錯誤 黨禁開放前 沒有其他的黨 122.118.11.58 02/01 19:01
20F:→ QQMMWA: 有黨禁就是很明顯的一黨專政制 122.118.11.58 02/01 19:02
21F:→ QQMMWA: 當時所有的黨外人士全部都是以無黨籍參選 122.118.11.58 02/01 19:02
22F:→ QQMMWA: 這跟日本 新加坡有反對黨的狀況不同 122.118.11.58 02/01 19:03
23F:→ QQMMWA: 而且日本新加坡的反對黨是真的反對黨 122.118.11.58 02/01 19:03
24F:→ QQMMWA: 非執政黨的附庸組織 122.118.11.58 02/01 19:03
25F:→ prudence: 嗯 之前就真的是~後期黨禁開放才有改善 114.46.215.28 02/01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