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lai (左是一種心智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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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新快報:曲阜建教堂之爭,首要檢討規劃合理性
時間Sat Jan 1 19:17:10 2011
孔子故里、儒家文化發源地山東曲阜將建設一座名為聖三一的基督教堂,據稱這座哥
特式的教堂將高達40餘米,可容納3000多人,距離空孔廟只有3公里。這個消息引發了不
少儒家學者、社團、網站憂慮,2010年12月22日,武漢大學國學院院長郭齊勇、北京大學
哲學系教授張祥龍、臺灣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林安梧、首都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陳明等十
位學者連署發起公開信,呼籲政府尊重中華文化聖地,立即停建該教堂。
■主持人 新快報記者 蘇少鑫
特邀嘉賓
李公明
著名文化批評家
目前對曲阜建大教堂方案的反對呼聲幾乎都是從宗教與文化問題角度發出,我認為首
先應該重視和反對的是它在歷史文化名城建設規劃上的明顯不合理性,首先應該追究的是
當地規劃與審批部門的失職問題。
陳明
首都師大教授,著名儒學學者
作為“意見書”連署人,我反對或不贊成的主要是以這麼一種方式(沒有履行某種程
式如聽證會)、這麼一種理由(“文明對話”)在離三孔這麼近的地方建這麼大、這麼一
種風格的教堂。換言之,我反對的不是基督教,也不是建教堂,而是這個事件中方方面面
的“有欠禮貌”和“多少顢頇”。
陳壁生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
在對待宗教問題上,如果政府的眼光更長遠一些,應該更多地為民間祠堂等宗族組織
提供自由發展的空間,為民間各種民俗、信仰活動提供寬鬆的環境,同時,通過改革,讓
社區、農村各種文化、社會組織活躍起來,讓每個人都有尊嚴地生活。
首要追究的是規劃審批部門失職問題
新快報:有論者認為,曲阜建教堂只要合乎法律,反對者的意見是沒有什麼說服力的
。對此,各位有什麼看法?
陳壁生:在一般社會生活中,應該以法律為準繩。不違背法律的事情,可以爭取通過
討論、對話解決。但是,法律只提供一個言行的框架和平臺,而不能成為準則。不違背法
律,也有好人好事和壞人壞事。
在這次曲阜建教堂事件中,教堂修建的各種法律程式沒有什麼問題,但是真正的問題
是這一舉動對一部分中國人的情感造成的傷害。
在鳳凰網所舉行的民意調查中,反對曲阜建教堂的人數佔據了壓倒性的比例。我想這
是很能體現大多數老百姓的態度的。
中國這麼大,信仰也越來越多元化,但是,我認為,應該堅決主張不同宗教信仰之間
的互相尊重。此次爭議涉及的不是宗教寬容、信仰自由的問題,而是一種宗教對另一種同
類文明是否尊重的問題。
陳明:是的,合符法律的事件只說明它是合法的,但並不能說就不能反對,或者說反
對的理由就一定不成立,例如,商業上就有“惡意收購”概念,從手段上看,它並不違法
,有問題的是“惡意”。至於是否有力,那要綜合具體情況以及其他因素來看。
互相尊重對方的文化情感和心理感受,或者應該是全球化背景下多元社會和諧共生所
要求的基本原則。雖然它具有一定模糊性,但是“其言難知,其實易行”,只要設身處地
換位思考就不難作出判斷。就在山東,很多的宗教磨擦都是由這一原則沒有得到充分尊重
而產生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反而意味著對有關部門更高的責任心與管理能力的要求
,而絕不意味著就可以聽之任之不作為。
李公明:我倒認為,恐怕還不能簡單地說在法律上沒問題,因為這件事首先是在歷史
文化名城的城市建設規劃上暴露出重大的問題——以曲阜作為中國歷史文化的重要象徵性
城市和大教堂目前這樣的位置、體量等因素來看,我認為絕不應該通過這一建設規劃。
如果說早已通過了建設規劃,因此可以說目前的方案在法律上是沒問題的,那麼這一
規劃的合法性必定要重新接受質疑。比如說是否經過全國的歷史文物保護專家的論證,是
否與當地社會的各界人士進行過充分協商,這些都是這樣重大的文化建築專案必須經過的
程式。
目前對這個方案的反對呼聲幾乎都是從宗教與文化問題角度發出,我認為首先應該重
視和反對的是它在歷史文化名城建設規劃上的明顯不合理性,首先應該追究的是當地規劃
與審批部門的失職問題。
規劃合法性與思想文化競爭不應混淆
新快報:有意見認為,建那樣一個教堂,事實上正是為了滿足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中
國人的信仰自由需要,而也有反駁認為,反對建那樣的教堂,並不是剝奪那部分基督教信
仰的中國人的信仰自由,而是讓他們在尊重儒家聖地的前提下,重新選擇地方和方式建教
堂。那麼,這樣的爭議是否可以看成是信仰自由與文明間互相尊重之間的內在緊張的凸顯
?該如何去處理好這兩者之間的關係?
陳壁生:這種爭論跟信仰自由沒什麼關係,涉及的只是不同的文明之間是否能互相尊
重。就像一個儒教徒也不會想到耶路撒冷去建一座超級大型的孔廟——如果他真的這麼做
,那背後肯定是有一個無比強大的軍團。
孔廟不是麥當勞,教堂也不是肯德基,可以互相尊重沒必要搞小動作。文明融和、文
化和合的前提是尊重,而不是爭奪。特別可笑的是,有人也強調孔廟前要“平等”的建教
堂,否則就是不尊重基督教,這等於喧賓奪主之後,還要求主“尊重”賓繼續“喧”下去
。
陳明:只要在前面一點上有共識,這一點上也就不會有什麼衝突。那個地方原就有一
個福音堂,恢復自有其道理。作為“意見書”連署人,我反對或不贊成的主要是以這麼一
種方式(沒有履行某種程式如聽證會)、這麼一種理由(“文明對話”)在離三孔這麼近
的地方建這麼大、這麼一種風格的教堂。換言之,我反對的不是基督教,也不是建教堂,
而是這個事件中方方面面的“有欠禮貌”和“多少顢頇”。
李公明:在這個案例中首先涉及的是對一座歷史文化名城的環境保護問題,曲阜城的
歷史文化價值首先是屬於中國文化、全體中國人的,大教堂的修建首先是對保護中國歷史
文化遺產的不尊重,這是我堅決反對這個教堂方案的基本理由。
在這個案例中假如只是以“尊重儒家聖地”作為反對的理由,會有從根本上使這件事
情變為文化與宗教的地位之爭的嫌疑。以信仰自由和各種文化思想體系間的尊重的角度來
分析修建教堂背後的緊張關係,固然是有必要的和合理的,但是我認為這與反對修建方案
的根本理由並不在同一層面上。在這個案例中,最重要是區分建築規劃的合法性與思想文
化競爭之內在緊張關係這兩個層面,不應隨意混淆。
沒有文化焦慮中國難成真正世界強國
新快報:有論者認為,此次反對顯示了儒家文化的不自信,如果儒家文化經不起如此
競爭,理當被淘汰。而事實上,我們也從儒學學者的連署公開信中看到了他們深切的文化
憂慮。對這個問題,該怎麼看?
陳明:任何有文化使命感的人,對自己的文化,對自己文化命運和影響力都多少會懷
有一種責任感,孔子自然是以斯文自任,亨廷頓又何嘗不是?他提出“文明衝突論”,實
際是擔心他所謂“美國性”的喪失。
我未必贊成他的觀點,但理解他的情懷,崇敬他的人格。你這裏說的所謂“論者”我
不知道是誰,我可以肯定既不會是真正的儒者,也不會是真正的基督徒。有一篇文章說“
沒有某種程度的文化焦慮,沒有文化建設上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不可能開啟重建和復興中
華文化的進程,也不可能把中國建設成為真正的世界強國”,我很贊成。
至於指責儒家文化的自信心或競爭力,首先我要承認,近百年來儒家文化內部沒有提
出很好的論述根據變化了的時代作出調整回應,需要自我反省。但是,也必須指出,它所
要競爭的物件,無論是基督教或別的什麼,都是擁有各種有利位勢的,或具有“合法法律
身份”、擁有各種力量支撐,或佔有各種資源成為意識形態。這次“意見書”的一個重點
——它比反對建這個教堂更重要十倍百倍,呼籲承認儒教的合法宗教身份,正是要爭取與
佛道耶回平等的法律身份或地位,成為“宗教超市”中的一員,供人選擇。有沒有競爭力
,到那時候再作結論不遲。
陳壁生:我不知道“論者”是出於什麼理由說出這樣的話,但據我所知,儒家經典裏
面宣揚的理想,一向是協和萬邦,而不是開門揖盜。
在中國歷史上,儒家對外來宗教的態度,一向寬容、平和、理性、冷靜。基督教在當
代中國的擴張性,是毋庸多言的,例如清朝時期的禁止中國人祭祖。但只要是老百姓自願
認同,都屬信仰自由之列。
我覺得中國的自由主義者對基督教這種特性要保持充分的警惕,因為這麼做,一不小
心就會逼出一個儒教來。李公明:在滔滔天下物欲橫流、權貴相慶的情勢中,所有真正懷
抱文化價值理想的人士無不具有深深的文化憂慮。慨然以中國傳統文化價值的守護人與開
新者自任的儒學學者表現出更為深切的文化憂慮,這是很自然、也很正常的。
問題是,這種憂慮應該是指向文化價值理想與制度建設及倫理重建的現實之間的衝突
,而不應該指向多種文化價值體系之間的自由競爭。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對於在關於
此事的議論中某些儒學學者似乎表現出偏重於儒耶之爭的情緒略感不安。值得憂慮的是,
在這次簽名反對的聲音中有個別是非理性的、盲目仇外的,應該引起儒學思想界的關注和
警惕。
應給民間信仰活動提供自由發展空間
新快報: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我們是不是可以保留一個儒學文化圈,在這個範圍內以
展示儒家文化為主要內容?令人遺憾的是,在儒家文化推廣方面,我們目前還看不到有合
理的規章和具體法律依據。
陳明:我目前在臺灣,這邊的儒教文化就是以主流文化的形式存在著,是社會和諧和
生命意義基礎和資源。你說的“保留地”是不是印第安文化保護圈之類的東西?你說的法
律是不是美國人搞的這一套東西?如果是這樣的話,兩個字:荒唐!
陳壁生:儒學不需要什麼保護區之類的東西,因為我們的祖先的生活不是“******”
,也不是“烏托邦”。
在當代中國,在對待宗教問題上,如果政府的眼光更長遠一些,應該更多地為民間祠
堂等宗族組織提供自由發展的空間,為民間各種民俗、信仰活動提供寬鬆的環境,同時,
通過改革,讓社區、農村各種文化、社會組織活躍起來,讓每個人都有尊嚴地生活。
李公明:儒學思想文化圈作為一種學術研究和思想文化傳播層面的存在與發展,對於
繼承中華文化優良傳統、開拓當代人的思想文化境界的重要意義毋庸置疑。
但是,是否一定要在“外王”的層面上展開、是否一定要在制度安排中扮演“國教”
的角色,是要慎思與慎行的。我認為,在當代中華文化的發展景觀中,任何獨於一尊文化
體系的訴求都是偏頗的、也是有失儒學相容並包、和而不同的價值理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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