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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關於學術網路商業行為
發信站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Sat May 29 12:41:4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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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ail protected] (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 的文章中提到:
> > 術網路規則,教育部有規定,不是我定的,也不是學校定的,是很多學校
> > 的大頭教授大頭主管去定的.
> 然而前面提過了
> 學術網路規範的性質何在?
> 任意規定? 強制規定?
> 他的 權責單位? 執法單位?
> 如果這幾個問題沒有釐清
> 又如何去認定違法與否?
你前面提過什麼?我只看到一堆說入學資格怎樣怎樣,為反對而反對,
一點道理都沒有的東西.
> 人行道不可以擺攤,
> 但是大安森林公園人行道上逢週末還是可以出現xx推廣活動攤販?
> 各觀光夜市到了晚上攤販一樣擺在人行道上.
如果他們違反交通規則,沒有相關單位核准,你應該見義勇為去檢舉,
不用拿出來提.
觀光夜市定位不同,拿出來提更不恰當,你的說法難不成六合夜市也不
能存在?
> > 入學資格,每個學校都差不多,哪個是我定的?哪個是我說了算能改的?
> 差不多那差在哪? 學校能不能自定?
> 如果學校不能自定 那就是一體適用?
台大部分研究所要口試,其他多數不用,這叫差不多,還有,就是人擠人一堆
人報考,要讓一個學生入學,教育部都有規範,大家都循著這個體制在走,一
個學分都要十八堂課,細節有些不同罷了,這個你反對你可以去抗議,不需要
提一堆無聊的疑問.
> 繳稅與否予以上討論似乎無關
你認為無關,可是 T 大教授一再強調有繳稅可以在任何網路上可以暢行無
阻的進行商業行為,你不同意可以去跟他討論,不需要跟我扯,連你自己跟誰
扯都搞不清楚,真是浪費時間.
> 現在是大學可不可以自己當山大王收過路費或是好心的山大王不收費?
> 如果不行那麼這些XX 中心/育成中心 存在是否合理合法?
> 如果可以那是不是在學校的權責下該中心就可以合法存在?
> > 提的是繳稅,不是繳給中原大學的部分,哪個錢哪個費用都不搞清楚就想
> 育成中心/XX 中心跟學校租場地跟繳稅給國家是兩碼子事
> 另外各大學除了連接所謂TANET 以外
> 尚有各自的路線往Hinet/seednet/giga/apol/...
> 同一節點往不同目標或不同來源地接入走的路線也往往不同
> 要以什麼標準認定這是"TANET"資源?
那些 ISP 連線拉進來是為了要存取學術網路資源,要拉多大 TANET 相關會議
都有討論,如果不同意,沒有任何依據也拉不進來,你自己去把 TANET 相關會
議記錄結論都看一下吧!
我真的搞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一點主軸都沒有,真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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