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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關於學術網路商業行為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Fri May 28 07:24:3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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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MDaemon 不錯用喔^_^) 提到:
> > 誰可以管誰可以走?
> > 你說了算? 還是學校說了算?
> > 憑什麼你就可以直斷 A 是違法攤販 B 是合法商家?
> > 標準何在? 學校定的還是你定了算?
> 你要比人行道相當於入學資格,台清交說了算,你要比人行道相當於學
^^^^^^^^^^^^^^^^^
這應該是你的論述
行人道之於學術網路
交通規則之於學術網路規範
> 術網路規則,教育部有規定,不是我定的,也不是學校定的,是很多學校
> 的大頭教授大頭主管去定的.
然而前面提過了
學術網路規範的性質何在?
任意規定? 強制規定?
他的 權責單位? 執法單位?
如果這幾個問題沒有釐清
又如何去認定違法與否?
> 一下子要用入學資格來反駁人行道論點,一下子要直接跳回誰說了算?
> 如果是真的人行道,交通規則有定,真的學術網路,教育部有規範,真的
人行道不可以擺攤,
但是大安森林公園人行道上逢週末還是可以出現xx推廣活動攤販?
各觀光夜市到了晚上攤販一樣擺在人行道上.
> 入學資格,每個學校都差不多,哪個是我定的?哪個是我說了算能改的?
差不多那差在哪? 學校能不能自定?
如果學校不能自定 那就是一體適用?
> 亂扯一通~
> > 喔那你知道這家網站沒付錢給中原大學?
> > 給了錢也可以嘛?!
> 繳稅要繳給國家,一個研究生順應不知道誰的意架的網站繳稅了沒?tester
繳稅與否予以上討論似乎無關
現在是大學可不可以自己當山大王收過路費或是好心的山大王不收費?
如果不行那麼這些XX 中心/育成中心 存在是否合理合法?
如果可以那是不是在學校的權責下該中心就可以合法存在?
> 提的是繳稅,不是繳給中原大學的部分,哪個錢哪個費用都不搞清楚就想
育成中心/XX 中心跟學校租場地跟繳稅給國家是兩碼子事
另外各大學除了連接所謂TANET 以外
尚有各自的路線往Hinet/seednet/giga/apol/...
同一節點往不同目標或不同來源地接入走的路線也往往不同
要以什麼標準認定這是"TANET"資源?
> 隨便嗆人,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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