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Wu (雪濤俠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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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出版品分級上路夾纏不清
時間Mon Dec 13 12:09:18 2004
http://udn.com/NEWS/READING/REA3/2398140.shtml
出版品分級上路夾纏不清
【文/徐開塵】
行政院新聞局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訂出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
級辦法」,十二月一日起正式施行。「保護兒童」是社會的天職,無可厚非;但同時
一頂大帽子從天而降,也成為出版業者難以承受之重。只是所有人並未因此噤語,支
持者和反對者不斷嗆聲,新制上路,問題多多。
首先是新聞局面對攸關廣大讀者和業者的新法施行,捨召開記者會說明原委、公
開宣導的做法,而在官方網站上公告新聞稿;然後隨著媒體各自理解後不同版本的報
導和質疑,再針對相關問題做出說明和回應。
於此同時,今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葉利尼克的《鋼琴教師》中文版在誠品書店變
成「限制級出版品」,加了封套貼紙,英文版卻未比照辦理;同一本書,金石堂書店
又以普通級上架銷售。作家朱天文的小說《荒人手記》、蘇偉貞的《沈默之島》被書
店列為限制級;白先勇的同志經典《孽子》、李昂的《殺夫》又是普通級。直到廣受
歡迎的漫畫《哆拉A夢》引發主禁派和反禁派的爭辯,新聞局官員更忍不住跳出來澄
清:「《哆拉A夢》不是限制級!」
業者有心自律
標準拿捏難定停業風險
到底混亂的根源在哪裡?其實就在條文、罰責和執行上。官方要求業者「自律」
,訂出18歲以下不得閱聽的限制級標準,其一是「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
、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
感者」,新聞局說明意指「過當描述,或表現方式強烈」。若以上述實例來看,顯然
業者有心自律,但標準不一,莫衷一是。可是若遭人檢舉,違反規定者,又要面對「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分。
支持分級的兒福團體,證據確鑿指出色情出版品已過於泛濫,且有實例證明某些
性犯罪者是受到色情書刊影響而犯案,因此絕對有必要把兒童不宜的出版品杜絕在他
們可接觸的範圍之外。推行圖書分級多年的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
亦表示,以前限制級書籍容易被查扣,如今保護了兒童,也保障成人閱讀的權利,並
無不妥。
保護兒童的大傘撐開了,身為作家及一對兒女的父親,張大春覺得這只是「屁藉
口」。他說,兒少法要規範的是以販賣會傷害兒童的物品而得利者,現在沒有特定對
象,卻在模糊中製造了打擊出版業的目的。保護兒童是家長和學校的責任,不應該推
給新聞局、出版商或檢警單位。「如果我真要寫一本限制級的書,不會因此而不寫,
因為我的書不是要賣給兒童」。但回顧近日新聞的發展,他認為已達到寒蟬效應。
停業風險
造成寒蟬效應
出版業者支持給兒童一個安全而健康的成長環境,只是對相關辦法有意見。聯經
出版公司發行人林載爵強調新的標準曖昧不清,對作者、出版社和書店都是不定時炸
彈,應重新思考。一位資深出版人也表示,這辦法是延伸電影分級的概念而來,然而
兩者性質不同,不能混為一談,「出版品定義多,怎能一棒子打死?開會時我們多次
反應此法行不通,都不被接受。但停業的風險,誰能承受?」
眼見其他傳媒上比比皆是色情暴力資訊,印刻出版公司總編輯初安民認為官方拿
弱勢的出版業開刀不合理,「廢了出版法,又以此法局限創作和出版,不是另一種出
版的白色恐怖嗎?」他覺得應有更多對話空間,找出共識,才能達到道德提升的目的
。
另一出版人、作家唐諾覺得此事「已荒唐到無話可說的地步」,政府只是在兒福
團體和家長壓力下,企圖為孩子營造一個無菌環境,此舉卻剝奪個人選擇權,「比以
前的出版法還不如,根本已冒犯到最基本的價值和信念。」
粗糙條文
易造成無限上綱
依規定,執法者是各縣市政府,業者更憂慮在沒有明確的標準下,會被無限上綱
。大辣出版社總編輯黃健和質問,一句話算嗎?多少比例的內容才安全?《金賽性學
報告》等學術專書是限制級嗎?他擔心粗糙定義不清的簡列條文,極易造成各地執法
者自由心證。
張大春建議業者大量自請主事者篩檢,讓規定和執行的荒謬性凸顯出來,「我隨
時可以選二十個段子,讓林佳龍局長來判斷是色情還是文學,然後再揭開謎底,結果
可能會很有趣。」
鍾修賢處長則重申去年五月兒少法通過時已確定要推分級制,八月公告,十二月
才施行,已給了業者因應的時間,絕非倉促行事。至於標準不清的質疑,他以刑法
235 條也未對「猥褻」下定義為例,說明條文是依當時社會通念為標準,可個案討論
,所以外界不必在此問題上做文章了。
面對各方分歧意見,新聞局要業者去和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溝通。許文彬則忙於釐
清法規是新聞局訂的,罰責確實太重,有改進的空間;基金會只是協助宣導單位,不
涉事務。許文彬說,近日的爭議使基金會成了箭靶子,內部已在思考應否退出這個漩
渦。
當問題浮現時,最好的辦法是釐清爭論點,求得共識,否則未來執行過程必衍發
各種爭議,相信這絕非任何關係人所樂見。
【2004/12/12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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