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rey (牧紙)
看板ComicHouse
標題Re: 我要投書…(請問幾個關於這次分級的問題)
時間Mon Dec 13 08:34:41 2004
: 推 dyzentins12:三百萬元的什麼?分級宣傳費嗎?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這是行政契約可規範檢視的(可下載)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還是您指的是輔導民間團體的補助金?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這方面您必須要說清楚..... 61.226.102.81 12/13
實際上,這是宣傳費用。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9702&ctNode=1877
新聞局委託圖評會代為宣傳此分級制度,
於11/30需要完成宣導並提出成果,
共三百四十萬元為委託費用。
: → dyzentins12:這樣就可認定是官方標準?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那民間再成立一個不就得了? 61.226.102.81 12/13
認定是官方標準的「說法」,
來自於圖評會為官辦民營單位,
另外,該單位目前也受了新聞局的委託,
為唯一的評鑑單位情況下,該單位的分級觀念,
我們普遍擔心將成為官方標準及法官判決之依據。
當然圖評會的分級並非「官方標準」,這是事實,
但「極有可能成為」官方標準,這是出版業界與讀者們恐慌的原因。
: 推 dyzentins12:與其帶頭抗爭,不如另設評議組織還來的實際 61.226.102.81 12/13
: 推 dyzentins12:因為辦法當中,並無以此原單位為專屬 61.226.102.81 12/13
: 推 dyzentins12:官辦民營是指初期在84年設立輔導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之後財團法人化的話就獨立以董監事自理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這樣叫官方?! 61.226.102.81 12/13
的確不是官方,這項事實我也清楚,相信聯盟也清楚,
但是目前引起了恐慌,而這恐慌是來自上一段所說的合理懷疑。
另組評鑑團體確實比較實際,
但總不是說組便組,在下也沒這個能力。
: 推 dyzentins12:混亂分級的什麼案例呢?您是指業者自亂陣腳 61.226.102.81 12/13
主要是指圖評會曾指明某書為限制級,後來卻又改稱普遍級的狀況,
但目前舉證不易,畢竟在下並未實際參與過巡迴座談會。
之前得到的情報是「柯南第20集」與「金庸小說」,
但目前均舉證困難,暫且不提。
: → dyzentins12:倘若是以商業利益為考量,把不配合視作混亂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是情有可原的...還是公權力的裁量過當? 61.226.102.81 12/13
裁量過當是其一個原因,
試問提供毒品比較糟糕,還是散播猥褻物圖書比較糟糕呢?
即使不管怎麼抓,兩者都一樣有地下管道可以取得,
但是「猥褻物圖書」似乎取得的更為容易?
是不是可以意指現在的執法人員比較重視毒品,抓的比較兇,
而猥褻出版品卻沒什麼在抓,因為不重要?
上兩句若成立,何以如今散播猥褻圖書的罪責要比提供毒品還重?
再者,此法採連坐方式,
租書店犯規,連帶通路商、出版商都需一同受罰,
可有這樣的法律常理?
法律的精神應是「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舉例而言,「立法:販售盜版者抓其販售老闆,但顧店工讀生不抓。」
「執法:凡見到便移送法辦。」
那麼為何如今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同樣舉例,「立法:提供猥褻出版品的租書店老闆,連帶其分級不當之出版社一併抓。」
「執法:12/1至今僅一個唱片店案例,其他沒有紀錄。」
法律不是立在那裡,然後不該有罪的列成有罪,
警察心情好就不抓你,心血來潮就抓著你逗逗,
法律這樣定,甚至造成警方可以收取保護費!
「給錢,我就不抓你;不給錢,我就逮捕你。」
法律可以定成這種樣子嗎?
: → dyzentins12:都還沒實際案例出來就下判斷,是否多慮了? 61.226.102.81 12/13
一個實際案例就可以搞垮一家出版社或一個租書店老闆的所有心血,
有誰能有膽量去成為那第一個案例?
加上圖評會不清不楚,罔稱其專業,拿衍生作品同人誌去評斷原作的價值,
有誰能信任它的決斷?
於是出版社與店家都自行提高分級標準,引發讀者不滿,造成如今亂象,
你說這法是不是有問題?該不該修正?
等實際案例出來?沒有人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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