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rey (牧纸)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我要投书…(请问几个关於这次分级的问题)
时间Mon Dec 13 08:34:41 2004
: 推 dyzentins12:三百万元的什麽?分级宣传费吗?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这是行政契约可规范检视的(可下载)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还是您指的是辅导民间团体的补助金?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这方面您必须要说清楚..... 61.226.102.81 12/13
实际上,这是宣传费用。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9702&ctNode=1877
新闻局委托图评会代为宣传此分级制度,
於11/30需要完成宣导并提出成果,
共三百四十万元为委托费用。
: → dyzentins12:这样就可认定是官方标准?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那民间再成立一个不就得了? 61.226.102.81 12/13
认定是官方标准的「说法」,
来自於图评会为官办民营单位,
另外,该单位目前也受了新闻局的委托,
为唯一的评监单位情况下,该单位的分级观念,
我们普遍担心将成为官方标准及法官判决之依据。
当然图评会的分级并非「官方标准」,这是事实,
但「极有可能成为」官方标准,这是出版业界与读者们恐慌的原因。
: 推 dyzentins12:与其带头抗争,不如另设评议组织还来的实际 61.226.102.81 12/13
: 推 dyzentins12:因为办法当中,并无以此原单位为专属 61.226.102.81 12/13
: 推 dyzentins12:官办民营是指初期在84年设立辅导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之後财团法人化的话就独立以董监事自理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这样叫官方?! 61.226.102.81 12/13
的确不是官方,这项事实我也清楚,相信联盟也清楚,
但是目前引起了恐慌,而这恐慌是来自上一段所说的合理怀疑。
另组评监团体确实比较实际,
但总不是说组便组,在下也没这个能力。
: 推 dyzentins12:混乱分级的什麽案例呢?您是指业者自乱阵脚 61.226.102.81 12/13
主要是指图评会曾指明某书为限制级,後来却又改称普遍级的状况,
但目前举证不易,毕竟在下并未实际参与过巡回座谈会。
之前得到的情报是「柯南第20集」与「金庸小说」,
但目前均举证困难,暂且不提。
: → dyzentins12:倘若是以商业利益为考量,把不配合视作混乱 61.226.102.81 12/13
: → dyzentins12:是情有可原的...还是公权力的裁量过当? 61.226.102.81 12/13
裁量过当是其一个原因,
试问提供毒品比较糟糕,还是散播猥亵物图书比较糟糕呢?
即使不管怎麽抓,两者都一样有地下管道可以取得,
但是「猥亵物图书」似乎取得的更为容易?
是不是可以意指现在的执法人员比较重视毒品,抓的比较凶,
而猥亵出版品却没什麽在抓,因为不重要?
上两句若成立,何以如今散播猥亵图书的罪责要比提供毒品还重?
再者,此法采连坐方式,
租书店犯规,连带通路商、出版商都需一同受罚,
可有这样的法律常理?
法律的精神应是「立法从宽,执法从严」,
举例而言,「立法:贩售盗版者抓其贩售老板,但顾店工读生不抓。」
「执法:凡见到便移送法办。」
那麽为何如今是「立法从严,执法从宽」?
同样举例,「立法:提供猥亵出版品的租书店老板,连带其分级不当之出版社一并抓。」
「执法:12/1至今仅一个唱片店案例,其他没有纪录。」
法律不是立在那里,然後不该有罪的列成有罪,
警察心情好就不抓你,心血来潮就抓着你逗逗,
法律这样定,甚至造成警方可以收取保护费!
「给钱,我就不抓你;不给钱,我就逮捕你。」
法律可以定成这种样子吗?
: → dyzentins12:都还没实际案例出来就下判断,是否多虑了? 61.226.102.81 12/13
一个实际案例就可以搞垮一家出版社或一个租书店老板的所有心血,
有谁能有胆量去成为那第一个案例?
加上图评会不清不楚,罔称其专业,拿衍生作品同人志去评断原作的价值,
有谁能信任它的决断?
於是出版社与店家都自行提高分级标准,引发读者不满,造成如今乱象,
你说这法是不是有问题?该不该修正?
等实际案例出来?没有人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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