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OUKA (kyo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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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實施第3天 抗議火辣辣 情色新書控訴分꼠…
時間Sat Dec 4 04:23:11 2004
※ 引述《HsinTai (悠哉悠哉)》之銘言:
: 創作自由不是拿來當做商品開發的藉口
: 除非創作自由不過是個推銷商品的主張罷了
: 是這樣嗎?
: 你會不會太小看創作自由的能耐了...
: 這邊有人是從事相關行業的
: 你可以問問他什麼是創作自由...
我就是從事創作行業的人。
而且我的問題跟你所說的完全無關。
「創作自由不能被法規限制..卻可以被市場限制?」
這是你提出的論點。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這個分級制度號稱不會限制到創作自由。
而你的問題,則直接挑戰這個法的保證。
至於市場限制。
這是經濟問題,不是政治問題,
跟法律限制更是離的很遠。這樣比,會不會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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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の月を酌もうよ,座頭殿。
泉鏡花‧歌行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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