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OUKA (kyo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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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实施第3天 抗议火辣辣 情色新书控诉分꼠…
时间Sat Dec 4 04:23:11 2004
※ 引述《HsinTai (悠哉悠哉)》之铭言:
: 创作自由不是拿来当做商品开发的藉口
: 除非创作自由不过是个推销商品的主张罢了
: 是这样吗?
: 你会不会太小看创作自由的能耐了...
: 这边有人是从事相关行业的
: 你可以问问他什麽是创作自由...
我就是从事创作行业的人。
而且我的问题跟你所说的完全无关。
「创作自由不能被法规限制..却可以被市场限制?」
这是你提出的论点。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出在这个分级制度号称不会限制到创作自由。
而你的问题,则直接挑战这个法的保证。
至於市场限制。
这是经济问题,不是政治问题,
跟法律限制更是离的很远。这样比,会不会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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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の月を酌もうよ,座头殿。
泉镜花‧歌行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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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4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