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na (阿花)
看板ComicHouse
標題Re: [新聞]實施第3天 抗議火辣辣 情色新書控訴分꼠…
時間Sat Dec 4 01:40:02 2004
※ 引述《HsinTai (悠哉悠哉)》之銘言:
: 十本書有七本是限制級又如何?
: 姑且不論這數字的合理性..
: 既然是保護的立場
: 標準應該就是要高
: 書商自己把標準提高就好了
: 不要故意在標準之間打轉
: 畢竟爭議性的書籍跟所謂正常的書(旅遊..建築..財經..法律..等..)
: 數量上還是相差甚多
: 重要的是...這跟成人閱讀權利沒有關係..
.........重點不是在於這個吧。
即使在那種曖昧而模糊不清的界定標準,
成人的閱讀權利的確是沒有受到什麼影響
但是18歲以下的讀者呢?尤其是12-17歲的青少年,
他們就很有可能因為這種限制而減少了許多可吸收的資訊。
如果要「保護」,就應該規定得更具體清楚一點,
或是分級再周詳一點(電影都有四級了,讀物卻只分兩級實在很令人不解)
這樣讓人無所適從的規定,到最後恐怕是該保護的也沒保護到,
不該限的倒限了一堆......
今天假設因為出版社怕被罰而將之前所提的「金賽性學報告」
這類行銷已久的經典性教育書籍列為限制級的話,
那原本對青少年而言,可吸收正確性知識的管道就越發狹隘。
是不是有可能會讓他們該知道的無法知道,
無法在夠寬廣的知識領域吸收所應得到/學到的呢?
若想得遠一點,這真的有可能對18歲以下讀者帶來不小的影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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