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sm (鹹魚)
看板ComicHouse
標題Re: [公告] 緊來連署--抗議圖書分級惡法
時間Thu Dec 2 18:42:07 2004
※ 引述《sekwisd (瓶子裝不下)》之銘言:
: ※ 引述《gwcatgwcat (M.貓子)》之銘言:
: : 是沒法律效力,
: : 但假如出版社和委員會意見相左,
: : 你想哪邊會被採信?
: 這邊的問題來自於
: 該基金會是台灣唯一的一個分級評鑑組織
: 所以說法律跟分級辦法裡面並沒有給與該基金會任何權力
: 但是基金會的意見還是會有很大的影響力
: 只要他們還是台灣唯一的一個專門以分級當工作的單位
: 這一個部份要正面抗爭機會不大
: 叫新聞局法官檢察官不用管『專家』的意見?
: 不管真正的專業程度如何 人家是唯一招牌上是專家的單位
: 所以這邊要解決就要設法去成立別的分級機構
: 不然只要他們還是唯一的 抗爭就沒有太大的指望
: 舉例來說 人家是出版品分級的專家 成立一個漫畫分級的專業單位
: 這樣就比他們還專了 :D
我到不這麼認為,
出版社如果真的要打官司,不一定佔劣勢...
因為重點就在於 --專業
打贏官司,就是要說服法官,在這種情況下,不是頂個基金會的光環...
法官就會乖乖的聽你的話...
就可以說服法官,重點是內容是否真的言之有物...
但是該基金會的水準...真的可以吐出幾根象牙??
(公聽會的那篇分析生存遊戲的方式各位都看過吧?)
話又說回來...
社會局真的會取抓嗎?
取締一本書,就要打上一場官司...
出版業者因為會被關...加上還要罰錢...勢必要打下去...
反觀一個社會局一個公務員...
為了取締一本書的績效...得打上半年以上的官司...
我很好奇誰要真的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39.26
1F:推 diary:讓我想到跟著作權法有關的影印店.. 61.217.224.79 12/02
2F:推 sekwisd:我指的是業者抗議民間基金會主導的這部份 220.134.118.133 12/02
3F:推 sfsm:這方面我也很不爽... 211.72.39.26 12/02
4F:→ sekwisd:至於實際上打官司的勝負 我不反對你的看法 220.134.118.133 12/02
5F:→ sekwisd:畢竟出版品跟其他專家證人比起來 220.134.118.133 12/02
6F:→ sekwisd:不置於讓法官沒有自己判斷的餘地 220.134.118.133 12/02
7F:→ sekwisd:所以我的用詞是 不用管? 而不是照辦阿 220.134.118.133 12/02
8F:→ sekwisd:因為即便只是聽一聽 對一般出租店老闆 220.134.118.133 12/02
9F:→ sekwisd:已經有相當的心理壓力 - 台灣人畏懼訴訟嘛 220.134.118.133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