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225737 (HONG)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檢舉] Sub_Digitech小組長david0426隨意審判
時間Sun Sep 20 11:17:43 2026
※ 引述《a3225737 (HONG)》之銘言:
: 標題: Re: [檢舉] Sub_Digitech小組長david0426隨意審判
: 時間: Sat Sep 19 22:26:01 2026
:
: 經審視檢舉人之訴求
: 實際上為對小組長判決有異議之申訴
: 請檢舉人先與小組長溝通後再行申訴(或檢舉)
: (可類比為對板主判決不符先與板主溝通後再行申訴之程序)
:
:
: ※ 引述《Porops (豬排)》之銘言:
: : 檢舉人:
: : Porops
: : 被檢舉人:
: : david0426
: : 看板/群組:
: : Sub_Digitech
: : 檢舉訴求:
: : david0426並無閱讀並理解檢舉事由即任意判決
: : 查該小組長已經多次被檢舉類似事件,建請懲處
: : 檢舉內容:
: : 參考我的上一篇檢舉文 #1gJCmAC7 (ComGame-Plan)
: : 於該文中我在Sub_DigiTech板檢舉了MobileComm板主#1ftHAjjm (Sub_DigiTech)
: : 檢舉事由寫明該板主已經超過一年沒有處理對應檢舉版MobilePicket的板務
: : 對於該檢舉,小組長的判決回覆是
: : 推 david0426: 7/07 starskyjth □ [公告] 孝親機系列文之限制 07/10 23:14
: : 推 david0426: 版主都有長期管版,附上最新一則文章,若無管版請再申訴 07/10 23:15
: : 附上的文章是MobileComm的公告文章,與我的檢舉事由MobilePicket板務處理毫無相關
: : 足見小組長並沒有閱讀並理解檢舉事由
: : 同時,即使小組長以MobileComm公告為準,該文章也是2025年七月的發文
: : 與現行時間差距已經有一年有餘
: : 足見即使是小組長回覆的MobileComm板,板主也並沒有在「長期管版」
: : 我個人於Sub_DigiTech板的新檢舉文#1gLpQuDj (Sub_DigiTech) 下方
: : 也有其餘板友推文,該MobileComm板主長達七天沒有登入ptt的截圖紀錄
: : 以上證據提供參考,故檢舉david0426完全沒有理解檢舉事由
: : 沒有實際了解MobileComm板主的上板狀況
: : 甚至也沒有理解自己的判決回覆,即任意判決
: : 導致下方MobileComm板持續混亂狀態
: : 該小組長已經多次發生除非催促否則不做判決的狀況
: : 文章代碼(AID): #1diTJrB_ (ComGame-Plan)
: : 已經有過一次警告
: : 文章代碼(AID): #1gJCmAC7 (ComGame-Plan)
: : 再次被提醒,不確定為什麼不給與警告
: : 但本次新檢舉文 #1gLpQuDj (Sub_DigiTech) 於發文後
: : 也仍然是持續兩週沒有任何反應
: : 除非上到檢舉催促,不然基本上小組長david0426是完全不做任何處理的狀況
: : 即使催促了,判決品質也如上文結果
: : 建請提出第二次警告予以免職
: : 並且協助處理Sub_DigiTech板針對MobileComm版主檢舉的狀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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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38.97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mGame-Plan/M.1789827962.A.15F.html
: 推 Porops: 所以david0426不做任何判決的狀況沒有要處 114.32.69.123 09/20 00:09
: 推 Porops: 理,真的不可思議 114.32.69.123 09/20 00:12
: 推 Porops: 而且為什麼不用回應我不給與警告的質疑? 114.32.69.123 09/20 00:18
: 推 Porops: 不對,而且我已經照著Sub_DigiTech版主要 114.32.69.123 09/20 00:27
: → Porops: 求的再次申訴了,這也叫做沒有溝通? 114.32.69.123 09/20 00:28
: → Porops: #1ftHAjjm (Sub_DigiTech)自行看推文 114.32.69.123 09/20 00:30
依照申訴板主的流程
群組認為這不構成完整的溝通行為
正常情況應以信件或其他方式作完整記錄
至於你提到的處理
我必須說
小組長不做事我比你更傷腦筋
我絕對比你更想處理他,不用你擔心
袒護他對我個人一點幫助也沒有
因為沒有小組長我要跳下去處理
但申訴者可以不花一點額外力氣找更上級
一點損失也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38.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mGame-Plan/M.1789874264.A.D4F.html
1F:推 Porops: 我為了檢舉一個版規,需要搞懂PTT板務架 114.136.223.39 09/20 18:00
不是阿,你去法院也是自己要搞懂流程,這一點都沒問題啊...
2F:→ Porops: 構,追蹤議題長達半年,往上上訴兩個層級 114.136.223.39 09/20 18:02
3F:→ Porops: ,每次重擬定符合不同層級的檢舉文件,重 114.136.223.39 09/20 18:03
4F:→ Porops: 送申請,現在要再次重新溝通,換來的就是 114.136.223.39 09/20 18:04
5F:→ Porops: 你說申訴者可以不花額外力氣找上級? 114.136.223.39 09/20 18:05
6F:推 Porops: 真的是誰沒事喜歡找事檢舉,其他覺得不花 114.136.223.39 09/20 18:09
7F:→ Porops: 力氣的人可以繼續進行 114.136.223.39 09/20 18:10
8F:→ Porops: 連小組長自己要求的溝通管道都不構成溝通 114.136.223.39 09/20 18:11
9F:→ Porops: 行為,所以我還必須不聽小組長要求的,不 114.136.223.39 09/20 18:12
10F:→ Porops: 另提檢舉而是私使用私信才算溝通行為,請 114.136.223.39 09/20 18:14
11F:→ Porops: 問如果小組長根本不回覆,是不是還是不構 114.136.223.39 09/20 18:15
12F:→ Porops: 成溝通行為 114.136.223.39 09/20 18:16
板主不回信(覆)等於完成溝通,ptt亙古不變的道理,只是現在往上一級換成小組長
小組長就是組務板板主
13F:推 Porops: 請問私信才能算是溝通這個道理寫在群組規 114.32.69.123 09/20 21:27
14F:→ Porops: 的哪裡?一般使用者哪裡能知道這個「亙古 114.32.69.123 09/20 21:28
15F:→ Porops: 不變的道理」,抱歉,我真的翻了精華也沒 114.32.69.123 09/20 21:30
我回的是版主不回覆算是溝通完成,不是信件問題
你要在板上發文,如果符合看板規定也是可以啊
16F:→ Porops: 找到,請指正 114.32.69.123 09/20 21:31
17F:→ Porops: 如果連小組長自己提出的溝通管道不回覆, 114.32.69.123 09/20 21:32
18F:→ Porops: 都不能算「完成溝通」,還有什麼是可以遵 114.32.69.123 09/20 21:33
19F:→ Porops: 循的 114.32.69.123 09/20 21:34
我覺得該篇推文內容無法讓我認定為正在進行溝通程序
20F:→ Porops: 你要人跑法院也要法院流程有寫,不能連沒 114.32.69.123 09/20 21:36
21F:→ Porops: 寫的都要人遵守然後要人不花力氣搞懂流程 114.32.69.123 09/20 21:37
22F:→ Porops: 吧 114.32.69.123 09/20 21:38
其實我指的不花力氣,是指當沒了小組長,群組長依規定就要去執行小組長業務
所以使用者是對著執行小組長業務的群組長進行跟原本程序一樣的申訴過程
使用者並沒有額外花時間去理解新的流程,都只是在進行小組申訴
只是換一個人去處理你的申訴案,
所以小組長擺爛對於使用者唯一的損失可能是有少一級申訴的可能
但實際上不一定所有案件都能往上級申訴,故不一定有損失
我想不透我要去袒護一個小組長有什麼好處,但一直以來大多數使用者都這麼認為
所以你指的要重新溝通這句話本身就是錯誤的
因為是換一個人處理小組業務而已
沒有了小組長,你要跟誰重新溝通,就是下來代理業務的上級
你所謂的每次重擬定符合不同層級的檢舉文件是指上訴
但我說的不花力氣是沒了小組長對於你的申訴案並沒有什麼不同
還請您理解
※ 編輯: a3225737 (118.163.138.97 臺灣), 09/20/2026 22:51:35
23F:推 Porops: 我並不知道其他人怎麼認為,從我的視角我 114.32.69.123 09/20 23:00
24F:→ Porops: 覺得我是正常的提出質疑,為什麼這一次小 114.32.69.123 09/20 23:01
25F:→ Porops: 組長更久有沒有處理事務,而且被催促後的 114.32.69.123 09/20 23:02
26F:→ Porops: 判決明顯有問題,卻僅使用提醒而不是警告 114.32.69.123 09/20 23:03
27F:→ Porops: 然後我的「重新溝通」脈絡是指我第一次發 114.32.69.123 09/20 23:04
28F:→ Porops: 文檢舉,被小組長要求有疑議請再次申訴, 114.32.69.123 09/20 23:05
29F:→ Porops: 第二次發文後被無視,然後向上申訴無效後 114.32.69.123 09/20 23:07
30F:→ Porops: 再次與小組長重新溝通,並不是指與您重新 114.32.69.123 09/20 23:08
31F:→ Porops: 溝通,這部分在此說明 114.32.69.123 09/20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