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mily0504 (鼻子又變水龍頭了 ==)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問題] 板務組務的處理原則
時間Thu Dec 8 01:24:56 2011
板務組務的處理原則
[問題] 若組務對受到申訴的板主已作出判決
1. 組務需等待受到申訴的板主處理完板務後,再進行免職嗎?
2. 受到申訴的板主,在申訴期間所作的相關板務判決,是否成
立?若與自身相關是否需要迴避?
3. 罷免案送交時間,組務m表示處理中,若其時間早於板主板
務判決,板主板務判決是否仍然有效?
[事件概敘]
1. Sub_GConsole 組長 ganbaday 11/6-11/21請假
2. wow版於11/6日因刪文事件,版上有一些紛爭和動亂
11/7-11/10 一共7篇申訴、檢舉文章
ganbaday 11/8-11/9 在WOW版公告臨時管理原則,並掛上板主
3. 11/10-11/30
同時間(A)wow版徵選新板主,11/23開始投票,並於11/30完成開票
(B)11/17 ganbaday 於組務版表示將wow分四案處理,11/23判決第一案
(C)11/10 罷免案開始連署,11/24結束並送交組務版處理
(D)11/21受到申訴及罷免的兩位板主,statue Induction 提出請辭,
ganbaday表示申請暫緩執行,申訴檢舉案結案後處理之
4. 12/02
#1Es9Qkqj (Sub_GOnline)
ganbaday 回覆其中一篇申訴案時表示
『板務及組務上都已經討論差不多了,
組務判決會跟著板務判決之後一起公告。』
5. 12/7 受到申訴及罷免的Induction板主,公告多人警告水桶判決,
判決中提到
「本篇為
長時間討論後的組長決議
由本人整理後代發. 稍待組務部分將於組務板公告.
過程中也考慮過特赦的可能性, 惟
未獲群組長允可.」
小組長於組務版的推文中表示:
→ ganbaday:那篇是
四個人討論2星期的結果 In列表,St覆核,我除蟲, 12/07 10:25
→ ganbaday:
s9發提醒信。換個ID去發,內容也是一樣的 12/07 10:26
與公告中所言有相當差異
[總結問題]
1. 本人轉錄之
#1Etj5mm1 一文中,ganbaday推文表示
推 ganbaday:我翻了一下,結果早在
22號告訴In,27號告訴s9,依順序是 12/07 07:12
→ ganbaday:申訴結案才能輪到新增刪除板主案,否則人跑了案子找誰回 12/07 07:13
即
ganbaday11/22已對Induction之申訴案作出拔除板主之處分,
罷免案亦於11/24送交。
而12/02
#1Es9Qkqj (Sub_GOnline) ganbaday 的回覆
『板務及組務上都已經討論差不多了,組務判決會跟著板務判決之後一起公告。』
亦
表明組務判決的公告將壓後到版務判決後才公告。
因此回到開頭的3個問題
[問題] 若組務對受到申訴的板主已作出判決
1. 組務需等待受到申訴的板主處理完板務後,再進行免職嗎?
2. 受到申訴的板主,在申訴期間所作的相關板務判決,是否成
立?若與自身相關是否需要迴避?
3. 罷免案送交時間,組務 m文表示處理中,若其時間早於板主
板務判決,板主板務判決是否仍然有效?
罷免與免職其中一個若早於版務判決,statue Induction早不是板主,
版務決議時不該包含這兩位的意見。
其兩人受到申訴的相關部分,判決時有無迴避?
組務與罷免案刻意壓後,等待版務判決,是否為必須?
罷免為使用者能行使的唯一能讓板主去職的方式(申訴未必能去職),
組規既規定之,為何不能合法執行,要被不合法的壓後?
參閱
#1ElhYdKL一文,相對小組及板務很大的自由,
相對使用者,申訴有時效性
( b. 受理時效為
板主判決日/板主最後回應日/案件發生日的
15天內
或小組長判決後的
7天內提出
未在受理時限內提出將視為放棄該案的申訴權。)
罷免案對登入次數、文章數、熱門看板連署成功人數均有設限,
連署完
10日內必須提出申請。
在在顯示使用者受到的限制,那麼
能對組務處理案件也做出限制嗎?
可以不要只能等待或是吃河蟹嗎?
能給守法跑程序的使用者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和處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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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7.20
※ 編輯: mimily0504 來自: 114.42.207.20 (12/08 01:31)
1F:→ asdf751013:版務三個人四個人就要處理很久 111.252.174.74 12/08 12:38
2F:→ asdf751013:何況是組務... 111.252.174.74 12/08 12:39
3F:→ asdf751013:你最後的要求其實有點太過了@@ 111.252.174.74 12/08 12:39
4F:→ asdf751013:假定在你去組務申訴的時候 111.252.174.74 12/08 12:39
5F:→ asdf751013:前面已經壓了5、6個案子 111.252.174.74 12/08 12:39
6F:→ asdf751013:你要限制小組長在你申訴時限內 111.252.174.74 12/08 12:40
7F:→ asdf751013:把前面的案子一口氣判完 111.252.174.74 12/08 12:40
8F:→ asdf751013:馬上處理你的案子 顯然不合理... 111.252.174.74 12/08 12:40
9F:→ asdf751013:基本上他已經給予"受理" 111.252.174.74 12/08 12:40
10F:→ asdf751013:對於處理速度就不要太苛責了... 111.252.174.74 12/08 12:41
嗯,我想強調是
處理順序造成
影響結果的問題
定期限我想也沒什麼用,假定案子處理期限定上14天,
所以在14天之內處理其他的,讓受罷免者大殺四方,
最後能做的最重處罰是什麼? 我想一般使用者不會太關心,
因為他們要面對是是收爛攤子的問題
被拔板主當天早上才要消劣? 請問前面一個月在幹嘛?
11F:→ asdf751013:至於其他內容就小的我就不便多說 111.252.174.74 12/08 12:42
12F:→ asdf751013:留給群組長回覆QQ 111.252.174.74 12/08 12:42
13F:→ timeofeve:樓上搞錯重點 原PO當初不是去組務申訴 118.150.152.58 12/08 14:10
14F:→ timeofeve:是去提出罷免案已有結果並已成立 118.150.152.58 12/08 14:11
15F:→ timeofeve:不管組務在前面積了多少案子 都不應擱 118.150.152.58 12/08 14:13
16F:→ timeofeve:置罷免案 且罷免案早在11/24就已經落幕 118.150.152.58 12/08 14:15
17F:→ timeofeve:結果卻被其它層級較低的案件延怠 118.150.152.58 12/08 14:17
18F:→ timeofeve:這顯然不符合正常的處理程序 118.150.152.58 12/08 14:17
19F:→ timeofeve:另 小組長真的有處理該罷免案嗎? 118.150.152.58 12/08 14:20
20F:→ timeofeve:你可以在此板/罷免 看看群組長是怎麼處 118.150.152.58 12/08 14:20
21F:→ timeofeve:理其它罷免案的 118.150.152.58 12/08 14:21
22F:→ timeofeve:然後再去Sub_GOnline板 /罷免 118.150.152.58 12/08 14:26
23F:→ timeofeve:看到問題點了嗎 118.150.152.58 12/08 14:26
24F:→ timeofeve:ganbaday小組長連一篇對於該罷免案的回 118.150.152.58 12/08 14:27
25F:→ timeofeve:應都沒有... 請問這樣說得過去嗎? 118.150.152.58 12/08 14:28
※ 編輯: mimily0504 來自: 114.42.79.61 (12/08 18:37)
※ 編輯: mimily0504 來自: 114.42.79.61 (12/08 18:57)
26F:→ asdf751013:樓上 我那個只是例子啦不是說他去申訴 1.170.232.166 12/0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