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ng23 (復原)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軒轅劍板主rnc
時間Fri Dec 22 08:36:51 2006
※ 引述《lostname (鼻水流不停)》之銘言:
: 半夜花了些時間回覆你,
: 一轉眼, 天亮了...
: 您從一開始被刪文的那篇就一直覺得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 可是那篇文章,
: 在板主有責任在維護討論品質的前提下,做出他認為必要的處置
: 而且事後的兩篇公告也很清楚的寫明原因
: 砍文不是針對你個人, 而是這個討論串中他認為較為不妥的幾篇
: 內容也已經偏離遊戲本身, 反而較偏向於討論板上及某些人的態度
: 而板主除了刪文制止之外, 也沒有做出水桶或是劣文的處理
: 我認為該次刪文並沒有問題
: 事後rnc已重新補強板規, Shindo也認為和rnc理念不合而請辭
: 我想兩位板主已經做了他們事後該做的處理了
: 回到現在的這篇檢舉
: 一 檢舉文貼在板上被刪/且被警告
: 站規的文章管理規則中, 有這樣的條文
: 八、不適當文章管理規則:
: 1. 情節輕微之不適當文章,得由版主向使用者公開或私下警告後砍除。
: 2. 若在 1. 之處理後使用者有再犯情形,版主得將其列入水桶名單,
: 暫停其在該版發表文章之權限。
: (其實在沒有板規的情況下判罰, 在ptt一直有相當的爭議
: 可參考pttlaw z-9-2)
: 而我的看法是
: 如果他一言不發就砍文, 第一次發檢舉就水桶你, 這樣的情況下是他錯
: 可是他刪文時有告訴你請你用信件檢舉, 發出警告一次, 下次才水桶
: 除非你蓄意的違反, 不然這個警告並沒有什麼實質意義
這跟緩刑的意義是一樣的 我認為這個警告對我來說是種屈辱
: 信件吃案問題, 我之前回過了, 請用寄信備份
: 板上是否可PO板務檢舉文?
: 很多看板為避免多數暴力, 或是引戰等糾紛禁止在板上發板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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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他沒有先規定 你可以先翻翻軒轅劍的版規
從來就沒有這一條
況且以熱門版來看 不准PO檢舉文的反而是少數
相信怕吃案是一個可能考量的因素
: 原則上這依然屬於板主管轄範圍, 已通知板主來說明
: 二 檢舉文這樣是否算受理
: 我覺得板主在面對這種近乎威脅的口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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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您未循板主已明確提出的檢舉方式前, 其實無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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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我的語氣是威脅版主
那他的語氣不是威脅我?
我在很多政治類版看過語氣比這更不好的檢舉文
也不會有組務來警告他們不准威脅版主
我知道在之前你已經有判例曾經警告不准威脅版主
我也知道你覺得版主的權威是無可替代的
請你仔細再一次回顧一下他的公告文
2.接著 開放噓文 相信大家想要噓文很久了
因為開始需要一些反面意見
軒轅劍版不能總是那麼歡樂
3.最後young23警告一次 若再不尊重版友使用權利屢勸不聽
我就以亂版鬧版論
首先是公報私仇 為了我開放噓文
接下來...
我想請問組務
軒轅劍版在我PO檢舉文之前
可曾有任何版規或任何推文說明不得在版上PO檢舉文
沒有
之後他說要改成寄檢舉信 可以 我尊重
不過該版事先沒規定不能PO檢舉文
憑什麼說我不尊重版友權利且屢勸不聽
我根本不知道不能在版上PO檢舉文 試問又有哪一個軒轅劍版友知道
先不說沒有規定讓人無所適從
"下一次就要以亂版或鬧版論"這不叫威脅嗎
你把我的檢舉文和他的公告文拿出來對比 是我的叫威脅他的不叫威脅?
我只PO過一次檢舉文又何來"屢勸" 我PO檢舉文前他根本沒勸過我不能PO...
說"屢勸"根本是顛倒是非 根本沒勸過 因為PO文的是我直街砍
OK 反正只要是版主講的就不算威脅
版友講的才算威脅 我接受
: 不過既然受不受理是rnc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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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把不刪文的理由說得一清二楚了
這樣還不叫受理什麼叫受理
我知道你想給他再一次的機會
所以就算他連不刪文的理由都寫得一清二楚
是因為文章沒有造成他人使用看板不便或是反感
你還是要把受不受理的解釋權交給他
今天我再一次把他不刪文的理由PO出來給你看
以看板使用者的出發點來講
想看到的是什麼 不想看到的是什麼 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我並不是 因為文章立場怎樣 所以我刪
而是 文章造成他人使用看板不便或是反感 所以我刪
young23提的那些文章我一篇都不刪 也不會解m
要檢舉的話加油
: 我已經通知他對這部份來說明, 如果他也認為已受理,
: 那也請他來說明對那些文章的處理方式
: 如果他不刪文的理由連我都無法接受, 我也一樣會要求他做處理
如果判決往以下情況發展
版主提出理由如下:
因為那幾篇文章並沒有造成使用者反感 所以即使文章與軒轅劍無任何相關
還是可以留在版上 合不合版旨不是那麼重要
組務判決: 因為該幾篇文章並沒有造成使用者反感(怪了 young23不是使用者)
原則上尊重版主的認定 畢竟版規不能巨細靡遺規定一切
所以對版主不予任何處罰
那我之前之前為"反軒轅劍者"辯護的文章是不是只能算我倒楣
: 三 人身攻擊部份
: 也已通知板主對此部份做出他的說明
所以你看 他是不是吃案了
我之前已經把回信PO在檢舉文上了 他有沒有吃案已經非常明顯了
這也是為什麼有"多數熱門版"不會禁止PO檢舉文於版上
只要熱門看板那一頁去查查看就知道 不能PO檢舉文的絕對是少數
同樣的我再強調一次 我並不是不服不能在版上PO檢舉文
而是版主在沒有事先規定的情況下就說我PO檢舉文是不尊重版友的使用權利
這頂大帽子我如何戴得下
更甚者 是不是軒轅劍版主在規定不能於版上PO檢舉文後率先吃案呢?
還是連你都認為"小白"非不雅詞彙
這裡我就要提出判例
1391篇quark的判決
出現多次針對板上其他使用者的挑釁及攻擊性言論,並包含有「白目」等不當用詞
1233篇quark的判決
雖然並未在句子中明確指出對象
但由前後推文可以明顯看出是針對XXXXX所做出之攻擊性言論
以上兩則判例剛好符合我的情況
首先版主先回覆我Liusky並沒有指名道姓
接下來又認定小白非不雅詞彙
我再說一次 有沒有吃案已經是在明顯不過的事了
信件內容也已經於上一篇檢舉文附上
貴版曾經也出現非指名道姓但由組務認定的判決
同時也認定白目是不當詞彙
難不成"小白"就不是不雅詞彙
這兩個辭根本只是國台語的差別
同時我想請問組務的是
組務有查詢過我在軒轅劍版的發文紀錄嗎
發文的質與量應該是名列前矛
即使我被版主警告 該篇公告還是有支持我的人
為什麼? 因為我長久筆耕是有目共睹
我相信你也知道我並不是無理取鬧 更何況我的文章一個髒字都沒出現過
我在PTT不曾有過任何受罰的紀錄 如果你願意查詢
我可以提供我常出沒的幾個版 你可以直接詢問該版版主
我沒有任何前科 今天版主沒有任何規定就先斬後奏給我警告
對我來說是一種屈辱 當然 我以沒有期望你能理解
可貴的是 在我上一篇申訴文質疑貴版處置一面倒之後
貴版開始出現了第一篇實質處罰版主的文章(荒廢版務被解職的不算)
以前即使認為版主不當 這個版都不會對版主有任何處罰
我很樂見貴版有了上述的改變
畢竟從2005 3/18貴版可查的第一篇判決開始
被告若是版主則不被處罰的不成文規定已經破除了
: 戰略高手群組長 lostname
: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220.135.110.59 (12/2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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