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ng23 (复原)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轩辕剑板主rnc
时间Fri Dec 22 08:36:51 2006
※ 引述《lostname (鼻水流不停)》之铭言:
: 半夜花了些时间回覆你,
: 一转眼, 天亮了...
: 您从一开始被删文的那篇就一直觉得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 可是那篇文章,
: 在板主有责任在维护讨论品质的前提下,做出他认为必要的处置
: 而且事後的两篇公告也很清楚的写明原因
: 砍文不是针对你个人, 而是这个讨论串中他认为较为不妥的几篇
: 内容也已经偏离游戏本身, 反而较偏向於讨论板上及某些人的态度
: 而板主除了删文制止之外, 也没有做出水桶或是劣文的处理
: 我认为该次删文并没有问题
: 事後rnc已重新补强板规, Shindo也认为和rnc理念不合而请辞
: 我想两位板主已经做了他们事後该做的处理了
: 回到现在的这篇检举
: 一 检举文贴在板上被删/且被警告
: 站规的文章管理规则中, 有这样的条文
: 八、不适当文章管理规则:
: 1. 情节轻微之不适当文章,得由版主向使用者公开或私下警告後砍除。
: 2. 若在 1. 之处理後使用者有再犯情形,版主得将其列入水桶名单,
: 暂停其在该版发表文章之权限。
: (其实在没有板规的情况下判罚, 在ptt一直有相当的争议
: 可参考pttlaw z-9-2)
: 而我的看法是
: 如果他一言不发就砍文, 第一次发检举就水桶你, 这样的情况下是他错
: 可是他删文时有告诉你请你用信件检举, 发出警告一次, 下次才水桶
: 除非你蓄意的违反, 不然这个警告并没有什麽实质意义
这跟缓刑的意义是一样的 我认为这个警告对我来说是种屈辱
: 信件吃案问题, 我之前回过了, 请用寄信备份
: 板上是否可PO板务检举文?
: 很多看板为避免多数暴力, 或是引战等纠纷禁止在板上发板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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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他没有先规定 你可以先翻翻轩辕剑的版规
从来就没有这一条
况且以热门版来看 不准PO检举文的反而是少数
相信怕吃案是一个可能考量的因素
: 原则上这依然属於板主管辖范围, 已通知板主来说明
: 二 检举文这样是否算受理
: 我觉得板主在面对这种近乎威胁的口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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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您未循板主已明确提出的检举方式前, 其实无须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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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的语气是威胁版主
那他的语气不是威胁我?
我在很多政治类版看过语气比这更不好的检举文
也不会有组务来警告他们不准威胁版主
我知道在之前你已经有判例曾经警告不准威胁版主
我也知道你觉得版主的权威是无可替代的
请你仔细再一次回顾一下他的公告文
2.接着 开放嘘文 相信大家想要嘘文很久了
因为开始需要一些反面意见
轩辕剑版不能总是那麽欢乐
3.最後young23警告一次 若再不尊重版友使用权利屡劝不听
我就以乱版闹版论
首先是公报私仇 为了我开放嘘文
接下来...
我想请问组务
轩辕剑版在我PO检举文之前
可曾有任何版规或任何推文说明不得在版上PO检举文
没有
之後他说要改成寄检举信 可以 我尊重
不过该版事先没规定不能PO检举文
凭什麽说我不尊重版友权利且屡劝不听
我根本不知道不能在版上PO检举文 试问又有哪一个轩辕剑版友知道
先不说没有规定让人无所适从
"下一次就要以乱版或闹版论"这不叫威胁吗
你把我的检举文和他的公告文拿出来对比 是我的叫威胁他的不叫威胁?
我只PO过一次检举文又何来"屡劝" 我PO检举文前他根本没劝过我不能PO...
说"屡劝"根本是颠倒是非 根本没劝过 因为PO文的是我直街砍
OK 反正只要是版主讲的就不算威胁
版友讲的才算威胁 我接受
: 不过既然受不受理是rnc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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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把不删文的理由说得一清二楚了
这样还不叫受理什麽叫受理
我知道你想给他再一次的机会
所以就算他连不删文的理由都写得一清二楚
是因为文章没有造成他人使用看板不便或是反感
你还是要把受不受理的解释权交给他
今天我再一次把他不删文的理由PO出来给你看
以看板使用者的出发点来讲
想看到的是什麽 不想看到的是什麽 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我并不是 因为文章立场怎样 所以我删
而是 文章造成他人使用看板不便或是反感 所以我删
young23提的那些文章我一篇都不删 也不会解m
要检举的话加油
: 我已经通知他对这部份来说明, 如果他也认为已受理,
: 那也请他来说明对那些文章的处理方式
: 如果他不删文的理由连我都无法接受, 我也一样会要求他做处理
如果判决往以下情况发展
版主提出理由如下:
因为那几篇文章并没有造成使用者反感 所以即使文章与轩辕剑无任何相关
还是可以留在版上 合不合版旨不是那麽重要
组务判决: 因为该几篇文章并没有造成使用者反感(怪了 young23不是使用者)
原则上尊重版主的认定 毕竟版规不能巨细靡遗规定一切
所以对版主不予任何处罚
那我之前之前为"反轩辕剑者"辩护的文章是不是只能算我倒楣
: 三 人身攻击部份
: 也已通知板主对此部份做出他的说明
所以你看 他是不是吃案了
我之前已经把回信PO在检举文上了 他有没有吃案已经非常明显了
这也是为什麽有"多数热门版"不会禁止PO检举文於版上
只要热门看板那一页去查查看就知道 不能PO检举文的绝对是少数
同样的我再强调一次 我并不是不服不能在版上PO检举文
而是版主在没有事先规定的情况下就说我PO检举文是不尊重版友的使用权利
这顶大帽子我如何戴得下
更甚者 是不是轩辕剑版主在规定不能於版上PO检举文後率先吃案呢?
还是连你都认为"小白"非不雅词汇
这里我就要提出判例
1391篇quark的判决
出现多次针对板上其他使用者的挑衅及攻击性言论,并包含有「白目」等不当用词
1233篇quark的判决
虽然并未在句子中明确指出对象
但由前後推文可以明显看出是针对XXXXX所做出之攻击性言论
以上两则判例刚好符合我的情况
首先版主先回覆我Liusky并没有指名道姓
接下来又认定小白非不雅词汇
我再说一次 有没有吃案已经是在明显不过的事了
信件内容也已经於上一篇检举文附上
贵版曾经也出现非指名道姓但由组务认定的判决
同时也认定白目是不当词汇
难不成"小白"就不是不雅词汇
这两个辞根本只是国台语的差别
同时我想请问组务的是
组务有查询过我在轩辕剑版的发文纪录吗
发文的质与量应该是名列前矛
即使我被版主警告 该篇公告还是有支持我的人
为什麽? 因为我长久笔耕是有目共睹
我相信你也知道我并不是无理取闹 更何况我的文章一个脏字都没出现过
我在PTT不曾有过任何受罚的纪录 如果你愿意查询
我可以提供我常出没的几个版 你可以直接询问该版版主
我没有任何前科 今天版主没有任何规定就先斩後奏给我警告
对我来说是一种屈辱 当然 我以没有期望你能理解
可贵的是 在我上一篇申诉文质疑贵版处置一面倒之後
贵版开始出现了第一篇实质处罚版主的文章(荒废版务被解职的不算)
以前即使认为版主不当 这个版都不会对版主有任何处罚
我很乐见贵版有了上述的改变
毕竟从2005 3/18贵版可查的第一篇判决开始
被告若是版主则不被处罚的不成文规定已经破除了
: 战略高手群组长 lostname
: ※ 编辑: lostname 来自: 220.135.110.59 (12/21 11:56)
: 推 PsMonkey:[乱入] lostname 果然连五了... [逃] 61.228.192.56 12/21 12:23
: 推 quark:连五拉五~~这样算几台啊? XD.......[一起逃] 61.59.219.194 12/2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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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indo:加油...轩版早就被我移出我的最爱了 220.138.57.179 12/22 16:53
2F:推 young23:我吓到了 楼上前轩版版主 我会加油的 59.104.187.116 12/23 06:59
3F:推 young23:为了公平 为了公道 59.104.187.116 12/23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