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華)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hardware板 板主oijkue
時間Fri Oct 27 10:44:22 2006
個人判決如下:
hardware板板主oijkue設udlel劣文,屬合理之範圍。故申訴撤消劣文案不成立。
但因劣文有其標籤性,建議板主至BM板申請取消劣文,改判水桶數周之類,
理由我將於「註解二」說明。
此外,改判僅是建議,不具強制性,請o板主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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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註解如下(文章不算短,主要是前兩項):
一、原文是否為不當文章
也許該標題原發文者fsaa3dfx的發文內容並不見得全然正確,但u板友的回文,
以討論的角度來看,u板友通篇的內容雖然沒有明顯語詞涉及人身攻擊,但與
原PO爭鋒相對,詞語也不算客氣。明白講,基本上我並不認同原申訴人所提的
態度是「有禮貌的方式」進行討論,唯這樣的文章在各板中算是灰色邊緣,各
板板主對於此類文章的判定不同。
只要將心比心一下,這篇對於原發文者fsaa3dfx感受相當不好是可預見的。正
如u板友發了這篇,別人對u板友的噓文讓u板友不舒服,要求板主對人身攻擊者
進行處理的情形是一樣的。同樣是不贊同fsaa3dfx的文章,我們可以參看第二
篇回文,是bigvendor板友所回的,很明確是對事不對人,真正進行有意義之討論。
再加上該文中,原PO推文也同樣有「小朋友,不懂就先多讀點書…」以及「一堆垃
圾文」攻擊的字眼。因此o板主認為此為不當文章,是合理的判定。
二、建議改判之因
這幾天我約略研究了板主ojkue在板上所發的文章,是個用心經營的板主。
也大概了解o板主對於板友違犯板規時,所持之態度。原則上對於第一次所犯之人,
即便是情節嚴重,但處份其實並沒有這麼重,都會給予機會。如果純論這次判決,
由於合理,站在小組長立場是不會要求強制改變。但若以o板主治板方針來看,雖
然板規看來好像有點嚴,但實際執行時,都還是會顧及情理,盡量不給予過於嚴厲
的處份。此外,udlel所發的文章雖然具爭議性,但在硬體板所發之文並不多,據
這幾天的觀察與判斷,個人其實相信u板友並非刻意是鬧板之人。
因此綜合來看,是不是真的一定要下劣文,事情應該有轉圜之餘地,也許再犯再給
予劣文即可。
三、私怨問題
原事證並不複雜,但個人既然願意花了這麼多的時間,另外去思考或了解o板主
在板上做了什麼事情以及u板友是不是鬧板之人,看得出來現在雙方是針鋒相對,
但也希望雙方可以各退一步想一下,o板主是失職的人嗎?u板友是鬧板的人嗎?
當然並不奢求雙方可以握手言和,但如果真的有思考的話,相信雙方在另一方的眼中
,也沒有那麼不堪吧。相信經過這件事情,不論u板友是不是要再上訴、罷免,或是
o板友要不要維持原判,如果都有想過的話,相信對於之後的hardware板會更好。
四、關於板主判決要不要聽其他板友的意見
這部份個人覺得o板主說得非常清楚,也沒什麼大問題。事實上,板主也沒有完全依照
哪位板友的要求來下判斷的。此外,要不要參考多數板友的意見,或是只參考特定板
友意見,甚至於誰都不參考,這點原則上是基於板主的意志。組方也不可能干涉。若
該板板友不能接受板主的方式,可逕行罷免。
五、關於u板友寄信給單一板主一事
我相信原申訴者從頭到尾寄給o板主,並非是特定針對o板主。而個人也認為u板友單只
寄信給o板主這件事情是合理的。畢竟就我去看,若我要申訴,我也會選擇看起來有明
確在管板的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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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申訴人不服判決,可逕行罷免之程序或是再往上向群組長申訴。
戰略高手 DigitalLife 小組長
奕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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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dlel:多謝指教 10/27 16:42
2F:推 oijkue:感謝小組長勞心做出中肯且精準的判決,抱歉我這次難得失態了 10/27 21:13
3F:→ oijkue:之後會更多注意這類方面的板務與要求 10/2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