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標題Re: [問題] 關於醫療器材
時間Mon Dec 17 00:22:21 2018
依據衛福部公告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1874&id=3187&chk=
5731cd52-03d5-4d10-b26c-370e287872f0¶m=pn%3D6%26sid%3D1874
束腹帶
醫療用束帶通常是由布所製成的醫療器材,是藉著綁紮的方式來支持身體其一部
位或用於固定敷裹。一般的型式包括有腹帶、胸帶以及會陰帶。
所以 "束腹帶" 這三個字.
如何認定是 "醫療用品" 或 "非醫療用品" ??
因束腹帶並未列於站規之清單中. 但有列於衛福部醫療器材清單中.
顯然介定上是由廠商介定 ( 一般來說應該有產品字號. )
一般網友販賣. 或者購買. 又如何從 "束腹帶" 去辨別是醫療用. 或非醫療用?
還請站方對清單中詳定相關認定標準.
感謝站方及版主.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00409/32422321/
網售二手束腹帶 新手媽遭罰
熱敷袋 新寶納多均禁無照販賣 「已40人被罰」
出版時間:2010/04/09
【甯瑋瑜、沈能元、曾雪蒨╱綜合報導】
不少新手媽媽在母嬰網站販售用不到的束腹帶、托腹帶、胸部熱敷袋、孕婦
維他命等,近日陸續接獲當地衛生局通知,才知上列商品竟屬禁止在網路販
售的醫療用品,違法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這些媽媽們恐遭罰而心急如焚
,甚至在網路留言想尋短。衛生署提醒,販售藥品、醫療器材須有執照,民
眾小心觸法。
小心觸法
民眾張小姐向《蘋果》投訴,懷孕晚期使用的托腹帶和產後束腹帶,丟了可
惜又不環保,就在母嬰網站Babyhome貼文轉售,卻接到衛生局通知可處三萬
至十五萬元罰鍰。
張小姐表示,她上網抱怨才發現有人專向衛生局檢舉,至少已有三、四十個
媽媽們遭開罰,她們因賣網路禁止販售的束腹帶、托腹帶、熱敷袋、耳溫槍
、吸鼻器等,及被列為藥品的新寶納多、表飛鳴等而遭罰。
網拍ok繃也被罰
台中民眾黃小姐也因在親子討論區貼出「出售未開封的新寶納多」一文而遭
人向衛生單位檢舉,她昨受訪時說:「我還沒賣出就要被罰,我又沒工作,
拿什麼繳罰款?」她還說,也有網友因販售驗孕棒、甚至一包ok繃也被開罰
,罰款都是三萬元起跳。
媽媽網友們留言說:「誰知道束腹帶與托腹帶是醫療器材啊?」暱稱「小燕
」的媽媽更留言說:「我月薪僅一萬八,為此事和先生失和,有尋短念頭。」
最高罰十五萬元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官員表示,販售藥品、醫療器材須有執照,無照在網
路販售違反《藥事法》,可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款。食藥局消費者保護中心
主任劉淑芬表示,衛生局可視情節輕重開罰。
北市衛生局簡任技正姜郁美表示,該局每月接獲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或藥品檢
舉案約一、兩百件,「賣家若只販售一、二件,多規勸或要求平台業者下架
、刪除,不會處罰;販售三件以上或項目眾多時會依法開罰。」她提醒,二
手醫療器材或藥品,恐因個人使用方法不同,導致品質改變,「不建議網購
,應至實體通路了解品質。」
※ 引述《talk5566 (中興大學北川景子)》之銘言:
: : 因有多項醫療器材衛福部公告曾說禁止於網路上販售交易. 但站方未有詳細
: : 清單. 詢問地方版版主告知說如束腹帶衛福部有放寬規定.
: 束腹帶
: 應該分為
: 1.非醫療使用
: https://goo.gl/hkDhUY
: https://goo.gl/RX7pUY
: 2.醫療用束腹帶
: https://goo.gl/5Q1WuK
: 我記得束腹帶
: 需要醫療販賣執照的應該是醫療用束腹帶類
: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00409/32422321/
: 網路販售醫藥產品注意事項
: ◎不得販售╱贈與的醫藥品項:
: ˙醫療用束帶(束腹帶、托腹帶)、肢體或軀幹裝具(護膝、背架)
: ˙吸鼻器、耳溫槍、液體給藥器、酒精棉片(醫療消毒用)
: ˙藥品(如表飛鳴、新寶納多)、1歲以下嬰兒奶粉
: ◎可販售但不得宣稱療效:擠奶器、一般褲襪、運動用護具、空氣清淨機、淨水器
: ◎罰則:可依《藥事法》處3萬~15萬元罰款(1歲以下嬰兒奶粉無罰則)
: 資料來源: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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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ignana: 束腹帶目前不再清單 會於下次更新列入 12/19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