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c14023748 (Egg)
看板Civil
標題[請益] 營造業法執業技師兼職規定
時間Sun Jun 7 00:46:55 2020
各位板上前輩好,
小弟目前任職於土木顧問公司,有技師資格且工作超過2年,近期準備要轉換跑道(進修及
想辦法轉行),因此對於去年修改後的營造業法有些疑問,翻閱了工程會及營建署相關函
釋仍不解,想請教是否有人知道解答?
1. 在營造廠登記為專任工程人員,又在與土木無關的行業正職(繼續性工作)上班(假設為
科技公司,先不論在科技公司勞健保問題)。
2.在營造廠登記為專任工程人員,在原土木顧問公司辦理留職停薪。
先講1,依照營建署營署中建字第1081198617號函釋,另一份工作雖非營造業,但為繼續
性工作,仍違反規定。且依照營造業法本意,即在於確保專任工程人員能於工作時間內好
好上班確保施工品質,因此這個於法於理都是不通的。
而講到2,實務上在顧問公司留停後已無工作事實,能於營造廠好好上班,但不知道法律
上會不會認定這仍叫「受聘於顧問公司」因此違反規定?
或是說如果原顧問公司勞健保皆停保,僅登記於營造廠,就不會衍生成違反規定?
手機排版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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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chain: 台面下的事台面下說 查看看租牌的懲戒案例或問仲介看看 06/07 08:39
2F:推 shrekwa: 營造業法第34條 好像不行 06/07 10:59
3F:→ tzshian: 轉行...是發現顧問公司不是人待的嗎? 06/07 11:17
4F:→ vincentMus: 1是可以沒問題,但2在嚴格來說是不行(但還是有人這樣 06/07 19:50
5F:→ vincentMus: 做),別人做法就不多說了,但基本上你問題是在留職停 06/07 19:50
6F:→ vincentMus: 薪問題上,留職停薪在勞基法認定上還是那個公司的員工 06/07 19:50
7F:→ vincentMus: ,所以法理上當然不行,但其實有些可以走的漏洞,如果 06/07 19:50
8F:→ vincentMus: 你愛惜你的牌還是別做些這種怪事吧 06/07 19:50
9F:→ tanor: 1的話,應該是要兼職對吧? 06/08 11:29
10F:推 onom: 個人覺得把執業停掉,留職停薪不是因傷或育嬰,就沒勞保 06/08 12:25
11F:推 onom: 營造業34條,如採正面表列,政府有擴大解釋 06/08 13:02
12F:推 kappamoss: 簡單講就是不能兼,一堆技師兼來兼去、報告也抄來抄去 06/13 10:48
13F:→ kappamoss: 的,爛透了 06/13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