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ringlove (boring)
看板Civil
標題[討論] 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違憲
時間Sun Jun 8 22:53:18 2014
之前有版友post
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卻在去年遭
大法官釋憲認定違憲,有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虞,立法院正審理修正草案,開放藥師可以
多處執業。
被版主劣退
今日 反修法「多處執業」 藥師上街嗆立委下台
反觀在眾多老技師護航下 技師法仍然規定「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不知年輕技師何時才能擺脫老技師護航
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就是鼓勵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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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achabon:藥師只要瞄一眼就知道藥品與名稱是否相符合。請問技師 06/09 00:01
2F:→ chachabon:瞄一眼就能確認設計安全無誤? 06/09 00:01
3F:推 chachabon:XD 06/09 00:02
4F:→ lachtchlee:原po是年輕技師 ? 06/09 00:22
5F:推 AskWhat:這些藥劑師認為「多處執業」等於合法掛牌,換句話說,一張 06/09 01:09
6F:→ AskWhat:牌可以讓N個藥局用(或租),那麼剩下的藥劑師牌給誰用? 06/09 01:10
7F:→ AskWhat:而原PO看法居然相反,認為「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就是 06/09 01:11
8F:→ AskWhat:鼓勵租牌?這是何意思?實在令人不解。 06/09 01:11
9F:→ AskWhat:其實個人認為,一處或多處,跟有無租牌,沒有絕對關係,一 06/09 01:13
10F:→ AskWhat:處可以租,多處?同樣可以租。 06/09 01:13
11F:→ AskWhat:但是一張牌可以用於多處,是否代表以後N家營造廠,只要有 06/09 01:14
12F:→ AskWhat:一張技師牌就可以了,那麼其他有技師牌的怎麼辦?當壁紙? 06/09 01:15
13F:→ lachtchlee:所以 照樓上所述來合理推論 原po就是建商 不可能是技師 06/09 09:20
14F:推 seemoon2000:非常合理的制度 技師本來就不該租牌 06/09 14:50
15F:→ seemoon2000:藥師這法條一下去 那年輕的藥師沒地方租就只能領低薪 06/09 14:51
16F:推 AskWhat:藥劑師擔心的是,新版的藥劑師法,一張牌可以多處執業,將 06/09 16:03
17F:→ AskWhat:來連鎖藥妝店(或是其他)只要一張牌,就可以用,其他有牌 06/09 16:04
18F:→ AskWhat:的藥劑師(年輕的藥劑師、甚至現在有在藥局上班掛牌的藥劑 06/09 16:06
19F:→ AskWhat:師)會沒工作,或者是拿著藥劑師的牌作門市業務的工作。 06/09 16:07
20F:→ AskWhat:若以土木業來類比,10000家的營造廠,本來要10000張牌,若 06/09 16:07
21F:→ AskWhat:可以多處執業,是否意謂著這10000家營造廠,只要2000(假 06/09 16:08
22F:→ AskWhat:設一下)牌就夠了,其他原本掛牌的專任工程人員怎麼辦? 06/09 16:09
23F:→ AskWhat:拿著技師牌作品管人員的工作?監工?這樣的技師牌,應該會 06/09 16:11
24F:→ AskWhat:變賤吧?一個沒營造廠要用的技師牌,還要花時間、精力去考 06/09 16:11
25F:→ AskWhat:? 06/09 16:12
26F:→ lachtchlee:應該說 營造廠會爆增 然後每家都拿不到案件 06/09 16:39
27F:推 slamdown:跟現在那些逐案簽的技師一樣阿,很多丙級也都沒有技師阿 06/10 07:13
28F:推 rommel1:不如修法 一定要藥師親自簽名才可 限制執業數量 06/10 19:10
29F:推 ftc693:根逐案簽不一樣,新的丙級營造廠是不能逐案簽的 06/11 18:27
30F:→ ftc693:一定要有技師 06/11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