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talker (晝夜思想神的話)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說明] 性行爲發生含義用詞認定依據
時間Tue Sep 8 18:52:38 2026
※ 引述《jdcbest》之銘言
: 另外尚有其它檢舉案(例如
: #1gbI_AVc (Christianity)
: #1gbdpq31 (Christianity)
: 至今仍未看到板主裁決;
: 反而板友們沒檢舉的案件,
: 板主自己提案與先裁決。
: 這狀況也值得
: 板主向板友們交待各案審理順序的原則。
有許多事是你們不知道的。
事情本來就有輕重緩急之分,
發生時序僅是考量之一。
緊急的優先
影響層面大的優先
上級的指示優先
若無阻礙原因,
原則上期望檢舉案會在一週內做出審理結果。
以上三案仍在處理中的主因顯而易見。
在過去一週中,
板務的處理於公開看板至少已經超過7000字,
加上檯面下前前後後溝通協調討論,
早已逾萬字。
以上已經是好幾篇審理結果的字數。
目前板務的進度預計會先完成小組長的決策:
1. 另發公告減輕k板友禁言天數。
2. 修改板規細節,並在確認符合小組長指示後公告新板規。
順道一提,您可以見到前例中,
k板友明明是先違規,卻是d板友先進行處分,
也是因為遵循以上優先順序的結果。
d板友違規情節嚴重,有儘速處理的必要。
然而既然d已被處罰,為求公平,
有同樣違規情節的k
就無可推諉必須給予一樣的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91.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788864760.A.C2C.html
1F:推 afsmart: 既然板上一堆人反對您,造成板上大量討論執法文章,已經 09/08 19:10
2F:→ afsmart: 造成真的討論基督信仰的文章被稀釋,對板風有負面影響 09/08 19:10
3F:→ afsmart: 既然您認為執法看氛圍很重要,目前的氛圍對您很不利,也 09/08 19:12
4F:→ afsmart: 對基督信仰板發展不利,那您為什麼不願意妥協呢? 09/08 19:12
5F:→ afsmart: 萬一您被罷免了,可能會有大量反基督教文章攻佔,對本板 09/08 19:21
6F:→ afsmart: 發展極為不利,希望板主以大局為重 09/08 19:21
7F:推 spike1215: 以大局為重,才要支持板主吧QQ, 09/08 19:38
8F:→ spike1215: 看了上次nknuukyo 板主的選取標準。 09/08 19:38
9F:→ spike1215: 還以為要選神學院博士來管板耶。 09/08 19:38
10F:→ spike1215: 要讀完巴特或精通希伯來文… 09/08 19:38
11F:→ spike1215: 這種標準,誰有資格啦QQ 09/08 19:39
12F:→ afsmart: 我一開始也是站在支持板主的立場 09/08 19:51
13F:→ afsmart: 因為人不可能100%公正,而且我覺得反對者太吹毛求疵 09/08 19:51
14F:→ afsmart: 但後來想想,既然風向如此,這裡也不能沒有板主,適度的 09/08 19:51
15F:→ afsmart: 讓步是必要的 09/08 19:51
16F:→ afsmart: 現在鵝卵大又出現了,是板主該表現的時候了 09/08 19:51
17F:推 spike1215: @afsmart 自己分析一下局勢吧QQ 09/08 20:43
18F:→ ptttalker: @afsmart 09/09 00:02
19F:→ ptttalker: 我看不懂大懂您的訴求, 09/09 00:02
20F:→ ptttalker: 我不是說一切都按照小組長裁示嗎? 09/09 00:02
21F:→ ptttalker: 還是您有其他提議? 09/09 00:02
22F:→ afsmart: 如果小組長的裁示和板友們的意見相左,您又必需尊照小組 09/09 00:06
23F:→ afsmart: 長的裁示,那我沒意見 09/09 00:06
24F:→ ptttalker: 具體而言您要我妥協什麼?? 09/09 00:11
25F:→ ptttalker: 抱歉我沒抓到? 09/09 00:11
26F:→ ptttalker: 總之一切都在處理中, 09/09 00:20
27F:→ ptttalker: 我已經處理超過一萬字, 09/09 00:20
28F:→ ptttalker: 還有些大家所不知道的行政作業在排隊, 09/09 00:20
29F:→ ptttalker: 所以還需要一些時間。 09/09 00:20
30F:→ afsmart: 只是想請您聽聽反對您的意見 09/09 00:25
31F:→ afsmart: 不過既然都還在行政流程中,那我沒意見 09/09 00:26
32F:推 spike1215: @afsmart 要維持你希望的討論品質的話, 09/09 00:42
33F:→ spike1215: 你認為最低需要哪些標準? 09/09 00:42
34F:→ afsmart: 這問題太難了,我想不出來QQ 09/09 00:43
35F:→ spike1215: 依然沒有意見嗎? 09/09 00:43
36F:→ afsmart: 是 09/09 00:44
37F:→ spike1215: 那就無條件支持板主, 09/09 00:44
38F:→ spike1215: 按我個人想法,沒有意見才是本板危機… 09/09 00:44
39F:→ spike1215: 我很久以前有管板經驗哈哈。 09/09 00:47
40F:→ spike1215: @afsmart你要不要試著參與版務? 09/09 00:47
41F:→ spike1215: 申請個副板,或小天使之類的。整理也好 09/09 00:48
42F:推 spike1215: 我以前也是整理很久的, 09/09 00:54
43F:→ spike1215: 雖然枯燥,但是有用。 09/09 00:54
44F:→ spike1215: 做完這個事,意見就會出來了…. 09/09 00:55
45F:→ spike1215: 就不會落入沒有意見的狀態,這是我這個過來人的意見 09/09 00:56
46F:→ spike1215: 而ptttalker明顯是過來人哈哈。 09/09 00:57
47F:→ afsmart: 時間和設備都有困難,抱歉 09/09 00:58
48F:→ jdcbest: 不尋求公義與確據,反而推給小組長?真是扯。 09/09 01:05
49F:推 jdcbest: 板主判決不公與判決理由無確據,還要人無條件支持版主? 09/09 01:13
50F:→ jdcbest: 真莫名其妙。 09/09 01:13
51F:推 spike1215: @afsmart 不會害你的,就算一週只花一小時也好 09/09 01:14
52F:→ spike1215: @jdc 不然你也來整理 09/09 01:14
53F:推 jdcbest: s你少來牽拖有的沒的。板主的不公判決若不改善,誰會想 09/09 01:25
54F:→ jdcbest: 和他共事同流合污呢? 09/09 01:25
55F:推 spike1215: 整理過大概一個月後,眼光就會變好, 09/09 01:25
56F:→ spike1215: 開始能分辨哪些是廢文啊 09/09 01:25
57F:→ spike1215: 整理這麼好的缺不要嗎@@ 09/09 01:26
58F:→ spike1215: 可以收錄自己文章耶 09/09 01:26
59F:推 spike1215: 一週一個小時就好,不會害你的。 09/09 01:28
60F:→ spike1215: 這根本是福利 09/09 01:28
61F:推 jdcbest: 瞧sp你這麼忠心這位板主,板主真該考慮給sp加官進祿封個 09/09 01:33
62F:→ jdcbest: 第二板主呢。 09/09 01:33
63F:推 spike1215: 呵呵,整理我最會了。畢竟當年就是這麼過來的。 09/09 01:37
64F:→ spike1215: 廢文直接丟掉超有成就感的 09/09 01:37
65F:推 jdcbest: sp和板主你們若相知相惜,情投意合,那你們就可以自己送 09/09 01:42
66F:→ jdcbest: 作堆,不需牽拖別人。 09/09 01:42
67F:推 spike1215: 貴方は、私の「勤勉」を否定するの 09/09 01:47
68F:→ spike1215: デスかぁぁァ!! 09/09 01:47
69F:→ spike1215: あぁ、あぁ、あぁ! 09/09 01:47
70F:→ spike1215: 貴方は何とも……「怠惰」デスねぇ!! 09/09 01:47
71F:→ spike1215: 脳が、震えるのデス 09/09 01:47
72F:→ ptttalker: @jdc我此篇是先回答您檢舉案, 09/09 07:23
73F:→ ptttalker: 前文其他提問我會再慢慢回文。 09/09 07:23
74F:→ ptttalker: 歡迎大家自薦當看板小幫手整理 09/09 07:24
75F:→ ptttalker: 我目前已分身乏術 09/09 07:24
76F:→ ptttalker: 另外, 09/09 07:29
77F:→ ptttalker: 我很高興可以認識spike, 09/09 07:29
78F:→ ptttalker: 雖然他常常嘻皮笑臉, 09/09 07:29
79F:→ ptttalker: 邏輯跳很快,但還算跟得上。 09/09 07:29
80F:→ ptttalker: 我從他身上學到幾個神學的新觀點, 09/09 07:29
81F:→ ptttalker: 都是過去我所沒有的。 09/09 07:29
82F:→ ptttalker: 而且據我所知, 09/09 07:29
83F:→ ptttalker: 從未見他對任何人惡言相向, 09/09 07:29
84F:→ ptttalker: 別人對他惡言他也未曾訴諸檢舉。 09/09 07:29
85F:→ ptttalker: 這是我可以和他學習的。 09/09 07:29
86F:→ ptttalker: 在信仰中,多結交一位好朋友, 09/09 07:31
87F:→ ptttalker: 比在業界多一位生意夥伴, 09/09 07:31
88F:→ ptttalker: 更令人覺得開心:) 09/09 07:31
89F:推 jdcbest: 箴言21章3節: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09/09 13:50
90F:推 come: 我應該可以用AI自動整理,應該不必人做的差 09/09 14:04
91F:→ come: 修正錯字不必->不比 09/09 14:05
92F:推 jdcbest: 大板主你想和spi交朋友是你的私事,要公正地審判則是公事 09/11 10:16
93F:→ jdcbest: 。請勿公私不分。判決爭議事件發生至今沒看到大板主拿出 09/11 10:16
94F:→ jdcbest: 受處分者的語句有性的成份的確證,遑論你所謂的什麼緊急 09/11 10:16
95F:→ jdcbest: 處分。大板主你認為的緊急下就可以有不公的緊急處分嗎? 09/11 10:16
96F:→ ptttalker: 我不是已經寫了三千字說明了嗎…… 09/11 12:43
97F:→ ptttalker: 而且這到底和spike有什麼關係? 09/11 12:48
98F:→ ptttalker: 你把spike拉進來又問我為什麼公私不分?? 09/11 12:48
99F:→ ptttalker: 抱歉我實在是看不懂。 09/11 12:48
100F:→ ptttalker: 雖然我已經說明了三千字, 09/11 12:53
101F:→ ptttalker: 但你的前文我已經說我還會回了, 09/11 12:53
102F:→ ptttalker: 你可不可以有點耐心 09/11 12:53
103F:→ ptttalker: 不要再到處在每則文底下散佈我司法不公。 09/11 12:53
104F:→ ptttalker: 有餘力的話您可以考慮一下 09/11 12:53
105F:→ ptttalker: 先去回答around的提問。 09/11 12:53
106F:推 jdcbest: 大板主你72-88樓談到spi及論交友不是很高興嗎?現在又忘 09/11 13:10
107F:→ jdcbest: 啦? 09/11 13:10
108F:→ jdcbest: 若你忘記,難免你後續看不懂。 09/11 13:11
109F:推 jdcbest: 請大板主盡早面對自身不公的議題與擔責,而非企圖把焦點 09/11 13:16
110F:→ jdcbest: 推往鵝鑾大教主。一碼歸一碼。 09/11 13:16
111F:推 jdcbest: 鵝鑾大教主沒辦法當遮羞布唷。 09/11 13:22
112F:推 rsbbs0611428: 鵝卵兄剛詠唱完法術目前CD中;。 09/11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