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talker (昼夜思想神的话)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说明] 性行爲发生含义用词认定依据
时间Tue Sep 8 18:52:38 2026
※ 引述《jdcbest》之铭言
: 另外尚有其它检举案(例如
: #1gbI_AVc (Christianity)
: #1gbdpq31 (Christianity)
: 至今仍未看到板主裁决;
: 反而板友们没检举的案件,
: 板主自己提案与先裁决。
: 这状况也值得
: 板主向板友们交待各案审理顺序的原则。
有许多事是你们不知道的。
事情本来就有轻重缓急之分,
发生时序仅是考量之一。
紧急的优先
影响层面大的优先
上级的指示优先
若无阻碍原因,
原则上期望检举案会在一周内做出审理结果。
以上三案仍在处理中的主因显而易见。
在过去一周中,
板务的处理於公开看板至少已经超过7000字,
加上台面下前前後後沟通协调讨论,
早已逾万字。
以上已经是好几篇审理结果的字数。
目前板务的进度预计会先完成小组长的决策:
1. 另发公告减轻k板友禁言天数。
2. 修改板规细节,并在确认符合小组长指示後公告新板规。
顺道一提,您可以见到前例中,
k板友明明是先违规,却是d板友先进行处分,
也是因为遵循以上优先顺序的结果。
d板友违规情节严重,有尽速处理的必要。
然而既然d已被处罚,为求公平,
有同样违规情节的k
就无可推诿必须给予一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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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fsmart: 既然板上一堆人反对您,造成板上大量讨论执法文章,已经 09/08 19:10
2F:→ afsmart: 造成真的讨论基督信仰的文章被稀释,对板风有负面影响 09/08 19:10
3F:→ afsmart: 既然您认为执法看氛围很重要,目前的氛围对您很不利,也 09/08 19:12
4F:→ afsmart: 对基督信仰板发展不利,那您为什麽不愿意妥协呢? 09/08 19:12
5F:→ afsmart: 万一您被罢免了,可能会有大量反基督教文章攻占,对本板 09/08 19:21
6F:→ afsmart: 发展极为不利,希望板主以大局为重 09/08 19:21
7F:推 spike1215: 以大局为重,才要支持板主吧QQ, 09/08 19:38
8F:→ spike1215: 看了上次nknuukyo 板主的选取标准。 09/08 19:38
9F:→ spike1215: 还以为要选神学院博士来管板耶。 09/08 19:38
10F:→ spike1215: 要读完巴特或精通希伯来文… 09/08 19:38
11F:→ spike1215: 这种标准,谁有资格啦QQ 09/08 19:39
12F:→ afsmart: 我一开始也是站在支持板主的立场 09/08 19:51
13F:→ afsmart: 因为人不可能100%公正,而且我觉得反对者太吹毛求疵 09/08 19:51
14F:→ afsmart: 但後来想想,既然风向如此,这里也不能没有板主,适度的 09/08 19:51
15F:→ afsmart: 让步是必要的 09/08 19:51
16F:→ afsmart: 现在鹅卵大又出现了,是板主该表现的时候了 09/08 19:51
17F:推 spike1215: @afsmart 自己分析一下局势吧QQ 09/08 20:43
18F:→ ptttalker: @afsmart 09/09 00:02
19F:→ ptttalker: 我看不懂大懂您的诉求, 09/09 00:02
20F:→ ptttalker: 我不是说一切都按照小组长裁示吗? 09/09 00:02
21F:→ ptttalker: 还是您有其他提议? 09/09 00:02
22F:→ afsmart: 如果小组长的裁示和板友们的意见相左,您又必需尊照小组 09/09 00:06
23F:→ afsmart: 长的裁示,那我没意见 09/09 00:06
24F:→ ptttalker: 具体而言您要我妥协什麽?? 09/09 00:11
25F:→ ptttalker: 抱歉我没抓到? 09/09 00:11
26F:→ ptttalker: 总之一切都在处理中, 09/09 00:20
27F:→ ptttalker: 我已经处理超过一万字, 09/09 00:20
28F:→ ptttalker: 还有些大家所不知道的行政作业在排队, 09/09 00:20
29F:→ ptttalker: 所以还需要一些时间。 09/09 00:20
30F:→ afsmart: 只是想请您听听反对您的意见 09/09 00:25
31F:→ afsmart: 不过既然都还在行政流程中,那我没意见 09/09 00:26
32F:推 spike1215: @afsmart 要维持你希望的讨论品质的话, 09/09 00:42
33F:→ spike1215: 你认为最低需要哪些标准? 09/09 00:42
34F:→ afsmart: 这问题太难了,我想不出来QQ 09/09 00:43
35F:→ spike1215: 依然没有意见吗? 09/09 00:43
36F:→ afsmart: 是 09/09 00:44
37F:→ spike1215: 那就无条件支持板主, 09/09 00:44
38F:→ spike1215: 按我个人想法,没有意见才是本板危机… 09/09 00:44
39F:→ spike1215: 我很久以前有管板经验哈哈。 09/09 00:47
40F:→ spike1215: @afsmart你要不要试着参与版务? 09/09 00:47
41F:→ spike1215: 申请个副板,或小天使之类的。整理也好 09/09 00:48
42F:推 spike1215: 我以前也是整理很久的, 09/09 00:54
43F:→ spike1215: 虽然枯燥,但是有用。 09/09 00:54
44F:→ spike1215: 做完这个事,意见就会出来了…. 09/09 00:55
45F:→ spike1215: 就不会落入没有意见的状态,这是我这个过来人的意见 09/09 00:56
46F:→ spike1215: 而ptttalker明显是过来人哈哈。 09/09 00:57
47F:→ afsmart: 时间和设备都有困难,抱歉 09/09 00:58
48F:→ jdcbest: 不寻求公义与确据,反而推给小组长?真是扯。 09/09 01:05
49F:推 jdcbest: 板主判决不公与判决理由无确据,还要人无条件支持版主? 09/09 01:13
50F:→ jdcbest: 真莫名其妙。 09/09 01:13
51F:推 spike1215: @afsmart 不会害你的,就算一周只花一小时也好 09/09 01:14
52F:→ spike1215: @jdc 不然你也来整理 09/09 01:14
53F:推 jdcbest: s你少来牵拖有的没的。板主的不公判决若不改善,谁会想 09/09 01:25
54F:→ jdcbest: 和他共事同流合污呢? 09/09 01:25
55F:推 spike1215: 整理过大概一个月後,眼光就会变好, 09/09 01:25
56F:→ spike1215: 开始能分辨哪些是废文啊 09/09 01:25
57F:→ spike1215: 整理这麽好的缺不要吗@@ 09/09 01:26
58F:→ spike1215: 可以收录自己文章耶 09/09 01:26
59F:推 spike1215: 一周一个小时就好,不会害你的。 09/09 01:28
60F:→ spike1215: 这根本是福利 09/09 01:28
61F:推 jdcbest: 瞧sp你这麽忠心这位板主,板主真该考虑给sp加官进禄封个 09/09 01:33
62F:→ jdcbest: 第二板主呢。 09/09 01:33
63F:推 spike1215: 呵呵,整理我最会了。毕竟当年就是这麽过来的。 09/09 01:37
64F:→ spike1215: 废文直接丢掉超有成就感的 09/09 01:37
65F:推 jdcbest: sp和板主你们若相知相惜,情投意合,那你们就可以自己送 09/09 01:42
66F:→ jdcbest: 作堆,不需牵拖别人。 09/09 01:42
67F:推 spike1215: 贵方は、私の「勤勉」を否定するの 09/09 01:47
68F:→ spike1215: デスかぁぁァ!! 09/09 01:47
69F:→ spike1215: あぁ、あぁ、あぁ! 09/09 01:47
70F:→ spike1215: 贵方は何とも……「怠惰」デスねぇ!! 09/09 01:47
71F:→ spike1215: 脳が、震えるのデス 09/09 01:47
72F:→ ptttalker: @jdc我此篇是先回答您检举案, 09/09 07:23
73F:→ ptttalker: 前文其他提问我会再慢慢回文。 09/09 07:23
74F:→ ptttalker: 欢迎大家自荐当看板小帮手整理 09/09 07:24
75F:→ ptttalker: 我目前已分身乏术 09/09 07:24
76F:→ ptttalker: 另外, 09/09 07:29
77F:→ ptttalker: 我很高兴可以认识spike, 09/09 07:29
78F:→ ptttalker: 虽然他常常嘻皮笑脸, 09/09 07:29
79F:→ ptttalker: 逻辑跳很快,但还算跟得上。 09/09 07:29
80F:→ ptttalker: 我从他身上学到几个神学的新观点, 09/09 07:29
81F:→ ptttalker: 都是过去我所没有的。 09/09 07:29
82F:→ ptttalker: 而且据我所知, 09/09 07:29
83F:→ ptttalker: 从未见他对任何人恶言相向, 09/09 07:29
84F:→ ptttalker: 别人对他恶言他也未曾诉诸检举。 09/09 07:29
85F:→ ptttalker: 这是我可以和他学习的。 09/09 07:29
86F:→ ptttalker: 在信仰中,多结交一位好朋友, 09/09 07:31
87F:→ ptttalker: 比在业界多一位生意夥伴, 09/09 07:31
88F:→ ptttalker: 更令人觉得开心:) 09/09 07:31
89F:推 jdcbest: 箴言21章3节:行仁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 09/09 13:50
90F:推 come: 我应该可以用AI自动整理,应该不必人做的差 09/09 14:04
91F:→ come: 修正错字不必->不比 09/09 14:05
92F:推 jdcbest: 大板主你想和spi交朋友是你的私事,要公正地审判则是公事 09/11 10:16
93F:→ jdcbest: 。请勿公私不分。判决争议事件发生至今没看到大板主拿出 09/11 10:16
94F:→ jdcbest: 受处分者的语句有性的成份的确证,遑论你所谓的什麽紧急 09/11 10:16
95F:→ jdcbest: 处分。大板主你认为的紧急下就可以有不公的紧急处分吗? 09/11 10:16
96F:→ ptttalker: 我不是已经写了三千字说明了吗…… 09/11 12:43
97F:→ ptttalker: 而且这到底和spike有什麽关系? 09/11 12:48
98F:→ ptttalker: 你把spike拉进来又问我为什麽公私不分?? 09/11 12:48
99F:→ ptttalker: 抱歉我实在是看不懂。 09/11 12:48
100F:→ ptttalker: 虽然我已经说明了三千字, 09/11 12:53
101F:→ ptttalker: 但你的前文我已经说我还会回了, 09/11 12:53
102F:→ ptttalker: 你可不可以有点耐心 09/11 12:53
103F:→ ptttalker: 不要再到处在每则文底下散布我司法不公。 09/11 12:53
104F:→ ptttalker: 有余力的话您可以考虑一下 09/11 12:53
105F:→ ptttalker: 先去回答around的提问。 09/11 12:53
106F:推 jdcbest: 大板主你72-88楼谈到spi及论交友不是很高兴吗?现在又忘 09/11 13:10
107F:→ jdcbest: 啦? 09/11 13:10
108F:→ jdcbest: 若你忘记,难免你後续看不懂。 09/11 13:11
109F:推 jdcbest: 请大板主尽早面对自身不公的议题与担责,而非企图把焦点 09/11 13:16
110F:→ jdcbest: 推往鹅銮大教主。一码归一码。 09/11 13:16
111F:推 jdcbest: 鹅銮大教主没办法当遮羞布唷。 09/11 13:22
112F:推 rsbbs0611428: 鹅卵兄刚咏唱完法术目前CD中;。 09/11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