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sbbs0611428 (疾風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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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約翰福音 8:1-11 上帝的指頭
時間Tue Jul 21 21:59:03 2026
※ 引述《ptttalker (晝夜思想神的話)》之銘言:
: 約8:6
: 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 約8:8
: 於是他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 ※ 本文引用自 #1gEAFNDK (Christianity)
: ※ 引述 《spike1215》 之銘言:
: : 這裡耶穌兩次彎腰在地上塗鴉,聖經沒有明說,但是有幾個選項可以選
: : H其他更接近神的啟示的經文
: : ——————————————
: : 大家有喜歡的答案嗎?還是有更好的答案呢?
: 在您提問之後,我仔細思想下有了答案。
: 當下考量答案似乎跨越了理性思辨的邊界,
: 如今在經過這些日子察驗、觀察、反覆思考後,
: 我認為在信心中仍是可靠的。
: 幾點提示給您作參考:
: 1. 耶穌為什不指正律法(審判程序)的錯誤?
: 從律法破解這個困境應該是最簡單容易,也最有正當性的(對眾人而言)。
: 2. 耶穌在地上寫字的目的是什麼?
: 這個行為是無意、隨意、還是有意為之?
: 3. 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 4. 如果從整段來看,啟示了些什麼?
: 5. 如果包含前後章節來看,小節、段落、章節的主題是否連貫一致?
: 然後我們可以重新讀一遍這段,再次問:
: 6. 為什麼這個女人會被抓來?
: 7. 她到底有沒有犯姦淫?
: 8. 她為什麼沒有任何辯解?
: 9. 她跟耶穌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 10. 她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 我認為這10個提問最終都指向同一個答案,您可以思考看看。
: 如果您獲得一個可靠的答案,
: 您將可以用這個答案再回答更多此處或他處更深入的問題。
: Try it!
: ==================
: 第八章
: 耶穌不定犯姦淫婦人的罪
: 耶穌往橄欖山去。
: 黎明的時候,他又到聖殿去,眾人都來到他那裡,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 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行淫時被抓到的婦人來,叫她站在中間,就對耶穌說:
: “先生,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抓到的。
: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怎樣說呢?”
: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要找把柄來控告他。
: 耶穌卻彎下身,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 他們不住地問耶穌,他就挺起身來,說:
: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頭打她。”
: 於是又彎下身在地上寫字。
: 他們聽了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一個一個地都離開了,留下的只有耶穌和那個還站在那裡
: 的婦人。
: 耶穌挺起身來,問她:
: “婦人,他們在哪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 她說:
: “主啊!沒有。”
: 耶穌說:
: “我也不定你的罪。走吧,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
《提摩太後書》2:19「主認識誰是祂的人」
『約翰福音』 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我總不丟棄他」
1. 創世之初的「無罪推定」與「揀選」從律法的角度(法利賽人的視角),
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抓到的」,罪證確鑿。
但從耶穌(神聖者)的「終極視角」來看:
正如《提摩太後書》2:19 所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在天父創世之初的揀選藍圖裡
,這個婦人已經被標記為「屬於耶穌的人」。
在永恆的救贖計畫中,她的名字早已被羔羊的血洗淨。
因此,當她站在耶穌面前時,耶穌看她,不是看她當下的汙穢,
而是看到一個注定要被恩典拯救的、完全無罪的靈魂。
呼應上一篇卡滋大所PO的『天國近了』文章
耶穌所說:馬太福音3:2 記載的:「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這句話本質上是對「毒蛇的種類」的法利賽人所說,
依照創世以前,神就愛了父所賜給耶穌的人無罪推定
在法利賽人犯了重罪行淫的婦人在耶穌眼裡重來就沒有犯罪!
因為她是在創世以先,就被神所揀選,父所賜給耶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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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sbbs0611428 (125.229.27.32 臺灣), 07/22/2026 23: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