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e (come come )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天主教正面對沒遇過的挑戰
時間Sun May 17 23:28:07 2026
: → come: 1. 我拒絕思想審查 2. 我已經盡力配合,如有不足的部分 05/17 22:51
: → come: 也請版主告知,我當盡力配合。 05/17 22:51
: → come: 3. 內文也是我的創作,但是整篇文章都經過AI修飾。 05/17 22:52
: → ptttalker: 具體而言,例如但不限,您可以私下提供我您跟AI對話的 05/17 22:53
: → ptttalker: 截圖,個人資訊部分可以遮蔽,癥結點很快就會解開。 05/17 22:53
: → ptttalker: 您已經公開發表了,現在是在審查您的公開發言,不是審 05/17 22:55
: → ptttalker: 查您的思想。 05/17 22:55
: → ptttalker: 您主張AI僅有「修飾」,那就提供我截圖或文字檔,修飾 05/17 23:12
: → ptttalker: 前、修飾後,就這麼簡單。 05/17 23:12
: → come: 公開的方法並不是公開將資料交給您私下審查 05/17 23:18
: → come: 而是你有一個公開的方法可以讓第三人套入驗證 05/17 23:18
由於推文解釋有困難,因此我重新說明我的建議
1. 公開的方法是版主公開您用什麼標準來審查文章中那些出自人,那些出自AI
亦或者該方法能輸出一個比例。
公開的方法絕對不是把資料交給你讓你黑箱檢查,
因為這已經不是審查AI文,而是思想審查。
2. 目前學術界並沒有規範禁止AI文的傳統,更沒有一個工具可以檢查
但是如果版主想要創新,我們也可以配合,
只是需要你提供一個公開的方法讓大家可以重製。
3. 公開的方法有一個好處,就是避免主觀自由心證產生的誤差。
這可以大大減少板眾發言前的恐懼。 讓大家在規範下暢所欲言。
試想,如果今天有一個人堅持他的文章不是AI產生,但被板主宣判成AI文並逕行處罰。
這是不是文字獄呢?
所以我建議板主提出一個公開的標準,不管這個標準好或壞,只要是客觀的,大家就
可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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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2.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779031689.A.6AF.html
※ 編輯: come (220.132.12.120 臺灣), 05/17/2026 23:28:36
1F:→ ptttalker: 我還是沒看到你的更多資訊,結論就是這樣。我尊重您的 05/18 06:35
2F:→ ptttalker: 選擇。 05/18 06:35
3F:→ ptttalker: 別人遵守板規用AI用好用滿用到吐,您可以參考一下。 05/18 06:36
5F:→ kazukazu22: 再請版主思考一下 AI生成的判斷是否為法律不確定性概 05/18 08:55
6F:→ kazukazu22: 念 05/18 08:55
7F:→ kazukazu22: 若AI生成為不確定性法律概念,無法經由司法審查 05/18 08:57
8F:→ kazukazu22: 那麼come大交由AI創作一案,則有法律明確性原則之疑慮 05/18 08:58
10F:→ kazukazu22: 接下來是比例原則跟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05/18 09:05
11F:→ kazukazu22: 高密度審查come大是否有其適當、必要、衡平性。 05/18 09:06
12F:→ kazukazu22: 看到AI的用語,即懷疑全文過半AI生成,是否有不當聯結 05/18 09:08
13F:→ kazukazu22: ,這是法律禁止的。 05/18 09:08
14F:推 jdcbest: 板主辛苦了,願主耶穌賜給板主智慧知道如何管理這個園地 05/18 09:40
15F:→ jdcbest: ,並使近期諸爭議盡早落幕。阿們。 05/18 09:40
17F:→ kazukazu22: 根據最高法院24年度上字第5458號判例 05/18 09:43
18F:→ kazukazu22: come大請AI用第一人稱的名義幫忙完善該文 05/18 09:44
19F:→ kazukazu22: 由於come大本就有製作之權 05/18 09:45
20F:→ kazukazu22: 亦無偽造可言 05/18 09:45
21F:→ kazukazu22: 主觀上欠缺請AI偽造自己文章之故意 05/18 09:46
22F:→ kazukazu22: 形成阻卻違法之事由 05/18 09:46
24F:→ kazukazu22: 另人民所委託作判斷的人 05/18 10:45
25F:→ kazukazu22: 若違反上開比例原則,在法律上被視為裁量濫用。 05/18 10:46
27F:→ kazukazu22: 因此 版主受本版版友之請託行使公權力 05/18 10:50
28F:→ kazukazu22: 所做任何裁量皆需基於法律授權之行為 05/18 10:51
29F:→ kazukazu22: 不得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如何判斷50%) 05/18 10:51
30F:→ kazukazu22: 不得違反比例原則(come大只是貼一篇想逗大家發笑的文 05/18 10:52
31F:→ kazukazu22: 章) 05/18 10:52
32F:→ kazukazu22: 不得不當聯結(看到AI用字即認為該文非出自come大的思 05/18 10:53
33F:→ kazukazu22: 想) 05/18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