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鄭明析證明可複製基督教的宗教體驗
時間Thu Jul 10 18:48:47 2025
※ 引述《around14358 (awq)》之銘言:
: 如上,這就是為什麼鄭明析能讓無數的名校高材生將他當作彌賽亞以及上帝,讓一大堆女
: 基督徒完全服從他要當上帝的新娘。並且相信與鄭明析作愛可以得到拯救。
: 因為她們抗拒不了這種宗教的主觀體驗。
: 很多就連鄭明析被判刑被關了都沒辦法離開,堅持相信鄭明析是如同耶穌在替人類受苦。
: 就像你們基督教徒也是,你們縱使發現保羅所言與希伯來聖經衝突甚大,保羅只是假借耶
: 穌之名來替自己的思想背書。
: 也是因為這種宗教的主觀體驗而只能跟隨這個自稱為基督教的教會。
around1435此段文章內容有下列問題
(綜合真人與機器人的意見):
一、邏輯謬誤:
(1)「鄭明析信徒因主觀體驗盲信→基督徒也是因主觀體驗盲信」
是不合邏輯的泛化與歸納謬誤。
(2)「因為主觀體驗而只能跟隨」的錯誤
基督教信仰的形成有歷史證據、教義反思、倫理實踐與群體生活等多元面向,不是僅憑「主觀體驗」。
二、事實錯誤與過度簡化
問題:對基督教信仰的詮釋過於簡化,例如:
> 「你們縱使發現保羅與希伯來聖經衝突甚大……只能跟隨這個自稱基督教的教會」
這段話預設基督徒「都知道保羅有問題但仍選擇盲信」,然這是沒有根據的主觀判斷。事實上,多數信徒並不認為保羅與耶穌或舊約矛盾,「新保羅觀」(N.T. Wright 等人)也認為保羅其實與猶太教有延續關係。
三、 情緒用語與污名化措辭
表現方式:用詞如「只能服從」、「作愛得救」、「抗拒不了」、「假借耶穌之名」等,是強烈貶義、情緒化的語言。
這些表述未嘗不能在批判性語境中使用,但若想要建立嚴肅的對話與討論,就會失去說服力,容易讓讀者認為是偏激立場而忽略你的論點。
四、對主觀體驗的理解過於單一
問題:宗教信仰確實包含主觀體驗成分(如感動、啟示、信仰領悟),但那不等於全然非理性,也不是信徒唯一的依據。
比如許多基督教徒之信仰建立在文本分析、歷史研究、倫理實踐與個人生命經歷等多方面。
若將宗教信仰簡化成「感覺良好就相信」的敘述,對宗教現象的理解流於表面,也容易失去批判的深度。
五、忽略事實與責任
(1)忽視獨立思考與社群力量
有些基督徒確實也會經歷信仰危機、持疑與檢驗,許多人因查考聖經歷史、教義邏輯、倫理反思等接納或拒絕信仰,非一味盲信。
(2)混淆犯罪行為與健康信仰
鄭明析利用宗教權威實施性犯罪,這是法律與道德可清楚辨認的邪教特徵,將之簡化套用於基督教群體,不僅混淆犯罪行為與健康信仰,也有第一大項提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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