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ound14358 (awq)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討論] 阻礙人類思想的進步就是一種罪
時間Mon Jul 7 19:07:51 2025
這篇是回應ptttalker的意見,並以此給原發問者qinwhite一起思考,我改個標題來思考
這問題。
ptttalker的原文在此連結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751870776.A.F6C.html
※ 引述《ptttalker (晝夜思想神的話)》之銘言:
: ※ 引述 《qinwhite》 之銘言:
: : 罪之體系中
: : 種類和輕重程度,無法被適當評價
: : 豈不是只有一個清楚、嚴謹的罪刑體系
: : 才能夠帶給人具體的生活指引嗎?
: 還是先直接回答您的提問。
: 一、成書時間
: 摩西律法成書估計是西元前1400年左右,
: 新約最後的成書估計是西元100年左右,
: 而「罪刑法定原則」概念被正式實行,
: 大概是西元1800年左右。
: 您可以理解這之間「法」的概念
: 演變可以有多大。
: 可以合理地推測,
: 聖經沒有符合「罪刑法定原則」的原因,
: 是因為在成書當下
: 人類還沒有發展出這個法學概念。
如果以你這段話這樣講,聖經就只是兩千年前的人的思想而已,是落後於現代的。
那在現代我們是不是應該建立一個更進步的價值體系呢?
例如人類國家社會群體的行為如戰爭殺人,聖經就沒有規範,以致於俄烏戰爭,兩方都是
基督徒卻得為了爭奪國家領土互相屠殺。
在加拉太書第4章中,保羅嘲笑侮辱耶和華的律法只是「
懦弱無用的小學」
還嘲笑說遵行耶和華的律法是“給那些
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保羅等於侮辱說耶和華本來不是神。
(這裡可以思考,教徒信奉保羅這樣侮辱耶和華的言論,難道不是罪?)
保羅為什麼會這樣講,因為他當時所處的外邦人環境與希伯來聖經中的猶太社會差異很大
,就是文化衝突讓他覺得耶和華的律法不適合他那個時代環境了。
那現代與保羅當時的希臘羅馬社會差異更大。
以現代思想看來,也大可以說保羅那套頂多只能算是「
懦弱無用的中學」
所以人類應該
進入大學,建構一個價值體系能解決現今人類世界面臨的問題。
基督教這一千多年的歷史直到現代,也已經足以驗證保羅這套是
懦弱無用的。
教會迫害屠殺耶穌的族人猶太人,活活燒死所謂的異端與女巫,宗教戰爭互相屠殺。
以至於後來一次大戰二次大戰,俄烏戰爭,基督徒如同野獸一樣瘋狂的互相屠殺。
但這些基督徒都不會認為這是犯罪,只因為兩千年前的保羅這個人根本沒思考到這問題,
他只要求信徒順服掌權者,甚至說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羅馬書第13章內容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因為保羅認為在他生前就會發生世界末日被提到雲裡的事,所以他也懶得深入想這些了吧
,反正就快世界末日了。
可是過了快兩千年沒有世界末日,教徒們也早就不相信世界末日快到了,所以教徒得為了
爭奪世上的土地與資源好留給自己的後代子孫,瘋狂的互相戰爭屠殺。
人類還是得解決這個問題,不能繼續陷入在保羅這套有缺陷已經被歷史驗證失敗的理論。
人類的宗教也該以一種
社會科學的態度去驗證其理論。
舉例就像自然科學,過去歐洲教會的理論是天動說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而其他的日月
星辰都環繞著地球而運行。
教會將此當作真理,不許被挑戰,就算這個理論逐漸發現有很多缺陷錯誤,也要求人信奉
。
這就是在阻礙人類思想的進步,就是一種罪。
同樣的,保羅所說的罪的價值體系已經被一千多年直到現代驗證是有缺陷的,他沒有思考
到人類國家社會群體的行為。
基督教繼續以保羅思想阻礙人類思想的進步,那就是一種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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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59.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751886473.A.412.html
1F:→ ptttalker: 要引我的文請用同標題,07/07 19:11
2F:→ ptttalker: 否則請刪我的文07/07 19:11
3F:→ ptttalker: 謝謝 07/07 19:11
4F:→ ptttalker: 這篇文有一個自爆點around不知道,07/07 19:17
5F:→ ptttalker: 目前還得意洋洋07/07 19:17
6F:→ ptttalker: 期待晚點被拆臺 (╯^o^)╯︵┴━┴ 07/07 19:17
7F:→ ptttalker: 你第一句話算術就算錯了,07/07 19:19
8F:→ ptttalker: 請回小學重新學四位數加減,07/07 19:19
9F:→ ptttalker: 乖。 07/07 19:19
原來你只是在挑文字毛病。
是因為你在文中提到了
"摩西律法成書估計是西元前1400年左右,
新約最後的成書估計是西元100年左右,"
一個已經超過兩千年以前,一個快兩千年。
我只是節省字句才折衷說了句兩千年前。
結果你在吵這個東西,很無聊。
※ 編輯: around14358 (49.217.59.231 臺灣), 07/07/2025 19:23:51
10F:推 jdcbest: AI又再次分析出around有邏輯跳針的問題:07/07 19:32
11F:→ ptttalker: 請大家快看ar 再算一次還是算錯了07/07 19:34
12F:推 jdcbest: 一、對《加拉太書》第4章的誤讀與神學曲解 07/07 19:34
13F:→ jdcbest: 原文說: 07/07 19:34
14F:→ jdcbest: > 「保羅嘲笑侮辱耶和華的律法只是懦弱無用的小學」、「 07/07 19:34
15F:→ jdcbest: 等於侮辱耶和華本來不是神」。 07/07 19:34
16F:→ jdcbest: 實際經文背景與神學意義: 07/07 19:34
17F:→ jdcbest: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4章所說的「懦弱無用的小學」(στ 07/07 19:34
18F:→ jdcbest: οιχε\ τοκmμου)指的是 舊約律法體系 07/07 19:34
19F:→ jdcbest: 在救恩歷史中的階段性功能,而不是否定律法或侮辱耶和華 07/07 19:34
20F:→ jdcbest: 。保羅的意思是:律法是為了引導人認識罪、預備人迎接基 07/07 19:34
21F:→ jdcbest: 督(參加3:24),在基督來到之後,信徒就不再靠律法得義 07/07 19:34
22F:→ jdcbest: ,而是靠恩典與信心。他批評的是律法主義,而不是神、也07/07 19:34
23F:→ jdcbest: 不是神所啟示的律法本身。07/07 19:34
24F:→ jdcbest: > 將保羅的神學批判解釋為「保羅說耶和華不是神」,這07/07 19:34
25F:→ jdcbest: 是嚴重的語意誤解與邏輯跳躍。07/07 19:34
26F:→ ptttalker: 喂~不改標題就刪引文07/07 19:39
30F:→ ptttalker: 二選一07/07 19:40
31F:推 jdcbest: AI解說了around這篇內容的跳針與失當,如上各圖。07/07 19:42
32F:推 jdcbest: 鵝子不乖,林北就用愛的小手(AI的小手)給鵝子打打~07/07 20:08
33F:推 jdcbest: 不知什麼是愛的小手?請孤狗07/07 20:10
34F:→ ptttalker: ㄟㄟㄟ叫你改你怎麼不改, 07/07 22:19
35F:→ ptttalker: 怎麼一點學術倫理都沒有。 07/07 22:19
36F:→ ptttalker: 引用一大段我的話又改成其他標題, 07/07 22:19
37F:→ ptttalker: 這根本移花接木啊! 07/07 22:19
38F:→ ptttalker: 你要嘛用原標題,要嘛就刪掉我的話, 07/07 22:19
39F:→ ptttalker: 留個連結。 07/07 22:19
41F:推 df93: 非基督教定義,跳過 07/08 06:38
※ 編輯: around14358 (49.217.59.231 臺灣), 07/08/2025 07: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