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nwhite (白皇后)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罪到底是什麼?
時間Sat Jul 5 21:19:35 2025
※ 引述《kirtwein (Alfred)》之銘言:
: 人生來就是偏差的 罪本來有偏差的意思
: 以神的標準 神的標準才是正確的標準
: 神對人的要求 就是義
: 想立自己的義 不服神的義
: 神的聖潔跟罪相對 衝突
: 罪聯於撒但。帶來死
: 人生來就是偏差 原罪
: 以神的標準 我們本質都是不正常的
: 尹佃園的寓言。不要用科學 理性的角度看
: 而是文學 想像 他的含義是甚麼
: 創世紀是偉大的經典 永遠不過時
: 三千多年了
: 我是以敬畏的角度來看創世紀
: 雖然以前我也覺得創世紀很幼稚無聊
: 現在我覺得是我幼稚太多了
: 在神的話面前
我同意創世紀是經典,因為兩千年來始終被眾人閱讀
至於是否偉大,就先保留
對於kirtwein的偏差說,我想到的問題有二
第一:
神的標準/正確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如果人無從得知這個標準的內涵
那麼即便人知道自己有偏差,也無濟於事
對於這個問題,我預想的回答是:要讀聖經才會知道標準為何
但我的問題核心其實在於
聖經文字是否足以涵蓋神的標準?
如果是,那說明神的標準可完全被聖經文字涵蓋
也表示人有可能完全理解神的標準
更可認為,人有可能完全做到神的標準
但是,這個結論又與「沒有人是義人」無法相容
第二:
即便我們退一步論,承認人縱然有可能完全理解神的標準,也不可能完全做到
那就會繞回原本那個問題,也就是
不管我怎麼做,做得要死要活,都是個罪人
那麼一個努力為善行的好人A也是罪人
一個無所謂放縱私慾的壞人B也是罪人
請問,既然A與B皆為罪人,那兩者接受審判的效果有何差別?
差別的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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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tttalker: 謝謝您有問有回~ 07/05 21:37
2F:→ ptttalker: 您是發問討論的好榜樣 :D 07/05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