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word (新的開始)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受聖靈必說方言"不合聖經處與受質疑點
時間Sat May 10 23:38:48 2025
※ 引述《tfnop (網管測試中)》之銘言:
【真奇怪喔,沒有人願意回答這一個關鍵問題
…腓利怎麼判斷這些人「還沒有」受聖靈?
聖經既然記載了,一定能夠判斷】
先說,我認同這確實是很值得討論的問題。
但也剛好可以趁這個機會澄清一些容易混淆的觀念。
---
一、關於使徒的問題
彼得與約翰當時是帶有獨特職分與全教會性權柄的使徒(太16:19;林後12:12)。
今日的確有人被稱為「奉差者」(apostolos, missionary),但當年那種能直接代表主
頒布教義、決定教會大事的權柄,已經不再有(弗2:20)。
所以,當時他們對撒瑪利亞人是否已經領受聖靈,有他們作為使徒的特殊辨識與權柄,這
和今日一般信徒的判斷是不同層次的。
使徒行傳記載的是聖靈工作的歷史,不是每一細節都等於今日教會的常規命令。
---
二、若把徒8當成今日教義標準,反而會出現兩大困難
第一:若說「受聖靈必須說方言」
→ 問題是經文根本沒說撒瑪利亞人說了方言。
→ 用沉默經文來建立普世教義,本身就是不穩妥的推論。
第二:若說「一定要有使徒按手」
→ 今日即便有人稱自己是奉差者,但彼得、約翰當年那種具有全教會決策與教義建立權
柄的使徒性職分已不再有。
→ 如果硬要套用,現代教會幾乎無人能合格,反而與初代教會的精神背道而馳。
---
三、聖經中其實有更普遍且清晰的同證原則
1. 真理告白(林前12:3;羅10:9)——承認耶穌基督為主。
2. 聖靈的內在見證與生命果子(羅8:16;加5:22-23)——愛、喜樂、和平等。
3. 教會群體的認可(徒11:17-18)——如耶路撒冷教會對外邦信徒的肯定。
這些原則是給所有信徒共同參照的標準,也遠比單一恩賜當作通用標準來得穩妥。
---
四、小結
徒8強調的是神在初代教會透過使徒按手賜下聖靈,這是歷史階段的特殊情形。
聖經從未說「每次領受聖靈都必須出現相同現象」,若照這樣推論,連徒8本身都會出現
自相矛盾。
所以,將單一外顯恩賜視為所有信徒受聖靈的必要證據,既違背經文全盤真理,也容易製
造不必要的爭議與混亂。
所以,應該回到完整的聖經啟示,不以局部經歷作為普世教義的唯一標準。
尊重神的主權與工作的多樣性,才是健康教會該有的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0.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746891530.A.3DB.html
※ 編輯: Lanword (49.159.0.34 臺灣), 05/10/2025 23:51:11
1F:推 ptttalker: 同意,「歷史事件的記敘」與「準則頒布(如訂十誡)」 05/11 00:12
2F:→ ptttalker: 的是不一樣的文體,兩者不能一視同仁地解讀。 05/11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