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xx (天下布武)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心得] 赦罪的洗
時間Thu Nov 30 01:14:13 2023
※ 引述《tfnop (網管測試中)》之銘言:
: 約3:5
: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 主耶穌親自說明了,要從水和聖靈重生,才能夠進入神國
個人目前認知
水代表 救恩儀式
象徵 潔淨 你和過去 切斷 罪的生活
聖靈 代表更新 重生
你願受聖靈引導 過正義的生活 (行正直合理的事) 之後慢慢結出 屬靈的果子
受浸只是一種形式 並無實質功效 你受洗 繼續過罪的生活
沒接受聖靈帶領 過新的生活 那你仍然沒有得救
簡單說 洗禮只是一種形式 你還是必須改變才行
加拉太書
5:16 我 說 、 你 們 當 順 著 聖 靈 而 行 、 就 不 放 縱 肉 體 的
情 慾 了 。
5:17 因 為 情 慾 和 聖 靈 相 爭 、 聖 靈 和 情 慾 相 爭 . 這 兩 個
是 彼 此 相 敵 、 使 你 們 不 能 作 所 願 意 作 的 。
5:18 但 你 們 若 被 聖 靈 引 導 、 就 不 在 律 法 以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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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情 慾 的 事 、 都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 就 如 姦 淫 、 污 穢 、
邪 蕩 、
5:20 拜 偶 像 、 邪 術 、 仇 恨 、 爭 競 、 忌 恨 、 惱 怒 、 結 黨
、 紛 爭 、 異 端 、
5:21 嫉 妒 、 醉 酒 、 荒 宴 等 類 、 我 從 前 告 訴 你 們 、
現 在 又 告 訴 你 們 、 行 這 樣 事 的 人 、 必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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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聖 靈 所 結 的 果 子 、 就 是 仁 愛 、 喜 樂 、 和 平 、 忍 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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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 慈 、 良 善 、 信 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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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溫 柔 、 節 制 . 這 樣 的 事 、 沒 有 律 法 禁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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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凡 屬 基 督 耶 穌 的 人 、 是 已 經 把 肉 體 、 連 肉 體 的 邪
情 私 慾 、 同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了 。
5:25 我 們 若 是 靠 聖 靈 得 生 、 就 當 靠 聖 靈 行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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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白話的說法 你原本是個犯過各種罪的罪人 (就 如 姦 淫 、 污 穢 欺騙 害過人
照一般說法 你有罪受罰死定了
但主耶穌 替你釘在十字架上 替你受過 讓你有改過自新 重新做人的機會
重點是 你必須 真正改變 變成內心有(仁 愛 喜 樂 良 善 信 實 的好人
才能得救
所以 你是因自己變好 才得救? 不 不 不 沒有基督為你釘十字架上 一切都是空談
重點是救恩就是提供你一個改過向善的機會
約 翰 福 音
3:16 神 愛 世 人 、 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 不 至 滅 亡 、 反 得 永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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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因 為 神 差 他 的 兒 子 降 世 、 不 是 要 定 世 人 的 罪 、
〔 或 作 審 判 世 人 下 同 〕 乃 是 要 叫 世 人 因 他 得 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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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信 他 的 人 、 不 被 定 罪 . 不 信 的 人 、 罪 已 經 定 了 、
因 為 他 不 信 神 獨 生 子 的 名 。
3:19 光 來 到 世 間 、 世 人 因 自 己 的 行 為 是 惡 的 、 不 愛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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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 愛 黑 暗 、 定 他 們 的 罪 就 是 在 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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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ringxx (118.160.88.250 臺灣), 11/30/2023 01:38:42
※ 編輯: springxx (118.160.88.250 臺灣), 11/30/2023 01:40:56
1F:推 tfnop: 你後面的說法其實等於承認浸禮赦罪,因為按你所說給予改過 11/30 06:55
2F:→ tfnop: 更新的機會前必須先赦罪,否則你就會落入行為稱義,聖靈更 11/30 06:55
3F:→ tfnop: 新有其過程,但仍會有赦罪做為起點,如果你在天良的虧欠無 11/30 06:55
4F:→ tfnop: 法提出其他解釋,那就必須承認浸禮赦罪 11/30 06:55
5F:→ speed2: 信而受浸必然得救,因此相信神的救恩是基礎的,相信並受 11/30 10:33
6F:→ speed2: 浸,就從水和靈重生,有重生的生命,就得救。得救就進窄 11/30 10:33
7F:→ speed2: 門,之後就是如何更新,變化,模成,得榮耀,成得勝聖者, 11/30 10:33
8F:→ speed2: 與主作王一千年,再到新天天地,新耶路撒冷。 11/30 10:33
9F:推 speed2: so 沒有相信救恩的浸是無效的,受浸不是形式,而是因著相 11/30 11:05
10F:→ speed2: 信有的見證,耶穌受浸就是我們的好榜樣。 11/30 11:05
11F:推 NewCop: 受浸的最大問題就是它畢竟是一項“行為”,只要是行為, 11/30 12:49
12F:→ NewCop: 那就有可能出現有意願卻無法達成的極端狀況 11/30 12:49
13F:→ NewCop: 所以我一直認為受浸不是“必要條件”,但是只要不是真的碰 11/30 12:51
14F:→ NewCop: 到極端狀況,任何基督徒都應該要受浸 11/30 12:51
15F:→ Lanword: 推 N大觀點 11/30 13:42
16F:→ Lanword: 推S本篇推文內容 11/30 13:42
17F:推 Lanword: spxx大內容也有可取之處 11/30 14:24
18F:→ speed2: 難道耶穌受浸也只是一種行為?沒有別的意義? 11/30 16:47
19F:→ speed2: 受浸的前提是,相信耶穌是救主,相信受浸才有意義,至於 11/30 16:49
20F:→ speed2: 不相信就受浸,自然只是一種行為,完全不符合得救條件。 11/30 16:49
21F:推 NewCop: 重點在於如果受浸是“必要條件”,那就容不得任何例外情況 11/30 16:59
22F:→ NewCop: 了 11/30 16:59
23F:推 NewCop: 例如加護病房中的重症病患,或是在深山中遇難的人,在明 11/30 17:01
24F:→ NewCop: 白生命即將結束的時候,回首自己一生,才發現自己是個罪人 11/30 17:01
25F:→ NewCop: ,需要耶穌的拯救;但他們就算認罪悔改信耶穌為救主,當下 11/30 17:01
26F:→ NewCop: 的條件也注定不可能完成受浸儀式 11/30 17:01
27F:→ NewCop: 如果受浸只是“應該”而非“必要”,那即使在這種極端狀況 11/30 17:02
28F:→ NewCop: 下,人仍然能藉著相信耶穌得救 11/30 17:02
29F:→ NewCop: 但是如果受浸是必要條件,那我舉的例子中的兩人,無論心 11/30 17:03
30F:→ NewCop: 中再怎麼承認耶穌是他的救主,他們也注定無法得救了 11/30 17:03
31F:→ speed2: 我以下的言論可能會偏激一點:在生命走到盡頭時,突然想 11/30 17:10
32F:→ speed2: 到要悔改認罪,沒辦法受浸,那真的是哀哭切齒,搥心肝了? 11/30 17:10
33F:→ speed2: 但也許會有奇蹟發生,神調度萬有,有神的使者及時出現, 11/30 17:13
34F:→ speed2: 讓他受浸,人因此重生並得救了。 11/30 17:13
35F:→ speed2: 所以,我認為耶穌受約翰的浸,是很有意義的,畢竟祂大可 11/30 17:15
36F:→ speed2: 不必多此一舉 11/30 17:15
37F:推 Lanword: 很多事重要的是背後的屬靈意義,而不是行為本身 11/30 18:18
38F:→ Lanword: 餅杯,聚會,受浸,禱告,都是如此 11/30 18:19
39F:→ Lanword: 歌羅西書寫的清楚明白,偏偏人還是不懂 11/30 18:19
40F:→ Lanword: 摩西也必須割一刀,才能盡職。背後屬靈意義重要 11/30 18:22
41F:→ Lanword: 耶穌也親自設立了主的餐,但演變到後來,99.99%基督徒多 11/30 18:24
42F:→ Lanword: 是拘泥形式,而失去精髓。 11/30 18:24
兩個犯人
23:32 又 有 兩 個 犯 人 、 和 耶 穌 一 同 帶 來 處 死 。
23:42 就 說 、 耶 穌 阿 、 你 得 國 降 臨 的 時 候 、 求 你 記 念 我
。
23:43 耶 穌 對 他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 今 日 你 要 同 我 在 樂
園 裡 了 。
※ 編輯: springxx (118.160.79.193 臺灣), 11/30/2023 20:10:31
43F:推 Lanword: 對!這不是什麼特例!聖經中每個事例都有背後屬靈意義 11/30 20:12
44F:→ Lanword: 這給我們看見,人一悔改轉向耶穌,就得救! 11/30 20:13
45F:推 jacklin2002: 難得推一下春天大 11/30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