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ound14358 (awq)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葉爾曼,講述真理還是賣書騙錢?
時間Tue Mar 2 23:06:27 2021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我簡單講好了,真理 Aletheia
: 意思是 無躲藏的在陳述事實
: 中文裡應該就是-->坦蕩蕩
: 牧師薪水,在我認知大部分的教會裡,都是死薪水
: 而且是會友可以查詢的,不是說騙越多人來教會,薪水越多
: 當然,會有神棍牧師,但多數有差會的不能這樣玩
: 真的要賺錢,當牧師是一個非常爛的職業,做副業賺錢還會被閒言閒語
看看這可是一位基督徒所寫的批判文,拿基督徒寫的文來談,以免又被抓小辮子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4924
內文舉了好幾個例子,
提到甚至有年收入十億美元(合台幣三百億以上)的牧師。
內文提到這位牧師還來過台灣舉辦特會,而且很多教會還極力推薦信徒參加呢!
就算是你說的死薪水的牧師好了,那請問如果牧師不積極傳教導致教會的信徒越來越少維
持不下去,牧師的薪水要怎麼發出來呢?
所以請問"若以你的邏輯",可不可以在本板說牧師的工作是在騙錢呢?
縱使是固定死薪水賺錢以及看書本銷量賺錢,這都一樣是在賺錢,你不能說前者就比較高
尚,後者就該被你辱罵,ok?
在金錢這個問題上,若基督教要去攻擊一個科普型的學者作家,一般大眾應該很難接受吧
?
: around你要回答的問題是,為什麼葉爾曼需要賣書?
: 賣的內容多數又不是他自己的研究
那麼那些科普作家為什麼要賣書?
書中內容多數又不是那些科普作家自己的研究。
若以你的邏輯,你是不是要去罵所有科普作家都是在騙錢?
: 為什麼葉爾曼要用通俗寫法把基督教寫成一種陰謀論?
: 為什麼要賣通俗陰謀論而不賣教科書? 不賣科研合成書?
: 賣書賺錢,最誠實的科研合成書為什麼不賣? 因為不夠聳動對不對?
一樣,那些科普作家為什麼要賣通俗科普讀物而不賣教科書?
若以你的邏輯,你是不是要去罵所有科普作家都是在騙錢?
而且這只不過是基督徒你因為不滿其書中內容對基督教不利而產生的主觀想法。
在我非基督徒看來,他書中內容並沒有刻意將基督教寫成一種陰謀論。
只是將學術界的研究用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話說明而已。
況且在現代商業社會,有哪個東西不用行銷?基督教那些牧師在傳教時需不需要包裝與行
銷呢?
葉爾曼的這科普書內容已經算是最樸實的了。
許多科普讀物為了吸引讀者要聳動太多,但我們也不會說那就是在騙錢。
: 若是因為「目的是要賺大錢」而躲藏包裝自己的意圖,說之為「騙」也不為過吧?
你講了一堆結果又是繞一圈回來宣稱"目的要賺錢"就等於騙錢。
那麼一大堆科普作家寫書目的也是要賺錢,就等於騙錢嗎?
不論是葉爾曼還是其他科普作家都沒有說自己寫書沒有要賺錢,他們根本就不需要躲藏包
裝自己的意圖,ok?
就跟你說過很多次了你還是聽不懂,學者與作家寫書賺錢很合理,那算是他們的工作。
你自己的工作不用賺錢嗎?那你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的工作在賺錢?
: 而且我非常肯定,就算葉爾曼在美國法院告我,也是不了了之,浪費時間
同樣的,如果有人在此板罵基督教牧師的工作在騙錢,就算有牧師在台灣告這個人,也是
不了了之。
但我們又不是在討論法院會怎麼判,而是討論你對那位學者作家的侮辱謾罵已經違反板規
5.2了。
我有修改原檢舉文對此提出檢舉了。
我再反問你一次,"若以你的邏輯",可不可以在本板說牧師的工作是在騙錢呢?
: 有些東西,大家心知肚明,只是在現實生活講會給對方難堪
: 已經是匿名討論版了,在這版上講話若是需要像在現實生活依樣拘謹,那就不好玩了
: 不要蓄意的來破壞這個版有趣的地方,ok?
我本來也不太喜歡檢舉,但自己幾次對某些基督徒有所批評而被禁言,造成我現在看到相
似的情況就忍不住想檢舉了。
: 話說回來,around,這樣檢舉有甚麼意義? 有本事就用證據反駁我
: 你不同意我對葉爾曼的批評? 很好,證據拿出來。我等你。
: 你說我沒有在回葉爾曼書的內容? 當然有,還回了好幾篇了
: 而且引文、圖表、連結都給了。這樣還說我沒在回應內容我也沒辦法。
我建議你能確實好好將他整本書看完,你不滿他書中什麼內容當然可以就內容提出來我們
"就事論事"討論。
問題是你憑一些自己主觀的想法而"人身攻擊謾罵"他騙錢云云。
你這就是錯誤的言行,也違反板規了。
我有修改原檢舉文對此補充檢舉你違反板規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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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614697589.A.299.html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143.216 臺灣), 03/02/2021 23:13:57
1F:推 NewCop: 你可以說“你看到的那位牧師的工作是騙錢”,但不能泛指 03/02 23:12
2F:→ NewCop: 全部牧師03/02 23:12
如果以neohippie文中的邏輯,"目的要賺錢"就等於騙錢,他以此辱罵攻擊某學者作家賣
書賺錢。
那請問牧師這個工作是不用賺錢的嗎?
固定死薪水賺錢或是看書本銷量賺錢,這都一樣是賺錢,你不能說前者就比較高尚,後者
就該被辱罵,ok?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143.216 臺灣), 03/02/2021 23:22:40
3F:推 NewCop: 至於科普讀物是否“騙錢”,關鍵是他的內容“是否被學界03/02 23:15
4F:→ NewCop: 公認”03/02 23:15
5F:→ NewCop: 一位醫師寫科普讀物,教你得癌症時,術前,術後,化療,03/02 23:16
6F:→ NewCop: 放療時的所有注意事項03/02 23:16
7F:→ NewCop: 跟一位醫師寫書宣揚某種另類療法治好許多已經被判定是癌03/02 23:17
8F:→ NewCop: 末的病人03/02 23:17
9F:→ NewCop: 第一位因為他講的都是被學界普遍接受的事實,所以他只是03/02 23:18
10F:→ NewCop: “賺錢”,不是“騙錢”03/02 23:19
11F:→ NewCop: 第二位則是將“未被學界認定的事”拿來當作“確定事實”發03/02 23:20
12F:→ NewCop: 表,再加上他的專業知識不會不知道其中的差別03/02 23:20
13F:→ NewCop: 卻仍然將這些當作事實發表,那被批評“騙錢”是合理的 03/02 23:21
14F:推 NewCop: 即使第二位醫師不宣揚療效,只講解另類療法的治療方式,如03/02 23:23
15F:→ NewCop: 果他將這些包裝成“明確事實”來形容,那仍然可以被評論是 03/02 23:23
16F:→ NewCop: “騙錢” 03/02 23:23
然而葉爾曼書中提到的福音書抄本有許多錯誤與竄改,可以說是學術界的共識了。
舉例如馬可福音16章9~20。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143.216 臺灣), 03/02/2021 23:36:07
17F:→ neohippie: 會說學者寫書賺錢是「工作」一部分根本就搞錯狀況03/02 23:49
18F:→ neohippie: 你要搞清楚那些發表是升等有算的 03/02 23:49
很多學者一方面也是作家,為什麼不能既是學者也是作家,有兩個身份與工作不行嗎?
重點是你的言行人身攻擊辱罵那學者作家就是錯誤的。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143.216 臺灣), 03/02/2021 23:53:03
19F:→ neohippie: 葉爾曼履歷上很明顯就是升等前沒有在狂發通俗書 03/02 23:50
20F:→ neohippie: 為啥? 不算科研嘛 03/02 23:50
21F:→ neohippie: 不是工作的一部分也不能拿來當升等考評 03/02 23:51
升等前沒有發通俗書有可能是那時候他比較忙,關你什麼事?
這跟你對他的人身攻擊謾罵無關。
22F:→ neohippie: 搞不清楚狀況在這裡無止盡的蝦辯護一通 03/02 23:52
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不肯認錯在那強辯一些無關的。
23F:→ neohippie: 根本就是雞同鴨講,是要討論啥? 03/02 23:53
24F:→ neohippie: 不行,升等考評很清楚,尤其R1那種的 03/02 23:55
你講的這些都不是你可以人身攻擊辱罵那學者作家騙錢的理由。
不要模糊焦點來為自己的錯誤強辯好嗎?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143.216 臺灣), 03/02/2021 23:56:54
25F:→ neohippie: 你發通俗書,不是科研作品,不算。 03/02 23:55
這與你的言行錯誤無關。
基督徒你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我也沒辦法,就看板主能不能公正處理?
※ 編輯: around14358 (1.200.143.216 臺灣), 03/02/2021 23:59:47
26F:→ neohippie: 我上篇就講了,你說Joel Osteen在騙錢跟 牧師騙錢03/03 01:25
27F:→ neohippie: 兩個是雞腿跟火腿 03/03 01:26
28F:→ neohippie: 你要幫葉爾曼辯護很簡單,你直接引用他的cv03/03 01:27
29F:→ neohippie: 都網上公開資料,可以讓你引證03/03 01:28
我這篇不是有說明了,就算是你說的死薪水的牧師好了,那請問如果牧師不積極傳教導致
教會的信徒越來越少維持不下去,牧師的薪水要怎麼發出來呢?
縱使是固定死薪水賺錢以及看書本銷量賺錢,這都一樣是在賺錢,你不能說前者就比較高
尚,後者就該被你辱罵,ok?
而很多學者一方面也是作家,當然也可以發跟升等考評無關的通俗書。這就是他們作為作
家這個身份的工作。
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你以為每個人都只能有一個工作而已?
作家寫書賺錢有什麼問題,你自己也得工作賺錢。
基督徒你不肯坦白認錯在那強辯一些無關的。
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在希伯來聖經的預言中提到神與以色列家及猶大家立新約的時候神
會將律法寫在心上。使得信徒必定會謹守遵行神的典章律例。
看過基督徒一般都解釋說這新約的對象是在預言基督徒而不是猶太人,又說這些經文所說
的律法不是指摩西五經的律法。
不論基督徒要怎麼解釋這些預言中說的典章律例,可是實在看不出像你這樣的基督徒是有
怎麼"謹守遵行"神的典章律例了?
隨意的論斷辱罵他人而不肯認錯。
還有歷史上那些煽動仇恨與迫害猶太人的教父,也是沒有認錯。
基督教以為自己那套比猶太教的摩西五經律法高明,且一千多年來長期醜化猶太人。
但現實上實在看不出基督徒有比猶太教徒好在哪呢?
※ 編輯: around14358 (112.78.91.63 臺灣), 03/03/2021 07:26:28
30F:推 neohippie: 要這樣玩喔?03/03 10:13
31F:→ neohippie: 我主要是講英文的,所以我要講的是 "enchant"03/03 10:13
32F:→ neohippie: 其實是一種讚美,讚美對方高超的技巧與障眼法03/03 10:14
33F:→ neohippie: 中文翻成騙,比較簡單,但其實是一種變相的讚美03/03 10:15
34F:推 neohippie: 我加上註解了喔,不要誤會不要誤會03/03 10:17
35F:→ neohippie: 一切都是一場美麗又技巧高超的pain局03/03 10:18
36F:→ neohippie: 是pain局03/03 10:19
37F:→ neohippie: (檢舉文都在事後隨便亂修了,不要怪我加註解) 03/03 10:20
檢舉文事後修改只是加上本來忘了檢舉的5.2這個板規而已
而你當時說的是"騙錢",無疑的是在辱罵,你這樣拗也拗不過去的,就看板主能否公正處
理?
38F:推 NewCop: 還是那句老話,如果一位醫師以他的醫師身份出書宣揚許多03/03 15:19
39F:→ NewCop: 未經證實的醫療療法效果,你覺得ok?03/03 15:19
40F:推 NewCop: 如果你ok,那我也沒話說,就單純每個人想相信的不同,就03/03 15:22
41F:→ NewCop: 像有人會相信疫苗是藥廠為了製造疾病的陰謀,或是能量醫03/03 15:22
42F:→ NewCop: 學、葛森療法之類的可以治好癌末病患一樣03/03 15:22
43F:推 NewCop: 雖然學界不ok,知道基本學術研究規範的人也不ok,但不是每03/03 15:28
44F:→ NewCop: 個人對學術研究的理解都ok,如果不是學術領域的人,會覺得03/03 15:28
45F:→ NewCop: 學界認為不ok的東西很ok其實是ok的,所以你覺得ok的話那就03/03 15:28
46F:→ NewCop: ok,ok?03/03 15:28
不要在那胡亂比喻了。
你舉的例子是不一樣的,經文考據學畢竟與醫學不一樣,並沒有什麼療效的問題,當然也
沒辦法如醫學那樣以實驗證明療效。
而葉爾曼在書中提到的福音書抄本有許多錯誤與竄改,可以說是學術界的共識了。
舉例如馬可福音16章9~20。
請不要因為你不喜歡這些對基督教不利的資訊,就要將其與宣傳無效療法的事混為一談,
ok?
還有麻煩你先看過
《製造耶穌》一書的內容再來談,若他書中有什麼你不認同的地方可以
提出來"就事論事"討論。
請問你是不是連書中內容都沒看過就在護航
neohippie的人身攻擊謾罵了?
連這樣的人身攻擊謾罵還要護航嗎,只問立場不問是非?
※ 編輯: around14358 (112.78.91.63 臺灣), 03/03/2021 19:37:02
47F:推 NewCop: 經文考據學沒有辦法取得學界共識?那你所謂的“馬可福音被 03/03 22:04
48F:→ NewCop: 添加”的“共識”又是怎麼來的? 03/03 22:04
49F:推 NewCop: 還有,你要引用“製造耶穌”ok,但你需要在文章中把他內容 03/03 22:09
50F:→ NewCop: 講ok才ok,要求他人去看並不ok,那等於是幫“製造耶穌”進 03/03 22:09
51F:→ NewCop: 行商業廣告ok?版規對商業廣告是不ok的,ok? 03/03 22:09
52F:→ pinjose: 所以你把「聖經」看完了嗎? 03/03 23:03
53F:→ Mian1997: 牧師的薪資來源是從奉獻金來的,是教會營運不可分割的一 03/05 13:28
54F:→ Mian1997: 部份,教會在法定上屬於非營利的慈善事業,捐給教會的奉 03/05 13:28
55F:→ Mian1997: 獻金是可以抵稅的。而出版社屬於商業機構,出版書籍是屬 03/05 13:28
56F:→ Mian1997: 於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 03/05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