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jose (jose)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為什麼保羅如此看待律法?
時間Sun Jun 2 16:25:44 2019
※ 引述《bmcat (追尋)》之銘言:
: 我的疑問是羅馬書7:4-13,保羅對律法的觀點。
: 我覺得在保羅心中,律法似乎就等同於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一樣,他認為律法反而使人去
犯
: 罪惡陷入死亡。
: 我覺得這個觀點,是否跟耶穌的觀點不合?路加10:25-28耶穌回答進天國的門檻是律
法
: ,馬太福音強調律法。
: 所以,為什麼保羅如此看待律法?
: 還有,保羅到底對耶穌的認識有多少?
: 如果保羅他也知道我們今天看到的對觀福音全部內容,知道耶穌肯定律法,他還會如此
反
: 對律法嗎?
: 附帶一提,思高聖經在保羅文章方面翻譯比較直白,保留比較多原意,之前看和合,和
合
: 版文
: 字美,但是翻譯比較沒那麼白話,我之前看和合版反而一直看不懂保羅說些什麼。
那我們來看看實例吧
這裡有一個遵守律法的人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
纔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 馬可福音 10: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 馬可福音 10:1
8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
敬父母。” 馬可福音 10:19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馬可福音 10:20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
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馬可福音 10:21
他因著這話,就面顯愁容,憂憂鬱鬱的走了,因為他有很多產業。 馬可福音 10:22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要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 馬可福音 10:23
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 馬可福音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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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少年官
自小遵守誡命,連耶穌都愛他。
照故事看來,他沒有辦法進天國。
那麼,你覺得你遵守律法能比這個少年官更好嗎?
他捨不得將財產變賣分給窮人,難道你可以嗎?
另外你提的經節
看哪,有一個律法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
路加福音 10:25
他回答說,“你要全心、全魂、全力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加福音 10:27
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行,就必得著生命。 路加福音 10:28
那人想要稱義自己,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 路加福音 10:29
這人也覺得他做到了。
但主一樣用比喻點出,你根本沒有能力。
其他如路18禱告的「虔誠人」一樣
都是認為自己遵守了律法。
但是無一例外,通通被打槍了。
全心愛人愛神就可以進神的國。
這是對的,但你根本沒有這種愛的能力啊!
神就是愛,唯有神才有這種最高品質的愛(詳見保羅和約翰形容什麼是愛)
所以再強調一次,保羅的說法並沒有違背耶穌,反而相補起來。
你引的路加福音,路加就是保羅旁邊的小跟班啊。
所以再注意耶穌的話: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
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 馬可福音 10:1
8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 路加福音 18:26
耶穌說,
在人所不能的事,
在神卻能。 路加福音 18:27
保羅說: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
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羅馬書 8:3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
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羅馬書 8:4
所以理念不是一樣嗎?
人不行,神能。
耶穌基督降生,就是為了成為賜生命的靈,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
實際(有神生命,有神性
情,而不是鑽研在遵守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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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un5780: 想靠守律法上天堂的結局就是失去救恩06/02 16:32
2F:→ aun5780: 這個就是最完美的聖經經文06/02 16:33
3F:推 bmcat: 我認為上2段經文,和馬太5:20一樣,耶穌要求門徒的義要勝06/02 16:38
4F:→ bmcat: 過文士法利賽人。但是耶穌沒有保羅那種律法使人反而去犯罪06/02 16:38
5F:→ bmcat: 的觀點。06/02 16:38
6F:推 aun5780: 沒有喔 耶穌是故意刁難他的喔06/02 16:40
7F:→ aun5780: (用這個方向)妳仔細看幾次06/02 16:40
8F:→ aun5780: 耶穌的意思就是 你無論想怎麼守律法 06/02 16:41
9F:→ aun5780: 你都達不到可以進天堂的義06/02 16:41
10F:推 aun5780: 所以最後耶穌說了關鍵字06/02 16:43
11F:→ aun5780: 在人這是不能的!!!!!!!!! 06/02 16:44
12F:→ aun5780: 太19:26 耶穌親口告訴我們 在人這是不能的06/02 16:44
13F:→ aun5780: (但妳的思考方向是 耶穌給了可以做到的標準)06/02 16:45
14F:推 bmcat: 可是馬太19:17耶穌又明言要遵守誡命啊06/02 17:08
15F:推 aun5780: 要遵守呀 但全遵守了也上不了天堂呀06/02 17:16
16F:→ aun5780: Pin大一直以來的理論都是人本來就該守誡命06/02 17:17
17F:→ aun5780: 但上天堂不是靠守誡命呀 06/02 17:17
18F:推 bmcat: 但是耶穌有掛保證說,只要你口裡承認我心裡相信我,我就保06/02 17:26
19F:→ bmcat: 證你一定上天國得永生嗎?即使約翰福音也強調愛的誡命。06/02 17:27
來看聖經中信就得救的例子
(這些應該不會是遵守律法超過經學家者吧?)
耶穌就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走罷! 路加福音 8:48
(血漏婦人)
耶穌說,去罷,你的信救了你。他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馬可福音 10:52
(瞎子)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
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約翰福音 3:16
信入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入神獨生子的名。 約翰福
音 3:18
所以可見,主題重點一直是信就得救。
信入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不信從子的人不得見生命,神的震怒卻停留在他身上。 約翰
福音 3:36
不管是白話,還是原理,應該都陳明了。
這就是兩條路
你若還是在知識善惡樹打轉
就一直在要做好事上天堂的這條路上。
(進一步就變成各大宗教善人都是真基督徒的荒謬說法了。)
問題聖經是生命的書
是要幫助我們得生命,活出基督的書。
生命樹,才是主軸。
各樣的誡命,都是輔助我們得生命,才有真正的意義。
這不是將來的事,是現在的事。
例如
愛仇敵。
當我們愛不來,自然知道自己在老我裡,需要在靈中,才有真正的可能愛仇敵。
這誡命成為一道提醒,我們在哪裡。
※ 編輯: pinjose (36.231.132.238), 06/02/2019 18:40:36
20F:推 aun5780: 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06/02 18:33
21F:推 Kangin75: . 06/04 12:56
22F:→ timer000: 我個人覺得新教有些解經,我覺得很凹 06/04 22:39
23F:→ timer000: 耶穌講的話,會變成要從完全相反的方向解釋 06/04 22:41
24F:→ timer000: 變成耶穌反諷 卻又不解釋清楚 06/04 22:41
25F:→ timer000: 這樣當下聽的人和門徒可能會誤解 06/04 22:42
26F:→ timer000: 所以新教的部分解經,我個人沒這麼認同 06/04 22:43
27F:→ timer000: 我個人對行為或信心稱義,覺得有時候兩者差別不大 06/04 22:44
28F:→ timer000: 當然在有的解釋下,這兩者差別很大 06/04 22:44
29F:→ timer000: 但行為我覺得是由心發出 06/04 22:44
30F:→ timer000: 有心自然就有相對應的行為出現 06/04 22:45
31F:→ timer000: 當然有相對應的行為,不一定是有心啦 06/04 22:45
32F:→ timer000: 這樣講講想想,似乎還是要以心為主 06/04 22:46
33F:→ timer000: 因為上主是鑒察人心的神 06/04 22:47
34F:→ timer000: 並不是很邏輯的想法,參考就好 06/04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