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n5780 (突破庫倫障壁)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問題] 為什麼古代同性戀沒有結婚的問題
時間Sun Oct 28 14:59:13 2018
想像一下有一個中世紀的同性戀
其實他的生活是沒有任何困擾跟障礙的
因為他的爸媽或教會會幫他配婚
而且天主教徒只有在準備生小孩時才會有性行為
為了生小孩之外是不可以有任何性行為的
其實到現在天主教教理也是這樣規定的喔
所以他一年一次就可以了
而且完全滿足當時基督宗教(大概也沒別間可選)的要求
然後不管他是種田的
還是開麵包店的
還是砍材的
還是鐵匠
他的小孩就是他的員工跟助手
他的妻子會幫忙顧家跟愛護他
還會煮好吃美味的歐陸料理給他吃
然後如果舉行愛家公投
問他支不支持每個男生都配一個妻子
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他一定投贊成票
如果問他妻子快不快樂滿不滿足
妻子的回答大概跟江蕙的家後歌詞一樣
從年輕就嫁給你
愛你一世人喔喔喔
這樣子不是很棒嗎
真應該跟古代或是聖經時代的人學習
人家他們怎麼樣都沒有碰到問題
就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喜歡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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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un5780 (110.50.171.70), 10/28/2018 15:12:54
1F:→ eno4022: 妻子的幸福呢?你這套理論是建立在女權低落的前提上 10/28 16:16
2F:→ eno4022: 以前沒人在乎女性怎麼想,現在就行不通了 10/28 16:16
3F:→ aun5780: 這個嘛 基本上我是男生 10/28 16:23
4F:→ aun5780: 所以我是不了解女生是不是需要 10/28 16:23
5F:→ aun5780: 但在古代跟聖經的時代是這樣子運作的 10/28 16:24
6F:→ aun5780: 大家都符合聖經也過得好好的 10/28 16:24
7F:→ aun5780: 而且天主教徒現在也是這樣過日子的 10/28 16:25
8F:→ aun5780: 性行為=生育 大概是這樣 10/28 16:26
9F:→ ohfulow: 你舉得出任何一段經文有說到要配婚?我不否認聖經裡女權 10/28 16:45
10F:→ ohfulow: 比較低落,但這是兩碼子事 10/28 16:45
11F:→ aun5780: 智商115的 你不知道聖經裡面的女子 10/28 16:54
12F:→ aun5780: 是父母幫她們決定婚事 直到婚禮的那天 10/28 16:55
13F:→ aun5780: 她們才第一次見到新郎嗎? 10/28 16:55
14F:→ ohfulow: 並沒有說這是對的吧 10/28 17:07
15F:→ ohfulow: 只是古代有這樣的事 10/28 17:07
16F:→ aun5780: 喔 這時候聖經時代的作法又是錯的了? 10/28 17:10
17F:→ aun5780: 你可以告訴我聖經怎麼教導約會嗎? 10/28 17:10
18F:→ aun5780: 喔 沒辦法 因為聖經不認為婚姻是建立在約會之後 10/28 17:11
19F:→ aun5780: 先結婚 你才可以跟異性有私下交流 10/28 17:11
20F:→ ohfulow: 我也沒說是一定錯的,不過是發生以前的一段事情,只是認 10/28 17:15
21F:→ ohfulow: 為古代的那段現在不適用了 10/28 17:15
22F:→ aun5780: 喔 這樣呀 那請思考一下 10/28 17:17
23F:→ aun5780: 一個單身的弟兄 10/28 17:17
24F:→ aun5780: 跟一個單身的姐妹約會 10/28 17:17
25F:→ aun5780: 然後弟兄在心裡已經動了淫念了 10/28 17:18
26F:→ aun5780: 請問這是不是犯姦淫 10/28 17:18
27F:→ aun5780: 還是犯姦淫在現代已經不適用了呢? 10/28 17:18
28F:→ ohfulow: 馬5:28. 已在心裡犯了姦淫。 10/28 17:22
29F:→ aun5780: Yes 所以你翻遍整本聖經 10/28 17:23
30F:→ aun5780: 都找不到求偶跟約會的劇情 10/28 17:23
31F:→ aun5780: 那個是父母幫你決定的 10/28 17:24
32F:→ aun5780: 只有在婚後 才可以跟異性私下來往 10/28 17:24
33F:→ aun5780: 當然妓女喇合就是明顯的另外 10/28 17:25
34F:→ aun5780: 大衛接近烏利亞的妻子就更不用說了 10/28 17:25
35F:→ ohfulow: 我並沒有說明它的對錯,只是說這在現代不適用了,就像一 10/28 17:27
36F:→ ohfulow: 些古代刑罰一樣,我只是認為,在有明確是非以外的部份, 10/28 17:27
37F:→ ohfulow: 應該與時俱進 10/28 17:27
38F:→ aun5780: 喔 這時又要與時俱進了? 10/28 17:28
39F:→ aun5780: 原來聖經時代人們的婚姻方式又落伍了 10/28 17:29
40F:→ motokur: 為啥對同性戀就不用與時俱進XD 同性戀有啥明確是非... 10/28 17:29
41F:→ aun5780: 怎麼可能呢? 10/28 17:29
42F:→ ohfulow: 這點我倒是不否認阿 10/28 17:29
43F:→ aun5780: 聖經的婚姻就是 一男一女 一生一世 就這樣 10/28 17:30
44F:→ aun5780: 聖經可沒要求 丈夫要讓妻子性生活滿足 10/28 17:32
45F:→ aun5780: 聖經也沒要求同性戀不可以娶女孩子 10/28 17:32
46F:→ aun5780: 聖經更沒要求自由戀愛 10/28 17:33
47F:→ aun5780: 聖經就是一男一女 一生一世 沒有了 10/28 17:33
48F:推 eno4022: 那你就去推行吧,加油 10/28 18:07
49F:→ aun5780: 感謝支持~ 10/28 18:16
50F:→ aun5780: 還我蔚藍清淨的聖經時代婚姻 10/28 18:16
51F:→ aun5780: 每個男性都配一個女生喔 不能挑 10/28 18:16
52F:→ aun5780: 一男一女 一生一世 10/28 18:17
53F:→ ohfulow: 我只想說,聖經時代不等於聖經,你這段只能解釋成,古代 10/28 19:14
54F:→ ohfulow: 曾經有配婚,不能弄得好像聖經支持配婚,兩件事 10/28 19:14
55F:→ aun5780: 你的自由戀愛跟約會才是一節聖經經文都沒有吧 10/28 19:25
56F:→ aun5780: 有啦 大衛跟烏利亞的妻子啦 10/28 19:25
57F:→ aun5780: 還有箴言5:20 我愛妳 10/28 19:26
58F:→ ohfulow: 我通篇沒提到自由戀愛跟約會@@ 10/28 19:30
59F:→ aun5780: 那自由戀愛也不行 約會也不行 父母配婚也不行 10/28 19:33
60F:→ aun5780: 你還有什麼方法結婚 10/28 19:33
61F:→ ohfulow: 我只是認為你在說的是古代的事,甚至跟基督教關係不大 10/28 19:38
62F:→ ohfulow: 但你似乎想把配婚跟聖經兜在一起 10/28 19:40
63F:→ ohfulow: 我覺得兩者沒有關係 10/28 19:40
64F:→ aun5780: 那 你 呢 智商150 10/28 19:40
65F:→ aun5780: 你的自由戀愛跟約會才沒有聖經的支持好嗎 10/28 19:41
67F:→ aun5780: 支持我 你就可以配到三次元老婆 就不用二次元了 10/28 19:44
68F:→ aun5780: 配一個姆咪給你不好ㄇ 10/28 19:45
69F:→ ohfulow: 當你開始用這招,你就理虧了XD 10/28 19:46
71F:→ aun5780: 會嗎 三次元的配婚會比二次元不婚理虧ㄇ 10/28 19:48
72F:→ ohfulow: 台大的,風度呢 10/28 19:49
73F:→ aun5780: 你反對配婚 卻不反對舔手指ㄇ 10/28 19:49
74F:→ aun5780: 我問你的邏輯在哪裡呀 配婚不行舔手指可以 10/28 19:50
75F:→ aun5780: 你到底是反對配婚 還是你不想結婚呀 10/28 19:50
77F:→ ohfulow: 我只好開八卦版模式了 10/28 20:02
78F:→ ohfulow: 至少本宅宅真的是基督徒阿 10/28 20:04
79F:→ aun5780: 感謝幫忙證明 10/28 20:05
80F:→ aun5780: 之前B大還不相信我去年還是佛教徒 10/28 20:05
81F:→ aun5780: 謝謝您幫我證明 10/28 20:05
83F:→ aun5780: 你的要求真是特別呢! 10/28 20:06
84F:推 ohfulow: 不如我截了在八卦版發一篇,挺同方辯論輸了會有的反應, 10/28 20:08
85F:→ ohfulow: 如何? 10/28 20:08
86F:→ aun5780: 都來呀 10/28 20:09
87F:→ aun5780: 也讓我檢視我是否也在八卦版有不當發言呀 10/28 20:09
88F:→ ohfulow: 哈哈,不是世界是你在統治的嗎,怎麼跟我這個小老百姓認 10/28 20:10
89F:→ ohfulow: 真了 10/28 20:10
90F:→ aun5780: 呵呵 不是智商115嗎 你覺得灌水騙得過我嗎 10/28 20:11
91F:→ ohfulow: 我也就一個帳號,要怎麼灌水 10/28 20:11
92F:→ aun5780: 你自己知道就好 我早就知道你是誰 也沒戳破你 10/28 20:12
93F:→ ohfulow: 我也沒戳破你的幫腔好朋友們是誰啊 10/28 20:13
94F:→ aun5780: 結果你自己要來找麻煩 那就只好來一場了 10/28 20:13
95F:→ ohfulow: 只是想跟邏輯超強的挺同人士辯論而已 10/28 20:13
96F:→ aun5780: 我挺同全世界都知道 10/28 20:13
97F:→ aun5780: 既然你那麼反同 那改成強迫每個人都要跟異性結婚 10/28 20:16
98F:→ aun5780: 你又在反對什麼? 這一篇不就是要強迫每個人變異性戀 10/28 20:17
99F:→ aun5780: 不是強迫每個人都要接受異性婚姻 然後你又要反對 10/28 20:17
100F:→ aun5780: Why? 10/28 20:17
101F:→ ohfulow: 我也說啦,只是辯論而已,並沒有惡意 10/28 20:18
102F:→ aun5780: 我也只是好奇 要求每個人都要當異性戀 為何又反對 10/28 20:19
103F:→ aun5780: 這個可以當最大公因數呀 10/28 20:19
104F:→ ohfulow: 另外,我想說,你不了解遊戲,有在玩的人都知道,那片遊 10/28 20:24
105F:→ ohfulow: 戲沒有那種畫面,不是針對你哦,只是想為這片遊戲反駁而 10/28 20:24
106F:→ ohfulow: 已 10/28 20:24
107F:→ aun5780: 嗯嗯 我知道 10/28 20:25
108F:→ aun5780: 年輕人玩遊戲都是正常的 也不會怎麼樣 10/28 20:25
109F:推 JI1: i know spiritual!!! 10/28 20:52
110F:推 ohfulow: 有件事情,這個圖啊 10/28 22:37
112F:→ ohfulow: tp://i.imgur.com/zeAUmuy.jpg 最後主角也已經回絕了。 10/28 22:37
113F:→ ohfulow: 這遊戲是普遍級, 然後方根書簡是輔導級的,12歲以上即 10/28 22:37
114F:→ ohfulow: 可玩,只能說阿本宅宅清清白白,除了偶爾心動一下可愛女 10/28 22:37
115F:→ ohfulow: 生,應該是沒甚麼道德瑕疵能挖的 10/28 22:38
116F:→ aun5780: 嗯嗯 就是個可愛的遊戲 10/28 22:38
118F:→ aun5780: 而且正常的男生本來就會玩了 10/28 22:39
119F:→ aun5780: 完全沒有任何道德瑕疵 10/28 22:39
120F:推 pinjose: 其實要先確定討論哪一個才能對準討論。1.同性婚姻是否神 10/28 22:50
121F:推 pinjose: 不喜悅2.是否要干涉神不喜悅的同性婚姻3.身為基督徒如果 10/28 22:51
122F:→ pinjose: 是同性性傾向該如何自處? 10/28 22:51
123F:→ pinjose: 假設你根本不認同1,當然遑論2.3 10/28 22:52
124F:→ pinjose: 假設你認同1,23其實也很容易;同樣的事,原則不只用在同 10/28 22:53
125F:→ pinjose: 性戀,不需要因為同性戀問題而有需分對待 10/28 22:53
126F:→ pinjose: ex看電影,你不認為是得罪神的,那就簡單了?你認為是得 10/28 22:54
127F:→ pinjose: 罪神,但無法克制的慾望需求,那也是有類似的處理流程 10/28 22:54
128F:推 ohfulow: 關於同性戀利末記就已經明明白白了 10/28 22:55
129F:→ aun5780: oh大 聖經絕對反對同性戀 這個沒有問題 10/28 23:04
130F:→ aun5780: 問題是 現在有哪個基督徒在遵守利未記呢 10/28 23:04
131F:→ aun5780: 法律就像一把雨傘 10/28 23:08
132F:→ aun5780: 這把法律雨傘的存在 是為了保護所有人 10/28 23:09
133F:→ aun5780: 不管是基督徒、佛教徒、無神論、任何性向、任何經濟能力 10/28 23:09
134F:→ ohfulow: 刑罰方面當然是不能用了,也不適合,然而思想方面至少知 10/28 23:10
135F:→ ohfulow: 道那是不好的 10/28 23:10
136F:→ aun5780: 都該在這把雨傘下被保護 今天你們認為 10/28 23:10
137F:→ aun5780: 同 性 婚 姻 是 罪 惡 10/28 23:10
138F:→ aun5780: 那OK 那就該把同性戀納入異性婚姻的保護下 10/28 23:10
139F:→ aun5780: 讓同性戀也可以依法有跟異性結婚的權利跟保障 10/28 23:11
140F:→ aun5780: 而不是這個也不行 那個也不行 就是不讓他們也在法律保障 10/28 23:12
141F:→ aun5780: 之下 這樣違反法律這把雨傘希望保護所有人的存在目的 10/28 23:13
142F:→ pinjose: 那為什麼專法保護不好呢? 10/28 23:14
143F:→ ohfulow: 我個人是認為專法比較適合啦 10/28 23:14
144F:→ aun5780: 也可以呀 都可以 10/28 23:14
145F:→ pinjose: 同性戀確實可以跟異性結婚啊,這權利沒有人反對吧 10/28 23:14
146F:→ aun5780: 但你們捫心自問 同性婚姻是罪 專法就不是罪嗎? 10/28 23:15
147F:→ pinjose: 你這有個邏輯問題,法傘理論就不是從聖經出發了, 10/28 23:15
148F:→ aun5780: Pin大 這邊指的是一種保障 可以跟異性結婚的保障 10/28 23:16
149F:→ ohfulow: 不覺得欸,願聞其詳 10/28 23:16
150F:→ aun5780: 這需要建立機制 由政府確保所有人都可以擁有妻子 10/28 23:17
151F:→ aun5780: Oh大 如果同性結婚是罪 那為什麼專法就沒有罪了 10/28 23:17
152F:→ aun5780: 專法就突然符合利未記了嗎 10/28 23:18
153F:→ pinjose: 這就好像吸煙區一樣吧!能夠不吸煙當然最好,沒辦法之下 10/28 23:18
154F:→ pinjose: 只好給個吸煙區; 10/28 23:18
155F:→ pinjose: 能夠立法禁止宮廟遊行當然最好,不行就至少希望有規範 10/28 23:19
156F:→ aun5780: 那我懂了 就是給法律保障 10/28 23:19
157F:→ aun5780: 這樣我可以接受 10/28 23:19
158F:→ pinjose: 能夠禁止燒紙錢,我百分百贊同;不行就有些規範也是好的 10/28 23:19
159F:→ ohfulow: 當然最好是連專法都不要阿,不過妥協而已 10/28 23:20
160F:→ aun5780: 這樣的論述我可以接受 10/28 23:20
161F:→ aun5780: Oh大 就是這個意思 10/28 23:20
162F:→ pinjose: 可是我覺得真正重要的,是同性戀基督徒怎麼面對這個問題 10/28 23:20
163F:→ aun5780: 並不會因為是專法 就突然沒有罪了 10/28 23:21
164F:→ aun5780: 同性戀基督徒 就...自求多福吧 10/28 23:21
165F:→ pinjose: 不止同性戀基督徒,我們讀聖經就會發現,我們處處陷在罪 10/28 23:22
166F:→ pinjose: 中,所以我說是一樣的。 10/28 23:22
167F:→ aun5780: 我們這信仰就是不接受同性戀 早點認清對他們也好 10/28 23:22
168F:→ aun5780: 對 但因為我們的罪幾乎都被放在稱義的保護傘下 10/28 23:23
169F:→ pinjose: 情慾,錢財,名,地位,都是我們的功課......每個都很難 10/28 23:23
170F:→ aun5780: 所以正常來說是安穩的 10/28 23:23
171F:→ pinjose: 同性戀也在這保護傘啊 10/28 23:24
172F:→ pinjose: 別忘記,凡接受耶穌為救主,都是因信稱義的 10/28 23:24
173F:→ aun5780: 神學理論上是 考試我也會選是 10/28 23:24
174F:→ aun5780: 但實際上大家的看法是分歧的 10/28 23:25
175F:→ aun5780: 或許 早點確認我們就是不能接受同性戀 對大家都好 10/28 23:26
176F:→ pinjose: 這問題置換成婚外情呢? 10/28 23:27
177F:→ aun5780: 法律上我們可以尊重甚至支持同性戀的權利 10/28 23:27
178F:→ aun5780: 但信仰上應該坦誠我們就是無法接受 入教前請三思 10/28 23:28
179F:→ pinjose: 如果最後變成這樣的風氣,也就摸摸鼻子啦;就像現在都尊 10/28 23:28
180F:→ pinjose: 重宮廟遶境,也只能忍受了 10/28 23:28
181F:→ aun5780: 婚外情只要後來跟小三結婚了 大概也OK 10/28 23:28
182F:→ pinjose: 信仰上不會啊, 10/28 23:29
183F:→ aun5780: 我目前比較能接受的是 10/28 23:29
184F:→ aun5780: 1.法律上支持他們應有的權利 10/28 23:29
185F:→ aun5780: 2.信仰上我們不能接受 10/28 23:30
186F:→ pinjose: 無法接受同性戀婚姻是對的,無法接受同性戀則不至於 10/28 23:30
187F:→ aun5780: 大概是這樣的結論 10/28 23:30
188F:→ pinjose: 也不會接受婚外情啊 10/28 23:31
189F:→ aun5780: 婚外情轉正結婚後 就可以接受了 10/28 23:31
190F:→ pinjose: 其實還是有差,至少 10/28 23:32
191F:→ aun5780: 例如:X國倫 10/28 23:32
192F:→ pinjose: 是很差的見證..... 10/28 23:32
193F:→ pinjose: x國倫來我們這聚會會很痛苦,應該留不住 10/28 23:32
194F:→ pinjose: 至少我想聖靈會逼他認錯悔改吧 10/28 23:33
195F:→ aun5780: 哈哈 不要這樣啦 10/28 23:33
196F:→ pinjose: 每次聽我們講那一些追求聖的信息,他是不可能坐得住的 10/28 23:33
197F:→ pinjose: 就是人最後妥協給慾望. 10/28 23:34
198F:→ aun5780: 唉唉 也是沒辦法 這就是人性囉 10/28 23:35
199F:→ pinjose: 唉唉,主憐憫,否則大部分人都勝不過試探 10/28 23:35
200F:→ pinjose: 只是沒有機會罷了 10/28 23:36
201F:→ aun5780: 真的耶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主禱文發揮作用了 10/28 23:37
202F:→ aun5780: 果然耶穌知道這一句一定要納入主禱文 加強保護我們 10/28 23:37
203F:→ pinjose: x國輪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難以處理;放水離婚,加放水 10/28 23:43
204F:→ pinjose: 結婚 10/28 23:43
205F:→ pinjose: 所以同婚問題上...我是不贊同放水的 10/28 23:44
206F:→ pinjose: 有一天黃悔改了,也難以補救解決 10/28 23:45
207F:→ Kangin75: 我有認識類似案例,在女權低落的時代被迫嫁人的悲劇 10/29 01:51
208F:→ Kangin75: 有一個見證是同志歸主的見證,特別有提到一句話 10/29 01:52
209F:→ Kangin75: 他本身沒有從同性戀中走出來,卻從不信中走出來 10/29 01:53
210F:→ Kangin75: 這個認知對不瞭解者很重要。 10/29 01:54
211F:→ aun5780: 我一直卡住的點是 為什麼我們會一邊希望廣納客群 10/29 09:38
212F:→ aun5780: 投入資金人力努力讓人數成長 卻又故意讓同性戀客群無法加 10/29 09:39
213F:→ aun5780: 入 不過如果是不希望他們加入 或是他們加入後無法改變會 10/29 09:40
214F:→ aun5780: 影響到核心教義的立場 那就沒有矛盾了 10/29 09:41
215F:→ aun5780: 就很誠實的告知 如果你有辦法改變歡迎你信基督教 10/29 09:41
216F:→ aun5780: 如果沒辦法那請您再考慮一下 感謝喔 10/29 09:42
217F:→ aun5780: 畢竟人數增長卻挑戰核心教義也會帶來巨大的內部矛盾 10/29 09:43
218F:→ aun5780: 倒不如就直接誠實告知 這就是我們的規定 10/29 09:43
219F:→ aun5780: 這樣也可以避免將來許多的內部衝突 10/29 09:44
220F:→ pinjose: 這就像婚外情一樣,難道我們說,你要加入就別搞婚外情, 10/29 10:38
221F:→ pinjose: 沒有辦法就別來了嗎 10/29 10:38
222F:→ pinjose: 當然不是,我們看出人都陷在各種情慾中,他們需要學習以 10/29 10:39
223F:→ pinjose: 神為他們真正滿足 10/29 10:39
224F:→ pinjose: 同性戀者,需要來親近神,就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10/29 10:39
225F:→ pinjose: 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10/29 10:40
226F:→ pinjose: 舉例,約翰四章曾經有五個丈夫還不滿足的婦人 10/29 10:40
227F:→ pinjose: 她需要神當她真正的滿足 10/29 10:40
228F:→ pinjose: 我們不是說,要讓她快樂,就贊同她找五個丈夫 10/29 10:41
229F:→ pinjose: 或是說,妳若沒有辦法不找五個丈夫乾脆別信耶穌 10/29 10:41
230F:→ pinjose: 這都是失焦的說法 10/29 10:41
231F:→ pinjose: 偷竊,淫亂,殺人等等等都是教會無法容許的,但我們不是 10/29 10:46
232F:→ pinjose: 不許他們來,而是希望他們往神希望的方向前進。今天絕不 10/29 10:46
233F:→ pinjose: 是為了招攬陷於情慾青年人,就告訴他們 陷於情慾也是蒙 10/29 10:47
234F:→ pinjose: 福的。而是幫助他們從這種情形轉變 10/29 10:47
235F:→ pinjose: 就算是異性戀,一樣天生看到美好的異性就情慾發動,難道 10/29 10:47
236F:→ pinjose: 我們許可這樣情形?或是就將就認為有何不可? 10/29 10:48
237F:→ tkucuh: 應該要這麼講,比起同性戀來說,人還有更多的sin要求神去 10/29 10:57
238F:→ tkucuh: 赦免,只看到同性戀就陷入見樹不見林的情況。 10/29 10:58
239F:→ tkucuh: 耶穌的道是我們想要去走的,但誰敢說他是走在耶穌的道上不 10/29 10:58
240F:→ tkucuh: 歪斜?我們又有什麼資格說別人是偏離耶穌的道? 10/29 10:59
241F:→ aun5780: 對 兩位說的就是基督教的神學理論 10/29 11:25
242F:→ aun5780: 但事實上不是這樣的 10/29 11:25
243F:→ aun5780: 每個團體都有其界線 10/29 11:26
244F:→ aun5780: 今天無論是我們把宗教的要求強加在法律上 10/29 11:26
245F:→ aun5780: 還是被強迫接受我們不能接受的狀況 10/29 11:27
246F:→ aun5780: 例如兩個結婚的同性戀就這樣走進來主日崇拜 10/29 11:28
247F:→ aun5780: 都應該要尊重彼此的界線 10/29 11:28
248F:→ aun5780: 法律不應該由宗教的規範來制定 10/29 11:29
249F:→ aun5780: 但宗教要怎麼規範也是我們的主權 10/29 11:29
250F:→ aun5780: 這個劃清界線 以後問題都好解決 10/29 11:29
251F:→ pinjose: tku誰告訴你只看到同性戀呢? 10/29 14:10
252F:→ pinjose: 至少我這邊論述都是一視同仁,而你是講到同性戀就轉彎 10/29 14:11
253F:→ pinjose: 你有沒資格說拜偶像是偏離神的道,你回答我? 10/29 14:11
254F:→ pinjose: 你有沒資格說姦淫,偷盜,殺人,說謊,是神不喜悅的? 10/29 14:12
255F:→ pinjose: 真正見樹不見林是誰,很明顯了 10/29 14:14
256F:→ pinjose: 愛一個人,顧惜一個人,與鄉愿是兩回事 10/29 14:16
257F:→ pinjose: 一個小偷來到教會,我們愛他,勸勉他接受耶穌從新過新生 10/29 14:17
258F:→ pinjose: 活,絕非說誰有資格論斷偷盜是錯的這種詭辯 10/29 14:17
259F:→ pinjose: 至於aun大,劃線問題我贊同交給聖靈 10/29 14:20
260F:→ pinjose: 你裡面感覺要公投就去無論投同意或反對,總要照裡面平安 10/29 14:21
261F:→ pinjose: 而行;感覺不用管這事就不用管 10/29 14:21
262F:→ pinjose: 問題是先試著禱告神面前,總不要叫人的意見,取代聖靈帶 10/29 14:21
263F:→ pinjose: 領。所以也不是投同意或反對誰對的問題 10/29 14:22
264F:→ pinjose: 若論到教會裡面,沒錯,同志牽手來是不該被接納的行為, 10/29 14:30
265F:→ pinjose: 就像我們接納犯罪的人,但不是接納他們在教會中犯罪。不 10/29 14:31
266F:→ pinjose: 只犯罪,還有很多不合適的行為例如異性戀在教會中接吻一 10/29 14:31
267F:→ pinjose: 樣是不合適,該勸勉的行為,也是一樣。穿吊嘎夾腳拖主日 10/29 14:31
268F:→ pinjose: ,也是不合適的。這就跟罪無關,而是態度上的教導。 10/29 14:31
269F:→ pinjose: 如果一對同性戀情侶因為不能在教會牽手就拒絕前來,這也 10/29 14:32
270F:→ pinjose: 沒辦法; 10/29 14:33
271F:→ pinjose: 如同一對異性戀情侶因為不能在教會撫摸而不來,那也沒辦 10/29 14:33
272F:→ pinjose: 法 10/29 14:33
273F:→ aun5780: 目前為止都是理論的問題 接下來可以試著談談實務操作 10/29 14:47
274F:→ pinjose: 贊同 10/29 14:48
275F:→ aun5780: 例如同性結婚的兩個人來慕道 是否該讓他們慕道 10/29 14:48
276F:→ aun5780: 或許教會可以明定自己的內規 10/29 14:48
277F:→ pinjose: 當然 10/29 14:48
278F:→ aun5780: 我們的內規就是拒絕同性婚姻 10/29 14:49
279F:→ aun5780: 那這樣我們就不會被強迫要接受同性婚姻 10/29 14:49
280F:→ pinjose: 當然贊同來慕道啊 10/29 14:50
281F:→ aun5780: 法律是法律 團體規範是團體規範 這個是有區別的 10/29 14:50
282F:→ aun5780: 不太適合喔 因為他們已經結婚了 抵觸基督教的底線了 10/29 14:51
283F:→ pinjose: aun大不是要實務舉例 10/29 14:51
284F:→ pinjose: 我覺得你誤會了什麼 10/29 14:51
285F:→ aun5780: 可能要請他們三思 (因為我們不能接受同性婚姻的) 10/29 14:51
286F:→ aun5780: 就是實務呀 10/29 14:52
287F:→ pinjose: 這對我來說,就像正在婚外情的男女能不能來聚會一樣 10/29 14:52
288F:→ aun5780: 現在的問題就是 明年他們可以結婚或專法後 我們如何應對 10/29 14:52
289F:→ pinjose: 也沒有三思這個問題 10/29 14:52
290F:→ aun5780: 我的想法比較偏向 請他們考慮清楚 因為我們不能接受 10/29 14:53
291F:→ pinjose: 婚外情合法後?我們態度就轉彎了嗎 10/29 14:53
292F:→ aun5780: 既不可能要求離婚 也不可能接受你們的婚姻或專法 10/29 14:53
293F:→ pinjose: 那他們還是需要基督 10/29 14:54
294F:→ aun5780: 婚外情轉正後 通常會接受現況(已是合法婚姻) 10/29 14:54
295F:→ pinjose: 黃國倫來,一樣也是來 10/29 14:54
296F:→ aun5780: 但我們是不可能接受同性婚姻的 這個要明確表達 10/29 14:54
297F:→ aun5780: 就是雖然你們是合法的 這個是法律上你們的合法權利 10/29 14:55
298F:→ aun5780: 但我們的信仰是不能接受的 也請彼此尊重 10/29 14:55
299F:→ aun5780: 我想這條界線彼此尊重的話 問題會簡單許多 10/29 14:56
300F:→ pinjose: 一個拜媽祖的來呢? 10/29 14:56
301F:→ pinjose: 我覺得沒有不同啊 10/29 14:56
302F:→ aun5780: 拜媽祖的來 就不能繼續拜媽祖 10/29 14:57
303F:→ aun5780: 同樣的同性戀也一樣 這個不是歧視 10/29 14:57
304F:→ aun5780: 就像伊斯蘭女生就是要蒙頭 10/29 14:58
305F:→ pinjose: 是的,一對同性戀夫妻,牧養到最後,我會希望他們結束婚 10/29 14:58
306F:→ aun5780: 一個女生跑去伊斯蘭慕道 她自己就要想清楚 10/29 14:58
307F:→ pinjose: 姻。但沒有什麼一開使表明這種問題。如同一個青少年牧養 10/29 14:58
308F:→ pinjose: 到最後,希望他全心愛主(雖然很難)但沒有什麼一開始就劃 10/29 14:58
309F:→ pinjose: 定界線 10/29 14:58
310F:→ aun5780: 喔喔 好像也是 10/29 14:59
311F:→ pinjose: 有人確實還在兩邊拜,我們就是教導真理,並且勸導,哪有 10/29 14:59
312F:→ pinjose: 就趕走這種道理 10/29 14:59
313F:→ aun5780: 很高興我們開始處理之後真正會面對的實際問題 10/29 14:59
314F:→ aun5780: 也不是趕走 但彼此尊重 法律的以及宗教的 10/29 15:00
315F:→ pinjose: 就是主軸抓住了,其實各種罪都是一樣 10/29 15:01
316F:→ aun5780: 但他們將來會是合法婚姻 這個如果我們不能接受 10/29 15:02
317F:→ aun5780: 一開始就要講明 就是我們團體不能永續同性婚姻 10/29 15:02
318F:→ pinjose: 是啊,男生將來去外面啪啪應該也會走向合法,道理一樣 10/29 15:02
319F:→ aun5780: 如果加入我們 你們就要放棄法律上的合法地位 10/29 15:02
320F:→ pinjose: 他們來,我們也不用擺出全餐 10/29 15:03
321F:→ aun5780: 嗯嗯 10/29 15:03
322F:→ pinjose: 以後你們不可以啪啪,不可以看某些節目,不可以愛世界 10/29 15:03
323F:→ aun5780: 大概是這樣子 加入我們就要放棄法律上的同性婚姻關係 10/29 15:04
324F:→ aun5780: 這個在慕道時要說明清楚 10/29 15:04
325F:→ pinjose: 嗯,現在就很多了 10/29 15:04
326F:→ pinjose: 加入我們就不能拿香拜拜 10/29 15:04
327F:→ pinjose: 不能祭拜祖先 10/29 15:05
328F:→ pinjose: 不能抽籤算命 10/29 15:05
329F:→ pinjose: 不能xxxxx一大堆 10/29 15:05
330F:→ aun5780: 呵呵 這是個好例子 10/29 15:05
331F:→ aun5780: 但法律上就是保障每個人選擇的自由 10/29 15:05
332F:→ pinjose: 但是幹嘛這樣搞啊,應該是帶他們看到神才是真正滿足的泉 10/29 15:06
333F:→ aun5780: 法律上我支持他們所有的權利 10/29 15:06
334F:→ pinjose: 源吧 10/29 15:06
335F:→ aun5780: 但一進教會 就要尊重教會的立場 10/29 15:06
336F:→ aun5780: 這樣雙方都可以擁有選擇的自由 10/29 15:07
337F:→ aun5780: 沒有人會被逼迫 每個人都是自由選擇 10/29 15:07
338F:→ Kangin75: 教派的不同對此還是有認知的差異和不同作風就是了 10/29 15:30
339F:→ aun5780: 不過目前大聲疾呼的教派 到時候如果又若無其事的說 10/29 17:08
340F:→ aun5780: 沒關係呀 OK的 歡迎來我們教會聚會 我們很Open的 10/29 17:09
341F:→ aun5780: 又很莫名其妙 所以先想好到時是否要求 10/29 17:09
342F:→ aun5780: 要加入我們就要放棄同性婚姻 這個可能要做準備 10/29 17:10
343F:推 leon00521: 插播 為什麼不要立專法 我相信網路上有一狗票論述 10/29 17:43
344F:→ leon00521: 大意就是 如果保障的權益不及民法 那就是歧視 那如果 10/29 17:43
345F:→ leon00521: 等同民法 又何必立專法 10/29 17:43
346F:→ leon00521: 就很像設立白人專用公車跟黑人專用公車一樣 10/29 17:44
347F:→ tkucuh: 我的態度也是如此,同志跟小偷跟婚外情來教會,一樣去接納 10/29 18:08
348F:→ tkucuh: 他們,論斷這種事就教給上帝。 10/29 18:08
349F:→ tkucuh: 教會要什麼立場?先身家調查? 10/29 18:09
350F:→ pinjose: tk你到底是故意看不懂還是在亂? 10/29 19:04
351F:→ pinjose: 一直虛擬稻草人也很好笑 10/29 19:05
352F:→ pinjose: 講一堆似是而非很漂亮的空話 10/29 19:06
353F:→ pinjose: 人家問東你答西夠了唷 10/29 19:07
354F:→ pinjose: 直接實際一點,今天一個弟兄問你婚外情是不是神喜悅你怎 10/29 19:09
355F:→ pinjose: 麼回答? 10/29 19:09
356F:→ pinjose: 一個慕道友問你可不可以拜偶像你怎麼回答 10/29 19:10
357F:→ pinjose: 你最好說我不論斷交給上帝啦 10/29 19:10
358F:→ aun5780: 同性戀≠小偷跟婚外情 10/29 19:16
359F:→ aun5780: 前者是違反宗教 後者是違反法律 10/29 19:17
360F:→ aun5780: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投了專法一票 10/29 19:17
361F:→ aun5780: 那下次教會來了一對依你贊成票的專法結合的人 10/29 19:18
362F:→ aun5780: 那還要要求他們解除法律關係嗎 畢竟是自己投贊成的 10/29 19:18
363F:→ pinjose: 在基督徒眼裡,小偷跟婚外情,跟同性性行為一樣是隨從私 10/29 19:25
364F:→ pinjose: 慾; 10/29 19:25
365F:→ pinjose: 我投了宗教自由公投,因為宗教自由去信媽祖的人,我就不 10/29 19:26
366F:→ pinjose: 能要求不要拜嗎 10/29 19:26
367F:→ aun5780: 原來如此 那我就沒有疑問了 10/29 19:27
368F:→ pinjose: 我投了支持紙錢專區燒,就不能教導不要燒紙錢? 10/29 19:28
369F:→ pinjose: 大致如此 10/29 19:29
370F:→ pinjose: 我是有點動血氣了,致歉 10/29 19:29
371F:→ aun5780: 你不說應該沒人看得出有任何動血氣的樣子 10/29 19:51
372F:推 motokur: pin不管動不動血氣,講話基本上都沒啥道理 10/29 20:23
373F:→ motokur: 但我是不算討厭pin啦,有時有點可愛古意的感覺 10/29 20:25
374F:→ motokur: 如果只是"隨從私慾"其實感覺滿簡單的.... 10/29 20:25
375F:→ motokur: 晚餐選擇吃好吃的炒飯,不是吃屎或蟲,就是隨從食慾了 10/29 20:28
376F:→ motokur: 看不出特別針對性慾的必要 10/29 20:30
377F:→ aun5780: 其實基督教界也是一直在找解決方法 10/29 20:56
378F:→ aun5780: 大家可能不知道 好奇的可以去打聽看看 10/29 20:57
379F:→ aun5780: 其實今年全台灣的神學院本來要發表聯合聲明 10/29 20:57
380F:→ aun5780: 表達基督教界反對同性婚姻 10/29 20:58
381F:→ aun5780: 結果反彈的聲音並不小 有神學院就挑白的說了 10/29 20:59
382F:→ aun5780: 你們要聯合聲明你們的事 不要掛我們的名字 10/29 20:59
383F:→ aun5780: 因為學界跟信徒有一個很大的鴻溝在於 10/29 21:00
384F:→ aun5780: 學界還是希望可以解決問題 讓彼此對話交流 10/29 21:00
385F:→ aun5780: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老牌基督教不會那麼激烈 因為他們的神 10/29 21:01
386F:→ aun5780: 學教育 是以教導如何用基督教教義解決問題 10/29 21:02
387F:→ aun5780: 而不是用基督教教義擴大衝突 10/29 21:02
388F:→ aun5780: 可惜的是新興教派就沒有去讀那些神學院了 10/29 21:02
389F:→ pinjose: 記得我以前指出人裡面都是不義就被圍剿過了,覺得我在批 10/30 05:07
390F:→ pinjose: 評論斷別人;究其原因那些人根本沒看見人裡面的黑暗,所 10/30 05:07
391F:→ pinjose: 以無法理解我只是陳述事實 10/30 05:07
392F:→ pinjose: 並不是某個族群比較差還是怎樣,我們今天仍是陳述事實; 10/30 05:09
393F:→ pinjose: 而當這事實其實你們不認同,就會產生這種無法溝通的鴻溝 10/30 05:09
394F:→ pinjose: 如同彼此對話交流,並不一定需要建立在打折神的話 10/30 05:12
395F:→ pinjose: 我們宣導婚外情是罪,難道就不能與婚外情的人交流了? 10/30 05:12
396F:→ pinjose: 我們宣導說謊是罪,就不能與說謊的人好好傳福音了? 10/30 05:13
397F:→ pinjose: 若要支持婚外情,支持說謊,才能吸納他們入教,不過是走 10/30 05:13
398F:→ pinjose: 了錯誤的道路 10/30 05:13
399F:推 pinjose: 只能說要平衡,凡事過猶不及 10/30 05:17
400F:→ eno4022: 你要配一個女的給同志當老婆,二個搞不好都不願意呢 10/30 07:03
401F:→ eno4022: 這時候怎麼辦?說他們不照真理去行,恐嚇要逐出教會? 10/30 07:04
402F:→ eno4022: 同志要的根本不是正常的一男一女婚姻關係 10/30 07:05
403F:推 bmcat: 直接恐嚇到教會的同志說,耶穌說犯"姦淫"的人進不了天國就好 10/30 09:28
404F:→ bmcat: 就像佛教徒會恐嚇,有淫慾的人無法脫離輪迴成佛, 10/30 09:29
405F:→ bmcat: 恐嚇同志進不了天國,會比較有效吧? 10/30 09:30
406F:推 ohfulow: 馬8:12 說明天國的子民被丟向外圍的黑暗,必要哀哭切齒 10/30 10:13
407F:→ ohfulow: 。不好的人如果有悔改一樣會去天國,只是會被丟在外圍, 10/30 10:13
408F:→ ohfulow: 大概是這個意思 10/30 10:13
409F:→ pinjose: 天國,屬天的國度,自然要屬天才能進入(或者說,屬天時 10/30 10:56
410F:→ pinjose: 自然就在天國) 10/30 10:56
411F:→ aun5780: 我想這邊有一個問題 就是 10/30 11:20
412F:→ aun5780: 即使同性戀絕對不能進神的國 10/30 11:21
413F:→ aun5780: 那也是上帝開心 教會開心 大家開心就好 10/30 11:21
414F:→ aun5780: 上帝的國當然是上帝自己決定要讓誰進來 10/30 11:21
415F:→ aun5780: 這個沒有人可以批評上帝 你家也是由你決定誰可以進去的 10/30 11:22
416F:→ aun5780: 但世俗世界的法律是為了保障所有人權利來設計的 10/30 11:23
417F:→ aun5780: 這個就不是只要我們開心就可以否定他人的權利 10/30 11:23
418F:→ aun5780: 所以你們很難看到香港基督教跟香港天主教激烈反同 10/30 11:25
419F:→ aun5780: 因為他們深知自己的權利也就是靠法律在保障的 10/30 11:25
420F:→ aun5780: 一個可以不尊重弱勢族群的政府 一樣會燒十字架拆教堂 10/30 11:27
421F:→ aun5780: 而所有懂得保障所有人權利的國家 基督教天主教也暢行無 10/30 11:28
422F:→ aun5780: 阻 大家都是在同一個保護傘下 10/30 11:29
423F:→ pinjose: 這就是真正滑坡了,不承認同志婚姻的國家就是不尊重弱勢 10/30 12:17
424F:→ pinjose: 嗎? 10/30 12:17
425F:→ pinjose: 日本,南韓,這些政府是不尊重弱勢嗎? 10/30 12:18
426F:→ pinjose: 爭取權利是一回事,爭取不到妖魔化對方是另一回事 10/30 12:18
427F:→ pinjose: 世俗的法律也不是我們開心就可以說自己被壓迫 10/30 12:22
428F:→ pinjose: 例如,醫師必須讀醫學院才能行醫;那這不是壓迫華佗親傳 10/30 12:24
429F:→ pinjose: 弟子嗎 10/30 12:24
430F:→ ohfulow: 我是不知道同性戀能不能進天國,但假使不能進,那不想改 10/30 12:40
431F:→ ohfulow: 變的男同性戀何必再來信這個教呢,因為也不會進天國嘛, 10/30 12:40
432F:→ ohfulow: 而既然知道是錯的,已經信了的一般基督徒,又何必再幫他 10/30 12:40
433F:→ ohfulow: 們說話,畢竟討論的範疇是神學。這裡也是神學版阿,聖經 10/30 12:40
434F:→ ohfulow: 沒說或說不明白的也許有彈性,聖經明確提及的東西,如果 10/30 12:41
435F:→ ohfulow: 還有彈性,怎麼還是唯一的真理?這也便不是基督教了,而 10/30 12:41
436F:→ ohfulow: 是新興宗教。題外話,至於為什麼我只說男同性戀呢,因為 10/30 12:41
437F:→ ohfulow: 本宅宅發現女同性戀好像沒被聖經提到,屬於一種未定領域X 10/30 12:41
438F:→ ohfulow: D,而對於虛擬人物的幻想也沒有被提到,所以說,八卦版的 10/30 12:41
439F:→ ohfulow: 二次元宅宅搞不好完全符合聖經也很難說,當然我這段是儘 10/30 12:41
440F:→ ohfulow: 量用無神論的口吻來解釋,而我本身對宅宅的這一段是沒有 10/30 12:41
441F:→ aun5780: 哈哈 是這樣沒錯 10/30 12:41
442F:→ ohfulow: 太多意見的,畢竟屬於不可知的領域XD 10/30 12:42
443F:→ aun5780: Pin大 你再仔細看一次 10/30 12:45
444F:→ aun5780: 我沒有說沒通過同婚的國家就不尊重人權 10/30 12:45
445F:→ aun5780: 而是不尊重人權的國家同時逼迫同性戀跟基督教 10/30 12:46
446F:推 bmcat: 耶穌有說進天國的條件是要守誡命,所以同性戀依照耶穌的標 10/30 12:48
447F:→ bmcat: 準,應該是不行。包括離婚再婚,依耶穌的標準也是不行,天 10/30 12:48
448F:→ bmcat: 主教會大概就是以此當標準吧。 10/30 12:48
449F:→ aun5780: 阿門 推樓上 10/30 12:48
450F:→ aun5780: 毀家滅婚的都去死 認真 10/30 12:49
451F:→ aun5780: 都毀家滅婚了 還有什麼好說的 10/30 12:49
452F:→ aun5780: 這種耶穌明白禁止的 才一定要下地獄才行 10/30 12:50
453F:→ ohfulow: 我個人是認為會在三層天的外圍,不會下地獄,並沒有說悔 10/30 12:52
454F:→ ohfulow: 改後也屬天的人不能進天國 10/30 12:52
455F:→ pinjose: 先回a大,如果你沒那意思我為錯誤推論致歉;但我認為你這 10/30 12:52
456F:→ pinjose: 樣舉例就有點無意義;不贊同同婚就證明與不尊重弱勢無關 10/30 12:52
457F:→ aun5780: 都毀家滅婚了還悔改個屁 10/30 12:53
458F:→ pinjose: 對吧 10/30 12:53
459F:→ pinjose: 天國的問題, 10/30 12:53
460F:→ aun5780: 教會裡那些離婚跟再婚的各個毀家滅婚 10/30 12:53
461F:→ ohfulow: 家裡的人常常告誡我,如果好好追求神,會在榮耀的中心, 10/30 12:53
462F:→ ohfulow: 才能見得著,神的面 10/30 12:53
463F:→ aun5780: 死不認錯死不悔改 悔改就趕快復合 10/30 12:54
464F:→ aun5780: 不復合就是不悔改 10/30 12:54
465F:→ aun5780: 該下地獄被永火燒無誤 10/30 12:54
466F:→ pinjose: 沒錯,那些人都沒法進入天國;直到他們被變化 10/30 12:54
467F:→ ohfulow: 你這樣就太情緒化且牽強了,沒有道理可言 10/30 12:55
468F:→ pinjose: 但他們裡面有神的生命必然變化他們直到進入 10/30 12:55
469F:→ pinjose: 所以也不會永遠火湖 10/30 12:55
470F:→ aun5780: 哪裡沒道理 10/30 12:55
471F:→ aun5780: 耶穌明明就說他們犯姦淫 10/30 12:55
472F:→ aun5780: 早該下地獄好嗎 10/30 12:56
474F:→ aun5780: 憑著真理也不行? 10/30 12:57
475F:→ pinjose: 是啊等於啊,不過不是下地獄 10/30 12:57
476F:→ pinjose: 淫亂,偷竊,同性性慾,愛美女,說謊,都是不能進入神的 10/30 12:59
477F:→ pinjose: 國;但若接受耶穌,裡面有神的生命,最終都在神的國 10/30 12:59
478F:推 ohfulow: 基督教重悔改,所以監獄裡的殺人犯很多都改信基督教,為 10/30 12:59
479F:→ ohfulow: 什麼?我聽過一個殺人犯出獄後的演講,他說是因為其他宗 10/30 12:59
480F:→ ohfulow: 教對他來說,都罪無可赦,他要選一個還能接納他的宗教, 10/30 12:59
481F:→ ohfulow: 如此重罪都能在神前被赦免,更何況是同性戀? 10/30 12:59
482F:→ pinjose: 但這個最終是指這些傾向都被對付完畢之後 10/30 13:00
483F:→ pinjose: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清最後一分錢,你絕不能從那裏出 10/30 13:00
484F:→ pinjose: 來。 馬太福音 5:26 10/30 13:01
485F:→ aun5780: @@ 10/30 13:01
486F:→ aun5780: 怎麼我們的立場完全互換 10/30 13:02
487F:→ aun5780: 你們怎麼突然不按著真理了呢? 10/30 13:02
488F:→ aun5780: 按著真理他們就是不悔改呀 就是火湖不是嗎 10/30 13:03
489F:→ aun5780: 悔改還去同性戀叫悔改? 10/30 13:03
490F:→ pinjose: 我與o論述雖然不同;但是我們一樣贊同,並沒有覺得那些 10/30 13:03
491F:→ pinjose: 其他罪就比較好 10/30 13:03
492F:→ aun5780: 悔改還放任孩子少了爸爸或媽媽也死不復合 10/30 13:04
493F:→ pinjose: 所以悔改的意思是不是同性戀? 10/30 13:04
494F:→ aun5780: 毀家滅婚死不悔改 這不會下地獄 10/30 13:04
495F:→ aun5780: 悔改當然不能是同性戀呀 10/30 13:04
496F:→ pinjose: 錯了,悔改是轉向神,人第一次轉向神,就賜下聖靈 10/30 13:04
497F:→ aun5780: 還是同性戀悔改個屁 10/30 13:04
498F:→ pinjose: 之後聖靈才能「變化」 10/30 13:04
499F:→ aun5780: 現在我們立場互換了喔 我展示一下基要主義的價值觀 10/30 13:05
500F:→ pinjose: 還是同性戀表示需要更多聖靈加力關悔改什麼事? 10/30 13:05
501F:→ pinjose: 我沒有變過立場 10/30 13:06
502F:→ pinjose: 同性性傾向,也許就是神量給的環境,讓他倚靠神 10/30 13:06
503F:→ pinjose: 就像我們身上的罪性,都是要逼我們只能依靠神 10/30 13:07
504F:→ aun5780: 不悔改都要滅亡的啦 10/30 13:09
505F:→ aun5780: 爸爸媽媽能夠少哪一個 10/30 13:09
506F:→ aun5780: 教會裡那些死不悔改死不復合的單親家長 10/30 13:10
507F:→ aun5780: 各個都違背耶穌的誡命 10/30 13:10
508F:→ aun5780: 爸爸媽媽能夠少哪一個你們回答我 10/30 13:10
509F:→ aun5780: 這些可憎的該死的家長 放任孩子少了爸爸或媽媽 10/30 13:11
510F:→ pinjose: 我回答你,可是你要先問清楚啊 10/30 13:11
511F:→ aun5780: 下地獄剛好而已吧 10/30 13:11
512F:→ aun5780: 我的問題就是這個 10/30 13:12
513F:→ aun5780: 爸爸媽媽能夠少哪一個 ? 10/30 13:12
514F:→ pinjose: 那些執意離婚(非允許範圍)與同性戀性行為一樣是罪 10/30 13:12
515F:→ pinjose: 沒有分別,然後呢 10/30 13:13
516F:→ pinjose: 都是違背耶穌誡命對 10/30 13:13
517F:→ pinjose: 但你的立場是違背誡命就下地獄嗎? 10/30 13:13
518F:→ pinjose: 什麼時後我有過這樣的立場? 10/30 13:14
519F:→ aun5780: 是的 應該要這樣不是嗎 10/30 13:14
520F:→ pinjose: 我有認為違背誡命的基督徒會下地獄過嗎? 10/30 13:14
521F:→ aun5780: 沒有 你的立場一向是神國跟天國分開處理 10/30 13:14
522F:→ pinjose: 你是不是忘記我的招牌是簡單信就得救了 10/30 13:15
523F:→ aun5780: 沒有進天國 一樣進神國 10/30 13:15
524F:→ aun5780: 你的立場一直有這個特色 天國神國分開處理 10/30 13:15
525F:→ pinjose: 所以沒錯啊,不對的情形,(主要是心)都需要被變化為對的 10/30 13:15
526F:→ aun5780: 在我的架構下 因為沒有區分天國神國 10/30 13:16
527F:→ aun5780: 所以不能進天國=下地獄 10/30 13:16
528F:→ pinjose: 為己想(同婚,多妻,外遇,離婚)這種心都需要對付 10/30 13:17
529F:→ aun5780: 回到問題 10/30 13:17
530F:→ aun5780: 爸爸媽媽能夠少哪一個呢? 10/30 13:17
531F:→ aun5780: 今天毀家滅婚的這群惡人 10/30 13:17
532F:→ pinjose: 所以你是律法主義!?不遵守誡命就下地獄? 10/30 13:17
533F:→ aun5780: 不但受到法律的合法保護 10/30 13:17
534F:→ pinjose: 你啥時是這種立場了 10/30 13:17
535F:→ aun5780: 還有你們幫他們找得救的理由 10/30 13:18
536F:→ aun5780: 其實我不是律法主義啦 哈哈 但系統性來說 10/30 13:18
537F:→ pinjose: 同婚也有一樣得救的理由 10/30 13:18
538F:→ aun5780: 我必須一次換整套的系統 10/30 13:18
539F:→ aun5780: 我不能雙系統同時並存 10/30 13:19
540F:→ aun5780: 我不能對離婚的人 找盡理由幫助他們 10/30 13:19
541F:→ aun5780: 對同婚 想盡辦法刁難 10/30 13:19
542F:→ aun5780: 我就是一個系統 要嘛律法主義 10/30 13:20
543F:→ aun5780: 要嘛唯獨恩典 10/30 13:20
544F:→ aun5780: 我無法兩個系統並存 10/30 13:20
545F:→ pinjose: 誰幫助離婚的人啊 10/30 13:20
546F:→ pinjose: 我來教導都一樣 10/30 13:20
547F:→ pinjose: 若是可能,離婚的人都要復合,同婚的人都要分開 10/30 13:21
548F:→ pinjose: 那你唯獨恩典然後呢? 10/30 13:21
549F:→ pinjose: 有衝突嗎? 10/30 13:21
550F:→ pinjose: 唯獨恩典,都能進神國 10/30 13:21
551F:→ pinjose: 然後衝突在哪裡 10/30 13:21
552F:→ aun5780: Pin大 你的神學理論無懈可擊 10/30 13:27
553F:→ aun5780: 果然區分天國跟神國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10/30 13:27
554F:→ aun5780: 這次你的論述我覺得非常的完整 10/30 13:28
555F:→ louis0123: 因為古代不懂尊重別人 更會虐待別人 像不准女人插嘴 11/03 22:47
556F:→ louis0123: 打老婆合法 更可虐待奴隸 那時都可燒女巫了 同志也是 11/03 22:47
557F:→ louis0123: 要被治死的(現在的教徒不虔誠? @@) 誰敢說 11/03 22:47
558F:→ pinjose: @L翻聖經就知道是非 11/03 23:17
559F:→ pinjose: 聖經明言,丈夫要愛妻子,為妻子捨命 11/03 23:18
560F:→ pinjose: 所以你那是自己扎的稻草人 11/03 23:18
561F:→ pinjose: 或是說拿跟聖經明顯違背的做法套用 11/03 23:19
562F:→ louis0123: 聖經這樣寫那法律呢? 打老婆誰來制裁呀。就像聖經寫 11/03 23:41
563F:→ louis0123: 不可說謊做假見證 靈糧堂當沒這回事 自助餐囉 11/03 23:41
564F:→ pinjose: 有啊,神會制裁啊,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11/04 04:17
565F:→ louis0123: 聖經只有想吃自助餐的時候有用 只要法律沒限制 打老婆 11/04 12:36
566F:→ louis0123: 的打老婆 造謠的造謠 死後的事等死前一刻再來懺悔再說 11/04 12:36
567F:→ louis0123: 啦 11/04 12:36
568F:→ pinjose: 那會打老婆的,沒有聖經就比較不會打嗎?你扯這個一點意 11/04 12:45
569F:→ pinjose: 義都沒有, 11/04 12:45
570F:→ pinjose: 這關虔誠不虔誠p事,講的好像聖經鼓勵打老婆一樣 11/04 12:46
571F:→ louis0123: pin在自己補腦啊 我說的重點是在自助餐吧 還說了兩次 11/04 13:15
572F:→ louis0123: 燒女巫不就是遵照聖經的行為嗎 你能說不虔誠 當然關聖 11/04 13:17
573F:→ louis0123: 經 p屁 11/04 13:18
574F:→ louis0123: 事 11/04 13:21
575F:→ pinjose: 聖經哪裡說要燒女巫? 11/04 13:29
576F:→ pinjose: 明明說你們誰是沒罪的就先用石頭打他,這故事沒聽過? 11/04 13:30
577F:→ pinjose: 於是耶穌對他說,把你的刀收回原處;因為凡動刀的,必死 11/04 13:31
578F:→ louis0123: 女巫就是異教 聖經說要怎麼對付異教徒啊 11/04 13:31
579F:→ pinjose: 在刀下。 馬太福音 26:52 11/04 13:31
580F:→ pinjose: 聖經講這麼清楚沒看到 11/04 13:32
581F:→ louis0123: 利未記是怎麼寫的 11/04 13:32
582F:→ louis0123: 又在吃自助餐了嗎 XD 11/04 13:33
583F:→ pinjose: 你乾脆質疑基督徒怎麼吃豬肉算了 11/04 13:33
584F:→ pinjose: 基督徒又不守割禮了 11/04 13:33
585F:→ pinjose: 你到底在基信版還是猶太版啊 11/04 13:34
586F:→ louis0123: 是有人質疑啊 不過教徒裝傻囉 11/04 13:34
587F:→ pinjose: 你的主題是「那些基督徒」「照聖經而行」 11/04 13:34
588F:→ pinjose: 事實上一番聖經就證明那些人明顯錯了,沒照聖經 11/04 13:35
589F:→ pinjose: 如果你要質疑猶太人是可以啊 11/04 13:35
590F:→ pinjose: 他們沒有新約 11/04 13:35
591F:→ pinjose: 但是基督徒你忽略新約是誰自助餐啊? 11/04 13:35
592F:→ louis0123: 不好意思 反同的理由 好像也是從利未記來的 你們想怎 11/04 13:36
593F:→ pinjose: 舊約說不可吃豬肉,新約說可以;請問基督徒吃還是不吃? 11/04 13:36
594F:→ louis0123: 麼切割啊 笑死 11/04 13:36
595F:→ pinjose: 不好意思,反同的理由新約也有 11/04 13:36
596F:→ pinjose: 舊約要愛神,所以要切割?新約也說要愛神啊 11/04 13:36
597F:→ pinjose: 邏輯.... 11/04 13:37
598F:→ louis0123: 基督教派談到同性戀那個不拿利未記來靠腰 怎麼沒人說 11/04 13:38
599F:→ louis0123: 那是舊約 自助餐? 11/04 13:38
600F:→ pinjose: 簡單說新約>舊約, 11/04 14:03
601F:→ pinjose: 如果新約不反同,舊約反同,那基督徒就不反同 11/04 14:04
602F:→ pinjose: 當然這是最簡單說法,詳細還可以講得更講究 11/04 14:04
603F:→ pinjose: 而你所有舉的例子 11/04 14:04
604F:→ pinjose: 引新約都可以證明是錯誤做法 11/04 14:05
605F:→ pinjose: 你用舊約救援無效 11/04 14:05
606F:→ louis0123: 哈哈哈 典型自助餐 又在自我解釋了 我也聽過有的教徒 11/04 14:22
607F:→ louis0123: 說不看舊約咧 11/04 14:22
608F:→ louis0123: 反正說嘴不了 就切割 我懂的 11/04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