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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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會所談的「生命之靈的律」
時間Sat Aug 4 22:48:30 2018
延續昨天的討論...
#1RP1X4Eh
推 theologe: 律法的概念問題,我想要寫一篇:聖經、神的話、律法、 08/04 21:26
→ theologe: 精義等等概念的比較... 08/04 21:27
→ theologe: 會所或其他教派、個人若對此有既定看法,也期待分享~ 08/04 21:28
→ theologe:
https://goo.gl/RMnWUj TJC的文章,參考書基本上是一般 08/04 21:34
→ theologe: 神學院的,故跟我認識的「常識」比較像。該文雖然在談 08/04 21:35
→ theologe: 舊約,但結語部分基本上是擴大到新舊約聖經,是混同的。 08/04 21:36
推 theologe: 其實按約5:39,46-47,或是太5:17-19,新約跟舊約本就 08/04 21:44
→ theologe: 是連續的,是有人解錯了舊約,不是舊約本身是錯的; 08/04 21:44
→ theologe: 應該是在耶穌的話語上站定了立場、腳跟,再去讀保羅; 08/04 21:45
→ theologe: 保羅不可能也不應該與耶穌衝突,所以即便我們都認為保羅 08/04 21:46
→ theologe: 是對耶穌做補充跟說明,但不可能違反耶穌既定的觀點。 08/04 21:47
→ theologe: 如果違反了,那就表示我們解錯保羅。 08/04 21:47
→ theologe: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 08/04 21:49
→ theologe: 的大能。"太22:29 這邊的「聖經」是舊約,也就是律法; 08/04 21:49
→ theologe: 耶穌不是說聖經/舊約/律法錯了、有摻雜,而是說他的對手 08/04 21:50
→ theologe: 「不明白」聖經/舊約/律法。也就是我所謂的「誤用律法」 08/04 21:51
推 theologe: 。現在這邊cla、map、pin可能有分歧; 08/04 21:54
→ theologe: cla比較是一個印象跟情緒,就是「基督敵對於律法」; 08/04 22:02
→ theologe: map、可以說是強調召會神學或生命讀經的不同層面; 08/04 22:04
→ theologe: [map、pin] 08/04 22:04
推 theologe: 若以
https://goo.gl/vyxUso 的「貳」來看,還是靈魂體的 08/04 22:08
→ theologe: 架構...(還是另文寫好了) 08/0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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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會所(倪以降)對羅馬書的詮釋,
人的靈魂體分別對應三種律,
體--被撒旦統治世界的律給管轄,就是「情慾」;
魂--可以說,就是各種廣義的「律法」,如舊約、新約、「人」對聖經的神學解釋、
良心、其他宗教文化的「善」等等,也可統稱「天然善」(吧?);
靈--始祖犯罪後,人的「靈」就死了,信耶穌後,靈復活,
或者說,是以基督的靈內住:
"這靈乃是神聖的靈住在我們人的靈裏,二者調和成為一靈"
倪的三元論,另參
#1ROYs_7X
http://media.febcchinese.org/Streaming/VFS/vfssph.pdf
若用Freud的邏輯,就是本我-自我-超我-超超我
(神學人論、哲學心理學、Freud草創的精神分析學,
其實概念範疇是差不多的):
體的情慾是「本我」;
魂中的自我意識或意志是「自我」;
魂中依循的各種天然善或廣義律法是「超我」;
靈裡面存在真實的他者,就是神自己,
而神自己與自我的靈合一時,就成為「超超我」(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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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們的議題,就是律法與基督的關係;
耶穌對於律法的成全,或者精義,或者如大誡命、登山寶訓,
可以說是天然善或廣義律法中,最高的,或者說超越了天然善,
也是基督徒內住的靈所要做的,也就是其「性情」(神的性情)。
因為魂中的自我習於受天然善或廣義律法的擺佈,
故自我必須退位,「轉向靈」(超超我),
若按上一篇的12點「方法」,
就是魂的自我意識要不斷讀經、禱告、求神接管自我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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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大致是如此。
有問題的是:
魂的意識或自我,跟靈的自我意識(因為靈是人的靈跟神的靈結合),
是否是兩種自我意識?還是說魂的自我上升/轉化為靈的自我,
也就是說,沒有靈的自我意識這種東西,
魂上升或轉化為靈的意識,就是描述自我主權被神的靈接管的過程。
後者有點像靈媒者或乩童的經驗;
參「看不見的台灣」電影或其訪談,
他們在「上身」時,自我意識都還存在,
只是像看電影一樣旁觀自己講出那些話、做出那些動作。
若是前者,
那麼靈的自我意識就跟魂的自我意識有所分別,
但這也是一個問題,好似人格分裂。
或者介於這二者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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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路德「基督徒的自由」,
或者一般基督徒的經驗,
沒有搞這麼複雜,
就是我們的心被神的道所擄獲、降服;
這個神的道是跟律法主義者或任何X端別派詮釋的聖經不同。
故宗教改革後來就進到「神的道」如何獲得,也就是「釋經學」的議題上面。
可參舊文"「唯經」的可能性"的相關探討。
(但釋經學說實在也複雜,還莫衷一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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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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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23.8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533394114.A.DAF.html
這在哲學上的討論,
就是知即德(知行合一)的議題,
或者再加入福,就是知、德、福三者如何合一的問題。
套回神學的討論:
1.如何知神的道(「知道」)?
2.「知道」後如何「行道」?
3.「行道」後是否「得福」?
4.「因信稱義」是否跳過「知道」與「行道」,直接進入「得福」?
或者說,「得福」是否有分層次、分哪些層次?--今世、來世、+千年國?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4/2018 23:12:36
1F:→ mapuff: 所以心被神的道擄獲降服,屬於那一種?還是兩者之間 08/04 23:13
2F:→ theologe: 那兩種存在嗎?XD 你們要先澄清吧,怎麼反問我? 08/04 23:25
3F:→ theologe: 我是用我的語言去理解你們,覺得哪邊跟你們認知差異很大 08/04 23:25
4F:→ theologe: 就可以討論一下;我提出的問題你們有答案也可以回答阿 08/04 23:26
心被神的道擄獲,
可以用蘇/柏的概念去理解:
知即德即福。
讀經禱告認識神的道的過程--「知」,
就是回顧自己的生命,
然後降服於神便是「德」;
最後在今世、來世得報,就是「福」。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4/2018 23:28:37
5F:→ pinjose: 調和 08/04 23:28
6F:→ pinjose: 我與基督一同 08/04 23:28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4/2018 23:29:32
7F:→ pinjose: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 08/04 23:30
8F:→ pinjose: 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 08/04 23:30
9F:→ pinjose: 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08/04 23:30
10F:→ pinjose: 。 加拉太書 2:20 08/04 23:30
11F:→ pinjose: 前後兩者都描述的不到位,後者尤其差甚遠 08/04 23:36
要先確認一下有沒有雞同鴨講:
「前者」指的是魂的自我意識跟靈的自我意識是並存且不同;
「後者」指的是靈的自我意識不存在。
自我意識是魂的一部份?還是在靈魂體之外?
靈魂體是指律則(會被「自我」去依循),還是同時也有三種自我意識?
按Freud,
本我跟超我也是獨立發展,但可能進入潛意識,
故潛意識與意識中的自我間的衝突、拉扯,就變成人的心理問題;
所以對應過來,比較像是靈魂體同時是法則,也是自我意識。
但本我跟超我,在潛意識中,不是自我意識可以去掌控;
那麼會所的靈魂體呢?
自我意識在魂之中,而體跟靈就如同潛意識一般作用?
或
所謂屬體、屬魂、屬靈,只是自我意識去依循三種法則,而非自我意識有三個?
或
自我意識有三個?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4/2018 23:58:53
回去看上面那個pdf檔,
自我確定在魂裡面:
"1. 靈(最高等)是“神知覺”的所在,是人
與神來往的部分,神住在其中。
2. 魂(次等)是“自己知覺”的所在,是
人的自身與人格,人自己住在其中。
3. 體(最低等)是“世界知覺”的所在,是
人與物質世界往來的部分,人的知覺住在其中。"
所以應該比較像是後者?
就是靈不是自我的意識,而是人的魂(自我)與神的靈交會處。
只是自我的角色更積極?那不會破壞「否定魂」的方向?
或者說只是自我脫離魂的法則,就是那些天然善,
而透過與神的靈結合(愛神)來「不愛」或「脫離」那些法則?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5/2018 00:09:05
體 體的法則=情慾
魂/自我 魂的法則=天然善
神的靈 靈的法則=基督的善
故魂不是消滅,而是消滅或壓低魂的法則之影響,
透過魂與神的靈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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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說,就是否定魂的法則(天然善),然後肯定靈的法則(基督的善);
但基督的善,例如大誡命,
這邊又說
不能靠魂去肯定,否則也變成天然善;
所以?
這邊有點卡關...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5/2018 00:18:04
是說否定魂的法則,然後神的靈就自然會來彌補這個空缺?
還是說,仍靠魂去讀經、禱告、聚會,認識神的道來彌補這個空缺?
按上一篇的12點,魂是要工作的...
應該說,讀經-禱告-聚會(那12點的實際執行),就是否定魂的法則的過程?
恩...跟其他教派的同跟異在哪邊?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5/2018 00:22:38
按12點,
1.像是一個「倒空」、「無我」的狀態,
2.不住禱告,讓神掌管
3.分辨、記住被神掌管時的感受
4.-12.保持及加深這個被掌管的狀態到生活其他層面。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5/2018 00:27:24
12F:→ theologe: 這個很像是中華文化版的否性神學... 08/05 00:30
但否性神學,是不斷「知」、不斷「述說」、不斷「論述」,
這也像是一個「不住禱告」的過程(神學論述即是禱告);
然後再一一打破、否定、超越...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5/2018 00:32:50
http://www.catholicsh.org/NewListIn.aspx?InfosID=7896&InfoCategoryID=87
另外一個西方教會的「煉明合」(應該也脫胎自東方的「神秘或密契神學」):
"炼路的主旨在于净化,即是行补赎、弃世俗、拒魔鬼、避罪恶、净心灵、克私欲、去偏情
、治恶习、除贪欲、破我执,使人除去障碍而能与天主结合;明路的主旨在于圣化,即是
修德行善、参与基督奥秘生活、善用圣化恩宠,使人在圣化恩宠中与天主结合;合路即指
灵修人与天主的结合,所谓的结合,分为初步结合、深入结合、以及圆满结合各阶段。"
起碼步驟上面比較具體好懂。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5/2018 00:41:57
煉--倒空自己;
明--在行道上、聖禮上與主聯合;
合--與主在今世與來世的合一。
不過按會所來說,
煉明合的執行上可能會有憑肉體跟憑魂的部分(之前aun提到的禁欲議題),
雖然這個步驟一直持續下去,就是要治死肉體、愛神與神合一。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220), 08/05/2018 01:44:26
◎比較表格:
會所 我
體的法則/情慾 身體情慾上帝所造、但被罪污染(罪是一種會死的病)
魂的法則/天然善 人間不完全的善,
是自然啟示的片段/影子、
以及按受罪污染之情慾解經(錯解特殊啟示,加5:13)
靈的法則/與主合一 在禱告中按正意解經=聖靈同在才有可能;
神的話被解明就改變人心,使人歸回神。
全惡? 有善有惡
全惡? 有善有惡
全善 有善有惡(因為一直都有可能解錯經;
所以只能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
繼續不怕解錯,但努力不解錯、努力修改解經地走下去)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220), 08/05/2018 02: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