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詮釋A與詮釋B
時間Sun May 20 20:09:03 2018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引述《DaiRiT (戴爾特)》之銘言:
: : 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在講什麼?我講的是神學家是否把聖經當真理
: 答案是未必
: 火刑的例子就是佐證
: 如果某些人"把聖經當真理",並因此判他人異端並施以火刑
: 那麼,應該可以在聖經中找出"可以,或者應當,對異端施以火刑"的敘述
: 那些"把聖經當真理"的人,才能根據"聖經真理明文訂立的刑罰條件"施加於他人
: 但,聖經有這樣的敘述嗎?
: 如果沒有,那些判他人異端並施以火刑的,就不一定是基於聖經。
: 也就跟"把聖經當真理"關連不大,甚至可能無關
根據聖經的指導 我們要燒掉好些人:
"如與人私通的婦人要用火燒了"(創三八24)
這個無關異端 是要燒女的而已(還好我是男的)
對於異端 聖經是這樣規劃他們的去處: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
苦,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二十10)
我猜那些神學家應該是從這邊得到的靈感
把火湖從地獄帶到了人間來
然後很有正義感的說迷惑人的異端們就是魔鬼和獸
使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幫上帝實現了他的旨意
當然啦 火流星大可能對這段歷史另有解讀
但是我覺得我的解讀好像也解釋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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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0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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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CHb68: 此篇完整的表達了記述性經文與教導性經文傻傻分不清楚的 05/20 20:16
2F:→ sCHb68: 情況。 05/20 20:16
所以說當年燒人的時候那些神學家都是記述性經文和教導性經文傻傻分不清?
長知識了
※ 編輯: fauna (27.247.106.197), 05/20/2018 20:27:39
3F:→ sCHb68: 有可能。 05/20 20:42
4F:推 windcanblow: 所以現在的基督徒反同志也可能是搞不清楚.. 05/20 20:44
5F:→ windcanblow: 不覺得當年的基督徒一樣是很有良知地翻遍聖經 05/20 20:45
6F:→ windcanblow: 卻找不到任何一絲誤解聖經的可能 05/20 20:46
7F:→ windcanblow: 才會犯下幾百年後讓人們嘆息的禍事嗎 05/20 20:46
8F:推 windcanblow: 也不用說太遠,前陣子板友們才有小小爭執 05/20 20:49
9F:→ windcanblow: 有人覺得聖經某些話只限於某個時空某個族群 05/20 20:49
10F:→ windcanblow: 然而不相信的教友只會說「難道上帝不是對我講一樣的 05/20 20:50
11F:→ windcanblow: 話嗎」 05/20 20:50
12F:→ windcanblow: 所以,如果說基督徒們也願意抱持隨著時代 05/20 20:51
13F:→ windcanblow: 聖經能被越解讀越正確,人越來越不會誤讀 05/20 20:52
14F:→ windcanblow: 的開放態度 05/20 20:52
15F:→ windcanblow: 那可能所謂的自由神學跟歸正基要之爭 05/20 20:53
16F:→ windcanblow: 根本就是沒有必要的內耗了 05/20 20:53
17F:推 theologe: 越晚近的詮釋按理來說是考慮更多更週全,但詮釋史也不是 05/21 03:19
18F:→ theologe: 線性的進步史觀;畢竟基要主義也是很晚近的產物XD 而保 05/21 03:19
19F:→ theologe: 存古老詮釋的東正教也有很多超越當今詮釋或者不褪色的觀 05/21 03:20
20F:→ theologe: 點存在。 05/21 03:20
21F:推 theologe: 關於本文正文,這時候刑法的禁止類推原則就很重要了:p 05/21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