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版主eno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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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得記一至四章
: 重點: 以利米勒、拿俄米夫婦遷居摩押地;拿俄米帶媳婦
: 路得回伯利恆;路得在波阿斯的田拾穗;波阿斯娶路得;路
: 得成為大衛的祖先。
: 鑰節: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 」(二5)
: 內容:
: 路得路的事蹟是發生在士師記時代,卻與士師記截然不同的
: 取態,充滿著神的恩典、慈愛,波阿斯更顯出了在腐敗時代
: 的光輝。
: 以利米勒逃避饑荒,而客死異鄉;他的妻子後來帶著媳婦摩
: 押女子路得返回猶大的怕利恆。為解決生活,路得往田間去
: 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
: 。」
: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
: 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可見他對神的
: 信仰何等的真實和敬虔,與雇員工人有良好的關係。
: 那時,他發現一個陌生的女子,就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
: 那是誰家的女子?」既得悉是摩押女子,為免她被同胞猶太
: 人的為難,特別關照她,顯出他寬大的心胸,以禮、以愛待
: 人。
: 從屬靈的角度看來,波阿斯預表主耶穌,對我們這些污穢不
: 堪的外邦人,祂注意我們,祂關心我們;在我們未尋求祂以
: 先,祂已經尋找我們了,祂的眼睛已注目於我們身上了。感
: 謝讚美愛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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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利米勒全家遷居摩押
: 1: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
: 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 1: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
: 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的伯利恆的以
: 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
: 1: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他兩
: 個兒子。
: 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
: 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
: 1:5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
: 也沒有兒子。
: 路得隨拿俄米回伯利恒
: 1:6 他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他在
: 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 1:7 於是他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
: 地去。
: 1:8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
: 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 1: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
: 米與他們親嘴。他們就放聲而哭,
: 1:10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 1: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
: 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麼?
: 1: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
: ;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 1: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
: 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
: 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 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
: 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 1: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他本國和他所拜
: 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 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
: 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
: 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 1:17 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
: 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 1: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他了。
: 1:19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他們到了伯利恆,合
: 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麼?」
: 1: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
: 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
: 使我受了大苦。
: 1: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
: 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
: 叫我拿俄米呢?」
: 1:22 拿俄米和他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
: 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間拾遺穗
: 2: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
: 阿斯,是個大財主。
: 2:2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
: 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
: 女兒啊,你只管去。」
: 2: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
: 。他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
: 2:4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
: 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 !」
: 2:5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 2:6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
: 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 2:7 他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
: 穗。』他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裏坐一會兒
: ,常在這裏。」
: 2:8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
: 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
: 在一處。
: 2:9 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
: 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
: 裏喝僕人打來的水。」
: 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
: 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
: 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
: 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 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
: 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 2:13 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
: 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 2:14 到了喫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裏來
: 喫餅,將餅蘸在醋裏。」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
: 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他。他喫飽了,還有餘
: 剩的。
: 2:15 他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他就是
: 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他,不可羞辱他;
: 2:16 並要從捆裏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他拾取,不可叱
: 嚇他。」
: 2:17 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
: 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
: 2:18 他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他喫飽了
: 所剩的給了婆婆。
: 2:19 婆婆問他說:「你今日在那裏拾取麥穗,在那裏做
: 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
: 「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做工。」
: 2:20 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
: 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
: 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 2:21 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
: 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
: 2:22 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
: 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纔為好。」
: 2:23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
: 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 路得找到歸宿
: 3: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他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
: 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
: 3: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
: 族麼?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 3: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
: 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喫喝完了,
: 3: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
: 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 3: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 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他婆婆所吩咐他的而行。
: 3:7 波阿斯喫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
: 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 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
: 躺在他的腳下。
: 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
: 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
: 的親屬。」
: 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
: 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
: 跟從。
: 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
: ;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 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
: 更近。
: 3:13 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
: ,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 ,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 3: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
: 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
: 場上來」;
: 3: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他打開了,
: 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他扛在肩上,他便進
: 城去了。
: 3: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
: ?」路得就將那人向他所行的述說了一遍,
: 3:17 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
: 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 3:18 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
: 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 波阿斯娶路得
: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裏,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
: 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
: 這裏。」他就來坐下。
: 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
: 「請你們坐在這裏。」他們就都坐下。
: 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
: 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 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
: 人了。你可以在這裏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
: 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
: 回答說:「我肯贖。」
: 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
: 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
: 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 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
: 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 4:7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
: ,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 4: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
: 來了。
: 4: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
: 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
: 了;
: 4: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
: 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
: 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 4:11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
: 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
: 、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
: 恆得名聲。
: 4:12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
: 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 波阿斯與路得的後裔
: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他同房。耶和華使
: 他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 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
: 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
: 以色列中得名聲。
: 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
: 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 4: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 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
: 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
: 父。
: 4: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 4: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 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 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 4: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以下是書摘,資料有兩份,可以對比)
資料來源一:以前的21世紀舊約導論
作者:
路得記彷彿暴風雨中短暫的片刻安寧(Fewell and Gunn,11)。在聖經的現代譯本中,
它緊接於士師記之後,這正是本故事所發生的時代;又正好在撒母耳記上下之前,因此也
充當了序言的角色。不過,與士師記對照起來,錄得記強調各個角色的優點,情節也是化
險為夷。撒母耳記中充滿家族與國家的政治和爭端,相形之下,錄得記的兩情相悅卻帶來
祝福,而非毀滅。
初讀起來,這本書的情節簡單、清楚、扼要、動人,與周圍的故事恰成對比。
雖然書中每一個人並非都很勇敢,但卻都是可敬的人,甚至十分尊貴。在路得記裡面
,沒有一個人能算是壞人。僅管如此,這個明快清晰的故事背後,仍有幾個難題,若要深
入了解本書,就必須先加以探討。
歷史背景:日期、作者,與目的
路得記的標題語(一1)將本書置於士師記時期(見下文)。不過,對於寫作的日期或作者
,文中卻隻字未提。學者嘗試依據內容來決定本書的日期,但無法達到定論。近日的研究
傾向於被擄之前的日期(與Berquist,23的分析相反),而前一代的學者卻主張被擄之後的日
期。本書的日期問題與寫作的目的有關,所以必須放在一起來談。
贊成日期較晚的理由如下:
1.據說本書內有一些亞蘭文。這個理由一度被認為相當有力,也應用於好些聖經書卷
,可是如今已不再受重視。現在我們知道,早在主前二千年前末,亞蘭文就已相當流通,
所以這一類字和片語,對於日期的決定影響甚小。
2.學者指出,路得記對一些律法習俗的描述(娶寡婦和脫鞋儀式),與申命記的講法有
出入。在路得記中,脫鞋儀式被視為從前的事,所以它一定比申命記晚很多(二十五 9,主
張約西亞改革時期,主前第七世紀,的批判學者如此定日期),而路得記所描寫的娶寡婦,
似乎是對律法的曲解,暗示必須有相當時期的間隔,才會有這種誤解產生。我們同意赫伯
特(Hubbard 1987,26-27,48-63)的看法,拒絕按申命記的律法來決定路得記的狀況,理由
如下:第一,兩處雖然都講脫鞋儀式,但是卻用在不同的狀況中;第二,路得記中所用的
是近親贖回律,而非娶寡婦之律。
3.標題用語和申命記式神學的關係,以及家譜(四18~22)與祭司式用語的關係,讓那些
主張申命記式神學為被擄時期、祭司式神學為被擄歸回時期之人,認為路得記是一本晚期
作品。反對這種觀點的批判學者則爭論道,P和D雖然最後的完成較晚,可是其中保有早期
傳統的資料。
4.有人主張,路得記出現在希伯來文正典的第三部分「書卷」(Ketubim),暗示它寫於
被擄歸回時期。可是貝克衛茲(Beck-with)已經有效證明,收集在「書卷」內的經卷,不一
定意味該書是晚期作品,因為這一部分的安排,除了日期的考慮之外,還有其他理由。(見
Beckwith, 138-53)
不過,許多人想將路得記的日期定在以色列歷史的晚期,主要的理由是因分析該書的
目的而來。路得記呈現一位忠心的摩押女子,她犧牲的愛拯救了一個以色列家庭,使這個
家不致絕後,而且出現了一位榮耀的王,大衛。在許督人眼中,這卷書的信息與被擄歸回
後,以斯拉(十章)與尼希米(十三23~27)的嚴厲政策相反。因此,路得記可以代表另一種看
法,所以其寫作日期必須定在同一段時間;被擄歸回時期。
然而這種假說有幾個弱點。第一,路得記絲毫不帶辯護色彩。即使有很明顯的機會,
書中也沒有絲毫跡象,指責以斯拉和尼希米制定的政策。例如,當那位未具名的近親贖回
者拒絕娶路得,本書含蓄地羞辱他(四 6),這種尷尬很容易避而不提,甚至可能轉成驕傲
,因為他堅持:娶摩押女子是不合體統的。
許多學者都看出這種方式的弱點,所以贊成的人已經不多。相反地,重新探討本書的
目的,卻顯示它可能寫於被擄之前。
赫伯特寫到,本書的目的有二。第一項貫穿全書,極為明顯,神對於以利米勒這個家
庭的保守(見以下的「神學信息」)。更重要的是,在神的保守下,俄備得出生了,而他就
是大衛的祖。這一個譜系始於法勒斯(創三十八27~30),他是猶大經由他而生(她必須克服
障礙,才使這個家有後代)。按照赫伯特的看法(42),「本書有政治目的:要讓百姓接受大
衛家的治理,所以生雅巍在以色列祖先和大衛本人身上,一直作保守的工作。」
這種政治目的什麼時候效用最大?赫伯特檢討各種可能性,認大衛的時代最恰當。不
過,他注意到若以此為背景,有一個障礙,就是四章7節,那裏暗示,這卷書寫作的時候,
成文的律法文已經是常規,而脫鞋習俗已被遺忘。赫伯特建議,四章7節是文學技巧(見下
文「律法傳統」),但是因為這一節,他仍然偏向以所羅門為作者。不過,他容許寫作的時
間在大衛之時,並指出當時一定有這樣的需要,理由如下:第一,支持掃羅家的人,自然
會認為大衛沒有資格作王,他的王權需要「合法化」。第二,大衛的能力資源中,有不少
外族人。路得可以成為外族人效忠以色列與雅蘶的典範,在這個情境下作用很大。「接受
雅蘶、在聖潔(hesed)上 過以色列人的外族人,配得被視為羽翼豐滿的以色列人」。
對於這個結論,我們或許不能武斷地肯定。它乃是基於環境的依據。然而從路得記的
目的來看,這無疑是最佳方案,因此我們偏重寫作日期為被擄之前。
他勒目(譯著:猶太法典)以撒母耳為本書作者。可是他的年代太早了。提施樂
(Tischler1993)建議作者為女性,因為本書流露出對婦女的關懷。不過,她承認,男人也
可以用同理心來寫,所以他的假說儘管很富吸引力,卻無法證明。
律法傳統
本書的情節提到幾項律法傳統,雖然都有舊約的根據,但在解釋上卻造成一些問題,
因為與五經裏面類似的記載對照,它們的應用似乎與我們的想法不一樣。
不過,路得記並不是律法文件,而是故事。律法與習俗雖然在歷史裏根深蒂固,可是
在實際生活中或許會被忽略。此外,古代的律法規定並不詳盡,也不嚴密,只是指明原則
,在應用到個別狀況時,有相當的彈性(Hubbard, 48-51)。
在探討本書律法原則的應用時,必須注意這類問題。以下將用備受爭論的一項律法為
例,來作說明。第三章中,路得向波阿斯求婚,理由為「近親贖回」,或go'el(見利二十
五25~30、47~55;參耶三十二1~15)。可是翻閱相關的律法,會顯示贖回者的義務中,並沒
有包括要娶過世親屬的妻子在內。不過,這一點並不能讓我們抹殺路得記的歷史性。這個
故事若要讓原初聽眾心服,該項律法就必須能這樣應用。很可能這位go'el的義務超過五經
律法的明文規定,而「包括各種責任,以支持中道衰落的親戚,尤其是過世者」(Hubbard,
52)。
文學分析
風格
在本書的文學分析歷程中,袞克爾的研究最具關鍵性。他感到,這卷書目前的樣式,
是一部短篇小說,源於更早的家室傳說,意味具小說性。還有人(Campbell, 3-4, 9-10;
Hubbard, 47-48; Howard, 126-27)較喜愛「短故事」,並常加上形容詞「歷史的」。我們
不能說,因為這故事的文學技巧很高,就意味它是非歷史性的經文(見導論「歷史背景」)
。
結構
提施樂(1993,151-53),所作的大綱很有幫助,包括前言、五幕劇和尾聲;
前言(一1~5)
第一幕:出摩押(一6~18)
第二幕:伯利恆(一19~22)
第三幕:介紹波阿斯(二1~23)
第四幕:計畫(三1~18)
第五幕:公開宣佈(四1~12)
尾聲(四13~22)
文學體裁
路得記的文體清晰簡潔,一向吸引人;其情節既均衡又富戲劇性,讓讀者不忍釋手。
但是勞伯(Rauber,35)的看法很合宜,他說路得記「不是一則動人的小插曲;它具有
強大的共鳴作用,令人印象深刻。它好比一塊無價的珍寶,其寶貴之處就在裏面集中、凝
聚的能力;儘管它具抒情式優雅、簡單的迷人背景,卻明亮而清澈。」
書中情節的環境和所關注的事,使它的簡明更顯動人。李肯(Ryken,669)注意到,全書
對「家庭、家人、宗教的委身,對大地、收成、愛情,和國家」的興趣,使它置身於牧歌
文學之列。
勞伯進一步辨識出,這個故事是以「空無與豐足」為主題,試圖解決家庭與安全的問
題。葛林(Green,56)觀察到,田地與收成象徵婦女和她的需要。拿俄米與路得的空無,與
最初驅使拿俄米全家離開以色列的饑荒對應,雖然時間上後者在前。整個情節是以喜劇收
場(或許有人因此便心存偏見,認為本書不夠分量),將路得新得的豐足(婚姻與生育)和收
成相連。勞伯指出,這個結論在前面兩小段劇情的末了(見二18和三17),就已經很有技巧
地暗示出來,因為波阿斯從莊稼中取出一些,要路得帶回去給拿俄米。柏特曼(Bertman)則
觀察到,第二、三章兩段之間的銜接,由於故事的均衡性而更顯得高明。
神學信息
路得記似乎是一個逗人喜愛,卻缺乏深度的故事。乍看之下,其中的信息只與倫理相
關,不具神學性。本書以榜樣來鼓吹忠誠、良善、慷慨等美德。路得的表現是致死忠心,
俄珥巴卻是失敗者。波阿斯為良善、慷慨的化身,與那位匿名的近親贖回者恰成對比。本
書的信息可以歸納如下:「要像路得一樣忠誠,像波阿斯一樣善良,神就會報答你。」好
人終必有善報。
這種呆板的讀法,曲解了本書,漏失了其中深刻的神學教導。哈爾斯(Hals)和普林斯
盧(Prinsloo)等人(與Sasson相反,見221等處)探討本書蘊含的神學,認為其核心教導是:
神在暗中不斷保守。這個故事將神和祂在世上的作為,以很含蓄的方式教導出來。正如哈
爾斯等人所指出,神的名字在這短短的書中出現二十三次,不過講述者只用到兩次。藉著
這種精巧的手法,本書教導讀者:神在普通人的生活中不斷工作。
這卷書最直接、最震撼人的神學,出自二章3節下。那裏記載,路得「恰巧到了......
波阿斯那塊田裏。」哈爾斯指出,這一節的意思,正與它表面所說的相反。「將路得記與
波阿斯的相遇寫成『恰巧』,不過要說明,其中沒有人為的刻意安排」(Hals,12)。
路得記裏面沒有超自然的事件或神蹟,可是若留心讀完全書,就會知道是神在帶領這
個故事的每件事,就像出埃及記一樣。用普林斯盧的話說:「人的作為有時會取代神的作
為,可是......人的主動性是有限的,如果沒有神的祝福或作為,人的主動就毫無所獲。
」(339)在這方面,路得記的作用就與約瑟的故事和以斯帖記一樣。
再說,神暗中的不斷保守,不僅使以利米勒的家得到奇妙的拯救;這個家族雖然平凡
,卻產生了舊約歷史中一位最重要的人物:大衛。因此,作者乃是要說:大衛為神賜給以
色列的禮物。在這方面,路得記與講到以色列各個領袖出生的舊約故事雖不盡相同,卻有
相似之處。每一次神所預備的領袖,都必須克服很大的障礙(通常是不孕),才誕生(以撒、
雅各、參孫、撒母耳)。
展望新約
馬太的家譜提醒讀者,路得是大衛的祖母,然後再繼續將這一譜系連到耶穌。家譜裏面只
提到幾位婦女:她瑪、喇合、路得,和馬利亞。她們全都受過中傷:妓女、外邦人、未婚
媽媽。可是神使用她們,來延續連接到彌賽亞的譜系。
哈爾斯(17)稱路得記為「彌賽亞歷史」,聽來十分刺激。提施樂注意到路得和馬利亞的類
似之處,尤其是背景的相同:伯利恆。
洛索(Rossow 1991, 17)要我們注意,身為贖回者的波阿斯與耶穌基督有類似之處。倆人都
甘心犧牲,來贖回有需要的人。
此外,我們更應當注意到,神贖回祂子民時,在暗中其妙的保守。從基督走上十架之路,
便可以看出這一點。對許多在耶路撒冷的人而言,釘十架只不過是一次行刑;對釘祂在十
字架上的人而言,這不過是表示他們有意要殺掉他;但其實這件事背後有神的手在帶領。
「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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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心得
路得記需要配合四福音書耶穌基督的家譜來看,家譜顯示其重要性。
※ 編輯: Kangin75 (123.193.52.37), 04/12/2018 12:17:46
1F:→ df31: 你拒收我的郵件 04/12 16:03
2F:→ Kangin75: 不好意思。那時候對周圍環境的人的狀態知道很少 04/12 16:19
3F:→ Kangin75: 現在知道了,這一點要感謝您 04/12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