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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仍然一如既往的謝絕三尺蒞臨指教 ×××××××××××××××××××× 推 NewCop: 所以老魚也承認舊約有人被行為稱義啊? 04/08 21:48 → NewCop: 怪了,是誰之前信誓旦旦的說良心律法不可能有好行為? 04/08 21:48 推 NewCop: 問題是你引的文章不要說"真的善行"了,連"善行"都說那不可 04/08 21:53 → NewCop: 耶? 04/08 21:53 NC一直堅稱舊約有人『因行為稱義』,有啊!這裡現成有一個被耶和華都承認『行為稱義 』的人,叫做約伯。 Job 1:8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 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我們從約伯記的整個記載來看,約伯也確實『得救』了! 這裡有一個問題:如果約伯是被耶和華都承認『行為稱義』的人,耶和華為什麼還要讓他 經過那麼多的苦難,最後讓約伯自己說: Job 42:5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Job 42:6因此我厭惡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難道,耶和華有虐待狂?看約伯『行為稱義』不爽,還要好好把他修理一頓才爽? 事實上,從約伯記的記載,我們可以發現,約伯的『行為』有一種微妙,往往為人忽視的 轉變: Job 1:5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 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 Job 42: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 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Job 42: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 ,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 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Job 42: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 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在約伯記的一開始,約伯是個只顧自己和自己家的人。他確實害怕罪,擔心家人離棄神, 所以定期的為自己,和家人,按人頭獻祭。 但是,在約伯記的結束,約伯就不再為自己和家人獻祭了。他反而是為了『犯罪觸犯耶和 華的朋友』獻祭——這是聖經第一次出現『祭司』的工作的記載。換句話說,約伯從一個 自私自利的『行為稱義』者,變成神在地上的代理,開始處理『鄰舍』與神的關係。 (這種代求+代禱的祭司工作,已經可以被視為是基督的預表了!) 如果根據NC的標準,約伯記在1:5就可以結束了,不必拉到42章那麼長。 所以,我在這裡,要請問NC:為什麼約伯記不停在1:5的『因行為稱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23.16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523196322.A.F64.html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07:21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08:44
1F:推 jacklin2002: 喔喔喔約伯記看過好多遍惹都沒看出這東西,推推推! 04/08 22:16
所以,我說NC沒讀懂聖經,不是瞎說的。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16:57 再說,看見這點,就知道坊間那些根據約伯寫的什麼『苦難神學』,要求信徒被虐待 不死,還要再被虐待的時候高喊:『虐待的我好爽!再來!』的書,都不知道在寫些 什麼東西。。。。。好好的祭司不干,要去做『被虐待狂』?!有病哦!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18:51
2F:推 NewCop: 很簡單,因為約伯記的故事本來就是在說人不要隨便用遭遇 04/08 22:18
3F:→ NewCop: 來猜測神的旨意 04/08 22:19
難怪NC分不清楚『善行』和『真善行』的分別。。。。沒辦法。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20:49
4F:推 NewCop: 如果上帝真的看約伯不足,他何必跟撒旦打那個賭? 04/08 22:21
呵呵,撒旦是用來提升約伯的工具。看不懂嗎?! 不過,如果耶和華都承認約伯『以行為稱義』了,你怎麼敢說『約伯不足』?不怕自己 把舌頭咬爛啊?!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22:38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23:03
5F:推 NewCop: 你硬要把約伯記拿來當證據,我也不介意配你玩就是了 04/08 22:23
懶得扯了~~~去呼呼了!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8/2018 22:24:20
6F:推 NewCop: 所以約伯行的是不是"善行"(非"真善行")? 04/08 22:25
7F:推 NewCop: 行為稱義的人得不得救? 04/08 22:28
8F:推 NewCop: "行不出善,甚至行不出真正的善" 04/08 22:30
9F:→ NewCop: 請問這些人到底是靠怎麼樣的行為稱義的??行惡嗎? 04/08 22:31
10F:→ NewCop: 為避免老魚斷章取義,我直接明白說,我認為良心至少可以 04/08 22:32
11F:→ NewCop: 讓人"行善",而不是前面說的"行善"和"行真正的善"都辦不到 04/08 22:33
像個失控的留聲機,不斷重複無意義的聲音。 老大,告訴我,約伯被神稱義,他有沒有『善行』?根據『你的』標準,他早就得救了! 你到現在還回答不出來,為什麼耶和華還要虐待他足足30章,讓他說出: Job 42:5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Job 42:6因此我厭惡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第一句話的意思就是『認識神』;(很諷刺的是,你前面還在扯什麼『不要推測神』 的不知所云的東東,老大!你是隨便拿個約伯記釋經的垃圾結論來搪塞我啊!) 第二句話的意思就是『認識自己』! 由此可見,整個戳破你的謬論的約伯記,給我們看見,那個『自義』的約伯,活在 自我感覺良好的『燔祭』中的約伯,(很有意思的是,根據後來《利未記》所揭示的 ,『燔祭』跟罪是沒關係的。約伯卻為了自家人的罪,定期獻上預表奉獻『燔祭』。 可見約伯自義到何等糊塗的程度!)他的『善行』根本就是不可靠的。因為他不認識 神,更不認識自己。所以,到了後面他咒詛這個,咒詛那個!甚至把非常無辜,抽象 的自己的生日,用一種非常無聊的方式咒詛了個遍! 這就讓我們看見你口中所謂的『善行』根本就是表面的,不是約伯的1這個人。等環境 改變,『真正』的約伯出現,所謂的『善行』就會飛灰湮滅! 而真正能夠讓約伯為他的朋友們獻上『贖罪/愆祭』的,乃是因為他認識神,認識自己。 (很有意思的是,約伯承認看見神,看見自己後,耶和華似乎就滿足了。就不跟約伯 繼續羅嗦。而開始修理那幾個一樣糊塗的朋友。)由此可見,約伯的『善行』在神的 眼中根本就是『屁』!神才不在乎『人的』善行!因為這些善行都是不可靠的!不能 讓人真正得救。雖然,在恩典來臨前,神也認可人可以因行為稱義。但是,在這個『 行為稱義』的時代的約伯記,明確的告訴我們,真正要的,乃是: 1- 認識神 2- 然後,認識自己 這個從神來的啟示所產生的『善行——祭司職分』才是神真正要的! 很可惜的,NC固執的抓住自己的『善行』不放,估計一輩子就只能活在約伯記1章了! 補充:也過不了羅馬7章。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9/2018 15:37:51
12F:推 springxx: 聽你在屁 04/09 18:38
13F:→ springxx: 約伯 是上主認證的義人 04/09 18:42
14F:→ springxx: 你硬要套約伯的不是 你可以加入那個友人圈受罰了 04/09 18:44
15F:→ springxx: 約伯 自以為義 但他確實明白神對於人的行事準則 04/09 18:47
16F:→ springxx: 比他的友人還明白道理 04/09 18:47
17F:→ springxx: 約伯記 比較像是藉由約伯 來回答世人種種疑問 04/09 18:48
18F:→ springxx: 為何好人多災多難 壞人長享福 這些的道理何在 04/09 18:49
19F:→ springxx: 常 04/09 18:49
20F:→ springxx: 最後約伯 以自己問心無愧 要求一個公道 04/09 18:50
21F:→ springxx: 認為造物主 欠他一個公道 04/09 18:51
22F:→ springxx: 而最後神出面回答他 為何你會覺得神 需要買你的單 04/09 18:53
23F:→ springxx: 你是誰 04/09 18:53
建議大家忽略此君!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9/2018 18:53:47
24F:→ springxx: 神說 我造世界 立定萬物規律 你在幹嘛 04/09 18:53
25F:→ springxx: 你懂的話 約伯你回答看看 04/09 18:54
26F:→ springxx: 約伯 馬上語塞 縮回去 04/09 18:54
27F:→ springxx: 因為約伯 基本上只管飽自己全家 平時扶老太太過馬路 04/09 18:56
28F:→ springxx: 最後落得家破人亡 他就覺得 上天欠他一個公道 04/09 18:56
29F:→ springxx: 他就覺得 能跟創造世界萬物的神 要個公道 04/09 18:58
30F:→ springxx: 最後他才發現 他什麼都不是 04/09 18:58
31F:→ springxx: 但 最後確實 神還是買他的單 測試通過 04/09 18:59
32F:推 springxx: 約伯 本來一路理直氣壯 結果他的友人還講不過他 04/09 19:02
33F:→ springxx: 最後還是神 親自出來吐糟約伯 04/09 19:02
34F:推 springxx: 這老魚 也想加入友人陣營 04/09 19:04
35F:→ springxx: 還想硬扣罪名 04/09 19:05
36F:推 sCHb68: 推老魚回答NC的解釋, 04/09 19:33
37F:→ sCHb68: 也(更)期待老魚有更深一層這方面的神學讓我再大開眼界。 04/09 19:34
38F:→ fauna: 老魚說的沒錯 從這故事看來耶和華就是個虐待狂老番顛 04/09 20:03
39F:推 fauna: 而基督徒就是受虐狂 被虐慘之後還要說 謝謝主的美意 04/09 20:05
歡迎加入被虐待狂大家族!阿門!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9/2018 20:39:47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09/2018 20:40:54
40F:推 NewCop: 1.認識神 2.認識自己,那就直接跳到因信稱義的部分了好嗎 04/09 23:04
41F:推 NewCop: 如果得救的第一條件是認識神,那麼歷史上基督教傳過去之前 04/09 23:09
42F:→ NewCop: 的印地安人、日本人、印度人、中國人,甚至包括老魚自己的 04/09 23:10
43F:→ NewCop: 祖宗十八代,就註定只有下地獄一個選擇了 04/09 23:11
44F:→ NewCop: 因為他們一輩子根本沒聽過"耶和華" 04/09 23:11
45F:→ NewCop: 根本不可能認識神 04/09 23:12
46F:推 NewCop: 當然,老魚想這樣相信也是你的自由,但就別再扯扯說猶太人 04/09 23:19
47F:→ NewCop: 和外邦人可以行為稱義 04/09 23:20
48F:→ NewCop: 還是老魚的外邦人是只限於那些不是猶太人但是信奉耶和華 04/09 23:21
49F:→ NewCop: 的人? 04/09 23:21
『因信稱義』得救的人一大把,但是有幾個:1)認識神,而2)認識自己的? 實在看不出來兩者間有何關係? 而且,扯我說『得救的第一條件是認識神』,我什麼時候說過這句話了?! 我豈不是說過: =========== Job 1:8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 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我們從約伯記的整個記載來看,約伯也確實『得救』了! =========== 我還特別反問NC:所以,我在這裡,要請問NC:為什麼約伯記不停在1:5的『因行為稱義』?! 這難道不代表,『我承認』,約伯在1:8,就是他『尚未』認識神+認識自己的時候,就已經得救了?! 看來,NC也『三尺化』了!唉~~~~ 不過,為了抹黑我,NC不惜顛倒是非,指鹿為馬,NC的行為再次定罪了自己,讓他 成為公然說謊,沒有得救的人。~~~~傳『因行為稱義』的福音,卻老是用自己的 行為證明自己沒有得救~~~~~慘啊!
50F:推 jacklin2002: 1.認識神 2.認識自己,就直接跳到因信稱義的部分←? 04/09 23:25
51F:→ jacklin2002: NC你的「直接跳」是怎麼跳的...千萬別學th亂跳啊! 04/09 23:27
他已經不擇手段的抹黑我了!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10/2018 17:29:51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10/2018 17:31:36
52F:推 NewCop: 約伯已經得救了,那他豈不是靠他的行為得救的? 04/10 20:07
53F:→ NewCop: 那前面堅持說靠良心和律法行不出任何善行又怎麼說? 04/10 20:08
54F:→ NewCop: 約伯那時候明明就還沒認識神,卻仍然行為稱義 04/10 20:09
55F:→ NewCop: 是靠行的行為?"良心"?"律法"? 04/10 20:10
56F:→ NewCop: 什麼 04/10 20:10
57F:→ NewCop: 良心無法使人行善可是你自己在文章裡講明的 04/10 20:12
58F:→ NewCop: 難道約伯是靠行惡來稱義? 04/10 20:12
59F:推 NewCop: 如果約伯能行為稱義,那麼人就可以靠良心行善 04/10 20:15
60F:→ NewCop: 如果良心不可能讓人行善,那麼約伯的行為連"一般善"都不算 04/10 20:17
61F:推 NewCop: 難道連"一般善"都行不了的人可以行為稱義? 04/10 20:20
懶得再說了。這個人為了反對我,弄瞎了自己的眼睛,故意裝呆!
62F:→ sCHb68: 「過犯得蒙赦免,罪惡得到遮蓋的人,是有福的。心裡沒有 04/10 20:29
63F:→ sCHb68: 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閉口不認罪 04/10 20:29
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是:被神稱義的約伯,有沒有詭詐?! 看幾個簡單的例子: Job 6:2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我一切的災害放在天平裡; Job 6:3現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語急躁。 Job 6:4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其毒,我的靈喝盡了;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 約伯如何知道是耶和華攻擊他?如果約伯不知道,如何能夠把賬算到耶和華頭上? Job 6:10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 。 這句話被很多『苦難神學』的擁護者捧到天上,作為約伯為『宇宙第一鐵打金剛』的證據。 但是,若仔細想想,如果約伯沒丟棄耶和華的言語,並以其為安慰,哪來那麼多抱怨? Job 7:11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 約伯在這節中的見證,就直接戳破了6:10的說法。因此,6:10即便不是說謊,自吹自擂,最起碼也是浮誇之談。 Job 13:2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 Job 13:3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 約伯在此自以為比三個朋友更聰明,以至於他滿心抱怨+憤怒,要找神『算賬/理論』。 事實上,如果跳脫傳統對於約伯的正面評價,客觀的比較約伯對自己的評價,對朋友的諷刺,和對神的抱怨/定罪,就會看出『因行為稱義』的問題——行為不代表那個人,因為行為可以裝出來的。
64F:→ sCHb68: 的時候,就整天唉哼,以致骨頭衰殘。」〈詩篇 32:1-3 (新 04/10 20:29
65F:→ sCHb68: 譯本)〉 04/10 20:30
66F:→ sCHb68: 老魚對約伯記的見解讓我想到這篇詩篇。 04/10 20:30
是的!最可憐的人是:1)不認識神+2)不認識自己(已經失去律法的功用),而繼續如同約伯,依靠自己的 努力(他為自己和家人獻的『燔祭』)而希望在神面前得稱義/得救的人。他們的行為如同粉飾的牆,一戳? 就破!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10/2018 21:14:58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10/2018 21:27:48
67F:→ sCHb68: 請問老魚,我看不明白, 04/11 00:09
68F:→ sCHb68: 約伯在苦難中最不爽上帝且抱怨、定罪的對象都是上帝, 04/11 00:09
69F:→ sCHb68: 這樣算心裡有詭詐嗎? 04/11 00:09
最起碼是言行不一。我會比較傾向於認為他是: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也就是 說,他的『肉體』仍然沒有被對付。所以導致,他認為他如何如何聖潔,無罪,公義;但是 講兩句話就穿幫。。。這個現象跟目前不斷上演的:立志因行為稱義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 我基本上完全一樣。難道不是嗎?:) ※ 編輯: df31 (1.200.223.161), 04/11/2018 07: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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