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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f31 (DF-31)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討論] 也調查一下 時間: Mon Feb 19 09:00:49 2018 *[1;37m推 *[33mNewCop*[m*[33m: 超過跟對立是兩回事啊…經上難道有說"只要愛神不 要? *[1;31m→ *[33mNewCop*[m*[33m: 嗎?" *[1;31m→ *[33mNewCop*[m*[33m: "俗"中善與道德等概念,或許用"聖"的角度看是不完 全 *[1;31m→ *[33mNewCop*[m*[33m: 有瑕疵的 *[1;31m→ *[33mNewCop*[m*[33m: 但如果有人今天告訴世俗的這些善和道德的定義在聖 裡 *[1;31m→ *[33mNewCop*[m*[33m: 惡,而且他們教派認為的善和道德用世俗眼光看居然 全 *[1;31m→ *[33mNewCop*[m*[33m: 這種教派你敢信嗎? *[1;31m→ *[33mNewCop*[m*[33m: 聖俗有別和聖俗對立是兩回事 NC現在講不過,開始吧『聖俗有別』和『聖俗對立』區分。並繼續宣稱『認為的善和道德用世俗眼光看居然 全這種教派你敢信嗎?』 民數記 C所謂『聖俗有別』撿柴(辦『俗』 事)的人,要用石頭打死(超過NC所謂的『聖俗對立』,應該是『聖俗勢不兩立』)。 NC還宣稱過: 推 NewCop: 當今天一個教派中"聖"對事物的定義和"俗"對事物的定義完 02/18 00:20 → NewCop: 全相反,這教派就真的只能算邪教了… 02/18 00:20 那麼,舊約的耶和華很明顯就是他上面這兩句話的定義,是邪教頭子了!? 這樣的『邪教』你們『敢』信嗎? 如果認為NC自己沒好好讀經,誤解了聖經和聖經對於『聖』和『俗』的觀念的, 請回‘1’ 如果認為NC讀懂了聖經,耶和華明顯的『把"聖"對事物的定義和"俗"對事物的定 義完全相反』,創立了一個邪教,請回‘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9.5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519002052.A.CC4.html ※ 編輯: df31 (180.217.139.59), 02/19/2018 09:04:24
1F:→ df31: 1 02/19 09:04
2F:推 ckcraig: 為啥nc讀懂聖經 耶和華就創了邪教 02/19 11:39
3F:→ ckcraig: 這明顯不是原話, 你不但拿不是原話,還要大家丟他石頭? 02/19 11:40
慢慢看,別急!
4F:→ jacklin2002: @df 這篇排版好亂,其實我有點看不太懂 02/19 11:59
5F:推 NewCop: 斷章取義把好好的舊約搞到像邪教的就是你這種人… 02/19 13:01
6F:→ NewCop: 為了自己有利的論述,居然完全不看15:32的內容 02/19 13:02
歡迎列出啊!
7F:推 NewCop: 要是今天他們抓了個根本是外邦人的撿柴者,然後就把他關起 02/19 13:03
補充:外邦人不必受安息日,更無資格進入帳幕。 拜託!好好讀經好嗎!
8F:→ NewCop: 然後耶和華就吩咐把這個外邦人以不守安息日罪名處死 02/19 13:04
不是『今天』,是『舊約時代』。你不會要開始玩『時代不同』的遊戲吧?
9F:→ NewCop: 死前那個人還搞不懂以色列人的安息日和他什麼相關 02/19 13:05
10F:→ NewCop: 那這樣搞不是邪教是什麼? 02/19 13:05
呵呵,告訴大家,猶太教這樣規定,是不是邪教?
11F:→ NewCop: 問題是32節的意思有說那人在安息日撿柴,那就很可能代表他 02/19 13:07
12F:→ NewCop: 明知安息日誡命卻違反 02/19 13:07
安息日是『聖』日吧?看不見?裝呆?
13F:→ NewCop: 那以俗的觀點,違反自己身屬組織的規定當然要受罰 02/19 13:08
14F:→ NewCop: 怎麼會是聖俗對立? 02/19 13:09
哈哈!邏輯不通誒!如果聖俗不對立,安息日(聖日)撿柴(俗事)有什麼錯?
15F:→ NewCop: 況且你拿這個例子,現在誰才是律法主義啊? 02/19 13:10
你嘍!
16F:→ NewCop: 之前板上吵行為稱義時也沒像你這麼守律法啊 02/19 13:11
我什麼時候宣稱我要守律法了?我的意思還不夠清楚哦?!是看不懂嗎? 根據NC的標準,耶和華就是邪神,猶太教就是邪教。基督教?自己對號入座?!
17F:→ NewCop: 不用多講,今天有一個教派要自己的教徒說如果發現有人在安 02/19 13:12
18F:→ NewCop: 息日工作就拿石頭打死他 02/19 13:12
不好意思,這是耶和華規定的。你找他抗議!
19F:推 NewCop: 然後整天新聞就報這些信徒把那些禮拜天上班的醫師、加班 02/19 13:14
20F:→ NewCop: 人員、餐館廚師、百貨公司櫃姐拿石頭打死 02/19 13:15
在舊約,就是如此處理。
21F:推 NewCop: 你跟我說這個不是邪教是什麼? 02/19 13:16
所以,你說:耶和華邪?還是不邪?
22F:推 NewCop: 基本上,老魚你的引用方式,是那些反基督徒團體才會引用的 02/19 13:18
23F:→ NewCop: 方法,下次要引用請把前因後果的經文都寫出來 02/19 13:19
那麼,你引用啊?!歡迎引用!
24F:→ NewCop: 而且我們是基督教,不是猶太教,就算是猶太教也沒在整天 02/19 13:20
25F:→ NewCop: 拿石頭打死安息日工作者 02/19 13:20
那麼猶太教的神和基督教的神是兩個神嘍?!
26F:推 NewCop: 安息日工作的問題,明明是耶穌在新約教導的一項要點 02/19 13:23
27F:→ NewCop: 老魚卻把舊約的論點拿出來用,而閉口不提新約的教導 02/19 13:24
28F:→ NewCop: 是誰沒讀聖經啊? 02/19 13:24
新約的經文早給過了,你視而不見。
29F:推 tfnop: 其實我想選3,因為你給了兩個錯誤選項 02/19 13:35
白目!
30F:→ Xenogeous: 慟 02/19 13:59
31F:→ eno4022: 不夠客觀中立的調查,只能給箭頭 02/19 14:19
※ 編輯: df31 (180.217.139.59), 02/19/2018 15:45:43
32F:推 NewCop: 猶太教的神跟基督教的神實際上是不同的神沒錯阿 02/19 16:20
這才是『邪說』!恭喜NC,你把耶和華幹掉了!
33F:→ NewCop: 一個有父子靈三方面講究,一個就是只有一種位格一種講究 02/19 16:21
呵呵,談『聖俗二分』,你扯三一論幹嘛?難道父子聖靈的三方面講究會造成 『聖俗二分』?老大,神邏輯哦哦!
34F:→ NewCop: 雖然信仰的都是耶和華,但是猶太教信的神跟基督教的神已經 02/19 16:22
35F:→ NewCop: 有本質區別了 02/19 16:22
哈!所以NC信的神不是耶和華餒!難怪跟NC一直有溝通性的障礙! 看來,NC受諾斯底主義的『善惡兩位神』的毒害頗深。
36F:推 NewCop: 同一個神怎麼可能同時"有"和"沒有"把兒子派來地上 02/19 16:28
這跟『聖俗二分|』有屁關係啊!
37F:推 NewCop: 既然老魚認為這是神的規定,那您是否會為了神的規定每天 02/19 16:31
38F:→ NewCop: 去砸死那些星期天工作的人 02/19 16:31
呵呵,這樣,我把問題再具體點: 耶和華『曾經』在舊約中,規定干犯『聖日——安息日』的人等都要被石頭砸死。 請問NC,根據您所定下的標準,這位耶和華邪惡嗎? 當然,如果你說你在新約,不信舊約的耶和華,也行!但是麻煩『面對』問題, 直接回答。顧左右而言他,轉移話題,跟你們『因行為稱義』的教導是背道而馳 的! @jack 看懂了嗎?!:)
39F:推 fauna: 對於老魚的問句 我認為耶和華邪 大家覺得呢? 02/19 21:29
應該是:『根據NC的標準』,耶和華邪!謝謝合作! ※ 編輯: df31 (110.50.142.142), 02/19/2018 22:02:28 ※ 編輯: df31 (110.50.142.142), 02/19/2018 22:04:58
40F:推 jacklin2002: @df 恩恩,懂了。不曉得新警察大大會怎麼回答? 02/19 22:17
NC跟我大玩『躲避球』。。。。。唉,還是一句老話:『行為稱義派』的『行為』 總是把他們往焚化爐送。 明明是以色列人干犯安息日的調理,『裝呆』扯成外邦人! 如果這樣,為什麼摩西不把全世界的外邦人都抓來割小弟弟? ※ 編輯: df31 (110.50.142.142), 02/19/2018 23:20:13 ※ 編輯: df31 (110.50.142.142), 02/19/2018 23:20:57
41F:推 NewCop: 我信的耶和華是那個讓耶穌來告訴我們人不能靠律法得救的耶 02/20 10:02
42F:→ NewCop: 和華,老魚你信的耶和華大概是那個從未派過自己兒子下來, 02/20 10:03
43F:→ NewCop: 還在要求人用守全律法得救的耶和華,我們信的當然不一樣囉 02/20 10:04
44F:推 NewCop: 當然,我們因行為(印證信的行為)稱義派的行為在老魚這位" 02/20 10:07
45F:→ NewCop: 律法大師"前當然不值得一提 02/20 10:07
46F:→ NewCop: 嘴完了,來回答一下問題 02/20 10:08
47F:→ NewCop: 你的例子就像為什麼戰爭時平民要快逃,軍人隨便逃會被槍 02/20 10:09
48F:推 NewCop: 斃一樣,當你和今天在一個團體,遵守當時團體中的某些規定 02/20 10:10
49F:→ NewCop: 有其必要 02/20 10:11
50F:推 NewCop: 不如換個角度想,如果這真的是"聖"的一部分(如同不可殺人 02/20 10:12
51F:→ NewCop: ,不可偷盜,當敬拜耶和華)為何我們不持守至今? 02/20 10:13
52F:→ NewCop: 就算"聖"是不變,"俗"是會變的 02/20 10:14
53F:→ NewCop: 在那個年代世俗眼中,違規被處死不是這麼經天動地的事 02/20 10:15
54F:→ NewCop: 構不上是"聖俗對立" 02/20 10:16
55F:→ NewCop: 所謂聖俗對立,在這個故事裡,應該是"安息日不得工作"而一 02/20 10:17
56F:→ NewCop: 個人也真的沒工作,結果耶和華說他的沒工作是"俗"的沒工作 02/20 10:18
57F:→ NewCop: 聖的沒工作是要做比平常更多工作卻時時刻刻心裡想到耶和華 02/20 10:19
58F:→ NewCop: 然後把那個不工作的處死 02/20 10:19
59F:→ NewCop: 這就是所謂聖俗對立 02/20 10:20
60F:推 NewCop: 告訴你說同樣一件事你的認知是"俗"的認知,而"聖"的認知是 02/20 10:21
61F:→ NewCop: 與一般世俗大眾的認知"完全相反",而且還不是一條教義,是 02/20 10:23
62F:→ NewCop: 幾十甚至幾百條 02/20 10:23
63F:推 NewCop: 上帝造了這個世界,就算世界受到罪惡影響,也不至於到所 02/20 10:25
64F:→ NewCop: 有事物定義都與神的定義完全想反 02/20 10:26
65F:→ NewCop: 世界的定義受到人性影響,可能變的是不全的,有瑕疵的, 02/20 10:26
66F:→ NewCop: 表面的 02/20 10:27
67F:推 NewCop: 但是一個教派告訴你世界上所有"俗"的定義和"聖"都"相反", 02/20 10:28
68F:→ NewCop: 這保證有問題 02/20 10:29
以下乃是您的『原話』: 推 NewCop: 當今天一個教派中"聖"對事物的定義和"俗"對事物的定義完 02/18 00:20 → NewCop: 全相反,這教派就真的只能算『邪教』了… 02/18 00:20 現在,您的『標準』從『邪教』×××降低/退化×××成為『保證有問題』?! 在下真的為您不相信的另一位神——耶和華的名譽感到慶幸!祂總算從『邪教頭子』 『退化』成為『保證有問題,並且不是NC所相信的那位舊約的神』了!哈里路亞! ※ 編輯: df31 (110.50.142.142), 02/20/2018 10:45:44 對於NC這種『一口兩舌』的『行為稱義派』,我懶得再逐條反駁他,因為到目前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見幾個問題: 1- NC沒有好好讀經,總是帶著有色眼鏡 2- NC強凹硬掰,不是耶和華的信徒,撕裂了舊約和新約 3- NC『一口兩舌』,無法自圓其說,然後就開始偷偷的『降低標準』 4- NC講不過就東拉西扯,明明再談『聖俗二分』,把三位一體位格的分別, 孝敬父母不相干的東西拉進來 所以,這種討論的態度是無法讓人認可,也無法讓人接受的。當然,如果他還繼續 『幻想』自己能夠『因行為稱義』,那麼,我還是一句話:NC的行為不但推翻了 他自己的信仰,定罪了他自己,也根據他自己的教義,把他自己送進了焚化爐! 僅此而已! ※ 編輯: df31 (110.50.142.142), 02/20/2018 10:50:15 最後補充一個『一口兩舌』的例子: 推 NewCop: 猶太教的神跟基督教的神實際上是不同的神沒錯阿 02/19 16:20 推 NewCop: 我信的耶和華是那個讓耶穌來告訴我們人不能靠律法得救的耶 02/20 10:02 → NewCop: 和華,老魚你信的耶和華大概是那個從未派過自己兒子下來, 02/20 10:03 1- 首先,不要求信徒靠律法得救,已經違反NC的『因行為稱義』的教義。(估計NC 還是『看不懂』/『裝呆』),自己打自己嘴巴 2- 『因律法稱義』和『聖俗二分』是兩碼子事。NC要嗎,就是不懂聖經;要嗎,就 是『刻意』轉移話題!在刻意割裂』新舊約的NC面前,我要用一節新約經文打他的 臉: 彼得前書 1:16 因為經上記著:「你們當成為聖潔的,因為我是聖潔的。」 這節首先證明了,新約也在搞『聖俗二分』。(我已經引用過這節,NC無回應)而 這節的Cross Reference則有以下5節: 利未記 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 汙穢自己。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做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 利未記 19:2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利未記 20:7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以賽亞書 35:8 在那裡必有一條大道,稱為「聖路」。汙穢人不得經過,必專為贖民行走,行路的人雖愚 昧也不致失迷。 這五節明確無誤的告訴我們,1)新舊約乃是一體的;2)耶和華的信徒當『聖俗二分 (成為聖潔,而不是成為世俗)』,因為耶和華神是聖潔的神,所以把他們從埃及 (預表世俗的世界)中領出領出來,3)這證明新約的耶和華和舊約的耶和華是同一 位。 這些經文證明,NC用『不必守律法』來否定『聖俗二分』根本就是『睜眼說瞎話』的 屁話! 3- 這也證明NC為了『否定聖俗二分』不惜信口雌黃,前後不一,甚至褻瀆耶和華的 做法!這種做法是當受譴責的! 4- 對於NC指控我不相信道成肉身,我用一段亞他那修的話恢復之: 《尼西亚信经护文(A DEFENCE OF THE NICENE CREED)》 亚他那修 说子(Son,大写,指神的儿子)是受造的也是正确的,因为这是指祂的成为人。因为受 造是属于人的。。。这个特征,也是救主的,但这是指当祂取了身体的时候所说的。。。 对于祂的成为人,合适的话是,主造了我。。。(当听见)主创造的,奴仆,和他受苦, 我们应当正确的理解他们,而不能理解成与神(格)有关的,因为这是不合理的,而我们 必须把他们理解为他为我们的缘故所穿上的肉体;。。。道成肉身的目的乃是要为所有的 人所献(为祭),好叫我们,能有份与祂的灵(Spirit,大写,圣灵),能够成为(众) 神(gods,小写复数,指神化后的人),这是一个除非借由他穿上我们受造的身体,我们 无法得到的恩典。。。。。for it is true to say that the Son was created too, but this took place when He became man; for creation belongs to man。。。but we must interpret it by that flesh which He bore for our sakes; 。。。so on His becoming man, the words befitted Him, The Lord created Me. 。。。The Lord created, and Servant, and He suffered, we shall justly ascribe this, not to the Godhead, for it is irrelevant, but we must interpret it by that flesh which He bore for our sakes; 。。。that the Word was made flesh in order to offer up this body for all, and that we, partaking of His Spirit, might be made gods, a gift which we could not otherwise have gained than by His clothing Himself in our created body. ※ 編輯: df31 (110.50.142.142), 02/20/2018 11:03:24
69F:推 NewCop: 律法和行為本身也是兩碼子事好嗎… 02/20 13:11
70F:推 NewCop: 律法主義就是律法要守全,沒在律法上的事就算再合主心意也 02/20 13:14
71F:→ NewCop: 不用完成 02/20 13:15
又『扯』!什麼叫做『行』律法得稱義?『割禮』不用拿刀子『切』啊! 唉!開始胡言亂語了,自己定罪自己的人真可憐! ※ 編輯: df31 (49.158.127.23), 02/20/2018 1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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