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f31 (D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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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奧古斯丁和伯拉糾間的救贖論張力
時間Sat Dec 2 14:29:45 2017
寫完了發現講的蠻多的,希望大家有耐心。:)
→ sCHb68: 請問老魚,亞米念主義我認為不是伯拉糾, 12/01 23:53
→ sCHb68: 但是亞米念卻又跟伯拉糾很像,不知道它們之間使之不同的 12/01 23:53
→ sCHb68: 界線是什麼? 12/01
23:53
極左 偏左 中間 偏右 極右
律法主義《-伯拉糾/亞米念-神人合作/半伯拉糾-奧古斯丁/加爾文/神恩獨作-》宿命論
人要做什麼? 神做了什麼?
基本上,基督教的救贖論可以以這種『比較簡單』的方式展現。當然,可以從不同的視角
來看救贖論的問題。不過我覺得從『人要做什麼才能完成救贖?』和『神做了什麼保證救
贖?』來看比較清楚。
事實上,奧古斯丁和所有的古教父都是『神人合作論』:也就是說,人類的救贖是基於基
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工作/恩典,再加上人的配合才得以完成。前者就是我們所謂的
稱義,後者就是我們的成聖。換句話說,信徒在白白的因為相信基督-信而稱義後,還需
要自身在行為道德上面配合活出一種聖別的生活,才能更完成整個的救恩。但是,因為
教會在傳統上,並沒有把信心和行為對救恩的影響擺在合適的位置,所以,當教會在承認
基督稱義/救贖的工作是永遠有功效,又把人類配合的工作擺進這個系統中的時候,就會
造成兩者間的衝突。
伯拉糾主義的興起,主要是針對當時教會國教化後產生的世俗化和道德墮落的反撲,強調
人的配合和聖化,這本身是沒錯的。(這個背景和18世紀路德會『敬虔運動(Pietism)
』的背景是一致的。)但是,伯拉糾走的很極端,他強調聖潔到一個程度,否定原罪,認為人
的罪行是後天的環境/習慣所造成的,所以,人類可以完全通過自身的努力,或出一種聖
潔的生活,以達到完全的救贖。(這跟衛斯理的『基督徒的聖潔(Christian Holieness)
』很類似,衛斯理認為基督徒在今生『可能』可以透過自身的努力,完全脫離罪(性)的問
題,達到完全的聖潔/救贖。但是,衛斯理沒有否定原罪。這是衛斯理/亞米念主義和伯拉糾
最重要,也是最為細微的分野。)這就導致伯拉糾進一步否定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恩典的
工作是永遠有功效的,並被擺在次要的地位。所以,人類的救贖就完全是人類工作的結果。
(贖罪卷也具有濃厚的這種傾向,所以路德的『因信稱義』就是反對這種伯拉糾式的贖罪
卷救贖觀。。)
而奧古斯丁本人本來是『神人合作的』。兩個例子。他的《論自由意志》(奧古斯丁選集
)明確肯定人有自由意志的存在。這就明確的否定了『預定論』的觀點。所以,奧古斯丁在
早期的神學思想明顯是比較溫和的。第二個例子就是『神化』教義。神化教義是典型的『
神人合作論』觀點。就是神完成了救贖之後,把祂的生命和性情『在聖靈裡面』賜給我們
。所以,人得救,接受聖靈之後,就接受了神的生命和性情。而人的一生就進入了『神化的
進程』裡面。人的一生必須努力的與恩典配合,加強與基督的聯合,更多的有份神的生命
和性情,以至於達到完全神化的結局--東方教父往往以摩西為例,他在變化山上,在神
神聖的黑暗中與神同在/聯合,有份於神,以至於他下山後,臉皮發出神的榮耀/光輝,導
致以色列人把他當作神。所以,神化教義就代表奧古斯丁事實上『一生』都堅持神化教義
。
順帶提一下:目前,耶穌會的David Vincent Meconi, SJ寫的The One Christ是這方面最
詳細的介紹。由於地方召會在這方面的觀念和奧古斯丁的重疊性太大,不『讀懂』這本書
,就無法了解地方召會的基督論/教會論/救贖論。:)
但是,奧古斯丁發現,伯拉糾的救贖論中,基督基本上已經被放在次要的地位,甚至沒有
地位,所以,他是針對這點反對伯拉糾,而在後期的作品中開始強調『因信稱義』,『神
的預定』等等強調神的工作方面的教義。(這點跟路德改教的時候,為了反對具有濃厚
伯拉糾主義的贖罪卷,而高舉『因信稱義』和『唯獨恩典』有異曲同工之妙。而且,路德
本身也是奧古斯丁修會出身。)所以他的作品開始展現出偏向神的工作的張力。但是,若
從整體來看,他的神學仍然是神人合作論的。因此,對於奧古斯丁的救贖論就是因著這個
緣故而有爭議。但是,在系統神學裡面,對於這個時代的救贖論,還是簡要的以伯拉糾主
義和奧古斯丁主義代表兩造的神學張力。但是,如果細讀原始資料,就會發現問題並不是
那麼簡單。而,後面幾個主要的救贖論爭議:路德Vs天主教,加爾文Vs亞米念也都具有這
種特色。
當然,如果把伯拉糾的觀點推往極端,完全否定基督的工作,那麼就成為律法主義,也就
是使徒在新約中所反對的猶太教的觀點。會讓人從新約退化回歸舊約的救贖論裡面。在另
一方面,如果把奧古斯丁後期的觀點推往極端,那麼就會否定人在救恩的進程中有任何的
地位,那就變成宿命論,而導致『反正殺人放火搶銀行都可以上天堂』的錯誤觀念。所以
,前者的副產品往往就是嚴謹的『道德主義』——例如TF,三尺就是滿口道德;而後者的
副產品就是『縱慾主義』——敬虔主義的背景。
而作為的半伯拉糾主義,當然,三尺說的沒錯,後來的教會會議因為對於伯拉糾的恐懼
定罪之,但是,事實上,在神學的圈子裡面,都承認半伯拉糾是對於伯拉糾的修正,使得
伯拉糾主義因為把神的工作再度融合進去,而往在中間的神人合作靠攏,而更趨近於古代
的神人合作論。因此,有些學者也就把半伯拉糾主義等同於神人合作。這也是我採取的
立場。
因為救贖論本身對於神的工作和人的努力往往很難擺平,所以,導致改教前的天主教,在
『教義』上面,是典型的奧古斯丁主義,神恩獨做。但是,在『實行』面,則強調功德說
,進而發展出『贖罪卷』——救贖基本上就是金錢交易行為。當然,有趣的是,如果把這
兩個張力加起來,一抵消,就跑到中間,成了神人合作,或是半伯拉糾主義。
路德高舉『因信稱義』和『唯獨恩典』,直接影響了加爾文。但是,路德和加爾文的救贖
論差異是很有意思的。80年代基督教學術對於神化教義的復興,就是芬蘭路德會在讀了
路德的講章/一手文獻後,發現他們根據二手以上文獻而向來反對的神化教義,事實上是
路德救贖論的核心。換句話說,路德就如同奧古斯丁一樣,雖然反對伯拉糾主義而高舉『
因信稱義』和『唯獨恩典』,但是,他的骨子裡面仍然是神人合作/半伯拉糾/神化的救贖
論。
加爾文在這兩方面完全受到路德影響,以至於18世紀的加爾文主義者普遍以奧古斯丁主義
者自稱。但是,加爾文本身和路德不同。路德是神學博士出身,所以他的東西仍然相當經
典和傳統。加爾文是律師出身。律師就強調『靠證據說話』,所以,本身就具有更為『唯
物主義』的張力。這點,可以從比較路德和加爾文的解經看出來。路德本身仍然採取了大
量的靈意/寓意解經。這是教會的傳統。但是,加爾文就更為謹慎保守,他只接受『傳統
教會肯定的靈意/寓意解經。凡是有爭議的,或他無法肯定的靈意/寓意解經,就一概拒絕
。這就導致加爾文的解經思路更為歷史/文法。(很可惜的是,加爾文的釋經基本上只翻
譯了2-3本,所以華人基督教完全無法接觸加爾文的一手文獻,而往往被二手文獻誤導。
而自由主義的解經路線,事實上根源還是源自於改革宗。)在救贖論方面,也可以明顯的
看出兩者的差別。路德引用神化的語言很多。但是加爾文只引用了一次,在他的彼後1:4
註釋裡面。這就直接導致90年代改革宗內部有一場延續將近20年的大戰——加爾文是否教
導神化教義?和改革宗是否當接納神化教義到它的系統神學體系中?——結果是支持派大
勝,所以改革宗目前新的救贖論專著都往神化教義靠攏。這個現象也很清楚的展現出改革
宗的救贖論張力。
加爾文的這種更偏向神的工作的救贖論張力在Beza後進一步發展成為『改革宗的經院主義
(Reformed Scholarism)』中得到進一步的加強。導致改革宗的神學開始單方面的強調
『神恩獨作』的教義,脫離了加爾文原先的——神人合作偏神恩獨作的立場。(可以參考
林慈信的著作,他就明確指出今天的加爾文主義不是加爾文的思想。可惜的是,溫和派的
聲音往往被極端派淹沒。導致華人基督教的加爾文主義事實上是以極端加爾文主義/hyper
-Calvinism為主。)這就導致16世紀低地國(今荷蘭為主)的改革宗加爾文主義者的反彈
。這就是亞米念主義。有興趣的可以參考奧爾森/Roger Olson的Against Calvinism和
Arminian Theology: Myths and Realities。亞米念方面指出,加爾文的思想事實上還
有人的工作的部分,Beza發展出來的『神恩獨作』的觀點,已經把加爾文的思想推向極端
。所以,亞米念的任務,就是『恢復加爾文正確的救贖觀,糾正神恩獨作的錯誤』。所以
,奧爾森在Arminian Theology裡面就把每一位著名的亞米念神學家(包括亞米念本人)
的加爾文主義論述列出來,證明他們都是不折不扣的『加爾文主義』者。然後,再列出亞
米念神學家對於Beza的修正。當加爾文主義者使用政治勢力鎮壓亞米念派的時候,(天主
教對付路德的做法,)亞米念『抗議(Protest)』,說他們才是真正的加爾文主義者—
—當然,他們的抗議徒勞無功——所以,所謂『抗議宗(Protestant)』原來是用於亞米
念主義的稱呼。看見今天很多改革宗興沖沖的稱自己為『抗議宗』,是蠻有意思的。
雖然,改革宗把加爾文的救贖論推到極端,並為了跟亞米念對抗,推出了基於『神恩獨作
』的『鬱金香(TULIP)』公式。但是,改革宗的神學到了17世紀,因著Herman Wistus的
關係,末世論整個轉向以『神與人立約』為主軸的觀點,這就是『聖約神學』。『聖約
神學』最重要的特色是強大新舊約的統合性,所以將舊約的以色列民和新約的選民視為
同一個教會的兩個階段。這個觀點就會產生一種神學張力:新約名言基督救贖的工作已經
廢除律法在信徒身上一切的限制,如果新約和舊約是延續的,並且以色列民和新約選民構
成同一個教會,那麼新約中的教會當如何看待舊約的律法?是否應當完全廢止?
改革宗在這點上面,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廢除的,是律法中『禮儀/獻祭』的部分。十誡
,特別是道德律是新約信徒仍然當遵守的。這就導致,整個改革宗雖然在『教義』層面
是『神恩獨作』的,但是在『實行』層面,卻是不折不扣的『道德主義』。中國大陸的改
革宗曾經鬧出一個大笑話:安徽某改革宗教會因為信徒三次聚會遲到,就把人家卡嚓,革
出教會。轟動一時。當然,這可以說是一種偏激的行為,違反改革宗的教義/教會制度/
規章等等。這沒問題。但是,如果背後沒有一種很強的律法主義的張力,就不會產生這
樣的行為。因為:如果『唯獨恩典』不就不需要人的行為配合;那麼,即便遲到N次,耶穌還是
保證可以上天堂,教會又有什麼權利卡嚓人家呢?這就導致,今天的改革宗在實質上就如
同路德時代的天主教。是一個很有趣的現象。當然,如果再把這兩個張力加起來,『又』
變成實質上的神人合作/半伯拉糾主義了。
而在另一方面,路德會又不一樣。因為過分強調『因信稱義』,所以到了17世紀,路德會
面臨的問題是道德低落,導致整個路德會幾乎崩解的局面。那個時候就有Jacob Spensor
,展開了強調『人的配合產生聖潔生活』為主軸的『敬虔運動』。也就是說,路德會的救贖
論從路德的中間偏神,往神那邊偏過去到一個程度,『又』開始往中間偏神靠攏。這種『鐘
擺現象』在前面幾個實例裡面都重複出現。
Spensor的徒弟是辛森多夫——摩爾維亞弟兄會,辛森多夫的徒弟就是大名鼎鼎的約翰衛
斯理。衛理公會三傑到後來分道揚鑣,成為Whitefield帶領的遁道會(Methodist)和衛理
公會(Weslyan)也就是因為救贖論的張力。前者走了加爾文主義的路線,後者接受了亞米念
的觀點。所以,衛斯理有很多反對『預定論』的講章,認為預定論會造成實質上的宿命論,
抹殺了人在救贖進程中的責任。
在衛理公會成為亞米你主義最大的宗派後,改革宗為主的長老會就以衛理公會為主要的攻
擊對象,就攻擊衛理公會和亞米念主義是不折不扣的伯拉糾主義。但是,事實上,從整個的
發展來看,亞米念和伯拉糾事實上是有分別的——就是關於基督救贖的工作。伯拉糾走的
比亞米念要遠。用下個圖來解釋這個現象:
預定論/神恩獨作-----》亞米念-----》伯拉糾-------》半伯拉糾/神人合作
如果我們站在這條線下面來看這條線,各個不同觀點佔據的位置差別是很清楚的。但是,
如果你站在預定論/神恩獨作——特別是今日華人基督教的Hyper-Calvinism的立場,向右看,
所有的其他三個觀點,無疑的都是伯拉糾,毫無差別。
而靈恩派源自於衛理公會:奧爾森本身是靈恩派背景,所以他採取的是亞米念主義。而地
方召會的內裡生命派/神秘主義也是繼承自衛理公會,但是地方召會採取的是更為溫和的神人
合作說。華人基督教的神學基本上就是靈恩派,地方召會和改革宗三分天下。救贖論的光譜和
比率就很清楚了。
相信這樣解釋後,不只交代了大致發展的路線,和大致的圖畫。相信也回答了SCH的問題
,並為現在版上的爭議提供了最為完整的背景資料和解釋。
至於那幾個沒事拿著幾處無關痛癢,自己也不了解的經文瞎扯的,還有變色龍的,打自己
教派臉的,都是無聊至極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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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f31 (49.217.35.3), 12/02/2017 14:42:00
1F:推 sCHb68: 推!感謝老魚的回答。 12/02 17:13
不謝!不過,三尺真的討人厭!:P
※ 編輯: df31 (49.217.35.3), 12/02/2017 17:33:08
2F:→ sCHb68: 不意外,他就凡事都愛插一腳,又愛引戰。 12/02 18:41
3F:推 theologe: 反正有寫一堆字,崇拜的就說好棒棒,討厭的就說看不懂; 12/03 07:27
4F:→ theologe: 但重點是,正確性呢、事理本身的真理性呢?都不重要了XD 12/03 07:28
5F:→ sCHb68: th又在打稻草人囉。 12/03 09:25
6F:→ df31: 1三尺的自我感覺超良好,生活超快樂! 12/03 09:35
7F:→ df31: 1清早起來第一件事,就是四處點火。。。 12/03 09:35
8F:→ sCHb68: 愛引戰,不意外。 12/03 10:29
9F:→ sCHb68: 亦或是他的文章總是受不到肯定,所以嫉妒所以到處引戰。 12/03 10:41
10F:→ theologe: 垃圾話部份,我就不繼續餵食二位師徒了XD 12/03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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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sCHb68: 愛引戰又喜歡拍拍屁股走人。 12/0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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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推 aun5780: 這一篇很完整 也詳細解釋了基督教思想的發展史 12/03 21:45
13F:→ aun5780: 想快速了解這500年基督教的思潮走向 12/03 21:46
14F:→ aun5780: 這篇提供了非常完整的神學思想演變過程 12/03 21:46
15F:推 aun5780: 這篇水準高到可以當作教會歷史的教材了 12/03 22:00
16F:→ aun5780: 還沒看過的建議花30分鐘精讀 12/03 22:00
17F:→ aun5780: 就可以知道基督教500年來大致上爭論的脈絡 12/03 22:01
18F:→ aun5780: 以及路德宗跟改革宗 甚至包含天主教 12/03 22:01
19F:→ aun5780: 嘴巴都說自己偏左或偏右 12/03 22:01
20F:→ aun5780: 但其實三宗骨子裏都是神人合作 12/03 22:02
21F:→ aun5780: 這點有讓我震驚 12/03 22:02
22F:→ aun5780: 因為我一直以為神人合作是錯誤的 12/03 22:02
23F:→ aun5780: 但他們骨子裏其實都是神人合作 12/03 22:03
其實,並不難理解。任何救贖論都必須在神的恩典和人的配合中間找到平衡點。
雖然表面高舉『神恩獨作』,但是為了避免宿命論和道德低下的問題,在操作
層面肯定仍然要用『人的配合/善工』平衡口頭的宣告。
※ 編輯: df31 (180.217.185.77), 12/04/2017 14:10:37
24F:推 aun5780: 推推推 12/04 16:41
在另一方面,像這些『因行為稱義』派,反而應驗羅馬書所謂『凡屬肉體的,
都不能憑行律法,得稱義。』他們高舉行為,但是他們的行為反而定罪了他們
自己。這也是很有意思的另一面。所以,他們到後來,還是得以『某種方式』
解釋因信稱義,例如TF。不然,他們事實知道,他們的行為是不夠的。當然,
嘴巴上還是很硬的。
※ 編輯: df31 (101.12.165.252), 12/04/2017 17:48:35
所以,不論從『極端因信稱義』或『極端因行為稱義』的角度來看,他們都
應驗了『神人合作說』的合理性。這實質上就打了三尺的臉了。:)
※ 編輯: df31 (101.12.165.252), 12/04/2017 17:50:57
25F:推 aun5780: 對 最後還是要往中間取得平衡 12/04 18:57
26F:推 lovekkkk: 其實自由意識跟預定輪沒衝突,前提是你真的相信神 耶和 12/05 08:42
27F:→ lovekkkk: 華是全知全能的。 所以縱使人有自由意志也不能違背祂的 12/05 08:43
28F:→ lovekkkk: 揀選跟預定,反而更證明祂的大能! 12/05 08:43
29F:推 neohippie: 推一個 12/06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