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4022 (eno)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檢舉] XE&春天咒詛我們地方召會
時間Fri Dec 1 10:00:26 2017
※ 引述《eno4022 (eno)》之銘言:
: ※ 引述《df31 (DF-31)》之銘言:
: : (2) 理由或說明
: : 恢復本聖經是地方召會使用的聖經。XE因為辯論失敗,羞怒之餘,憤而指稱
: : 『恢復本聖經(傳另一個福音)的註解也是該受咒詛的。』這無疑咒詛整個
: : 地方召會。
: : 因為無法為自己荒謬,『因行為稱義』的論點提出有力的支持,憤而咒詛人家
: : 全家人,這是非常過分,卑鄙的行為。
: 5.2 針對團體、族群或人物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接受任何人提出檢舉,板主亦有權介入
: 處理,並得判定違規並依第5條處理。
: 本板不鼓勵因為個人的宗教意見,就對當事人所屬的團體、族群或人物進行貶低的行
: 為,因為這只是在煽動不合理的仇恨,無助於溝通與討論
: 這跟那些非正統教派增減經文弄出來的教義不同,
: 如果召會解經都是依據聖經,那想要指控對方傳的福音是聖經上所說的可咒詛的福音
: Xenogeous跟springxx的論述顯然不足以支撐他們自己的論點(說服力不夠難以服眾)
: 二人違反板規5.2
: Xenogeous為累犯,禁言7日
: springxx為初犯且為使用推文,禁言3日
: 謝謝大家
本案經Xenogeous申訴,其明確表示
他只是貶低恢復本聖經的內容,並沒有貶低翻譯它的人及專門使用它的教會
我仔細回顧了一下本案,Xenogeous在說恢復本註解為可詛咒的福音時
確實沒有提及翻譯人李常受先生及使用恢復本的地方召會
而板規5.2明確指出僅禁止"針對團體、族群或人物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
我個人較推崇罪刑法定原則,認為應該盡量限縮板主心證裁量空間,
因此既然Xenogeous明確表示他沒有貶低李常受先生及地方召會的意思,
我決定接受他的解釋說明,不任意擴張解讀他的文意
本案改判
Xenogeous言論未符合板規5.2的要件,因此違規不成立,禁言即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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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o4022 (180.217.73.197), 12/01/2017 10:04:11
1F:→ df31: 這不太對誒!我們地方召會用的就是恢復本。如果恢復本是當 12/01 10:27
2F:→ df31: 傳的是一個『當受咒詛的另一個福音』,那麼整個地方召會就是 12/01 10:28
3F:→ df31: 接受『當受咒詛的另一個福音的教派』。難道,只有亞流當受 12/01 10:28
4F:→ df31: 咒詛,而亞流派不當受咒詛嗎?這好像不是遊戲規則餒!:O 12/01 10:29
5F:推 windcanblow: 很好的改判。順便問問無神論者單純貶抑聖經是否同理? 12/01 10:31
大原則是對事不對人
這裡是學術討論板,自然是不禁止板友對聖經內容提出自己的想法
但如果有人要把自己的看法從[聖經]連結到[基督徒或教會],那風險自負
我不會說這麼做一定不會有事或一定會有事
6F:推 ckcraig: 我也同意是合理的改判, 我也對風可吹大大的疑問有興趣 12/01 10:36
7F:→ ckcraig: 聖經->基督徒, 恢復本聖經->召會弟兄, 若可以單純貶低 12/01 10:37
8F:→ ckcraig: 對於無神論者單純貶抑聖經應該也有幫助 12/01 10:37
9F:推 NewCop: 憑良心講,c大你的比喻不太對 12/01 11:23
10F:推 NewCop: 理論上恢復本的本質就是聖經,召會弟兄使用恢復本,應該是 12/01 11:25
11F:→ NewCop: 因為認為目前流通的聖經譯本沒有比恢復本精確的緣故 12/01 11:26
12F:→ NewCop: C大的比喻似乎變成召會弟兄眼中的恢復本與其他基督徒的聖 12/01 11:27
13F:→ NewCop: 經有本質上的不同,這也是召會弟兄一直希望能澄清的誤解 12/01 11:28
14F:→ NewCop: 之一 12/01 11:28
15F:→ NewCop: 實際上在召會中因為某些因素希望使用其他譯本聖經的話,也 12/01 11:30
16F:→ NewCop: 不會被刁難 12/01 11:30
17F:→ NewCop: 但是註解是李常受寫的,我認為就算沒貶低到召會,至少也 12/01 11:31
18F:→ NewCop: 有指責到李常受 12/01 11:32
19F:→ NewCop: 不過還是尊重版主判決 12/01 11:33
20F:→ pinjose: 謝謝nc,你們默默製造和平 12/01 11:49
21F:推 ckcraig: @NC大 感謝您, 所以是對於李常受註解的部份的貶抑 12/01 12:10
22F:→ ckcraig: 所以對於風可吹大的問題: 對於聖經內容之解釋的貶抑是 12/01 12:11
23F:→ ckcraig: 可以的, 等於批判或討論. 而非單純對於聖經著作的貶抑 12/01 12:12
24F:→ ckcraig: 不知道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12/01 12:13
25F:→ ckcraig: 此外: 可咒詛的福音, 可稱為「異端」嗎? 12/01 12:14
26F:推 windcanblow: 我覺得判斷依據是如何引用聖經去批評人事物 12/01 12:22
27F:→ windcanblow: 如果說拿聖經去評論不信者、同性戀、異教徒是合理的 12/01 12:22
28F:→ pinjose: @ck您的福音觀也是對方認為可咒詛的福音喔! 12/01 12:23
30F:→ windcanblow: 那麼用聖經去評論其他聖經詮釋是可受咒詛又有何不同? 12/01 12:24
31F:→ windcanblow: 信徒拿各種聖經內涵去抨擊貶抑其他教派,這些行為 12/01 12:24
32F:→ windcanblow: 不就是咒詛的表現嗎? 12/01 12:25
33F:→ windcanblow: 看看老魚在板上針對教派甚至是跑去天主教板的言行 12/01 12:26
34F:→ windcanblow: 我倒覺得他體現了各種聖經提及的行為模式 12/01 12:27
35F:→ windcanblow: 沒有道理只有哪個教派可以作這種事 12/01 12:27
36F:推 ckcraig: 先回風可吹大, 依據聖經去評論, 是基於聖經的基礎 12/01 12:27
37F:→ ckcraig: 而評論的內容合不合理, 就跟註解合不合理很類似, 到底有 12/01 12:28
38F:→ windcanblow: 其他教派或一般人或各種特殊團體就不能這麼作吧? 12/01 12:28
39F:→ ckcraig: 沒有正確的使用聖經的觀念到所評論的事物上 12/01 12:28
40F:→ ckcraig: 而你所提的使用聖經內涵的討論,可分為討論內容和討論方式 12/01 12:29
41F:→ ckcraig: 討論的內容, 可以被檢視是否解釋是合理的. 討論方式也可 12/01 12:29
42F:→ windcanblow: 如果說根據聖經基礎去評論各種詮釋,那麼就該只有 12/01 12:29
43F:→ windcanblow: 「這裡錯了」「這裡我不同意」「這裡應該怎樣」 12/01 12:30
44F:→ ckcraig: 如果討論的方式是攻擊和責難, 那麼也是不符合聖經的 12/01 12:30
45F:→ windcanblow: 或是「這邊不合聖經某某章節」等等才叫合理評論口吻 12/01 12:30
46F:→ ckcraig: 對 您說的正確, 所以我認為不論直接或是間接, 或嘲諷 12/01 12:31
47F:→ pinjose: 是的,所以ck在這做出包庇攻擊和責難以及不當用詞 12/01 12:31
48F:→ pinjose: 完全讓我傻眼 12/01 12:31
49F:→ ckcraig: 我都認為是該受譴責的, 我前述的想法和您一致 12/01 12:31
50F:→ windcanblow: 所以說板上很多墨水互噴,本質就已逾越合理評論 12/01 12:31
51F:→ ckcraig: 是, 但是要譴責這些該受譴責的人, 也要檢視是否符合聖經 12/01 12:32
52F:→ ckcraig: 和睦的原則, 溫柔的話語和適時的嚴厲, 這我只能倚靠神 12/01 12:33
53F:→ windcanblow: 這場屬靈大戰都在各自包庇,除非各退一步才有解 12/01 12:33
54F:→ ckcraig: 但我仍舊做的不好, 願主饒恕 12/01 12:33
55F:→ windcanblow: 一禮拜少潑幾篇文又不會怎樣~多出去走走看看太陽 12/01 12:34
56F:→ windcanblow: 蹲在這邊等對方輸有什麼意義XD 12/01 12:34
57F:→ ckcraig: @pinjose: 您說在該篇我的福音受到咒詛 12/01 12:34
58F:→ ckcraig: 我只用使徒行傳 5:38-39回應您 12/01 12:35
59F:→ pinjose: 那我不知道你出來公道伯的用處 12/01 12:39
60F:→ pinjose: 反正他們惡言毀謗信仰就隨他們吧,不用解釋 12/01 12:39
61F:→ pinjose: 你之前出門指責雙方的用詞意義又何在 12/01 12:40
62F:→ pinjose: 反正一方所傳被「指責」為當受咒詛,你都覺得沒什麼 12/01 12:41
63F:→ pinjose: 你之前所行究竟是什麼 12/01 12:41
64F:→ pinjose: 這個版討論以來,應該還沒有一個詞難聽超過[當受咒詛] 12/01 12:45
65F:推 ckcraig: @pin大 我用箴言9:6-9回應你 12/01 12:46
66F:→ ckcraig: 在那之前, 我看待他們如同智慧人, 指出雙方可改進的地方 12/01 12:47
67F:推 windcanblow: 用在自己身上時才會覺得嚕,批評其他人都不會 12/01 12:47
68F:→ ckcraig: 但我現在願意教導智慧人,他就越發有智慧; 12/01 12:47
69F:→ ckcraig: 指示義人,他就增長學問。 12/01 12:47
70F:→ windcanblow: 咒詛不信者跟同性戀者時就會統一戰線了 12/01 12:47
71F:→ pinjose: 你可以不出面指責,但你現在從犯了 12/01 12:48
72F:→ pinjose: 你竟贊同這樣的行為沒什麼 12/01 12:48
73F:→ ckcraig: 哀 你看不出來我是反串嗎. 12/01 12:49
74F:→ ckcraig: eno版主摒除一切心證這樣改判當然合理 12/01 12:49
75F:→ pinjose: 看不出來== 12/01 12:50
76F:→ ckcraig: 但難道大家看不出XE的原意嗎? 對於他, 我還需要多口嗎? 12/01 12:50
77F:→ ckcraig: 我現在對於Xe大和th大已經不再回應了 12/01 12:50
78F:→ ckcraig: 我已盡了我該做的事情, 我感謝你擺上與他們互動的時間 12/01 12:51
79F:→ pinjose: 好吧,謝謝你的安慰,確實我們花太多時間在橙清 12/01 12:51
80F:→ pinjose: 只是陷在泥沼 12/01 12:51
※ 編輯: eno4022 (180.217.73.197), 12/01/2017 19:04:38
81F:推 theologe: 有點類似,你寫的文字是應當受咒詛的,但不代表你是應當 12/01 21:43
82F:→ theologe: 受咒詛的。 12/01 21:43
83F:→ df31: 三尺的發言有夠白痴的,但這不代表三尺是白痴!:)) 12/03 15:39
84F:→ sCHb68: 這種把發言跟發言人切割成這樣本身就很奇怪了, 12/03 15:57
85F:→ sCHb68: 就像th的「就事論事」也是, 12/03 15:57
86F:→ sCHb68: 明明在酸人還拿就事論事當擋箭牌。 12/03 15:57
87F:→ df31: 因為不白痴的三尺,會說白痴話?:P 12/03 16:14
88F:→ sCHb68: :D 可惜th就愛玩這個很鳥的邏輯。 12/03 16:17
89F:推 theologe: 就事論事本就應該如此。文字是思想層面,不可能跳躍至人 12/04 16:32
90F:→ theologe: 格層面;並且思想也是部分的思想而已。 12/04 16:33
91F:→ sCHb68: ↑th重申他的鳥邏輯 12/05 10:11
92F:推 theologe: 某人說錯話、表達了錯誤的思想(無論是真的錯誤,還是 12/07 07:14
93F:→ theologe: 疑似錯誤,或是其實是批評者自己錯誤),那他的"話"當然 12/07 07:14
94F:→ theologe: 可以被批判,而且本就不代表批判其人自己。反過來說, 12/07 07:14
95F:→ theologe: 批評者的話也可以被批評回去;這樣就是正常不過的辯論 12/07 07:14
96F:→ theologe: 攻防。 12/07 07:14
97F:→ sCHb68: ↑又在胡言亂語了 12/10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