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win (Lord Tywin)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行為稱義難聽嗎
時間Thu Nov 16 14:01:09 2017
很多事情可以從歷史的沿革來看,經文是人在解讀的,一直在裡面繞往往繞不出來。
維基百科就講得很清楚了,以前東正教和羅馬公教都說要信心和行為結合,這本來是大家都
能接受的說法。不過後來教會慢慢腐化,出現錢能買救贖的流弊,也就是贖罪拳。
新教出來改革時就針對這點,提出因信稱義,就是宗教改革的背景。
說穿了就是都講得通,也都能在經文上找到論據,只是因為時代、歷史、或政治的考量有所
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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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f31: 建議您多看看吧!先別急著下結論。11/16 16:01
《天主教辭典》總括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對於稱義問題的不同主張説:「天主教徒把稱義
視為一項實際使人成為公義的行動。新教徒則認為人稱義僅是由於另一個人——即基督——
將自己的義歸算給信徒,信徒從而被神視為公義而已。」
※ 編輯: Tywin (27.242.96.76), 11/16/2017 16:16:30
2F:→ Tywin: 總之,既然「因信稱義」是基督教的招牌,否定這點當然就不 11/16 16:39
3F:→ Tywin: 適合去基督教會了。所幸,天主教和東正教都有提供其他路徑 11/16 16:39
4F:→ Tywin: ,要敬拜上帝不一定非用基督教的方式不可 11/16 16:39
5F:→ df31: 不過,天主教並未否定『因信稱義』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11/16 16:55
6F:→ df31: 但是,這裡有些新教的是否定這點,認為救恩乃是完全根據行為 11/16 16:55
7F:→ df31: 這點,我相信是天主教也無法接受的。 11/16 16:55
8F:→ df31: 基本上,天主教仍然持守古教父的『神人合作』的教義。 11/16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