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讀經] 解經原則:清楚的經文解釋不清楚的
時間Wed Nov 8 08:33:54 2017
Xe的嘲諷,
當然是一種在老魚大軍壓陣狀況中的一種突圍、吸砲火的方式
(按neo的角度來說,開嘲諷本就是網路的日常--不爽不要看、關掉ptt阿);
當然也有反效果,就是變成被大家焦點針對其嘲諷的部分,
而忽略他講的重點。
我前面跟damonwhk、yee381654729等人,
在
#1P_IA2L1談的一個基本的釋經原則,
就是
要用清楚的經文去解釋不清楚的,而非反過來。
故當然應該用清楚的太7:23、約10:14做為起點,
再去看比喻的太25,乃至於啟示錄;
而非整個反過來。
當然啟示錄、太25對你們很清楚,
但這個叫做「套套邏輯」或「循環論證」的清楚,
"因為哀哭切齒在講不得勝,所以太25在講不得勝"
或
"因為前千OOXX,所以太25要用OOXX來看"
回到Xe講的重點(以下畫線處),路13這段可以說是給本來就清楚的太7:23,
再提供更清楚的線索;
v23問的人是明確問「得救」,
v24之後,耶穌回應的窄門,當然就是在回應得救,而非得勝。
※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 → damonwhk: 不是我不回應你,而是我真的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 11/07 21:04
: 我們再來看一次經文
: 「有一個人問他說:主啊,得救的人少嗎?
^^^^
: 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
^^^^^^^^^^^^^^^^
: 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 及至家主起來關了門,你們站在外面叩門,
: 說: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就回答說:我不認識你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
: 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過人。
: 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
: 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
: 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 1. 有人問耶穌得救的事,召會把耶穌的回答腦補成在講得勝的事。
: 召會弟兄對這種雞同鴨講似乎很習以為常。
: 2. 耶穌說的「窄門」從來都是得救的窄門
: 召會這裡又腦補出一個得勝的窄門。
: 召會的弟兄似乎對窄門有兩種很習以為常。
: 不過,這倒是不意外
: 因為召會的世界裡,
: 有經濟倉的永生,也有頭等倉的永生
: 有恩典的福音,也有永遠的福音
: 有得救的窄門,也有得勝的窄門
: 但是,他們似乎不怎麼在乎,因為
: 他們得救的窄門比沒加蓋的太平洋還寬廣。
: 謝謝大家:)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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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510101237.A.5FA.html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7 08:36:42
1F:→ df31: 聖三尺! 11/08 08:48
2F:→ df31: 我都封三尺為聖了,希望三尺滿意! 11/08 08:48
3F:→ sCHb68: 這樣也一篇? 11/08 09:11
4F:→ theologe: sCH持續跟隨df用垃圾話取代面對問題... 11/08 09:23
5F:→ df31: @sch 你才知道哦!人家隨便就能『扯』出一篇東西來,為自己 11/08 09:26
6F:→ df31: 加分封聖 11/08 09:26
7F:→ sCHb68: 如果我們是垃圾話也是看對象講的。 11/08 09:53
8F:→ df31: 是的。因為我們都曾經認真對話過,但是都發現被耍了。 11/08 09:55
9F:→ sCHb68: 沒錯。黑龍轉桌把你耍的團團轉一點對話誠意都沒有。 11/08 09:56
10F:→ sCHb68: 跟三尺認真辯論只會感受到這個人怎麼那麼會硬拗而已。 11/08 09:59
sCH現在在說,承認自己無理針對th、就算th有錯也不饒恕th、
不願承認可能th不是硬凹,而是sCH理解錯誤;
sCH定意要論斷th到底,就是這麼清楚明白。
如果sCH的論斷都是錯的,或就算只是部分是錯的,
那sCH的「定意」,到底跟「硬心」差別在哪裡?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7 10:32:41
11F:→ sCHb68: ↑這段話可以原封不動送還給你。 11/08 10:36
12F:→ theologe: 如果我是錯的,我就可以隨意被侮辱?搞不懂你的邏輯 11/08 10:39
13F:→ sCHb68: 你認真討論時都在耍人這是大家(我、老魚、pin、jack、、) 11/08 10:40
14F:→ sCHb68: 有目共睹的且親身經歷的, 11/08 10:40
15F:→ sCHb68: 反而你說我理解錯誤、論斷你才是無稽之談。 11/08 10:40
16F:→ sCHb68: 我們在侮辱你?自己太玻璃心還抹黑別人。 11/08 10:41
17F:→ df31: 聖三尺隨意侮辱/抹黑他人,難道他的屁股就不能被摸摸啊?! 11/08 10:42
18F:→ theologe: 所謂「耍人」,要建立在理解正確;例如約3:16,你對我 11/08 10:53
19F:→ theologe: 觀點理解正確在哪邊?上面我回應的東西你一點也不敢碰, 11/08 10:53
20F:→ theologe: 是理虧?你們幾位的「共同誤解」,從來不能當作任何證據 11/08 10:54
21F:→ theologe: 。文本證據、論理回應,例如你證實我約3:16那篇的確如 11/08 10:55
22F:→ theologe: 你所論斷,才是正道。否則垃圾話、論斷不斷複製,三人成 11/08 10:55
23F:→ theologe: 虎、眾口鑠金,哪叫證據? 11/08 10:56
24F:→ theologe: 如果sCH認為對我理解錯誤而論斷我,是無稽之談,是在表 11/08 10:56
25F:→ theologe: 明自己可以像上帝一樣斷是非囉?你連論理證明反駁我對約 11/08 10:57
26F:→ theologe: 3:16的澄清說明都做不到,還想當上帝? 11/08 10:57
27F:→ sCHb68: 開始稍微跟他認真討論就開始耍人囉。 11/08 11:06
28F:→ sCHb68: 並開始抹黑、論斷別人囉~ 11/08 11:06
29F:→ df31: 不過,我承認我賤,有機會就喜歡摸摸聖三尺的屁股。看他跳 11/08 11:08
30F:→ df31: 好玩! 11/08 11:08
31F:→ theologe: sCH面對問題只有三秒鐘的熱度XD 11/08 11:10
sCH繼續打帶跑、繼續硬心下去、繼續不承認自己無法按文本證據論理反駁我前,
根本無法斷定他很有可能是誤解我的狀況。
這個讓sCH回轉、意識到自己盲點的機會,目前就到這裡為止吧。
32F:→ df31: 聖三尺抹黑人具有永恆的特徵 11/08 11:10
33F:→ jacklin2002: 蔡帽張允都比不上專門盜書的 11/08 11:12
34F:推 df31: 聖三尺變色龍天下無敵! 11/08 11:13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7 11:13:44
35F:→ sCHb68: 機會咧,噁不噁心R你。 11/08 12:09
36F:→ df31: 聖人三尺變色龍! 11/08 12:13
37F:→ damonwhk: 黃字定義就有問題,主耶穌藉他人問話來陳明真理,隨處可 11/08 13:40
38F:→ damonwhk: 見,未必就是針對該問題回答。若真是針對問題直接回答, 11/08 13:41
39F:→ damonwhk: 至少應該向約翰福音九章那樣子的寫法才可以說是。 11/08 13:42
40F:→ damonwhk: 問的是「得救」,但回答的是「窄門」,顯然不是直接回答 11/08 13:43
41F:→ theologe: 若說耶穌這邊他人問得救,他答得勝,證據呢? 11/08 13:43
42F:→ theologe: 還不又回到你們對於窄門=得勝的前提即結論? 11/08 13:44
43F:→ theologe: 最直接的理解,就是窄門就是得救。 11/08 13:44
44F:→ theologe: 起碼pin接受這點,只是他又談得救分n種XD 11/08 13:45
45F:→ pinjose: 證據在條件是「作惡」與否 11/08 13:45
46F:→ pinjose: 而非信 11/08 13:45
47F:→ theologe: 這邊的得救又是得勝的得救XD 都馬隨便你們講 11/08 13:46
48F:→ pinjose: 除非th也認同不信主是作惡 11/08 13:46
49F:→ damonwhk: 太7:23若再讀上、下文,那邊的認識可能與「評價」有關 11/08 13:46
50F:→ theologe: 作惡顯明不信主 11/08 13:46
51F:→ damonwhk: 約10:14的認識,從上、下文讀不出「評價」的味道 11/08 13:47
52F:→ damonwhk: 將二處經文置放一起作為前提,也是有疑義的。 11/08 13:47
53F:→ pinjose: 本來細微處每個人解經會略有差異 11/08 13:48
54F:→ damonwhk: (我所指的評價是指對於「行為」的評價) 11/08 13:48
55F:→ damonwhk: 你要將2處擺在一起講,我不去挑戰你的說法,但你用你的 11/08 13:49
56F:→ pinjose: 所以th又出現問題了,信主就不會作惡 11/08 13:49
57F:→ pinjose: 因為作惡顯明不信主 11/08 13:49
不用抓語病,「作惡」是最終的評價,
你的比喻解跑到哪裡去了?
58F:→ damonwhk: 解釋來評斷召會的解經是錯誤的,你就有立證的義務。 11/08 13:49
59F:→ pinjose: 可惜又是一個站不住腳的論點 11/08 13:49
60F:→ damonwhk: 所以不是我要拿出證據,而是你必須證明我說的是錯誤的. 11/08 13:50
61F:→ theologe: 「評價」是你的循環論證吧;認識是評價,所以有評價的 11/08 13:55
62F:→ theologe: 味道... 11/08 13:56
63F:→ theologe: 反過來,認識是表達與主的連結,那二處都可以講得通 11/08 13:56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7 13:58:09
64F:→ damonwhk: 約10:14可沒說到那些羊有什麼行為,而且太7:23比較是 11/08 14:00
65F:→ damonwhk: 可能發生在審判台前,約10:14怎麼讀出審判的味道的? 11/08 14:00
66F:→ damonwhk: 認識可以只是客觀的事實,不需要主觀的評價。Y 11/08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