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f31 (D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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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關於『受聖靈的外顯證據』
時間Tue Jun 6 23:51:57 2017
關於『受聖靈的外顯證據』
推 tfnop: 我不會說受洗、受聖靈=進天國,我只會說說方言是受聖靈的外 06/06 21:14
→ tfnop: 顯證據,但就如你所說確實是可以假裝,只不過信仰自欺沒有 06/06 21:14
→ tfnop: 益處 06/06
21:14
Gal 5: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Gal 5: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好奇的請教TJC,這裡所謂『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是不是也是『受聖靈的外顯證據』?
如果是,
為什麼沒有『方言』。
1Co 12:8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1Co 12:9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1Co 12:10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
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言。1Co 12:11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另,根據上述境外,
1- 知識的言語
2- 信心
3- 醫病的恩賜
4- 異能
5- 先知
6- 辨別諸靈
7- 說方言
8- 翻方言
上列八種也明顯的也是『受聖靈的外顯證據』。這裡就產生了兩個問題:
如果方言是『受聖靈的外顯證據』,並且那麼重要,為什麼在這8樣『受聖靈的外顯證據
』中,『方言類』是倒數兩個?而不是頭兩個?
如果根據上述經文,TJC是不是應該追求『知識的言語』,『信心』而不是『說方言』呢
?
不知道tfnop的看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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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angin75: .. 06/07 01:11
2F:推 tfnop: 1-8此乃聖靈的恩賜,我先前貼給你的連結已有解釋,而7.說 06/07 08:01
3F:→ tfnop: 方言對應8.翻方言,因此這裡所指為以方言講道 06/07 08:01
4F:推 tfnop: 聖靈的九種果子不應做為受聖靈的外顯證據,1.被神所感動也 06/07 08:09
5F:→ tfnop: 會有類似的好行為,因此就單以有好行為不能判斷是受聖靈,2 06/07 08:09
6F:→ tfnop: .彼得的判斷標準是聽見對方「說方言」與我們ㄧ樣,所以聖經 06/07 08:09
7F:→ tfnop: 中判斷是否受聖靈的方式是說方言 06/07 08:09
不好意思,您堅稱方言是聖靈『外顯的證據』,而不是說『恩賜』。所以,聖靈的果子(
不好意思,您還是沒有好好讀聖經,聖經用的詞是『果子』,而不是『恩賜』。)當然就是
聖靈『外顯的證據』。所以,您的論點是不成立的。
另外,您忽視了『約翰』判定的標準。我不太相信,彼得和約翰有不同的判定標準誒!
※ 編輯: df31 (117.19.87.225), 06/07/2017 16:00:06
8F:推 jacklin2002: 推整理 06/08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