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死者
時間Wed Apr 26 23:28:21 2017
說文解字時間....
1F:推 theologe: F要換成審判時看到批戴基督就過關,我也不反對。04/26 07:14
^這邊要加一個「若」,應該比較不會誤會,我前面講過了。
2F:推 theologe: 我列的兩處經文我認為是很清楚,也包含其上下文。你要04/26 07:19
3F:→ theologe: 有別種解釋就要麻煩你提出來。否則到底是你過度引申,04/26 07:19
4F:→ theologe: 還是我單純看字面,也沒個討論的依據。04/26 07:19
5F:推 theologe: (加拉太書那段要看上下文;我只是列鑰節而已)04/26 07:23
6F:推 theologe: 若在這邊卡關,那改為:「犯罪使人受審判」vs「信使人在04/26 08:03
7F:→ theologe: 審判時過關/得救」也無妨,但結論沒有改變。按你舉的例04/26 08:07
8F:→ theologe: 子來說,缺氧使人死亡,耶穌的救法就像提供氧氣;但進入04/26 08:08
^^^^^^^^^^^^^^^^^^^^^^
這句話說到氧氣比喻「救法」
9F:→ theologe: 缺氧的情境(犯罪)不是耶穌造成的;耶穌沒有提供更好品04/26 08:10
^^^^^^^^^^^^^^^^^^
10F:→ theologe: 質的氧氣前,人是有氧氣的(AB),只是可能品質參差不齊04/26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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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講到氧氣或救法,在耶穌的版本來到之前,是存在A跟B的一般版本。
11F:→ theologe: 。A=猶太律法,B=普遍的道德良知。04/26 08:11
這邊說明A跟B各是什麼
12F:→ theologe: 耶穌的救法,就是C(救贖之功),可參雅2:12-13。04/26 08:14
這邊定耶穌的版本代號為C 並指出得以進一步理解C的經文
13F:→ theologe: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 04/26 08:15
14F:→ theologe: 事。----這個「使人自由的律法」也就是非儀文的、心板上04/26 08:16
15F:→ theologe: 的律法(=新約),就是憐憫、就是愛,保羅的講法是:04/26 08:17
首先是雅各對於C的詮釋:「使人自由的律法」(與A的儀文律法有所區別)
並且,這個律法的本質是「向審判誇勝」的「憐憫」
16F:→ theologe: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04/26 08:18
然後是保羅對C的詮釋
17F:→ theologe: 耶穌頒佈的新約就是「大誡命」:愛神+愛人。04/26 08:18
最後是耶穌自己對C的講法
18F:→ theologe: 故愛裡沒有懼怕,若是把懼怕地獄從引路人變成信仰的中心04/26 08:19
19F:→ theologe: ;那就是輕看耶穌的救贖、重回A或B的老路;這部分保羅罵04/26 08:20
20F:→ theologe: 很多了。04/26 08:21
21F:推 theologe: 但話說回來,A跟B的路(Awon)還是重要的,因為耶穌說「若 04/26 09:23
22F:→ theologe: 不勝過法利賽人文士的義」。故這三個層次怎麼整合成基督 04/26 09:24
三個層次是指Awon、Pesha、Hata三個層次,
其實我覺得有可能可以分別對應A、C、B;
不過B是否對應Hata可能還需要有些探討...
三個層次的大略說明,參
#1O_qZ9aU的推文處
23F:→ theologe: 徒生活的整個藍圖,是很重要的事情。之前板上有提過會所 04/26 09:25
24F:→ theologe: 談「法理的+生機的」的圖畫,其他各宗派亦各有各自的圖04/26 09:26
25F:→ theologe: 像;而我是認為要回到聖經對這三個層面的全面認識或架構04/26 09:27
26F:→ theologe: ,才是正本清源之法。 04/26 09:28
[...]
以上大部份觀點我在板上已經談好幾遍了,
我怎麼知道F是潛水很久的人,還是完全沒看過板上的討論,
或是對於板上之前的討論認識多少?
但無論如何,以上文字該交代的哪裡沒交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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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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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493220504.A.61F.html
27F:→ theologe: btw, 本文所引推文其實是延續#1O_aGDbs推文處的討論--那邊有提
04/26 23:39
28F:→ theologe: 到A、B及「神的義的三個層次」。 04/26 23:41
29F:→ theologe: F也有針對我那部份推文回文,所以我後來本文引的推文是 04/26 23:42
30F:→ theologe: 直接延續#1O_aGDbs推文處的討論。 04/26 23:43
31F:→ theologe: 羅3:21開始出現第二層次的「義」,也就是C,但其實經文 04/26 23:46
32F:→ theologe: 沒有取消羅2:11-15按A及B的審判規則,前面有提到3:31 04/26 23:48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23.67), 04/26/2017 23:54:02
33F:→ theologe: 的根據,還有就是審判的命題,跟救恩的命題,二者明顯並 04/26 23:55
34F:→ theologe: 非等價、也非可互換的。 04/26 23:55
審判的命題:違反律法(出於A或B)使人受審判、被定罪;
救恩的命題:信入耶穌(C)使人在審判中稱義、不被定罪。
※ 編輯: theologe (123.204.123.67), 04/27/2017 00: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