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04 (打落米格建奇功)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死者
時間Tue Apr 25 21:01:58 2017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說實在跳開路加福音的脈絡,是有點可惜...
: 路加福音是五旬宗的聖靈神學基礎文本呢...
: ※ 引述《tfnop (網管測試中)》之銘言:
: :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 : 這段經文(及其上下文)有許多值得推敲處....
: : 我認為主在這個比喻中,講解天國與地獄的人生結局,那麼不信主是否會下地獄,我想是
: : 肯定的,若要認為這是恐怖福音,我想不必如此武斷
: :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
: v16-17你也引啦--信不信耶穌不是定罪的原因,而是救法。
: 還有要看v19--真正定罪的原因是因為在黑暗中,
: 也就是符類福音說的「不滿足律法的義」。
: : 因爲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
: : 等的結局呢。(彼前4:17)
: 還是相同,定罪是因為「不義」,不是「不信」;
: 「不信」是放棄法外開恩的救法。
: : 我想經文很清楚,不信福音者不能得救
: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 : )
: : 因爲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
: ^^^^^^^^^^^^^^^^^^^^^^^^^^^^^^^^^^^^^^^^^^^^^^^^^^^^^^
: : 救。(約3:17)
: : 同樣約翰福音這段提到的耶穌降世是給世人ㄧ個機會得救,這個機會就是信,因此福音的
: : 本意是救人,而不是要恐嚇人
: : 其他部分下次再回應
(因為手機app不支援底下推文之引用,故我要回應的是
theologe先生底下最新回應)
第1,你不要又來扭曲我原意。我是說神的旨意若且唯若公義,我那有講什麼「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之意!
第2,你所謂神的義客觀公正性三層次你沒提實據出來講清楚,還是你妄想瞎扯?
第3,這是哪門子的「不信」也符合客觀公正的義?2:14道出外邦人行出律法下的行為,此外邦人是指尚未得知有耶穌福音按良心行為的義;若此外邦人得知耶穌福音卻硬心不接受那就是罪了。這是不同狀態,不要混為一談!
第4,神的旨意若且唯若公義,位階高位於人類所謂客觀公正的義!所以你要符合神的義亦或人的義?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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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104: 我回應的是這篇#1O_aGDbs底下他的修推文回應 04/25 21:11
2F:推 theologe: 三個層次請見「罪」的三個希伯來文。我在板上有幾篇文章 04/25 22:24
3F:→ theologe: 介紹。亦可參李麗娟,《神學的發生》的罪論部份。 04/25 22:28
4F:→ theologe: 你說神的旨意若且唯若是公義,那就要具象化為妥拉或外邦 04/25 22:30
5F:→ theologe: 人心中/文化中的倫理道德(普遍啟示)。 04/25 22:30
6F:→ theologe: 就算不掌握三個罪的希伯來文,讀羅馬書也該體會到這個辯 04/25 22:32
7F:→ theologe: 證:「悔改順從律法(的義)」與「因信稱義」的辯證。 04/25 22:32
8F:→ theologe: 羅馬書的文字就是用「律法的義」vs「律法以外的義」。 04/25 22:33
9F:→ theologe: 但定罪是以前者,而非後者。拯救卻是以後者而非前者。 04/25 22:34
10F:推 theologe: 定罪標準的任意性是從「神爽怎麼樣就怎麼樣」來的;你要 04/25 22:38
11F:→ theologe: 清楚與之區分,我當然樂見其成。 04/25 22:39
12F:推 theologe: 罪-救贖的三個層次,簡介請見#1NF-3uqT 04/25 22:42
13F:→ theologe: 不過有些細節我後來有修正了... 04/25 22:43
14F:→ F104: 請不要再講「神爽怎麼樣就怎麼樣」輕蔑神的榮耀!可以換文雅 04/25 22:48
15F:→ F104: 的詞好嗎? 04/25 22:48
16F:推 theologe: 當然神的義的真正具象化,是耶穌基督自己,也是三個層次 04/25 22:49
17F:→ theologe: 的完成。 04/25 22:49
18F:→ theologe: 那句不是我講的XD 04/25 22:49
19F:→ kalestorm: 所謂神的旨意還不是人類在宣說。 04/25 22:56
20F:→ F104: 呃k大,神的旨意與人假冒神旨意瞎說有很大差異!亦或k大是無 04/25 23:03
21F:→ F104: 神論者? 04/25 23:03
22F:→ theologe: 沒錯,神的旨意必定透過Hermes=先知/使徒/...去述說; 04/25 23:03
23F:→ theologe: 而新教是人人皆祭司,故每個基督徒都要表述與實踐神的旨 04/25 23:04
24F:→ theologe: 意。 04/25 23:04
25F:→ theologe: 故人的限制一直都是基督宗教身上的刺。 04/25 23:06
26F:→ theologe: 但反過來說,人性的意涵就會是基督宗教關注的焦點了。 04/25 23:07
27F:→ F104: 神的旨意不僅僅狹義指人宣說,諸如人事物的發生、進展、變化 04/25 23:11
28F:→ F104: 等等都是神旨意之彰顯 04/25 23:11
29F:推 theologe: 那些「發生、進展、變化」仍是要回到「人」的詮釋及述說 04/25 23:16
30F:→ theologe: 當然,除了「人」以外,聖經、教會傳統、歷代神學經典等 04/25 23:17
31F:→ theologe: 等,仍具有客體性,即便也可說那些也都是人的活動XD 04/25 23:18
32F:→ theologe: 總之,信仰最終還是回到信仰XD 硬要客觀不可能,但要說 04/25 23:19
33F:→ theologe: 完全主觀,我想信徒的經驗還是會抗議的。 04/25 23:19
34F:推 theologe: 「文本」會脫離作者的「人性」,而產生某種客觀性或客體 04/25 23:22
35F:→ theologe: 性。 當然信仰者會說,是聖靈的保守與工作。 04/25 23:23
36F:→ F104: 人事物的發生、進展、變化當然是客觀的,難道不經由人的主觀 04/25 23:48
37F:→ F104: 詮釋,人事物就不會發生、進展、變化嗎? 04/25 23:48
38F:推 theologe: 一般我們稱此「發生、進展、變化」為「歷史」。的確歷史 04/26 00:13
39F:→ theologe: 有客觀性,但事實上真正對我們的信念起作用的還是詮釋; 04/26 00:13
40F:→ theologe: 故歷史觀總是吵不休;反過來說,相同史觀的人就比較能彼 04/26 00:14
41F:→ theologe: 此接受或共同發展... 04/26 00:15
42F:→ theologe: 這也是詩篇、先知書,乃至於五旬節使徒們,都要一再回去 04/26 00:15
43F:→ theologe: 講述以色列的歷史(摩西、出埃及、進迦南等等);而基督 04/26 00:16
44F:→ theologe: 也會不斷重讀福音書、使徒行傳、教會歷史等等...; 04/26 00:17
45F:→ theologe: 各自教會累積的見證、文字、事件經驗等等,都是很重要的 04/26 00:18
46F:→ theologe: ;無神論者,甚至不同教派的基督徒,對這些歷史的解釋就 04/26 00:19
47F:→ theologe: 可能南轅北轍了... 04/26 00:20
48F:推 theologe: 而現象學的態度是,起碼接受這些不同的解釋的存在是首要 04/26 00:23
49F:→ theologe: 的;即便我們自己早就選好邊站了XD 04/26 00:24
50F:→ theologe: (歷史的解釋,台灣最起碼就是藍綠兩個衝突的解釋方向; 04/26 00:32
51F:→ theologe: 不過不談政治,點到為止。) 04/26 00:32
52F:→ theologe: [04/26 00:16 漏字:基督"徒"] 04/26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