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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之銘言: : 從聖經裡主耶穌說的下列故事來看,似乎:人在生前就需要悔改、信聖經的教導: : 路加福音16:19-31 :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 : 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 : 『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 : 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 : 安慰,你倒受痛苦。 :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 : 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 : 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 : 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 : 他們必要悔改。』 :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 : 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這段經文(及其上下文)有許多值得推敲處.... 1.本小段(路16:19-31)之結論的意義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 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 聽勸。』」 1.1並不是如當代基要福音派簡化成的「不信福音無法得救/下地獄」。 因為經文是「不聽從摩西和先知」, 故所謂「悔改」還是在猶太教的脈絡下談「對於律法/妥拉的悔改順從」。 (上文明顯對此主題的點出,為16:16-17 16: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這邊的「福音」並不是直接跳到「因信稱義」的道理,而是「順從律法的義」--v17; 當然二者間有連續性,但基本上還是兩件事) 1.2有可能是一個反諷與伏筆(猶太拉比常用的辯證教學法)。 因為「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不就是耶穌自己嗎?XD 下文一直到18章門徒們對這一連串耶穌講論與行動(這整大段15:1-18:34)的疑問, 抬面化為「如何進天國」的討論, 18章扣掉比喻說法,有三小段耶穌直接的回答(在各項生命狀態上卑微的小孩子、 財主捨棄錢財、門徒為天國捨棄一切), 然後就是「彌賽亞的秘密」(18:31-33)作為這整大段(15:1-18:34)的一個結尾。 故16:31結尾亞伯拉罕的話,未必是一個「宣告不可能」, 反而是一個開啟新的可能性的「反詰」畢竟基督徒基本上都是因為「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而信, 而非因為「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而信(有也是第二層次的)。 2. 至於回到死後有沒有得救的機會, 這小段中直接相關的鑰節是: 路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 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若以上講的「反諷/伏筆」或「反詰」成立, 那麼原本這小段是因為「拉撒路之為人的不可能」, 若是一個對於「基督之為神的可能」的伏筆, 那v26的「人要」之「不能」(沒有得救/跨過深淵的機會), 會不會是暗示「神要」之「能」(有得救/跨過深淵的機會)呢? 當然這種可能性,主要在於使徒信經「耶穌下到陰間」等等的微薄根據, 不然就是天主教的煉獄等觀點; 本文當然沒有反過來說這種觀點有穩固的根據; 但只是要表達對於本小段(路16:19-31)的詮釋不是必定 導向恐嚇式福音(不信耶穌下地獄)罷了。 但是反過來說,人沒有達到律法/妥拉的義,是應當受到審判與受苦(永遠?)這件事, 我認為經文還是清楚表達這點。 只是說要連結或轉化到福音的思維(應當按律法之義審判的人卻因信稱義), 那又是另一件事了。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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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104: 本文讓我渾身不舒服到發抖04/24 11:00
你可以把你的「不舒服」的點描述出來,好讓理性或信仰來處理對付一下.... ※ 編輯: theologe (27.52.12.21), 04/24/2017 12:46:56
2F:→ F104: 耶穌降世就是要帶來新的改善而有舊約和新約之分別;為何本文 04/24 12:46
3F:→ F104: 新約經文要以猶太教觀點加以糾結曲解,彷彿又回到當時耶穌道 04/24 12:46
4F:→ F104: 理被曲解的場景一樣。其他的,爾後有空再敘明。 04/24 12:47
耶穌的教導本來就是在舊約與新約連續性的前提下進行的: 除了路加本小段經文的上文(路16:16-17)外,亦參其完整版本: 太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 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在此前提下,才有 約 5:39 你們查考聖經(或譯: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是當代基要福音派的「馬吉安」血液,才直接忽略此「前提」 (當然,當代基要福音派要強調其君士坦丁主義/教條主義/律法主義的「血氣」時, 又會自相矛盾地強調起舊約來XD)。 當然,這整大段要指向的福音不是只有停留在路16:31到施洗約翰為止的福音), 而是要進到路18:31-33神的羔羊使神人復和的福音)。 這才是我本文要強調的重點。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4/2017 13:11:08
5F:→ F104: 還有,你本文使用可能性臆測性有曲解經文原意之嫌 04/24 13:11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4/2017 13:12:34
6F:→ theologe: 我倒覺得是硬套上恐怖福音那套才是曲解經文:p 04/24 13:14
7F:→ theologe: 16:31並不是講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是不信律法喔... 04/24 13:16
8F:→ F104: 我無法論斷你是有意亦或無意亦或故意或無不小心來解釋經文, 04/24 13:18
9F:→ F104: 套句俗話「人在做天在看」,謹言慎行才好。所以我不噓你。 04/24 13:19
10F:→ theologe: 我也無法論斷你是真的理解我講的,還是與自己心中的稻草 04/24 13:21
11F:→ theologe: 人爭鬥。我想我文章寫得很清楚了,除非要曲解我的文字。 04/24 13:22
12F:→ F104: 何謂「硬套上恐怖福音」願聞其詳 04/24 13:22
把這段直接等同於「不信福音無法得救/下地獄」的根據。 但話說回來,F104的立場也是模糊的, 因為討論到現在,F104只有提到「悔改」,而沒提到「因信稱義的福音」。 所以我也不會說F104=「硬套上恐怖福音」。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4/2017 13:25:54
13F:→ F104: 「你與心中稻草人鬥爭」你把我不想要對你講的話說出來,那我 04/24 13:30
14F:→ F104: 不得不噓你,但本版主設定不得開噓。 04/24 13:30
15F:→ theologe: 你要別人「謹言慎行」,除非有具體的根據,不然放任血氣 04/24 13:37
16F:→ theologe: 有任何意義嗎? 04/24 13:38
回到正題,「悔改順從律法(的義)」與「因信稱義」這二者的「辯證」, 是羅馬書1-8章的主題。 F104沒有釐清自己在講什麼,或者對於此「辯證」認識有限的話, 許多東西難免會雞同鴨講...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4/2017 13:40:37
17F:→ F104: 「F104沒提到因信稱意的福音」請你搞清楚,我不是來版上開佈 04/24 13:40
18F:→ F104: 道大會,請你不要又來曲解我的發文初衷! 04/24 13:40
19F:→ theologe: 我指的是你講的「悔改」的內涵為何...請不要隨意動氣 04/24 13:41
20F:→ theologe: 你原文的「蓋棺論定生前功過」對應的「悔改」意涵需要進 04/24 13:43
21F:→ theologe: 一步釐清,以避免雞同鴨講。 04/24 13:43
22F:→ theologe: 路加福音這段是存在或在還在此辯證的過程中(耶穌的死與 04/24 13:48
23F:→ theologe: 復活尚未完成),故經文的解釋當然要仔細全面;不能直接 04/24 13:48
24F:→ theologe: 跳到結果來硬解釋,以免經文的原始意涵被抹殺掉。 04/24 13:49
25F:→ F104: 好個居高位指控「放任血氣」,證據?我的回應有點出來,請你 04/24 13:50
26F:→ F104: 詳細再看。你若需要有憑有據證據,我的回應也有講。 04/24 13:50
27F:→ theologe: 我說你「沒提到」不是在批評你耶XD 到底你想到什麼地方 04/24 13:51
28F:→ theologe: 去了XD 04/24 13:51
29F:→ theologe: 我說你沒提到是說你要表達的意思沒有完整顯示,故我不會 04/24 13:52
30F:→ theologe: 論斷你為「恐怖福音」...這樣可以瞭解我的意思? 04/24 13:53
31F:推 F104: 我要去做比回應你更有意義的事物上。但我要推你,因為你同我 04/24 13:59
32F:→ F104: 一齊花費(或講投資)餘生在這個一來一往上面。 04/24 13:59
33F:→ theologe: 我只是覺得有些誤解是蠻無趣的,怎麼無法進入具體的事理 04/24 14:02
34F:→ theologe: 討論呢?XD 不過這就是業餘討論的本質... 04/24 14:03
35F:→ theologe: 人不是全然理性的生物... 04/24 14:05
36F:→ Kangin75: 噓! 04/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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