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老我?新我?纔生的嬰孩?需要否認己嗎?
時間Tue Feb 14 23:18:13 2017
好吧,這篇按板規我不能刪老魚的推文了,
如果老魚來鬧的話,我也沒辦法...。
※ 引述《speed2 (祝平安.喜樂^_^)》之銘言:
: 感謝主,因為這關係到我們得救後如何成聖的問題
: 這篇就獨立出來討論~
: 到底信而受浸 重生的人
: 還有沒有老我呢?
: 還是成了纔生的嬰孩 在基督裡的嬰孩
: 就沒有老我了?
: 那
: (一)主耶穌在馬可八章三十四節說,
: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 這裡的否認己 是對老我說的 還是對在基督裡的嬰孩說的呢?
按保羅,這裡否認的是重生前的老我,
「若有人要...」就表示是還沒跟隨前,當然是重生前。
另外,按和合本的翻譯「捨己」,跟這邊的上下文,
也可理解為為了主所託付的志業而「犧牲」。
故我們就以這個翻譯與會所的靈修法分道揚鑣。
但這不是本討論的重點,暫時不討論。
: (二)保羅弟兄在羅馬書七章說,
: 因為按著裡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 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
: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
: 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
: 卻用肉體服事罪的律。
: 這裡的三個律 又是出於老我?還是在基督裡的嬰孩呢?
: 是否重生後就不需要否認己了呢?
「(耶穌/聖靈)救我脫離」,跟「否認己」,應該是不同的概念喔
有沒有其它處新人也要「否認己」的經文根據呢?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7.24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487085502.A.060.html
1F:→ theologe: 用Pesha的概念,就能知道,神的愛在我們裡面越完全,就 02/14 23:20
Pesha=關係的冒犯、破壞。
2F:→ theologe: 越脫離Pesha(罪)。故是用愛來勝過罪,而非用否定己來 02/14 23:21
3F:→ theologe: 勝過罪。 02/14 23:21
還有就是,羅7要考慮羅5(亞當圈→
基督圈)跟羅6(罪的奴僕→
義的奴僕)的鋪陳,
羅7用v1-3的類比來總結:
7: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
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都不是一種「否定己」(恨惡XX)的概念,而是正面的「
愛對的對象」的概念。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4/2017 23:31:23
4F:→ theologe: 講一講其實就又想起尼采.... 02/14 23:33
駱駝、獅子、嬰孩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4/2017 23:34:37
順便回應sCH提到的兩處經文:
腓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
竭力追求,
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
林後4:16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
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都一樣是「正面」的「
追求」、「
生長」的概念,
而非「負面」的「否定」、「恨惡」的概念。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5/2017 00:03:47
5F:→ untilnow: 發文時文章分類使用[討論]者,可刪除他人推文 02/15 01:39
6F:→ speed2: 按照你的邏輯,重生後恐怕十字架也要丟掉了? 02/15 06:14
7F:→ speed2: 否認己跟捨己跟犧牲有關?還是跟十字架與罪比較有關呢? 02/15 06:17
8F:→ speed2: 這更牽涉到重生後要不要認罪的問題了? 02/15 06:18
9F:→ speed2: 我推測你以為重生後就成聖了?不需要經歷十字架?希望是我 02/15 06:20
10F:→ speed2: 誤解了。 02/15 06:20
之前講原文講假的阿XD
→ theologe: 我目前看到「成聖」保羅的用法都是過去式。 02/14 22:55
在新約的脈絡裡面,基督徒跟「聖徒」是等義的喔。
「成聖」是已經完成的事情,就跟「重生」、「稱義」是同一個概念(林前6:11)。
wiki中文有寫,一個廣義(我們現在的口語用法),一個狹義。
狹義就是新約中保羅用的那些「過去式」,廣義的來源可以再瞭解一下。
→ theologe: 簡單說,用「成聖」來當作基督徒成長的術語,在新約原文 02/14 22:56
→ theologe: 的層面,會遇到很多困難。
基督徒當然需要成長,但
術語上 02/14 22:57
→ theologe: 可能需要換一個...。 02/14 22:58
→ theologe: 而「捨己」或「否認己」是否能用在對於「新人(即便嬰孩 02/14 23:04
→ theologe: )」上,可能需要經文的證據。 02/14 23:04
→ theologe: 話說回來,「成聖」跟「基督徒的老我」這兩個詞,我有時 02/14 23:08
→ theologe: 還是會偷懶拿來用,不過嚴格按保羅用法,恐怕有疑義。 02/14 23:09
十字架當然在,否則怎麼叫「基督門徒」呢?
不過十字架是正面承擔責任、志業,而非負面地清算自己。
「對付自己」這種
術語我還是會用,不過意涵方面再討論。
先專注在「否認己」的議題上吧。
否認己/捨己在原文上我需要整理一下,之後再貼出來。
總之,沒錯,我要討論的是「
術語」的問題。
而
術語也的確會影響靈修法乃至信仰的內涵。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09:23:53
我想,先簡單講就好,
看二檔的狀況,預期連討論經文也很難不雞同鴨講吧...,
有機會進一步再說。
G533 aparneomai 否認己 代表經文:太16:24「恢復本:否認己,和合本:捨己」,
還有「彼得三次不認主」也是同一個字。
G3860 paradidomi 捨己 代表經文:太5:25「送給(審判官)」,加2:20「捨己」。
兩個原文字,剛好代表兩種解釋模型。
G533是否認、拒絕、不承認的意思,
G3860是交付的意思,衍申有「犧牲」或「被管束」等等兼有偏正面或偏負面的意思。
浸禮講的同死活,的確是接近「否認」、「消滅」的意思(G533);
但廣義的「因信稱義/重生」概念中,則是比較接近「交付」(G3860)的意思,
羅馬書中,除了前述的「進入基督圈/裡」、「成為義的奴僕」、「新的丈夫」以外,
高峰在12:1的「獻為活祭」,都是明顯的「交付(G3860)」的概念。
(
前者不是否定其存在,而是保羅都用「過去式」。
就是在談重生/稱義前的老我,
而非重生/稱義後的新我)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
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這就是「交付/捨己」的概念或模型,而非「否認己」的模型。
(其實兩個模型是有交錯啦--
「不再是我」=否認己;「基督在我裡面」=交付己;
用罪的概念,就是
否認死在Awon中的老我,而處理Pesha的新我活起來
--對,
基督裡的嬰孩就是要不斷克服Pesha的各種層面。)
我想和合本將太16:24直接翻為「捨己」,還是有其神學意涵的存在。
故基督徒談「自己」、談「我」,
當然要大大方方、毫無畏懼地談,
因為這個「自己/我」,就是
基督裡的「理想我」
(
我們看自己不是自己,而是注視基督)。
這也是「
就事論事」的意義所在,
因為我們談的是「
應然」的層次。
至於
「實然」或「現實我」的層次,也就是「
還未長成的新人」,
當然也要談,
但這就是
「談事-談人-談罪」三個不同範疇規則必須精確區分的部份了。
理論差不多就是這樣,有漏洞、補充,或要白話文再說...。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1:10:09
11F:→ speed2: 你要先丟棄對人不對事的態度,這樣才能真正討論成聖 02/15 12:04
12F:→ speed2: 建議你拿掉情緒的贅詞,這樣走十架窄路,弟兄姊妹都會阿 02/15 12:08
13F:→ speed2: 門。 02/15 12:08
14F:→ speed2: 再者,你認為否認己是清算自己,是從何而來的想法? 02/15 12:12
15F:→ speed2: 你們要悔改,那這悔改你是如何定義呢? 02/15 12:13
16F:→ speed2: 你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你又如何看待認罪呢? 02/15 12:16
17F:→ speed2: 要怎麼認呢?是清算對付自己嗎?還是別的? 02/15 12:16
18F:→ speed2: 那麼認罪是對誰說的?重生後需不需要認罪咧? 02/15 12:17
19F:→ speed2: 否認己要不要認罪呢?捨己犧牲要不要認罪呢? 02/15 12:19
20F:→ speed2: 那麼重生後還要不要背十字架呢? 02/15 12:20
21F:→ speed2: 以上我有我的領會,想聽看看是否跟我一樣。 02/15 12:22
用語若要嚴格地bibilical,
我上面的整理就是,
否認己是重生/稱義前的老我,
而非否認重生/稱義後的新我。
新我的嬰兒狀態需要對付、處理沒錯,
但不是用「否認(G533)」的形式,而是「交付(G3860)」的形式。
至少「否認(G533)」的形式,沒有經文根據。
太16:24和合本翻為偏向「犧牲」/「交付(G3860)」的「捨己」,
雖然不是直譯,但下文v25的「喪掉生命」是可以與「犧牲及交付」相連結的。
至於怎麼詮釋「否認」,這部分再說(其實林前3那段有很多討論空間);
先確認以上談的對付「新人的不成熟狀態」是否有「否認己」的經文根據再說。
至於罪有分Awon,Pesha,Hata三個希伯來字,
都有對應的希臘字,這部分我之前談很多了。
三個字都各對應一種長大成熟或廣義成聖的方向或典模。
你也可以一邊講你原來的理解沒關係。
我在談的主要是聖經與神學術語的釐清議題。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3:57:57
22F:→ simonwu20923: 我想問一下Theo, 您說到用「愛勝過罪」,經節的出處 02/15 13:49
23F:→ simonwu20923: 是哪幾節,還有實際上如何執行? 謝謝 02/15 13:49
可參考之前的文章: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esusLove/M.1483506706.A.F95.html
有進一步問題或討論再說。
用術語講,就是「復和觀」。
一言以蔽之: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8:10)
另外就是羅5:1-11等等。
「福音」就是「愛」。
勝過罪(Pesha=關係破壞)的方法,當然就是愛。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4:28:33
24F:→ speed2: 再請針對認罪跟背十字架的部分說明,謝謝。 02/15 15:05
25F:→ speed2: 否認己跟犧牲的分別,可否再仔細些,如何犧牲,憑著什麼 02/15 15:08
26F:→ speed2: 態度犧牲? 02/15 15:08
27F:→ speed2: 重生後是否需要再捨己犧牲?捨己犧牲跟背十字架又有何關係 02/15 15:09
28F:→ speed2: 呢? 02/15 15:09
29F:→ speed2: 重生後的新我裡面有沒有老我呢? 02/15 15:11
30F:→ speed2: 球已經做很多了,應該可以幫助彼此與主聯合。 02/15 15:13
其實,就事論事談,讓聖靈動工即可。
希望你的做球不會讓你自己有不當的期待。
不過還是肯定/感謝你的心念。
1.
認罪要看是Awon,還是Pesha,還是Hata。
Awon
終極要
靠基督寶血的稱義,
實踐就是
「愛鄰舍如己」的「公正」;
Pesha
終極是
終末的同歸於一,
實踐就是
在愛中復和/和好的工作;
Hata
終極是
靠恩典持守到底以致於「完全」,
實踐就是
找到自己的「召命」而到死地。
三者都是
基督十架的工作(
終極層面),
也是
基督門徒背十架走天路的工作(
實踐層面)。
2.
否認(G533)--
犧牲/交付(G3860)--
這個詮釋問題還是有各人的空間,先不深入。
3.
「捨己犧牲」是基督門徒牧養自己所被託付的羊(志業或召命)時,
自然會做的事情。
其實,
只要實踐「愛人如己/愛仇敵」的命令,
基督徒的人生就是一場「捨己犧牲」;i.e.
交付自己給我們愛的對象。
「十架」同時有「
基督的十架」與「
基督門徒的十架」兩個層面,如1.所述。
「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
這就是「基督的十架」與「我們自己的十架」交會的場景。
4.
「老我」=屬情慾。
「新我」=屬聖靈。
從稱義的角度,基督徒是完全屬乎聖靈,是義的奴僕,是基督家族的一份子,
故沒有「老我」。
但從這個「新我」從嬰兒開始生長的角度,會有一些類似「老我」的表現(順從情慾),
我們可以說,那些是「幻象」,是終將退去的鬼魅陰影。
現在的問題是,
「不成熟的新我」如何生長?過去的幻象又如何退去?
保羅的「看過去萬事(律法主義)為糞土」大致就是「老我/情慾」的概念,
3: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
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3: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
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
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
3:10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3:11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
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
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
3:13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3:14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竭力追求什麼?就是追求
更愛基督(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更認識基督(的道),
以致於
更見證基督(得著基督)。
更多愛基督,就更少愛過去的幻象;
是從「愛/交付自己給基督」去發動,而非從「否認己/律法之禁戒」去發動;
否認萬事/老我/情慾是結果,而非原因。
當然,去認識何為罪,或者指出罪,不是問題,
只是必須從「
愛神/愛人」作為出發點
(想起有人吐嘈一個喻道故事,就是假鈔辨識員是不是只要多碰真鈔即可,
吐嘈是,各種假鈔當然也需要認識XD)。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7:10:32
老魚就是一個顯明的例子,
他有愛神嗎?不確定,至少很愛他讀的那堆古典吧,
大概也很愛讀了一點點經典的自己。
有愛人嗎?完全看不出來。
所以老魚會產生「因為愛基督,而丟棄萬事為糞土」的「否認己/老我」嗎?
完全看不出來。
但老魚滿口都說「否認己是敝派的OOXX」,應該算是有充足的「否認己」之意願吧。
那為什麼,老魚有意願要「否認己」,卻做不到呢?
這就證明
「否認己」是不能被人為操作的,
不從「愛神/愛人」出發,不可能產生「否認己」的結果。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7:59:44
31F:→ sCHb68: 老我在新我中根本不是幻象好嗎, 02/15 18:08
32F:→ sCHb68: 基督徒是百分之百的義人也是徹底的罪人。 02/15 18:08
你 們 受 洗 歸 入 基 督 的 , 都 是 披 戴 基 督 了
從神的眼光來看,當然是幻象,預定論大師,怎麼忘記了自己的立場了?XD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8:15:03
34F:→ sCHb68: 當然披戴基督了啊,你在說啥? 02/15 18:17
35F:→ sCHb68: 還有你又在玩竹竿裝菜刀嗎?預定論關聯是? 02/15 18:18
36F:→ sCHb68: 建議你看完文章再來回應,不看就算了別亂回應,謝謝。 02/15 18:18
你看不懂?
神看基督徒是看到基督,還是看到罪人?
若是看到罪人,基督徒如何可能「在基督裡」、如何與神連結?
基督徒仍會犯罪是事實,但那是人的眼光,
正如非基督徒批判基督教一樣。
我們犯罪仍會認罪,但那是因為我們披戴基督,才會有認罪的功效。
從預定論、永恆的角度來看,
披戴基督的基督徒在神眼中就是義人。
我們犯罪就是幻象,除非沒有披戴基督=沒有被揀選=不會被成全...。
但基督徒犯罪不是不嚴重的事情,
這就是希伯來書所警告的,
阿民念/預定論用不同方式來說明的失落救恩/證明沒被揀選,
或是耶穌所謂「褻瀆聖靈不得赦免的」。
不真正在基督的愛裡、愛神愛人者,就會把罪不當一回事,而留在老我的幻象裡。
可是人對於罪/老我的對付,不是靠自己(律法主義),
而是靠神的愛/愛神愛人/十架道路,本文推文處已經清楚說明。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8:36:16
37F:→ theologe: 那篇文章舉的經文除了羅7,其他都沒有說基督徒仍是罪人. 02/15 18:41
38F:→ theologe: 而羅7我前面講過,去翻原文解經書就知道,要講成是基督 02/15 18:41
39F:→ theologe: 徒的光景是有很多爭議的。而就算是基督徒,也不反對是與 02/15 18:42
40F:→ theologe: 老我的幻象在對決。前面都講過了。 02/15 18:42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8:49:25
41F:→ simonwu20923: 所以你說的愛勝過罪 基本上是指 只要執行愛人如己 02/15 18:48
42F:→ simonwu20923: 還有更愛神 起碼在神的眼光下 就不會有罪了 也不會 02/15 18:48
43F:→ simonwu20923: 犯罪了? 02/15 18:49
===========================================
Awon
終極要
靠基督寶血的稱義,
實踐就是
「愛鄰舍如己」的「公正」;
Pesha
終極是
終末的同歸於一,
實踐就是
在愛中復和/和好的工作;
Hata
終極是
靠恩典持守到底以致於「完全」,
實踐就是
找到自己的「召命」而到死地。
三者都是
基督十架的工作(
終極層面),
也是
基督門徒背十架走天路的工作(
實踐層面)。
==========================================
勝過罪,以上兩個十架的角度是同時與交錯發生的。
從神的眼光來看,基督徒就是在基督裡的義人,
但若沒被揀選、褻瀆聖靈等等,那就不在基督裡,神的永恆眼光中也不是義人。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5/2017 18:52:49
44F:→ theologe: 領受基督十架者,就會背起自己的十架;這是同時發生的。 02/15 18:53
45F:→ theologe: 真正勝過罪的,是基督在十架上的愛,聖靈澆灌這愛,以致 02/15 18:54
46F:→ theologe: 於我們走上十架的道路,顯明我們領受了這愛。 02/15 18:55
47F:→ simonwu20923: 那我想問一個延伸問題 每一個人對愛的定義跟愛的表 02/15 18:55
48F:→ simonwu20923: 現都有不同 例如一個對自己很嚴苛的人 對其他人也 02/15 18:55
49F:→ simonwu20923: 很嚴苛 這是他對他人的愛跟愛的表現 那是否在這一 02/15 18:55
50F:→ simonwu20923: 方面 他也是勝過罪呢? 02/15 18:55
51F:→ theologe: 愛首先是聖靈澆灌的愛,他若真實領受聖靈、願意順服聖靈 02/15 18:58
52F:→ theologe: ,那他什麼問題自然會被神調整。而一個真正在神愛中之人 02/15 18:59
53F:→ theologe: ,也會進入「聖徒相通」。所以...,總之,我們很難論斷 02/15 19:00
54F:→ theologe: 他人,只能求自己在神的愛中並把神的愛活出來。 02/15 19:00
55F:→ theologe: 若你看到對方的不足,可以提醒,但說到底有限度,每個人 02/15 19:01
56F:→ theologe: 還是要走自己的天路、獨自面對神。 02/15 19:01
57F:→ theologe: 就像我們在這個板,還有各個生活領域中,每天上演的故事 02/15 19:03
58F:→ theologe: 一樣XD 說到底,「他與我何干?跟從主吧!」 02/15 19:03
59F:→ theologe: 話說回來,這個板上的基督徒繼續談「彼此的罪」,想必會 02/15 19:05
60F:→ theologe: 繼續下去吧XD 這是基督徒的公共討論的宿命?XD 02/15 19:05
61F:→ simonwu20923: 從您的思路延伸 是否可以這樣說 沒有一件行為舉止是 02/15 19:14
62F:→ simonwu20923: 一定是會犯罪的 因為假如一個人是愛神愛人 順服聖靈 02/15 19:14
63F:→ simonwu20923: 那在神的眼裡他所作所為都不是犯罪 02/15 19:14
64F:→ theologe: 不可能無限上綱吧 只能說若一個人真的在基督裡,他就算 02/15 19:17
65F:→ simonwu20923: 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說別人是錯的或是在犯罪 因 02/15 19:18
66F:→ simonwu20923: 為你也不知道他是否順從聖靈 愛神愛人 02/15 19:18
67F:→ theologe: ㄧ時走迷,神最終會帶領他完成他的十架路,故神眼中就是 02/15 19:20
68F:→ theologe: 一直都是在基督裡被成全的他。但其他人有別的是非標準, 02/15 19:22
69F:→ theologe: 那就是「聖徒相通」的範疇,雖然有限度但仍有公共討論的 02/15 19:25
70F:→ theologe: 空間,只是界線ㄧ直是功課。 02/15 19:26
71F:→ theologe: 我們是人,不是神,盡力用神眼光「公正待人」,但無法完 02/15 19:28
72F:→ theologe: 全,這就是Awon的功課,也是十架道路一環。 02/15 19:30
73F:→ simonwu20923: 為什麼要在乎別人的標準呢?假如一個人也不在乎別人 02/15 19:30
74F:→ simonwu20923: 的標準或是眼光,愛神愛人,順從聖靈,做任何事在 02/15 19:31
75F:→ simonwu20923: 神眼裏就勝過罪了,不是嗎? 02/15 19:31
76F:→ theologe: Awon, Pesha, Hata 這三者組成完整的十架道路。 02/15 19:31
77F:→ theologe: 愛神的人會愛人,會留心各樣事情,包含他人的意見。只是 02/15 19:33
78F:→ theologe: 如何判斷哪些是有價值哪些否,那就是屬靈人的神學課題。 02/15 19:35
79F:→ theologe: (手機打字好慢@@ 回去再說好了) 02/15 19:37
80F:→ sCHb68: 看來th你曲解的技能果然是滿點, 02/15 19:47
81F:→ sCHb68: 那篇文章圖都畫給你看了,基督徒的雙重身份, 02/15 19:47
82F:→ sCHb68: 也就是同時是義人與罪人,算了不意外,祝你好運。 02/15 19:47
呵呵,你從「古聖先賢講的都是對的」進展到「網路文章說的都是對的」XD
這樣算進步嗎?XD
我都已經指出那篇文章只有爭議的羅7可以支持「基督徒是罪人」的表述了
(說實在,我沒有反對從人的角度,包含基督徒自己的角度,看基督徒是罪人;
預定論就是在談神的角度阿XD sCH果然不是忠誠的改革宗XD)
83F:→ simonwu20923: 愛人不就是愛人如己嗎? 假如自己不在意別人對自己 02/15 19:51
84F:→ simonwu20923: 的想法 然後用自己順服聖靈後的愛來愛別人 不就是愛 02/15 19:51
85F:→ simonwu20923: 人如己了嗎?既然沒有人能知道別人有沒有順服聖靈愛 02/15 19:51
86F:→ simonwu20923: 神愛人,所以沒有人能說別人所做的是否是犯罪或是 02/15 19:51
87F:→ simonwu20923: 錯的,不是嗎? 02/15 19:52
嚴格說,基督徒還是有「聖經-聖靈-聖徒」的真理/見證之判準;
信仰不是完全客觀,每個基督徒的生命/十架道路也都不同、
對每個人有價值的信念與行動也都不同(因為目標/志業/召命/羊群不同),
但信仰卻也不是完全主觀的東西。
我不是經律主義,所以我不被聖經規條的「表面」所限,
但聖經字句(esp.原文)是有客觀存在的(即便校勘本可能會變動;
各種聖經的脈絡知識也可能會變動),只是我們需要讀出「精義」。
這就是一生讀經、活在聖經道路的功課。
而基督徒讀經是在「群體」之中讀經/活經的,
乃至於在「社會」中讀經/活經,最重要的,在自己的羊群/所託中讀經/活經。
以上還是在說自己的對錯需要「如臨深淵」地倚靠聖靈、在聖徒相通之中。
至於別人的對錯,的確,我們無法確定他是否如我的標準判斷下的,是對或錯;
但另一方面,
他也未必知道阿。
故,聖靈若感動你提醒某人,也賜你提醒對方的智慧/適當方法,就去做吧!
提醒錯了,就道歉、修正、一起成長。
當然,前提是「愛」存在。若你跟對方沒有「團契」的關係,
缺乏愛的權威在他身上(如同父母、朋友等等的關係連結),
那你對他的提醒可能就會打折扣...
(例如,有人在馬路上自己當起交通警察來XD)
但無論如何,我們怎麼對待自己與他人,是一生的學習與功課。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5/2017 21:38:13
88F:→ theologe: 因為前提是,什麼叫「順服聖靈」? 02/15 21:39
89F:→ theologe: 補充:「群體」的概念,就是連接到「傳統」的概念。 02/15 22:22
90F:→ simonwu20923: 從您的思路延伸 雖然說信仰有客觀的一面 但是就如你 02/15 22:38
91F:→ simonwu20923: 說的一樣 每個人讀的聖經譯本或是對於聖經規條脈絡 02/15 22:38
92F:→ simonwu20923: 的都有不同的理解 所以這樣的客觀頂多在於聖經的存 02/15 22:39
93F:→ simonwu20923: 在而已 大部分字句都是主觀的 不是嗎?從板上常常連 02/15 22:39
94F:→ simonwu20923: 基本的使徒信經或是同性問題都能吵了就可證明 沒有 02/15 22:39
95F:→ simonwu20923: 甚麼是很客觀的 搞不好過幾年摩門教也可納入正教之 02/15 22:39
96F:→ simonwu20923: 一我都不稀奇。從這思路看來,信仰客觀的一面也是存 02/15 22:39
97F:→ simonwu20923: 而不論吧。愛人的觀點不也是一樣,沒有人能知道別人 02/15 22:39
98F:→ simonwu20923: 或是甚至自己對不對,對於自己或是別人的提醒,也是 02/15 22:39
99F:→ simonwu20923: 存而不論就好啊,反正最終還不是聽從自己裡面聖靈 02/15 22:40
100F:→ simonwu20923: 的帶領就好。我覺得存而不論實在是這思路的中心思想 02/15 22:40
101F:→ simonwu20923: 跟大成,真的不錯用。 02/15 22:40
102F:→ theologe: 對別人是主觀,對自己是客觀;若你是被聖靈引領,那你會 02/15 22:41
103F:→ theologe: 遇到聖靈帶領你的客觀。 02/15 22:41
104F:→ theologe: 存而不論的意思是把「爭論」擱置,但人往前走,很多事情 02/15 22:42
105F:→ theologe: 是會明白清楚的。 02/15 22:42
106F:→ theologe: 當然,還是會有一些事情不明白、被暫時擱置,但不是所有 02/15 22:43
107F:→ theologe: 事情。 02/15 22:43
108F:→ theologe: 工作、婚姻、家庭、教會、待人接物,年歲增長,我們還是 02/15 22:46
109F:→ theologe: 明白了很多事情,即便有「試錯」的過程,或是各種體悟的 02/15 22:47
110F:→ theologe: 歷程,也會遇到非常說服你的經文解釋或者神學思想... 02/15 22:47
111F:→ theologe: 另外,要談更多的「客觀」,那就是進入「傳統」的範疇。 02/15 22:55
112F:→ theologe: 雖然教派傳統也是多元的XD 但多元不代表沒有章法,或者 02/15 23:17
113F:→ theologe: 各自沒有各自的「標準」。總之,這邊就進入教會生活的範 02/15 23:18
114F:→ theologe: 疇--我們是在教會生活中,領受「傳統」的;當然進一步是 02/15 23:18
115F:→ theologe: 閱讀經典,但教會生活是重要的。 02/15 23:19
116F:→ theologe: 而聖經的基礎脈絡之知識,也是比想像中「客觀」許多;可 02/15 23:28
117F:→ theologe: 耶魯的開放課程,新約及舊約的部份。 02/15 23:29
^參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5/2017 23:30:23
上帝的旨意在各個層次範疇的主、客觀或多元性:
個人:超級多元--每個人乃至每個不同時刻都有「自己的」十架要背。
↑
家庭/社群/教會:超多元--每個教會面對的在地需求,以及各自發展的使命不同。
↑
教派:多元--每個教派各有獨自的歷史以及教義的著重點。
要傳遞上帝託付給他們的真理/見證給各自的羊群。
↑
社會/國家:小多元--社會有一些共同的議題/需求以及細部不同族群的需求
↑
人類歷史:小小多元--雖然歷史有不同線頭的發展,
但整體而言可以梳理出幾條不同的發展脈絡或趨勢。
↑
宇宙起始與終末:上帝對其整體創造有其旨意與定命。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6/2017 08:55:16
就是因為「基督徒的自由」,每個人的召命「與他人何干」,
個人層面才會「超級多元」;
故看似主觀太多、客觀較少,其實是這個緣故。
另外,別人看每個基督徒的道路,認為是主觀,
但他從教會領受的、從神領受的,自有一定的客觀,
但外人未必看得出來。
最後,越往上層,就越多確定的、客觀的、共通的旨意與命定。
在此補充說明,並澄清某人的曲解。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6/2017 14:06:14
118F:→ df31: 所以,大家都『誤解』了某君。某君永遠是正確的,我們永遠 02/16 14:21
119F:→ df31: 是錯誤的。這是‘黃金定律’,大家要記得哦! 02/16 14:21
120F:→ theologe: 「就事論事」不是那麼複雜的東西,每天想像對方有什麼 02/16 14:27
121F:→ theologe: 陰謀論,不累嗎? 02/16 14:27
122F:→ theologe: XD 02/16 14:27
123F:→ df31: 即便是『就事論事』,某君也是永遠正確的!『神』啊! 02/16 14:31
124F:→ theologe: 有這樣說的嗎?講話講到這麼極端,是要掩飾什麼呢? 02/16 14:33
125F:→ df31: 我向來以【揭發】為樂。不然,你那麼恨我幹嘛?:)) 02/16 21:45
126F:→ df31: 不信?你可以來個【公投】啊!看看大家怎麼說。。 02/16 21:45
公投?
"帶著膨脹的胸懷尋求大眾掌聲的獵人"?XD
講理講輸人,不對付自己、容讓自己屬肉體,
然後尋求啦啦隊的支持?XD
127F:→ theologe: 揭發你自己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嗎?揭發你自己打臉自己還 02/16 23:04
128F:→ theologe: 能大言不慚嗎?XD 02/16 23:05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6/2017 23:19:24
129F:→ speed2: 說到公投 版上很多人都投過了 但某君繼續裝傻罷了 02/16 23:48
130F:→ speed2: 他稱為"選邊站" 那我們要繼續跟他劃清界線嗎?這沒有愛吧? 02/16 23:50
131F:→ theologe: 板上很多人?就老魚的幾位朋友,然後+你?XD 02/16 23:55
132F:→ df31: 某君就喜歡喊爽的。現在開始玩左右手互搏了!哈哈! 02/17 00:25
------------------------------------------------------------------
故,聖靈若感動你提醒某人,也賜你提醒對方的智慧/適當方法,就去做吧!
提醒錯了,就道歉、修正、一起成長。
當然,前提是「愛」存在。若你跟對方沒有「團契」的關係,
缺乏愛的權威在他身上(如同父母、朋友等等的關係連結),
那你對他的提醒可能就會打折扣...
(例如,有人在馬路上自己當起交通警察來XD)
但無論如何,我們怎麼對待自己與他人,是一生的學習與功課。
-----------------------------------------------------------------
老魚之前充滿敵意地引用我這段的第一句,
然後一路希哩呼嚕地就曲解成「某君也是永遠正確的」XD
我一直問他怎麼不敢引我第二句之後呢?
真的不知道老魚在害怕什麼?
害怕正確理解他人?害怕正常的交流討論?
害怕沒辦法繼續找帽子給別人戴?
看人不爽,可以直接罵,
但把別人這麼明確的字句扭曲,然後拿來做妖魔化對手的工具,
其實真的沒必要。
正如amos說的,聖經中咒詛詩什麼的很多,
老魚可以更直接一點。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7/2017 15:15:52
133F:→ df31: 老追問一個無聊的問題。我懶得回答。某君就可以宣布精神勝利 02/17 23:24
134F:推 neohippie: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甚麼 theologe都不引用先人的 02/18 02:37
135F:→ neohippie: 神學觀點?為甚麼都是自己在解經? 02/18 02:37
136F:→ sCHb68: 引為先人神學觀點如何讓鐵三角神學成為神學新典範呢? 02/18 11:22
137F:→ theologe: 我引用的神學家作品也不少阿XD 問題是有辦法消化吧。 02/18 12:56
neo若搜尋我板上的文章,就知道我談的神學經典文本也不少;
這部份也是sCH他們對我惡意妖魔化的一個來由。
其實細看sCH他們對我的妖魔化論斷,許多論斷根本是彼此矛盾的XD
這些都證明他們對我的誤解多於理解太多了。
138F:→ theologe: 老魚等人引用經典的方式,並不符合學術討論的方式。 02/18 12:57
139F:→ theologe: 如我下一篇推文說的,引文必須能夠說出其論點及論據;老 02/18 13:24
140F:→ theologe: 魚一直都做不到這件事情。也不要說對我論點與論據的掌握 02/18 13:25
141F:→ theologe: 也是不及格。上面老魚片面引用並曲解,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02/18 13:26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8/2017 13: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