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enogeous (非洲大陸)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時間Sun Dec 25 22:15:00 2016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你當然就言論自由有反對同婚的權利,
: 你要不要接受同婚事一件事,而要不要反對同婚又是一件事。
: 如果你今天反對別人能夠結婚,那是不是可以反對他人的生命權呢?
: 你會不會哪天不顧他人生命權也是用言論自由來替自己辯護?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81424828.A.754.html
這不正是所謂的第三式-另闢戰場
也正是所謂的滑坡。
這就跟我今天反大麻,你就說我明天會反香煙,
後天連吃口香糖都不行,一樣的荒謬。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限。
你同婚要立專法,我沒意見。
硬要修法,影響到現今社會的多數人,就是侵犯他人的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47.14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482675302.A.DA4.html
1F:→ kulvnlcan: 說滑坡應該只適用基督徒,畢竟基督徒所假想的未來只存在 12/25 22:25
2F:→ kulvnlcan: 基督徒的妄想中而教外人士所提出的擔憂很多都是基督徒 12/25 22:26
3F:→ kulvnlcan: 做過或正在做的 12/25 22:26
4F:推 uka123ily: 好啦,我侵犯基督徒的滑坡專利權,我錯了。XD 12/25 22:29
5F:→ uka123ily: 不過我想問的是請問,民法修訂版本是侵害了誰的自由? 12/25 22:29
6F:→ kulvnlcan: 他們腦內的妄想選項大概修法後所有人都會被迫成同性戀 12/25 22:33
7F:→ kulvnlcan: 不然別人結婚關他們神事,當然以後在公眾場合有兩個兄貴 12/25 22:36
8F:→ kulvnlcan: 擁吻可能也是種精神污染但還是一句那是人家的事又如何 12/25 22:37
9F:推 uka123ily: 納斯邦對於這個問題寫了本書。 12/25 22:41
10F:→ DarkHolbach: 要立專法通常都是專法條件比普通法律要好,同婚專法 12/25 23:03
11F:→ DarkHolbach: 有嗎?沒有。事實上歐美的國家同志專法常常比普通 12/25 23:04
12F:→ DarkHolbach: 法規條件要差。 12/25 23:04
13F:→ df31: 所以,上面的還是【自私】。只管自己,不管自己對整個社會 12/25 23:05
14F:→ df31: 的衝擊。。。。就是這麼簡單。 12/25 23:05
15F:→ DarkHolbach: 對社會有衝擊?呵呵,讓女性有投票權也是衝擊啊 12/25 23:06
16F:→ DarkHolbach: 廢除黑奴制度也是衝擊啊,是不是都不要做了? 12/25 23:06
17F:→ df31: 呵呵,人家也是經過一個【過程】爭取出的空間。你們那麼霸道 12/25 23:07
18F:→ df31: 幹嘛?整天罵基督徒幹嘛? 12/25 23:07
19F:→ DarkHolbach: 同性戀也是經過很多過程才爭取到權利啊 12/25 23:07
20F:→ DarkHolbach: 基督徒不要白目反對人家的同婚,誰要罵你們? 12/25 23:08
21F:→ kulvnlcan: 雖然我不太注意同志消息但同志爭權益個人記得也有十多 12/25 23:09
22F:推 uka123ily: 祈家威走了30年~ 12/25 23:10
23F:→ kulvnlcan: 年吧 這還是台灣以前有戒嚴放在外國就更久了結果這些都 12/25 23:11
24F:→ kulvnlcan: 不是過程???誰才是霸權啊 12/25 23:11
25F:→ Otter3: 等等,所以修法到底影響到多數人什麼? 12/26 13:34
26F:→ Otter3: 原PO你也是同志嗎?不然為何會被影響到? 12/26 13:34
27F:→ df31: 讓多數人【不爽】,僅此而已。你們用您們的【爽】干涉了他人 12/26 14:02
28F:→ df31: 的【不爽】。難道這還不夠嚴重嗎? 12/26 14:02
29F:→ Otter3: 法律從來沒義務讓任何人爽或不爽,然後樓上你是不是不太會 12/26 14:04
30F:→ Otter3: 用標點符號? 12/26 14:04
31F:→ df31: 扯什麼標點符號?別轉移話題了。 12/26 14:08
32F:→ df31: 你讓法律支持你的爽,為什麼不准法律支持我的不爽?霸凌哦 12/26 14:09
33F:→ DarkHolbach: 你當然有不爽的權利啊,只是基督徒不能因為單純不爽 12/26 14:09
34F:→ DarkHolbach: 去反對別人的權益,就這樣 12/26 14:10
35F:→ DarkHolbach: 不然台灣異教徒看不爽基督教,難道就可以把你們 12/26 14:10
36F:→ DarkHolbach: 通通抓來釘十字架? 12/26 14:11
37F:→ df31: 還是廢話連篇。難道同團就有為了自己爽,讓人家變得很不爽的 12/26 14:12
38F:→ df31: 權利?而且不爽的是【多數】餒!。。。這就是少數暴力! 12/26 14:12
39F:→ DarkHolbach: 所以你的意思是多數人不爽就能合理剝奪他人權益? 12/26 14:27
40F:推 kulvnlcan: 我看基督徒整天在電線桿貼不信神下火湖之類的標語很不 12/26 17:59
41F:→ kulvnlcan: 爽基督徒在台灣也是少數那我可以要求取締基督教嗎他們 12/26 18:00
42F:→ kulvnlcan: 大多數人很不爽列 12/26 18:01
43F:→ louis0123: 反同的人最愛說妳們修法影響到其他人 請問到底影響你 12/26 20:49
44F:→ louis0123: 們什麼了 不管是在fb yahoo還是哪裡看過太多這種空洞 12/26 20:49
45F:→ louis0123: 的指控 卻沒人講得清楚 這樣好意思跑出來說嘴喔 12/26 20:50
46F:→ louis0123: 看來看去只覺得你們在耍無賴 講不出個道理 12/26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