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enogeous (非洲大陆)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心得] 同团的跳跃式逻辑
时间Sun Dec 25 22:15:00 2016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你当然就言论自由有反对同婚的权利,
: 你要不要接受同婚事一件事,而要不要反对同婚又是一件事。
: 如果你今天反对别人能够结婚,那是不是可以反对他人的生命权呢?
: 你会不会哪天不顾他人生命权也是用言论自由来替自己辩护?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481424828.A.754.html
这不正是所谓的第三式-另辟战场
也正是所谓的滑坡。
这就跟我今天反大麻,你就说我明天会反香烟,
後天连吃口香糖都不行,一样的荒谬。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为限。
你同婚要立专法,我没意见。
硬要修法,影响到现今社会的多数人,就是侵犯他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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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ulvnlcan: 说滑坡应该只适用基督徒,毕竟基督徒所假想的未来只存在 12/25 22:25
2F:→ kulvnlcan: 基督徒的妄想中而教外人士所提出的担忧很多都是基督徒 12/25 22:26
3F:→ kulvnlcan: 做过或正在做的 12/25 22:26
4F:推 uka123ily: 好啦,我侵犯基督徒的滑坡专利权,我错了。XD 12/25 22:29
5F:→ uka123ily: 不过我想问的是请问,民法修订版本是侵害了谁的自由? 12/25 22:29
6F:→ kulvnlcan: 他们脑内的妄想选项大概修法後所有人都会被迫成同性恋 12/25 22:33
7F:→ kulvnlcan: 不然别人结婚关他们神事,当然以後在公众场合有两个兄贵 12/25 22:36
8F:→ kulvnlcan: 拥吻可能也是种精神污染但还是一句那是人家的事又如何 12/25 22:37
9F:推 uka123ily: 纳斯邦对於这个问题写了本书。 12/25 22:41
10F:→ DarkHolbach: 要立专法通常都是专法条件比普通法律要好,同婚专法 12/25 23:03
11F:→ DarkHolbach: 有吗?没有。事实上欧美的国家同志专法常常比普通 12/25 23:04
12F:→ DarkHolbach: 法规条件要差。 12/25 23:04
13F:→ df31: 所以,上面的还是【自私】。只管自己,不管自己对整个社会 12/25 23:05
14F:→ df31: 的冲击。。。。就是这麽简单。 12/25 23:05
15F:→ DarkHolbach: 对社会有冲击?呵呵,让女性有投票权也是冲击啊 12/25 23:06
16F:→ DarkHolbach: 废除黑奴制度也是冲击啊,是不是都不要做了? 12/25 23:06
17F:→ df31: 呵呵,人家也是经过一个【过程】争取出的空间。你们那麽霸道 12/25 23:07
18F:→ df31: 干嘛?整天骂基督徒干嘛? 12/25 23:07
19F:→ DarkHolbach: 同性恋也是经过很多过程才争取到权利啊 12/25 23:07
20F:→ DarkHolbach: 基督徒不要白目反对人家的同婚,谁要骂你们? 12/25 23:08
21F:→ kulvnlcan: 虽然我不太注意同志消息但同志争权益个人记得也有十多 12/25 23:09
22F:推 uka123ily: 祈家威走了30年~ 12/25 23:10
23F:→ kulvnlcan: 年吧 这还是台湾以前有戒严放在外国就更久了结果这些都 12/25 23:11
24F:→ kulvnlcan: 不是过程???谁才是霸权啊 12/25 23:11
25F:→ Otter3: 等等,所以修法到底影响到多数人什麽? 12/26 13:34
26F:→ Otter3: 原PO你也是同志吗?不然为何会被影响到? 12/26 13:34
27F:→ df31: 让多数人【不爽】,仅此而已。你们用您们的【爽】干涉了他人 12/26 14:02
28F:→ df31: 的【不爽】。难道这还不够严重吗? 12/26 14:02
29F:→ Otter3: 法律从来没义务让任何人爽或不爽,然後楼上你是不是不太会 12/26 14:04
30F:→ Otter3: 用标点符号? 12/26 14:04
31F:→ df31: 扯什麽标点符号?别转移话题了。 12/26 14:08
32F:→ df31: 你让法律支持你的爽,为什麽不准法律支持我的不爽?霸凌哦 12/26 14:09
33F:→ DarkHolbach: 你当然有不爽的权利啊,只是基督徒不能因为单纯不爽 12/26 14:09
34F:→ DarkHolbach: 去反对别人的权益,就这样 12/26 14:10
35F:→ DarkHolbach: 不然台湾异教徒看不爽基督教,难道就可以把你们 12/26 14:10
36F:→ DarkHolbach: 通通抓来钉十字架? 12/26 14:11
37F:→ df31: 还是废话连篇。难道同团就有为了自己爽,让人家变得很不爽的 12/26 14:12
38F:→ df31: 权利?而且不爽的是【多数】馁!。。。这就是少数暴力! 12/26 14:12
39F:→ DarkHolbach: 所以你的意思是多数人不爽就能合理剥夺他人权益? 12/26 14:27
40F:推 kulvnlcan: 我看基督徒整天在电线杆贴不信神下火湖之类的标语很不 12/26 17:59
41F:→ kulvnlcan: 爽基督徒在台湾也是少数那我可以要求取缔基督教吗他们 12/26 18:00
42F:→ kulvnlcan: 大多数人很不爽列 12/26 18:01
43F:→ louis0123: 反同的人最爱说你们修法影响到其他人 请问到底影响你 12/26 20:49
44F:→ louis0123: 们什麽了 不管是在fb yahoo还是哪里看过太多这种空洞 12/26 20:49
45F:→ louis0123: 的指控 却没人讲得清楚 这样好意思跑出来说嘴喔 12/26 20:50
46F:→ louis0123: 看来看去只觉得你们在耍无赖 讲不出个道理 12/26 20:52